17

先前我是搭出租车从莫顿街区到东十七街唐娜家的,此刻我继续搭出租车去三十七街金居住的公寓楼。付钱给司机的时候,我想到我还没去过银行存钱。明天是星期六,因此钱斯的钱要在我手里待一个周末。除非某个劫匪运气特别好。

我减轻了一点自己的负担,塞了五块钱给门童,换取金的公寓钥匙,还编故事说我是已故房客的代理人。为了这五块钱,他迫不及待地相信了我。我坐电梯上楼,自己开门进去。

警察彻底搜查过了这套公寓。我不知道他们在找什么,也说不出他们有没有找到。德金给我看的案卷里的那张纸没说什么,不过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写下他想到的所有念头。

我无从知道勘查现场的警官有可能注意到了什么。说到这个,我甚至无法确定他们顺手牵羊拿走了什么。劫掠死者的警察一向存在,他们完全不把这种行为当回事,他们在其他方面也未必特别不老实。

警察见过太多的死亡和惨事,为了能够继续面对这些东西,他们有必要将死者非人类化。我记得我第一次帮忙从廉价旅馆抬尸体出去时,死者死于呕血窒息,躺了几天才被发现。一位老巡警和我勉强把尸体塞进运尸袋,下楼路上那位老兄满不在乎地让袋子磕碰每一级台阶。他对待一袋马铃薯大概都更加用心。

我依然记得其他住客看我们的眼神。我也依然记得我的搭档如何翻遍死者的东西,找出他名下的那一丁点现金,仔细清点后和我平分。

我不想拿钱。“揣进你的口袋,”他对我说,“否则你以为这钱会去哪儿?总会有人拿走的,否则就归州政府了。纽约州政府要这四十四块干什么?揣进你的口袋,买块好香皂,把这个倒霉杂种的臭味从你手上洗掉。”

我把钱揣进口袋。后来,下楼时随意磕碰运尸袋的人变成了我,清点和瓜分死者财物的人也是我。

要我说,总有一天会循环回来,轮到我躺在运尸袋里。

我在房间里待了一个小时。我翻查抽屉和柜橱,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我没找到什么东西。就算她有个写满电话号码的小黑本,传说中应召女郎的存货清单,也有人先我一步找到了它。当然了,我并没有任何原因能认定她真有这么一个小黑本。伊莱恩有一个,但弗兰和唐娜都说她们没有。

我没找到毒品和吸毒用具,这个事实无法证明什么,本身也没有任何意义。警察会搜刮死者的钱,也会拿走他们的毒品。钱斯同样有可能把他能找到的违禁物品全都收起来。他说过金死后他来过一次这套公寓,然而我注意到他没动非洲面具。它们在墙上瞪着我,守护这个地盘,等待钱斯用下一个渴望一步登天的年轻妓女来代替金。

霍帕画展的海报依然挂在音响上方。它也会留给下一名房客吗?

她的痕迹遍布整套公寓。我呼吸着她的气息,打开梳妆台抽屉和柜橱,翻看她的衣物。她的床没收拾。我抬起床垫,查看底下。毫无疑问,在我之前的其他人也这么做过。我没发现任何东西,我松开手,让床垫落回原处,她的香水味从揉皱的床单里飘散开来,充满我的鼻孔。

我走进客厅,打开一个壁柜,发现了她的毛皮短夹克和其他外套与上衣,还有一个摆满葡萄酒和烈酒酒瓶的架子。一瓶五分之一加仑的野火鸡抓住了我的视线,我发誓我都能感受到高度数波本威士忌的醇厚味道,能感觉到它穿过喉咙的刺痛、它涌入胃部的灼热和它一直扩散到手指与脚趾的暖意了。我关上柜门,穿过房间,坐在沙发上。我不想喝酒,几个小时来根本没想到过喝酒,但一瓶烈酒就这么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

