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谈场恋爱

黎娇娇知道她这一招挺卑鄙的。

孟景同孟景华兄妹情深,孟景华眼看病危,他不可能错过这次给孟景华换肾的机会。

黎娇娇想救孟景华,但又知道孟景同肯定会在手术结束后直接提结束这场金钱关系,然后丢给她一纸欠条用定期还款让一切回到原点。

“所以呢,孟景同答应了吗?”

过了几天,黎娇娇思来想去总觉得良心上有那么一点点疼,又给心灵导师胡朋打了个电话过去,结果逼逼说了半天,胡朋最关注的果然还是这个问题。

她窝在车后座叹了口气:“当然答应啦,我那个问题虽然是在问他,但是和逼逼迫他也没什么区别。”

“不是,你这怎么叫逼逼迫呢,现代社会,哪有空手套白狼的好事儿。”胡朋就不认同黎娇娇的想法:“换言之,就凭你想找个男朋友,比他帅比他富比他强的不也一抓一大把,你那叫给他个台阶,他指不定顺坡下驴心里美滋滋的很呢。”

“他才没你说的那么市侩。”黎娇娇小小地翻了个白眼:“不许你这么说。”

胡朋足足梗了五秒才缓过这口气:“得,您到底是找我来谈心还是来找我秀恩爱来了,你俩以后要是吵架我肯定不能管,要不然肯定管一回当一回猪八戒!”

就里外不是人呗。

黎娇娇又被胡朋逗得稍微开心了点儿,又听他问:“所以那个招财……不是,小妹妹的手术什么时候做?”

“昨天那个人已经到了,现在已经开始做术前的准备工作了,孟景同说下周就能做手术了。”

所以孟景同这几天也是在医院忙得不可开交,基本都睡在医院里第二天再从医院直接去学校,黎娇娇好几天都没见过他了。

好不容易成了的男朋友还没捂热乎就开启了同城异地模式,黎娇娇当然不能就那么干等着,周五晚就让司机跑了一趟给她送医院去了。

在胡朋的一通操作下孟景华现在已经搬去了位于同层的单人病房,黎娇娇进去的时候孟景同正坐在床边削苹果,看得出刀工不错,果皮长长一条也依旧坚挺地垂着。

孟景华看见黎娇娇走进来立刻眼前一亮:“娇娇!”

孟景同闻言也回头看了一眼,自上次他点了头之后这还是第一次见黎娇娇。虽然不见面并不是他本意,但两人关系突然的转变也确实让他有些无所适从,不知道要用什么表情也不知道要用什么态度去面对黎娇娇。

然而黎娇娇进门就无视了他噔噔噔快步走到病床前:

“景华,我听说你快做手术了,紧张不紧张?”

听见手术二字,孟景华缩了缩脖子:“哎……别说了,听说要把我的肚子划开……到时候要是装不回去怎么办啊……要是给我装错了怎么办啊……”

“不会的,到时候你睡一觉醒来就都结束了。”孟景同把苹果在掌心切成两半,孟景华一半黎娇娇一半,“放轻松,这样的大手术里你的精神状态很重要。”

孟景华接过苹果咬了一口,眼睛一下就又有神了,腮帮子鼓鼓地看着黎娇娇:“娇娇,这个苹果特别甜,你快尝尝。”

黎娇娇其实没想到孟景同会把苹果也分给她一半儿,好几天不见孟景同的气在这一刻消散得干净,立刻低头咬了一口。

“嗯!”

果然很甜,果肉在齿间咀嚼的时候汁水像是掺了蜜,甜得滑入嗓子眼的时候都有点儿齁得慌。

“甜,好吃,哪儿买的!”

“嘿嘿,是我哥刚下楼的时候买的,说是有一个老爷爷在医院门口摆摊儿,看起来挺不容易的就买了点。”孟景华看着嘴不大,吃东西还挺快,半个苹果三两口就消灭完了,又看着黎娇娇小口小口地咀嚼,“娇娇,你吃东西也好斯文好漂亮啊,嘿嘿嘿……”

孟景华每次看见黎娇娇都好像变成了个小痴汉,就知道傻笑,孟景同转身倒水的时候听见妹妹的感叹,差点儿烫着大拇指。

他一回头,果然看见黎娇娇吃着苹果朝他得意地挑眉,就好像争宠的胜利者似的。

“我觉得你也很漂亮底子很好的,等你做完手术水肿消了之后我带你去买衣服,做头发,然后再做美白!”黎娇娇一边说一边掰着手指头数,“其实就你现在这个肤色也很漂亮,我有好几个朋友还特地要去美黑呢,你这自然美黑省了一大笔!”

