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德与非道德

什么是道德?什么是非道德?凡是举心动念,对别人有所侵犯,甚至危害到社会公共安全的就是不道德;相反的,对社会大众有利益的就是道德。道德与非道德有时很容易划分,有时却很难给予明确的分别,如下面所提的几个问题。

(一)安乐死与道德

一个身患重病,药石罔效,奄奄一息的人,能不能给予一针,让他免受病苦的折磨,安乐而死呢?佛教对于“安乐死”抱持什么样的看法?事实上,一个人即使重病弥留的时候,能不能再生,是很难断言的。曾经有一位赵老居士,非常热心于电台布教,并且经常往来监狱,对身陷囹圄的犯人说法。有一天,他不慎跌了一跤而致脑震**,送到三军医院,医生写上了红字,宣布回生乏术,甚至将他送到太平间,认为将不久于人世。但是他后来居然活了过来,生死事大,实在很难定论。

佛教有种种的法门与方便,而一切的法门与方便,如果不能和大悲心相应,都是魔法,因此佛法以慈悲为根本,对于“安乐死”,佛教不绝对否定它,也不断然肯定它。对于每一个生命,我们应该本着爱心、慈悲心,让他健康地存在。万一不得已而施以“安乐死”,如果确认是出于慈悲心,不忍病人受苦,也没有什么不对,重要的关键在于是否以慈悲心为出发点。

(二)偷富济贫与道德

“偷富济贫”是道德还是非道德?有人称赞这种行为是侠义作风,大加喝彩;但是就佛法来看,仍然不究竟,贫穷的人虽然被救济了,却侵犯了富有的人家。凡是对人足以构成伤害的,都是非道德的,真正的道德是不损害任何人,而人们可以得到利益。

(三)杀人救人与道德

如果杀了一个人能够救很多人,这是道德,还是非道德呢?《大宝积经》上有这样一段记载:佛陀在因地修行的时候,为了救500个人而杀了1个人,这样的做法合乎道德吗?佛陀正是抱着这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心,而杀一救百,所以在大乘的戒律中是赞叹他的行为的。我们在修行菩萨道时,除了动机要纯正,抱持大慈悲心之外,还要具备心甘情愿接受因果制裁的胆识,因为有所造作,必有报应。日本的井上日昭禅师杀了一位奸臣,替万民除了百害。山本玄峰禅师说:“一杀多生通于禅。”意思是:杀了一个人,因此而救了许多人,是通于佛法的。

佛教是非常重视生命的宗教,不杀生是佛教徒共守的戒律,尤其小乘佛教更是严守。杀生是不道德的行为,但是如果本着大慈悲,救人救世的心去杀生,在大乘的戒律是开放的。譬如为护卫自己的国家、人民,一旦战争爆发,佛教徒可以杀害敌人吗?如果是真正本着救民出于水火、杀一救百的愿心,并且甘愿承担因果的责任,在大乘的戒律是赞美这种行径的。

(四)自杀行为与道德

自杀的行为合乎道德,或者是不道德?有些人因自己活得没意思,想自我了断,他以为自杀不会伤害到别人,和他人没有什么关系,无关道德不道德。然而站在佛教的立场,自杀仍然是杀生,是不道德的,佛法是不允许有自杀的行为。事实上,一个人的生命,并不是个人的所属,这具血肉之躯,最初由父母的结合而生养,并从社会接受种种所需才得以茁壮、成长。生命的完成,是社会众缘所成就的,取之于社会大众,就要回报于社会大众。每一个人都有权利使自己这个生命,活得更幸福、更有意义,但是没有权利毁灭任何的生命。

(五)仁义牺牲与道德

一般的英雄豪杰“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壮举,是合乎道德,还是不合乎道德呢?如果抱着成仁取义、救人济世的心,牺牲自己而成全大众,这是道德的升华,是值得赞美的。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矣。”生命的意义,在于道德的完成。听到一句半偈的人生真理,都可以舍弃生命,更何况躬身去实践完成,无怪乎古圣贤人不惜牺牲生命而甘之如饴。佛陀在因地修行时,舍身救护生灵的记载,在经典里到处可见;这种杀身的举止,正是大悲心的具体表现,至善至美的道德升华。

(六)杀生捕鼠与道德

有些开药店的商人说:“我们出售消除蚊蝇、蟑螂等害虫的药,或者捕杀老鼠的器具,有罪过吗?”农夫也问:“我们种田栽水果,为了收成好,要喷洒农药,驱杀害虫,有罪过吗?”根据佛法,驱除蚊虫等,并不是很严重的大问题。因为佛法所说的不杀生,主要以“人”为对象,杀人,是佛法所不允许的。如果为了去除虫害,当然预防比杀害要好些,但以人为本的佛法,为了生存,虽用农药,并不是很大的罪恶。即使受过戒律的比丘,犯了此过,依佛法上来说,是犯了“恶作”。“恶作”的行为,可以用忏悔的力量加以洗除,不如杀人那样不通忏悔。

事实上,我们平时在有意无意中踏死的小生灵更多,譬如脚下爬行的蝼蚁,不知踏死多少。这种无意中杀害生灵的行为,纵使有罪,也很轻微,有些甚至无罪,最主要的不能怀着瞋心而杀生,以瞋心而故意杀生,必堕地狱受苦,佛教之重视动机、存心,由此可见一斑。我们不要把佛法的规范视为畏途,认为是束缚我们自由行动的绳索,或以为佛法的戒律要求太严,难以守持。其实佛法的戒律有很宽容、自由的精神,只有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情况下,才能享受更大的自由。

关于什么是道德,什么不是道德的问题,其最主要的关键在于我们的一念。如果心里的一念是慈悲的,以预防为出发点,而不是存心杀害,如此,纵使构成杀害的行为,罪业也是轻微的、合乎道德的;相反的,如果出于恶心、瞋心而蓄意杀害,那就是不合乎道德。即使尚未杀害,在起心动念的当时,就是不道德的。《尚书·大禹谟》说:“道心惟微,人心惟危。”我们要谨慎地守护我们这颗心,使它起心动念都合乎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