我回到卧室。她的珠宝盒摆在梳妆台上,我打开翻看。很多耳环、两条项链,一串看起来不是很真的珍珠。还有几条手链,其中有一条格外迷人,象牙质地,镶边材料像是黄金。一只俗气的毕业戒指,来自威斯康星州奥克莱尔的拉福莱特高中。戒指是金的,内侧印着14K的标记,有点分量,凭感觉就知道应该值点钱。

这些东西会归谁呢?她留在银河都会酒店的手包里有些现金,根据案卷里的记录所说,共计四百块和零钱若干,钱最后多半会送给她在威斯康星州的父母。但他们会飞过来认领她的大衣和套头衫吗?他们会拿走毛皮短上衣、高中毕业戒指和象牙手链吗?

我待了一段时间,做了些笔记,好不容易才走出大门而没有再次打开门口的壁柜。我乘电梯来到大堂,朝门童挥挥手,对刚进来的一名住户点点头,那是一位年长的女士,用镶莱茵石的皮绳牵着一条短毛狗。狗朝我汪汪叫,我第一次意识到金的小黑猫不知去向。我没有见到它的活动迹象,卫生间里也没有猫砂盆。肯定有谁带走了那只猫。

我在路口上了出租车,回到我住的旅馆,我在门口付车费时发现金的房门钥匙和我的零钱混在一起。我忘记把钥匙还给门童了,他也没想到问我要。

前台有我的一条留言。乔·德金打过电话,留下他在分局的号码。我打过去,得知他出去了,但还会回来。我留下我的姓名和号码。

我上楼回到房间里,气喘吁吁,疲惫不堪。我躺下,但这么躺着我完全无法休息,关不掉我脑袋里播放的磁带。我再次下楼,喝咖啡,吃芝士三明治和炸薯条。咖啡喝到第二杯,我从口袋里拿出唐娜·坎皮昂的诗。它里面有些东西想钻进我的脑海,但我找不到那究竟是什么。我又读了一遍。我不理解这首诗的含义,觉得它在试图表达某种字面上的意思。我感觉它的构成元素在朝我挤眼睛,想引起我的注意,可惜我大脑受损严重,难以心领神会。

我走向圣保罗教堂。发言者用随随便便的闲谈语气讲了个恐怖的故事。他的父母都死于酗酒,他父亲是急性胰腺炎,母亲酒后自杀;两个兄弟和一个姐妹死于疾病,另一个兄弟因为脑水肿住在州立医院。

“戒酒几个月后,”他说,“我听说酒精会杀死脑细胞,我担心我的大脑受损程度,于是我去找我的担保人,告诉他我在想什么。‘嗯,’他说,‘也许你已经有一定的脑损伤了。有这个可能性。但我问你,你记得今天明天的戒酒会活动在哪儿举办吗?你能毫不费力地找到路去那儿吗?’‘当然,’我说,‘这个我完全能做到。’‘那好,’他说,‘你现在需要的脑细胞都还活着。’”

我在场间休息时溜走。

旅馆前台又有一条德金的留言。我立刻打回去,但他又出去了。我留下我的姓名和号码,上楼回房间。我正在重读唐娜的诗,电话响了。

是德金。他说:“哎,马特,我只是想说希望昨晚我没给你留下错误的印象。”

“关于什么的?”

“呃,总体而言的,”他说,“这些烂事偶尔会压得我失去控制,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需要释放一下,喝个烂醉,嘴里跑跑火车。我没养成习惯,但每隔一段时间就要这么来一下。”

“没问题。”

“绝大多数时候我热爱工作,但有些事情就是会让你失控,那些事没人愿意知道,隔一阵我就必须把这些毒素从我身体里清除出去。希望昨晚快结束的时候我没闹得太出格。”

我向他保证他没做什么错事。我不确定他昨晚的记忆到底有多清晰,他醉得足以失去记忆,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喝断片儿。也许他只是有点意识模糊,不确定我怎么看待他醉后吐的真言。

我想到比利的女房东对他说的话。“别想了,”我说,“主教也会有这种时候。”

“哈,这句话我要记下来。主教也会有这种时候。多半确实如此。”

“多半。”

“调查有什么进展?找到什么线索了吗?”