“是吗?还有人故意想黑?”孟景华不明白地眨眨眼,“还花钱去晒黑?”

黎娇娇笑着点头:“所以你要放宽心,等你病好了,我有好多想等着带你一起去做的事情,我跟你说,别的我不行,玩是第一名!”

孟景华更开心了,连连点头,睡着的时候嘴角都是微微上扬的。孟景同送她送到住院部楼下,由衷道:“谢谢。”

孟景华得知要做手术情绪很紧张,因为之前营养跟不上贫血严重难以负担肾脏手术,但病情又刻不容缓,孟景同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却除了刚才那样苍白生硬的话之外也不知道该说点什么缓解妹妹的情绪。

“这有什么好谢的,我本来就打算等她做完手术带她出去好好大玩一通的,地方我都选好了!”黎娇娇得瑟地转过身看着孟景同往后退着走,结果还没走几步就差点撞上身后的人。

“小心点。”

孟景同皱着眉拉着她的手臂把人拽到了自己面前。

“好好走路。”

黎娇娇完全不以为意,依旧嬉皮笑脸:“对了,说起来我今天是来找人的,不知道你有没有看见。”

“找谁?”孟景同想了想:“是你上次说的朋友的叔叔吗?”

想起那个以为她和胡朋有一腿的老男人黎娇娇就想翻白眼,她赶紧摇头:“当然不是了!他都出院了我来找他干嘛!”

“那你来找谁?”孟景同想不到其他人了。

“我来找我男朋友啊!”黎娇娇说完又比划起来:“我那——么大的一个男朋友,说不见就不见了,那么多天都见不到面,我来看看他是不是走丢了!”

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上扬夸张,咬字却时而清晰时而模糊,尤其是说到男朋友三个字的时候,囫囵一下就溜了过去,就好像刚从洞穴里探出头生怕被人发现的小白狐,一溜烟儿就蹿了个无影无踪。

时间不早,但住院部门口依旧人来人往,路过的行人听见了都偷笑着低下头往里走,心里却不得不感叹现在的小女孩撒起娇来真是可爱。

黎娇娇说完自己也觉得有点不好意思,臊得慌,赶紧摆摆手就准备撤:“咳,估计你也没看见,没看见就算了。”

她赶紧转身,生怕孟景同说些讨人厌的直男发言让她想把这得来不易的男朋友再直接给甩了,结果还没走出一步手腕就被人从后抓住。

“我看见了。”

孟景同掌心似乎总是比平常人要热一点,在夏天时黎娇娇很不喜欢他这样的热,可现在天凉下来了,秋风扫过,显得这点温度也变得珍贵。

“……你看见了?”

要不是他的手掌实在太热,黎娇娇绝对会把刚才那几个字当做幻听。

她立刻转过头去,却见孟景同原本注视着她的目光一下别开。

“嗯。”

两人之间的距离感被刚才黎娇娇那番夸张的撒娇消弭,让孟景同也放松了些。

“在哪?”

“在这里。”

黎娇娇突然对孟景同刮目相看了。

本以为是个榆木脑袋死直男,结果没想到他不光能接上茬,接的还不是很烂!

“是吗?在这里的原来是我男朋友啊?”她一下又来了兴致,往孟景同面前走了一步,“我差点儿没认出来,我的男朋友看见我怎么都没什么反应啊,这么多天没见我难道不应该先给我一个热情的拥抱吗!”

这里可是住院部门口。

孟景同知道黎娇娇估计又是故意在刁难他玩儿,他皱着眉看着人来人往:“去别的地方再抱。”

“为什么,我不要!”黎娇娇立刻跳了起来,“看来是我找错人了,这里的不是我男朋友!”

