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无人之众

无人之众,是以大众为众,而无个人之众。众,每个人都想拥有,但不应该以众为己众。众,不是我个人的,我也是众中的一个。将徒众看成是我个人的,这在佛光山是不允许的。佛光山的长老慈庄、慈惠及慈容法师,已出家数十载,如果在别的寺院道场,早就有徒弟、徒孙,甚至连徒曾孙都有了,但他们现在连一个徒弟都没有,为什么?因为佛光山不想因瓜分徒弟,而分散佛教的力量。以大众为众,即是无人之众。哪些是无人之众?

(一)佛子是无人之众

出家人同是佛的弟子,你不属于我,我也不属于你,虽然佛门有僧伽伦理,有师叔、师伯、兄弟,还有法系传人、同戒、同参,但这一切都只是因缘关系。“三分师徒,七分道友”,不能执着你我彼此的关系。佛门伦理的最高境界,应为无人之众,不能动不动就说:“这是我的弟子”、“那是我的信徒”,其实信徒是三宝弟子,不属于某一个人所有,若是将信徒归于个人,便会成为私人群众,而不能为佛教所公有,所谓“依法不依人”,佛教徒应为佛教所有。

目前具有现代化眼光的师父都很开通,明白时势所趋,纷纷将年轻弟子送进佛学院深造,甚至送往国外留学,培养佛教人才,使弟子成为佛教所有,不为自己的臧获。魏晋的道安法师,遭逢冉闵之乱,为续佛命脉,分散徒众,不但把佛法菩提种子传播十方,也使佛陀教化广被大众,此即还徒于教,让佛子成为众人之众,无人之众。

(二)法侣是无人之众

共同修学佛法的同参道友,称为法侣,这是以法为侣、以法为友。泰国很尊重袈裟,即使僧皇犯罪,也要先脱下袈裟再定罪,因为袈裟代表法。历代祖师的传承,皆曰传法,有所谓“衣钵相传”;无法,关系也就断除了。所以,不能以法为友的人,就不再是法侣。

有的出家人业障现前,不能安住于佛法,想还俗回家,因为没有佛法,还俗是很正常的事。但其他不还俗的人,不能偷偷地与其来往,替他做一些违法的事情。以前我的一位同学还俗,后来他托人传话,希望与我见面谈话。我说:“没什么可讲的,道不同不相为谋。过去友好是因为有佛法,你已无佛法,我们也没什么好谈了。”出家人必须以法侣为无人之众,建立这种以佛法为重心的宗教情怀。

(三)道友是无人之众

出家人以道结交,没有道,便不为友。有道的人,才有佛法;有道的人,才不会烦恼;有道的人,具有正知、正行,是我们的善知识。有戒行的人,是我们的道友;有般若的人,是我们的道友;有慈悲的人,是我们的道友;有正见的人,是我们的道友。因此,所谓道友,就是戒行,就是般若,就是慈悲,就是正见。如果没有这些,何来道友?所以道友是无人之众。受三坛大戒时,以佛陀为得戒阿阇黎,十方诸佛作为教授阿阇黎,以一切菩萨为同学法侣。例如普贤菩萨十大愿,恒顺众生,普皆回向;地藏菩萨“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地狱不空,誓不成佛”;观世音菩萨寻声救苦,苦海慈航;文殊菩萨,法王之子,吉祥度众。这四位菩萨,悲智愿行,都是我们的法侣道友,可以指导我们、策励我们一起在佛道上精进。

对于无道的人,应当断绝。无道的人,就像身怀兵刃的人,随时让我们有杀身的危险;无道的人,会使我们失掉慧命、失掉善根。所以学道的人,应谨慎择友,以有道之友作为我们的无人之众。

(四)无我是无人之众

我,是个体;众,是全体。若人人皆以我为最大,就无法凝结为众,产生力量。无我才是真正的大众,无我才是真正的因缘,六和僧团就是无我的精神。佛教不是属于某一个人的,佛教是大众的。出家人应以常住为我,以大众为我,进而修学无我,才能进入无人之我的境界。今日是一个集体创作的时代,佛教今后要兴隆,教内必定要团结,才能共同树立佛教的新形象。大家必须有无我的精神,无我才能团结。佛光山开山至今,能有今日的成就,便是因为佛光山的宗风是“常住第一、大众第一”,也就是无我第一。所有海内外的佛光人,势必一条心,只有共同成就,没有个人的凸显;所有一切佛教事业的推展建设,光荣归于佛陀,成就归于大众,利益归于常住,功德归于檀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