“很难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有什么我能帮你的——”

“说起来还真有。”

“嗯?”

“我去了一趟银河都会酒店,”我说,“和一个经理助理谈了谈,他给我看了琼斯先生填写的登记卡。”

“著名的琼斯先生。”

“上面没有签名,名字是用印刷体写的。”

“猜得到。”

“我问我能不能翻一下过去几个月的登记卡,看有没有其他印刷体写的登记卡,像不像琼斯的笔迹,但他没有这个权限。”

“你可以塞给他几块钱嘛。”

“我试过了,他似乎都不明白我想干什么。但你本可以让他调出用印刷体填写的所有登记卡,他不肯帮我,因为我没有官方立场,然而假如是警察找他,他会高高兴兴地照办。”

他沉吟片刻,然后问我是否认为这条线索有前途。

“可能吧。”我说。

“你认为凶手以前住过这家酒店?用其他的名字?”

“有可能。”

“但未必是他的真名,否则他肯定会用草书签,而不是写得漂亮整洁。因此,假如我们运气特别好,确实有一张卡片等着被发现,而我们真的找到了,我们能得到的也只是某个龟孙子的另一个化名,我们不会比此刻更有可能查明他的身份。”

“既然说到这个,还有一件事你能帮我安排一下吗?”

“什么事?”

“请附近的其他旅馆核查,嗯,过去六个月到一年间的登记信息。”

“核查什么?印刷体写的登记卡?别逗了,马特,你知道这牵涉到多少小时的人工吗?”

“不是印刷体写的登记卡。请他们核查姓琼斯的客人。我说的是银河都会酒店这个价格范围内的现代大饭店,他们大多数和银河酒店一样,登记信息用电脑存档。他们只用五分钟或十分钟就能调出姓琼斯的所有登记信息,但前提是必须有个戴徽章的人请他们这么做。”

“这些资料有什么用呢?”

“然后调出相应的登记卡,寻找姓琼斯的客人,名字以C或CO开头,然后对比字迹,看能不能在哪儿找到他的踪迹。假如能找到些什么,就看看顺藤摸瓜能查到什么。有了线索能干什么就不需要我告诉你了吧。”

他再次沉吟片刻。“我说不准,”他最后说,“听上去希望很渺茫。”

“多半如此。”

“我告诉你我怎么觉得吧。我觉得这是在浪费时间。”

“浪费不了太多时间,也没那么渺茫。乔,除非你脑子里已经结案了,否则肯定会这么做的。”

“这我就说不准了。”

“你当然是这么想的,你认为那是雇凶杀人或疯子作案。假如是雇凶杀人,你想结案了事,假如是疯子作案,你想等他下次动手再说。”

“我可不会这么过分。”

“你昨晚就有这么过分。”

“天哪,昨晚是昨晚,昨晚的事情我已经解释过了。”

“不,不是雇凶杀人,”我说,“也不是疯子随随便便选中了她。”

“你听上去很确定。”

“有理由地确定。”

“为什么?”

“受雇的凶手不会那么发疯。他攻击了她多少次?墨西哥砍刀,六十下?”

“我记得是六十六下。”

“那就是六十六。”

“再说也未必就是墨西哥砍刀,可能是类似墨西哥砍刀的某种凶器。”

“他扒光她的衣服,然后就那么宰杀了她,他把鲜血弄得满墙都是,饭店不得不重新粉刷房间。你听说过职业杀手会搞成这样吗?”

“谁知道一个皮条客会雇用什么样的禽兽呢?也许他命令那家伙把场面弄得难看一些,好好折磨她,杀鸡给猴看。谁知道他脑子里动什么念头呢?”