“……”

眼看这小祖宗又要开始作,孟景同只得一把把她拉到了路灯旁灯光照不到的死角,然后手臂搂在她后腰,上半身直接把人压在了墙壁上,同时另一只手还为防止她后脑磕碰在水泥墙上而提前垫了上去。

“别闹了。”

他没有刻意压低声音,但距离让人自然而然放低了音量。湿热的气息从男人的唇齿间笼罩住黎娇娇的耳廓,就像是黑暗中影影绰绰的火舌,似有若无地灼烧着她耳朵尖的皮肤。

“我才没闹呢。”

黎娇娇很想理直气壮地说话,但声带却格外没出息地软了。

“但是我可提醒你啊,孟景同同志,你现在不是单身汉了,得有点做人男朋友的自觉,虽然我说的是交往试试,但是你要是太消极敷衍我我可不会如你所愿提分手的。”

这都哪跟哪啊。

孟景同看她整个人都被挤在那么小小的地方,想叉腰也伸不出手,只能束手束脚地站着虚张声势,让人看着有些好笑。

“好,我知道了。”孟景同点头:“我是第一次当人男朋友,你要是有什么不满就直接提,我改。”

“……”

你当这是修厕所呢你!

黎娇娇深吸一口气,反复告诉自己三遍不用和这死直男计较,才勉强平静下来,伸出手干巴巴地环抱住孟景同的腰。

“那男朋友,今晚你还要在这守着妹妹吗?”

“不用。”毕竟已经连续守了好几天的夜,今天母亲特地嘱咐让他回学校好好休息。

“那去我那里?”黎娇娇嘟嘟嘴,又压低了声音:“我都半个月没见你了。”

孟景同没听清:“什么?”

“没什么。”黎娇娇看他那副怔愣的傻样,心情又好起来了,“傻子,回家了。”

她松开孟景同的腰,把手揣进他的口袋,一副循循善诱的好老师模样:“以后看见我的第一件事就是牵我的手,知不知道,真傻。”

“……”孟景同从小到大也没被人说过傻子,他颇为无奈地看了又不知怎地高兴起来的黎娇娇,把手伸进口袋握住了里面柔若无骨的小手,“是这样吗?”

男人的大掌将她的手整个包在里面,却让黎娇娇联想到一张有温度的饺子皮儿。她点点头,又摇摇头,叹了口气:“你怎么这么笨啊!”

孟景同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又怎么笨了,就感觉掌心的小手一动,手指像是纤细柔软的小触角一般填满了他的指缝。

“学会了吗?”黎娇娇又侧头看他,瘪瘪嘴:“你那叫牵吗,你那叫抓,叫握!”

“好。”孟景同看她那张小嘴张张合合,就像是叽叽喳喳的小雀,却没让他觉得聒噪。

车停在公寓楼下,两个人上楼的时候黎娇娇的手还赖在孟景同的衣兜里,只不过握的那一方变成了孟景同,黎娇娇的手就那么懒洋洋地窝着。

“吻我。”

进了门,黎娇娇把手从孟景同的口袋里抽出来,却没有伸出手去抱住他的脖子,只懒懒地背靠着门发号施令。

孟景同的吻很快落了下来,唇舌只片刻的纠缠便很轻易地点起了火。

这一吻持续得很长,很久,黎娇娇的后脑被孟景同的唇舌压在门上,紧紧地贴着那金属的门身,却感觉不到凉。

洗澡的时候,黎娇娇泡在浴缸里把废人二字展示得淋漓尽致。

孟景同给她简单洗了一遍之后又把人从浴缸里捞出来去花洒下冲洗,过程中浴缸重新换上了新的水,冲好再抱着等一会儿放回去,系列动作无比熟稔行云流水,让黎娇娇都隐隐地产生了一个想法——

她好像孟景同养的狗。

“孟景同,你不会还给别的女人洗过澡吧。”

孟景同正在淋浴头下洗头,冲到一半听见黎娇娇的问题,手上翻弄头发的动作停也不停。

“小时候给我妹妹洗过。”

“那长大了呢?”

“还有谁会像你一样一动不动等着我帮她洗澡?”

