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我们的”还是“他们的”?

公司是“我们的”还是“他们的”?

其实现在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依然要宣传“雇员”思想,因为现在中国的诸多国有企业最缺少的是“他们的”公司的感觉。

一般的打工族都会把公司当作是“他们”的公司,因为这里只是“我养家糊口拿工资的所在”,外企员工讲“just for a piece of bread”,所谓“为五斗米折腰”。这种雇佣思想造成员工只完成白纸黑字上写出的任务,多一点都不做。会造成他们不负责任,得过且过,敷衍了事。即便是得到的指令是明显错误的,也会继续执行,或是消极地等待下一个指令。如果企业领导也有这种思想,只会顾短期效果,过于看重当前业绩,而严重忽略员工感情,甚至做出杀鸡取卵、贻害无穷的事来。一般而言在这种环境下工作没有多少个人真正的情感投入,也没有多少集体的快乐。

美国企业多半是下班的铃声一响,生产线立即停摆,所有的工人放下工具就走。这个时候吊车可能还在半空吊着水泥,车**可能还有半个没有车完的零件。一般而言他们的员工薪水比较高,但是严重缺乏工作安全感。开除一个员工只要公司中层就能做决定,而且十分迅捷。在伦理层面上,他们并不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你表现不佳,或是市场不好,或是公司觉得不应该雇佣你了。老板解雇员工,甚至把公司关门,有什么问题吗?又不是我某人的错,我不过是在执行“市场的指令”而已。虽然现代社会这种**裸的东西少了,但是这种思维依然未变。

欧洲人似乎更多地认为公司是“我们”的,这个“我们”是指公司员工,而非股东。“我们”工作是为了下个月、明年还有这份工作,是为了我们明天的生活更好。这种思想如此根深蒂固,没有人能明了它从何时开始。在一个法国公司,开除一个员工首先得获得公司工会的同意,其次要获得该选区议员的同意,还要获得相应的政府部门的同意。这也就罢了,要命的是公司还需要付大笔的钱,给政府、给保险组织、给社区、给个人,所以欧洲公司宁愿把人养起来,不到万不得已,不开除员工。

这种公司里的员工自由散漫,说得多做得少。以我自己的所知所感而把全局性的指令拖延或干脆自作主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把公家的东西拿到家里的事情司空见惯。员工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很重视,公司的办公室政治气氛浓厚,但是效率低下——不过也无所谓,因为这是我们的公司。

没有私营企业的五六十年代,工人都是企业的主人。尽管集体企业比不上大国有那么风光,毕竟也能和一级政府挂上钩。工人们薪水不高,但所得很平均;工作能尽心尽力,但绝对不会把自己搞得很辛苦,或是产出超出别人许多。

公司是“他们的”好还是“我们的”好?四通公司当年曾经鲜明地宣传过“雇员”思想,要求每一个员工把公司当作衣食父母来对待。这与当时浓厚的工人阶级当家做主、终生雇佣、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状有关系。其实现在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依然要宣传这种“雇员”思想,因为现在中国的诸多国有企业最缺少的是“他们的”公司的感觉。

由于公司是“我们的”,所有者的权益被蔑视,经营者实际占有着公司,幕后的交易、贪污行贿等等常常被看作是正常和合理的实践,变成必须的经营成本。如何增强管理者的职业感,建立保证受托管理者的利益的规则,我们还刚刚开始。毕竟公司是自己拥有的时候比较少,在别人的公司里打工的时间多。让我们还是多一些“雇员”思想吧,至少可以让我们保持对所有者的敬意,保持对规则的敬意,维持一个现代企业所必需的对资本的敬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