“然后他再雇我去调查。”

“我承认听上去很奇怪,马特,但是——”

“也不可能是疯子作案。是一个人发疯砍人没错,但不是变态佬在满足欲望。”

“你怎么知道?”

“他太小心了,签名时用印刷体,离开时带走脏毛巾。为了不留下任何物证,这个人费了很大的工夫。”

“我认为毛巾是他用来裹凶器的。”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洗干净凶器后,可以把它放回原先的包里。或者,就算他想用毛巾裹刀,也应该用干净毛巾。他会带走他清洗身体时用的毛巾,肯定是为了避免它们被发现。毛巾有可能固定证据,例如毛发或血迹,他知道他会成为嫌犯,因为他知道存在某些东西把他和金联系在一起。”

“我们无法确定那些毛巾是用过的,马特,我们无法确定他有没有洗过澡。”

“他把她大卸八块,血溅得满墙都是,你觉得他会不洗干净直接走出去?”

“应该不会。”

“你会把湿毛巾当纪念品拿回家吗?不,他有必须这么做的理由。”

“好吧。”他停顿片刻,“但变态佬也有可能不想留下证据。你说凶手认识金,有理由想杀死她。这个你怎么可能确定呢?”

“否则他为什么叫她去酒店?”

“因为他在那儿等她,他和他可爱的大砍刀。”

“他为什么不带着他可爱的大砍刀去三十七街她的住处?”

“而是叫她上门服务?”

“对。我一整天都在找妓女谈话,她们并不喜欢上门服务,因为路上会花费时间。她们也会服务这样的嫖客,但通常会请来电者去她们家,向他们描述家里有多么舒服。金或许也这么说过,但凶手没有答应。”

“嗯,他已经结清了房费,也许是不想白花那笔钱。”

“那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去她家呢?”

他想了想。“她那儿有门童,”他说,“也许凶手不想和门童打交道。”

“但他必须穿过一整个酒店大堂,在登记卡上签字,和前台人员交谈。也许他不想和门童打交道是因为门童以前见过他,那样的话,门童会比一整个酒店更加危险。”

“马特,你这就是纯属瞎猜了。”

“我忍不住。一个人做了一大堆不合理的事情,唯一的解释是他认识那姑娘,而且有个人理由要杀死她。他也许情绪失常。头脑完全正常的人通常不会操起大砍刀发疯乱砍,然而凶手不仅仅是个随便挑选女人下手的变态佬。”

“那你认为是什么人?男朋友?”

“差不多的货色。”

“她和皮条客分手,对男朋友说她自由了,结果他一下子惊慌失措?”

“对,我在往这个方向动脑子。”

“然后操起大砍刀发疯?你描述的是个更愿意和老婆待在家里的男人,你觉得这符合你的想法吗?”

“我不知道。”

“你确定她有男朋友吗?”

“不确定。”我承认道。

“还有这些登记卡。查尔斯·O. 琼斯和他的各种化名——假如他真有的话,你认为追下去能查到什么吗?”

“有可能。”

“马特,我问的不是这个。”

“那么答案是否定的,我不认为追下去能查到任何东西。”

“但你依然认为值得一试。”

“我很乐意自己去查银河酒店的登记卡,”我提醒他,“用我自己的时间,可惜那家伙不肯松口。”

“我觉得我们可以查一下登记卡。”

“多谢了,乔。”

“另外一项调查应该也能帮你。附近区域的一流商业酒店,过去六个月或者多久的姓琼斯的登记信息。你要的就是这个?”

“没错。”

“尸检显示她的喉咙和食道里有精液,你有没有注意到这个?”