孟景同头发上的泡沫已经所剩无几,从他后颈滑下的水流逐渐变得清澈,顺着他的肌肉线条在他的身体上开枝散叶,流淌过线条相对柔和的小腿和脚背。

黎娇娇看得津津有味,恨不得出去拿个照相机拍下来以后当做练手素材。

“那你得感谢我让你点满了一个新技能,你想想你最开始的时候再看看现在。”

孟景同闻言沉吟片刻:“那还真是谢谢。”

其实第一次孟景同被黎娇娇要求帮她洗澡的时候,心里是极不情愿的。

他觉得黎娇娇是在故意折腾他,甚至有些羞辱他的味道。

但他没得选择。

所以当时孟景同憋着一股气抱黎娇娇进浴室的时候满脑子只想着尽快交差了事,一会儿让她的脚踝磕到这里,一会儿手臂碰到那里都是常事儿,每次都像是抱小孩洗澡一样浴室里一通吱哇乱叫。

但黎娇娇在这件事上还是很坚持,不管上次磕青了哪一块儿,碰红了哪一块儿,她这次气得打人下一次还让孟景同抱她去洗。

久而久之,孟景同也习惯了,知道要怎么抱才能让她最舒服、最乖巧地窝在他怀里,怎么放才能让她平稳地躺进浴缸里……就像是养了一只精致娇贵的小动物,处处都是讲究。

现在转眼,这只小动物已经和他相处半年了。

孟景同洗干净头发关了花洒,闭着眼摸到一旁的毛巾擦了擦脸才扭头看了一眼坐在浴缸里正对他笑的黎娇娇。

还成了他的女朋友。

女朋友三个字至今让孟景同也没什么实感,他们关系的转变看似突然,但理性地看,却是已经铺垫了太久,现在这样的相处也没让孟景同感觉到哪里突兀。

“你洗完了没有啊,我好困。”

黎娇娇两只手叠在浴缸上把脑袋枕上去,眼睛一眨一眨的看起来是真的挺困倦了。

孟景同把人从浴室抱出来,给困得都快坐不住了的黎娇娇吹了头发之后看着她躺下,转身准备去处理一下自己换下来的衣服的时候手腕被人从后抓住。

“你还去睡沙发啊?”

黎娇娇就像是早就不满于孟景同放着她这么一个娇娇软软的女孩子不抱,硬要去和那张沙发较劲,哪怕现在眼睛都睁不开了也不肯放开孟景同的手。

他有些无奈地转过身回握住黎娇娇的小爪子:“我收拾完就来。”

他的头发还湿着,浴室里一片狼藉也在等着收拾,反正黎娇娇这个小祖宗是十指不沾阳春水,哪里知道整洁干净的背后需要付出的努力。

黎娇娇听他这么说才收回手:“那你快点。”

“好。”

少女白净的小脸藏在软被中,双眼因为困倦半阖着,看着格外的安静无害。

孟景同俯下身帮她拨开脸颊上落着的碎发:“撑不住就睡,别等我。”

“那可不行。”黎娇娇嘟起嘴,“我一闭眼你肯定又自己睡沙发去了……我明天干脆把那沙发给丢了算了。”

孟景同感觉今天的黎娇娇好像一直在致力于惹他笑,让他的嘴角几次三番差点溜出大脑的控制管辖。

“沙发是无辜的。”他说。

“我知道啊。”

少女的声线因为睡意更为娇软。

“那我又不能把你丢了,只能丢它撒撒气了。”

孟景同的嘴角终于失守。

等到孟景华血液中的红细胞勉强恢复到正常水平的时候又过了近二十天,眼看孟景华精神状态一天不如一天,别说孟景同,就是黎娇娇看着也心急如焚。

她也不指望孟景同这个铁直男能想出什么办法让孟景同开心一些,只能自己每天都往医院跑,每天都带不一样的东西给孟景同玩儿。

“景华,你看这个颜色多好看。”

黎娇娇前些天把自己的数码产品都带过来让孟景华玩了一遍,今天实在没办法了就把自己的美甲包带来了医院,因为没法给患者做美甲,就干脆在自己手上做,让孟景华看。

手术就安排在两天后,现在孟景华身体的各项指标已经达到了手术要求,黎娇娇就在周末跑来医院给孟景华放松心情了。

“真的,好好看啊……”孟景华每次只有黎娇娇来的时候才有精神一点,平时基本都是吊着水就睡过去了,身子又肿,睡也睡不好,醒又醒不来,别提多难受。

“我跟你说,这个叫做豆沙色,特别显白,我还喜欢豆沙色的唇膏,基本买哪个牌子都不会踩雷……”

