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法的财富

财富,佛教是许可的,但非法的财富,佛教就不许可了。什么是非法的财富呢?非法的财富,有的是国法允许,而佛法不准许的。如酒家、屠宰场、渔猎……在国法里是准许有这些营业,聚财致富,但站在佛法慈悲济世的本怀,这是不被认可的。

以下列出十种以非法而致富的钱财:

(一)窃取他物

如小偷、窃盗、顺手牵羊,或捡到东西不还人。凡有主的东西,未得到物主同意,就私自据为己有,这都是窃取他物,虽然拥有了财富,也是不合法的财富。

(二)违法贪污

违法贪污所得到的,是不合法的财富。像现在有很多使用不合法的手段,如走私、贿赂、漏税,各种违法贪污的所得,这是非法的财富。

(三)抵赖债务

像经济型犯罪、恶性倒闭、标了会一走了之,开了支票不兑现、违反票据法,这种抵赖债务,没有信用,是非法的财富。

(四)吞没寄存

别人寄存在我们这里的东西、钱财,把它吞没,据为己有,这也是非法的财富。曾经有个父亲年老了,将小孩带来佛光山大慈育幼院抚养,他有房产,银行又有存款,并且委托朋友“等我的孩子长大时要交给他”。但是小孩子的父亲死后,他的朋友却把财物全部吞没,等到小孩较为长大要去讨回时,怎么都不肯还他。这种行为是不被准许的。

(五)欺罔共财

例如大家股东合伙做生意,赚了钱,应该将所得的利益,平均分配给每一个人,但是有的人却大部分占为己有,剩下的少部分才分给别人。像兄弟姊妹分家,祖先的产业应当大家平均分配,但是有人自私,只希望自己多分一些,其他兄弟姊妹少分一些,这些都是不当的自私做法。

(六)因便侵占

像假公济私,为了自己的方便,挪用公款,将公家的东西,占为己有;还有假报出差旅费、购买物品向商人索取回扣、多报佣金等,都是非法的财富。

(七)借势苟得

仗着自己的势力,苟且获得的财富,都是非法的财富。例如:一些不好的公务员,别人来办事就故意找人麻烦,刁难对方,使人不方便,要别人送红包才肯为他把事办好,这就是借势苟得。还有像许多恐吓、敲诈、勒索等,也都叫作借势苟得。

(八)非法经营

譬如无工商管理部门的经营许可证而私造贩卖烟酒、贩卖吗啡、经营地下药厂等,非法经营伤天害理的毒品,都是不合法的财富。

(九)诈骗投机

有关诈骗投机,报纸上曾经刊载这么一段故事:

据说:天堂和地狱中间只隔了一道墙,有一天,台风把这一道墙吹倒了,天堂的玉皇大帝,和地狱的阎罗王非常着急,因为这道墙一倒,天堂里的人跑进了地狱,地狱的人跑进了天堂,乱了起来,那怎么办呢?双方研究,赶快推选出一些代表,计划再把这道墙筑起来。研究的结果,天堂和地狱各推出三个代表。第一个代表是银行家,因为要建筑这座墙,必须有财源;第二个代表是建筑师,因为筑墙是一项工程,必须由工程专家来建;第三个代表是律师,因为这座墙建好了以后,要研究这座墙的所有权,天堂和地狱各占多少。

地狱中的阎罗王早就派出了三个代表,而天堂里的玉皇大帝,却久久派不出代表来,阎罗王等得生气了,打电话给玉皇大帝:“你再不派出代表来,以后天堂与地狱混乱的后果,你可要负责。”

玉皇大帝非常抱歉地说:“不是我不派出代表来,实在是因为在天堂里,始终找不出这三种人才。因为银行家专门剥削人的钱财,他们是不会生在天堂的;建筑师偷工减料,那么多的罪过,不会生在天堂;而律师是专门挑拨离间,唯恐天下不乱,所以他们也不会生在天堂里的。”

当然,这只是一段笑话,银行家、工程师、建筑师、律师中,也有不少人力行慈善;其他行业的人,也有不法营业的行为。所以说,以诈骗的行为方式营业所得的财富,都是非法的财富。

(十)赌博**业

像赌场、地下舞厅、色情场所,属于有伤风化的行业,其所得也都是非法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