“我昨晚在报告里看见了。”

“他先让她为他**,然后操起他的童子军手斧,把她大卸八块,但你还觉得这人是她的男朋友。”

“精液有可能来自早些时候的性接触。她是妓女,最不缺的就是性接触。”

“也可能,”他说,“你知道吗?他们现在能给精液定型了。当然没指纹那么精确,而是更像血型,能成为有价值的间接证据。但你说得对,根据她的生活方式,就算精液定型不符合一个人的采样,也无法排除他的嫌疑。”

“就算符合,也无法落实他的嫌疑。”

“对,但肯定能让他好好地头痛一下。真希望她抓伤了他,指甲底下有上皮组织。这种证据向来有用。”

“可惜没那么多好事。”

“那是当然。既然她给他**,你会觉得她的牙缝里也许会留下他的一两根毛发,但麻烦就麻烦在她实在太淑女了。”

“这个也算麻烦,行吧。”

“而我的麻烦在于我居然开始相信这里面真有个案子了,而凶手躲在彩虹的另一头。我的办公桌上堆满了我没空看的文件,你却逼着我来查这件烂事。”

“你想一想要是破案了,你会显得多么光鲜。”

“功劳都归我?”

“总要归个什么人吧。”

我还要打电话给三个妓女,桑妮、露比和玛丽露。她们的号码写在我的笔记本上,但我这一天谈过的妓女已经够多了。我打给钱斯的应答服务,留言请他打给我。现在是星期五的晚上,也许他在麦迪逊花园看两个年轻人互殴,还是说他只会去看基德·巴斯康的比赛?

我拿出唐娜·坎皮昂的诗,读了又读。脑海中,诗里提到的所有颜色都带着血色,鲜亮的动脉血,从猩红色渐渐蜕变成锈红色。我提醒自己,唐娜写这首诗的时候金还活着。那么,我为什么从唐娜的诗句中嗅到了一丝厄运的气息?是她知道什么内情,还是我见到了并不存在的幻影?

她没提到金的金黄色头发,除非诗里的阳光指代的就是这个。我看见她缠在头上的金色发辫,想到简·基恩的美杜莎雕像。我不假思索地拿起电话打给她。我很久没拨过这个号码了,但记忆把号码硬塞给我,就像魔术师从观众身上变出来一张扑克牌那样。

电话铃响了四声。我正要挂断,却听见了她的声音,她音调低沉,有点喘息。

我说:“简,是我,马特·斯卡德。”

“马特!顶多一个小时前我才想到过你。稍等一下,我刚进门,让我脱掉大衣……好了。你最近怎么样?很高兴能听见你的声音。”

“我过得挺好,你呢?”

“哦,情况正在好转。一次坚持一天。”

哈,这些朗朗上口的标语。“还去参加那些活动吗?”

“嗯哼。事实上,刚参加完一个回来。你怎么样?”

“还不坏。”

“那就好。”

今天星期几来着?星期五?星期三、四、五。“我坚持三天了。”我说。

“马特,真是太了不起了!”

了不起在哪儿?“应该吧。”我说。

“你还去参加聚会吗?”

“算是去吧,我不确定我有没有为整个过程做好准备。”

我们聊了一会儿。她说我们也许有朝一日会在某次聚会上不期而遇,我承认存在这种可能性。她戒酒近六个月了,她已经做过几次见证。我说找个机会听听她的故事肯定很有意思。她说:“听?我的天,你就在故事里。”

她想回去继续做雕塑。戒酒期间她暂时搁置了所有工作,因为她很难让黏土按照她的意愿塑造形状。但她正在努力,尝试协调所有事情,戒酒摆在第一位,让生活的其他部分按自己的步伐回归原样。

我呢?嗯,我说,我有个案子,为一个熟人调查一件事的内情。我没详细解释,她也没逼问。对话慢了下来,里面有几次停顿,我说:“总之,我就是忽然想到要打个电话跟你问声好。”

“马修,我很高兴听见你的声音。”

“说不定咱们哪天真的会遇上。”

“但愿如此。”