“景华,吃橘子吗?”孟景同送主治医师下楼顺路买了点水果上来,就看见两个女孩子脑袋又凑一块儿去了。

这两个人似乎格外的投缘,每次孟景华看见黎娇娇来了就满脸笑容,也只有在那个时候能稍微提起点食欲来。

“哥,你先过来看,娇娇的手指甲好漂亮!”

孟景华看黎娇娇弄得好看,比自己弄得好看还兴奋,一个劲地招呼孟景同过来:“你看,好不好看,娇娇太厉害了!”

只见黎娇娇的指甲盖上覆着刚才她口中豆沙色的莹润甲油,看着技术不错,涂得均匀平整。

他认真地看了看:“还行。”

“你什么都还行还行的,就没点别的词。”黎娇娇闻言抬起头,朝孟景同万分嫌弃地努努嘴:“你要没事干就帮我们俩剥橘子吧,剥好了待会儿正好方便吃。”

“……”

你倒挺会统筹计划的。

奈何黎娇娇的提议立刻得到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孟景华的强烈支持,本着手术之前病人最大的原则,孟景同还是在床边坐了下来开始剥橘子。

秋天正是吃橘子的季节,表皮还微微泛青的橘子看着酸,实际上却是酸甜对半开的,用手把橘瓣掰开,里面包着瓤的膜都嫩得会碎,黎娇娇最喜欢。

给自己涂完最后一个小拇指,黎娇娇满意地把手小心地摆在一旁等晾干,然后自然地探过头去:“给我吃一个。”

孟景同刚剥好一个橘子,看见黎娇娇探过头来也没想太多直接送了一瓣进她嘴里,然后听见孟景华没憋住的笑声才回过神来弥补似的也给妹妹送了一瓣。

“哥,我觉得这橘子怎么这——么甜啊。”

短短二十来天的相处,孟景华说话已经有了几分黎娇娇的味道。孟景同垂眸睨了她一眼,又连着给她塞了几片橘子:“小心呛着。”

吃过橘子之后黎娇娇就得走了,孟景华做手术的时间黎茂根是知道的,昨天忙完了手头上的事情说是准备回来看看,让黎娇娇这几天回家陪他住。

“喏,公寓钥匙。”

黎娇娇下了楼还不忘把钥匙交给孟景同。

“这回总不会再拒绝了吧!”

孟景同抬手接过钥匙,面前的女孩子就像粘人的奶猫似的又钻进他怀里。

“等我爸一走我们立刻会合,记得要想我,不许偷看小护士!”

黎茂根的性子就是吃软不吃硬,黎娇娇从小就在察言观色中学会了撒娇这一套,嗓子一嗲起来,用黎茂根的话来说那真是神仙都挡不住。

诚然,孟景同不会和黎茂根一样恨不得每天高举娇娇世界第一可爱的牌子去游行,对黎娇娇的抵抗力基本为零,但听她这样呢哝软语眸光也不自觉地柔和下来。

“好。”

司机早就在医院门口等着,孟景同把她送过去,看她不情不愿地上了车才转身回住院部。

黎娇娇回到家时黎茂根已经到了,阿姨做好了饭,量不多但都是她喜欢的,热腾腾地摆在餐桌上。

“哇,果然还是我爸最爱我,一共四个菜,三个都是我的爱。”

黎娇娇进玄关的时候心里还惦记着孟景同,进了厨房就又是黎茂根最贴心的小棉袄了。她拉开椅子坐下,阿姨盛好米饭的碗就放在了她面前。

“谢谢李阿姨。”黎娇娇朝阿姨也笑得甜甜的,谁看了都忍不住心花怒放。

“那我除了我家娇娇还能爱谁啊。”黎茂根满脸是笑,拿起筷子第一件事就是先给女儿夹菜,“都是你的爱就多吃点儿,我感觉你好像又瘦了。”

来了来了,女儿奴的十大错觉之一,女儿最近又瘦了。

黎娇娇手撑着下巴故意夸张地翻了个白眼:“爸,我最近明明胖了好不好,贴了秋膘了都。”

“不贴点秋膘怎么过冬啊!”黎茂根振振有词,“要你一年四季都那么瘦,到时候冬天风一刮不就吹跑了吗!”