我挂断电话,想起在里斯本纳德街她的公寓喝酒的情形,烈酒在我们的血管里施行魔法,温暖而甘醇的感觉淹没了我。那是一个多么愉快而甜蜜的夜晚啊。

你会在戒酒会活动上听人们说:“我清醒时最差劲的日子也比酗酒时最快乐的日子强。”所有人使劲点头,就像波多黎各人汽车仪表盘上的塑料小狗玩偶。我想到我和简共度的夜晚,看了一圈我这个仿佛牢房的小房间,努力琢磨为什么今晚比那个夜晚更加美好。

我看看手表。酒铺子已经关门,但酒吧还有几个小时才打烊。

我待在原处不动。外面,一辆巡逻车拉着警笛驶过。警笛声逐渐消失,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然后我的电话响了。

是钱斯。“你在认真做事,”他赞许地说,“我收到了报告。姑娘们都挺配合吧?”

“她们都很好。”

“有进展吗?”

“还很难说。你在这儿捡起一块碎片,在那儿捡起一块,但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它们能不能拼凑在一起。你从金的公寓拿走了什么?”

“就一些钱,怎么了?”

“多少?”

“几百块。她把现金放在梳妆台最上层的抽屉里,不是什么藏东西的秘密地方,就是她习惯把钱放在那儿。我找了一圈,看她有没有在哪儿藏私房钱,但我没找到。我没找到银行存折或保险箱钥匙。你呢?”

“没找到。”

“钱呢?当然了,谁找到就归谁,我只是问问而已。”

“没有钱。你只拿走了钱吗?”

“还有一张夜总会摄影师给我和她拍的照片,没理由把这东西留给警察。怎么了?”

“我只是在瞎琢磨。你是在警察抓你前去的那儿吗?”

“他们没有来抓我,我是主动去投案的。对,我先去了那儿,事实上还好比他们早了一步,否则那几百块钱就不见了。”

也许吧,也许不会。我说:“你没带走那只猫?”

“猫?”

“她有一只小黑猫。”

“哦,对。我根本没想到过那只猫。不,我没有带走。要是我想到了,会放点食物给它吃。怎么,猫不见了?”

我说不但猫不见了,猫砂盆也不见了。我问他去她公寓的时候猫在不在,但他不知道。他没注意到有猫,但另一方面他也没有特意去找。

“再说我动作很快,你明白的,进去出来还不到五分钟。猫有可能从我脚边走过,而我根本没注意到。这有什么重要的吗?猫又不可能杀她。”

“当然。”

“你不认为她会带猫去酒店,对吧?”

“她为什么会这么做?”

“不知道,老兄。我不知道咱们为什么在谈那只猫。”

“肯定有人带走了猫。她死后肯定有你之外的什么人去过她的公寓,带走了那只猫。”

“你确定猫今天不在她家吗?陌生人出现的时候,动物会受到惊吓,会躲起来。”

“猫不在公寓里。”

“有可能是警察来的时候自己跑掉了。门打开,猫跑出去,再见了小猫咪。”

“我没听说过猫会带走它的猫砂盆。”

“也许是邻居带走的。人家听见它喵喵叫——猫就喜欢喵喵叫——不想看见它挨饿受冻。”

“邻居会有她的钥匙?”

“有些人会和邻居交换钥匙,免得自己被锁在外面,也可能是邻居找门童借了钥匙。”

“很可能是这样。”

“肯定是这样。”

“我明天去问问邻居。”

他轻轻吹了声口哨:“你什么线索都要追查,对吧?像猫这样的小事,你也像狗咬骨头似的不肯放过。”

“案子就是这么查的。拖屁敲门。”

“什么?”

“拖屁敲门,”我说,拼给他听,“是‘拖着你的屁股给我到处去敲门’的缩写。”

“哦,我喜欢这个说法。你再说一遍?”

我又说了一遍。

“‘拖着你的屁股给我到处去敲门。’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