黎娇娇都快笑死了:“爸,我在你眼里是不是就是一风筝啊?”

“就算是风筝也是全世界最可爱最漂亮的风筝!”

“……”

所以重点只要是全世界最可爱最漂亮的就行了吗?黎娇娇哽了两秒决定还是低头先吃饭,要不然待会儿可能会被亲爸的奇妙发言给呛死。

“对了,娇娇啊……”

饭吃得差不多了,黎茂根把最后一块回锅肉放进女儿的碗里:“你沈明堂叔叔前阵子打电话给我,我不是当时在外地嘛,就准备明天约着聚一聚,你陪我一起去。”

要说起来其实也神奇,这沈明堂是个做学问的大学教授,而黎茂根才不过初中文化,但俩人的关系在黎茂根发家前就铁得不行,隔三差五便小聚,黎娇娇小时候粘爸爸粘得紧,经常跟去他们的朋友聚会,也自然和沈明堂很熟悉。

“然后你明堂叔叔的儿子,正好前阵子回了国,现在工作稳定下来了,听说是一表人才……”

“爸!”

黎茂根的话还没说完,黎娇娇就嘟着嘴打断:“上回还说舍不得我出嫁,现在就开始给我安排对象,有你这样的吗!”

“不是,这怎么是介绍对象呢,你们以前也不是不认识,”黎茂根很委屈:“之前你跟我去聚餐的时候不是还吵着要嫁给人家吗,后来他跟着明堂出了国,你还在家里哭了三天呢——”

“那都是什么时候的事情了!”

黎娇娇记得那时候自己才刚上小学,谁还没有个小时候啊!

“我还以为我跟你说了你会很高兴呢。”黎茂根说:“而且我听说他学的也是设计专业,好像是建筑那块儿的,你们肯定会有共同语言的。”

“一个建筑一个服装,能有什么共同语言……我连他长什么样都忘了!”

“见了面不就想起来了!”

那头,因为手术临近,孟景同离开的时间越来越晚,今天索性直接坐最末班的地铁回的学校。

寝室马上就要熄灯锁门,好在孟景同手里还拿着今天黎娇娇走之前给他的公寓钥匙,不需要去赶这个时间。

去单人公寓的路已经不知不觉从陌生到熟悉,孟景同上了楼用钥匙开了门,漆黑而寂静的客厅用熟悉的香气迎接了他。

是黎娇娇沐浴乳的味道。

这样的气味在这样的夜晚意外的让孟景同紧绷的脑神经放松了些许,他轻而稳地关上房门,手熟稔地摸到了门口的开关打开了灯。

早上他比黎娇娇出门早,**乱成一团的薄被是小祖宗起床后偷懒的证据。他想想自己今晚好像要一个人盖着这样一床粉嫩嫩的被子睡觉,顿时心头涌上无奈。

他放下东西进了浴室,洗了个澡出来就看见放在床头柜上充电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是黎娇娇的电话。他按下接听:“喂?”

“睡了吗?”那头黎娇娇窝在自己的房间里,坐在床边看着楼下道旁修剪得一丝不苟的灌木丛。

“准备睡了。”孟景同说:“你呢?”

“我还有点睡不着,不过我爸已经睡了。”父女俩刚刚还就沈叔叔儿子的事情进行了一番推拉,黎娇娇在听着黎茂根说的时候就不停地溜号,脑子里总不自觉地想起孟景同,“对了,孟景同……”

“嗯?”

“你上次只跟我说了你妹妹的事儿,这次能不能跟我说说你爸妈呀?”

黎茂根说沈明堂是个好老师,但是不是个好父亲,所以他儿子独立得很早,远比同龄人要成熟……那孟景同的父亲呢?

那头孟景同沉吟片刻:“我爸是山区支教老师。”

在孟景同的记忆中,父亲一直是一个非常非常温柔宽厚的人。

那么一个小山村里,方圆几十里只有这么一所学校,除了父亲之外只有另外一个年过五十的老师,两个人说是老师,其实不光教书不分科目,还要负责给孩子们做饭。

在那个年代里,支教老师的艰苦条件其实并不是什么秘密,但孟景同记得父亲并不是被调派,而是自己申请到了这么一个穷地方。

“后来在他支教的第一年,就认识了我母亲。”

在那样一个小地方,一点点风吹草动的小事都藏不住半天,更别提是从城里来了一个清隽斯文的支教老师。

很快附近的村子就有些女孩找各种借口来见他,心想着能成更好,不能成的话只见那样漂亮的人一面也是好的,硬生生挤得学校破烂的小铁门都快要塌了。

父亲知道在那样的环境下男丁能读书有点文化已实属不易,更别提女丁,他想教这些女孩子们一些文化知识,可无论他怎么苦口婆心地劝说,那些女孩都只是摇头,觉得自己是女孩,不用学这些麻烦的东西。

这是根深蒂固的观念,然而他的心里却感到无比遗憾。

后来,孟景同的母亲出现了,她穿着朴素却干净的衣服,头发和其他女孩们一样低低地束在脑后,提着一篮鸡蛋,羞赧地用双手捧到了老师面前:“老师,我今年都十七了,我还能不能和他们一样跟你学识字啊?”

他们就这样认识了。

“哇,还挺浪漫的诶。”黎娇娇忍不住感叹:“所以你的名字和景华的名字都是你爸起的对不对,难怪这么好听。”

“嗯。”孟景同说:“我父亲在我还没上小学的时候就在家里教我读书写字,每年都会出去一趟给我带回很多书来,那些书他会先给我妈看,再给我看,最后给景华念一遍。”

那些书大部分都是父亲在二手书摊淘的,拿挂历纸包好当书封,再在外面写上书名和作者,现在还摆在孟景同的家里,用一个简陋的木书柜装得整整齐齐,完整地保留着父亲存在过的气息和痕迹。

——还有对他,对妹妹,对母亲,对这个家的爱。

“书这东西很沉的……”黎娇娇去上课抱两本书都嫌重,再想象一下孟景同的父亲要带着书赶那么多路,心坎微微一酸。

“嗯。”孟景同还记得父亲在世的时候其实母亲有的时候还像个少女,经常迷迷糊糊的,她经常开玩笑地和父亲说,要是没有他,她一个人该怎么活下去。

却没想到父亲真的有一天会抛下她,抛下他们就这样撒手而去。

“没关系,孟景同。”

窗外一轮孤月高悬夜空,黎娇娇抬头看久了总觉得好像触手可及,她察觉到孟景同的沉默,伸出手想去摸,月光被短暂的遮挡后从指缝间倾落了下来。

她傻笑了一声,觉得自己可能是被爸爸捧傻了,竟然真的想要去抓天上的月亮。

“以后有我呢,我陪着你。”

那头孟景同不知不觉也绕到了窗前,抬头便将黎娇娇眼中的月也映入眸中。

他突然想起一句俗套的诗,低下头去的时候嘴角在自己都尚未察觉的时候再一次扬起。

“好。”

第二天,黎娇娇陪着黎茂根一块儿到了医院。病房里,女人正在给女儿剥昨天儿子买的橘子,而孟景华也非常努力地想要在母亲面前强打起精神来。

“妈,我跟你说,这个橘子可甜了,你别说我哥还挺会买水果的——”

少女说着话余光已经快一步捕捉到跟在黎茂根身边的黎娇娇,一双倦倦的黑眸一下又亮起了光:“娇娇!”

“景华!”黎娇娇也一下扑到病床边,然后才朝女人甜甜一笑:“阿姨好!”

“好好,娇娇来吃橘子!”女人把仅剩的几个橘子都塞给黎娇娇,目光却投向黎娇娇身后的黎茂根:“您是……?”

“这是我爸,他听我说了景华的事情特别关心,所以今天跟我一块儿来看看!”黎娇娇手里捧着几个橘子飞快地站起身做介绍,“爸,这是景华和景华的妈妈。”

黎茂根朝两人客气地打了个招呼之后又问了问孟景华病情的事情,孟景同就和准备来查房的主治医师俩人一块儿从病房外走了进来。

俩人应该是就孟景华的病情又聊了一路关于排异反应和术后恢复的问题,黎茂根听见声音转过身:“这就是孟景同吧?”

黎娇娇愣了一下:“爸你怎么知道?”

“上次遇到了你们院长,顺便问了一句,才知道孟景同在你们学校也属于知名度很高的名人啊。”黎茂根摸了摸女儿傻乎乎的小脸蛋,又和一旁认出自己的主治医师握了握手,寒暄了几句之后才迟迟看向孟景同:“你好,孟同学,之前我听我家娇娇提起过你,今天见面果然是一表人才!”

爸你夸人有点新鲜的词没有……黎娇娇刚才还觉得自家老爹脸上好像闪过了些许智慧的光芒,现在又全都因为一表人才这个词熄灭了。

她对两个人的初次见面无比拘谨严肃的客套话没什么兴趣,直接在病床旁坐下开始和孟景华分橘子吃。

没过多久橘子吃完了,黎茂根和孟景同的对话也终于告一段落,他拍了拍黎娇娇的肩:“娇娇,该走了,你沈叔叔还在等我们呢。”

黎娇娇对见沈明堂倒是没什么感觉,只是想想还要见那个一表人才就头大。

她最不喜欢这样好像有那么点相亲味儿的见面,尤其是这个人还是旧识,知道她小时候可能自己都忘记了的黑历史,到时候饭桌上被当做谈资聊起来,尴尬得都想钻地缝。

但黎茂根在这件事情上挺坚决,黎娇娇昨天反对了十几次都被他给打太极打过去了,她好几次拳头都打在棉花上,别提多难受。

“那我走啦,景华,你好好休息,明天我再来看你。”

黎娇娇站起身,朝孟景华摆摆手的同时又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孟景同,趁黎茂根转身不注意的时候朝他眨了眨眼,做了个无声的口型。

'记得想我'

她做完口型也不管孟景同看没看懂,直接转身三两步追上黎茂根的脚步小跑着出了病房。

在目睹了一切的孟景华疯狂地挤眉弄眼下,孟景同总算有点绷不住,过去戳了戳妹妹的脑瓜:“好好休息,这两天准备要手术了,别想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不过也只有娇娇来了景华才这么高兴,我倒是希望她能多来来,省得景华每天都无精打采的。”女人叹了口气,扶孟景华在**躺下等她睡着之后才看向孟景同:“景同,妈一直有问题想问你,这娇娇家里看起来挺富裕,对你又好像有点喜欢的样子,景华这次换肾手术的钱……”

“妈,”孟景同抿抿唇,握住母亲不安交握的双手:“我会处理好,你不要担心了。”

黎娇娇跟着黎茂根穿过了大半个城市,才终于到了沈明堂的家。

沈明堂比黎茂根年长几岁,之前一直在国外做教授,十几年间只偶尔回国和黎茂根小聚,这次退了休才带着妻儿一道回国,说是准备定居。

这片都是独栋,是沈明堂大概前几年准备定居时提前购置的,因为离市区有些距离很清幽安静,尤其沈明堂这一栋门口还摆着不少大型绿植盆栽,看得出每天都被主人精心爱护打理,乍看就像是一片小而精致的树林,在这样一个萧索的季节显得格外可贵。

“这老沈之前跟我说他沉迷园艺不可自拔,我现在算是信了。”黎茂根走到黎娇娇身旁牵起女儿的手环顾了一圈周围的绿植,“搞的还真不错,等夏天这些叶子都长出来肯定更好看。”

“黎叔叔?”

黎茂根正牵着黎娇娇在人家门口感叹,就被身后男声打断。黎娇娇回过头,顺着男人身上浅咖色的薄呢外套一路看上去,对上那一副黑框眼镜后温润如水的双眸。

黎娇娇点头先承认下来,然后又想了想:“你是沈……”什么来着!?

完了,忘了名字了。

黎娇娇立刻朝黎茂根投去求助的眼神,却听见男人轻轻笑了一声,接上她的话:“沈嘉陆。”

“好久不见,娇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