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医改和教改,应该对教会开门

2009年,医改方案已经出台,教改方案也正在酝酿。从某种意义上说,医改和教改,关系到中国能否迈过社会保障这个关键的坎。

中国的教改和医改,并非始于今日,相应的改革很早就已经开始了。此前的改革,实际上是沿着经济改革的路径,在教育和医疗领域引入了市场机制。不仅公立学校和医院,要按市场规律办事,而且也小范围地开放民营事业进来,有了民营医院和学校。可是,两个改革最让人诟病的,恰恰就是这种市场引入。

前些年的医改和教改市场引入,存在很大的扭曲,本质上是形成了某种国家垄断性的医疗和教育产业,两个市场都是扭曲的市场,现在医疗和教育领域弥漫着唯利是图的气氛。

但是,不得不承认,即使这两个领域完全对民营开放,形成充分的市场,医院和学校也未必就会真的不那么唯利是图,至少,在当下的民营的医院和学校里,我们看到的情形并不理想。

医疗和教育不同于一般经济领域,不可以全部交由市场办理。同时也不完全等同于慈善事业,不具有完全的公益性。一方面,它们具有较强的公益性,不可能完全市场化;另一方面,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交易对价特性,其服务可以购买。

一般来说,现代发达国家,出于社会保障的考虑,往往强调其公益性,将教育和医疗服务作为公共产品来由国家提供,但即便如此,一般也是提供基本的教育和医疗保障,社会还是存在市场化的私立医院和学校。

中国是个正在起步的发展中国家,不消说学北欧的高福利国家,就是像美国这样公认福利较差的国家,也学不来。至少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国家根本无法实现有效的公益性的医疗和教育覆盖,如果强行实行之,就会跟改革前和当今印度的状况近似,形成一种有名无实的公费医疗和教育。

因此,中国的医改和教改,保持一定程度的市场化因素,是必需的。但是,市场必须加以制约,其制约因素如果仅仅是国家的福利,远远不够,有必要引进其他因素。

其实,中国新式的医疗和教育,最早的引进者都是教会(包括天主教和新教)。在鸦片战争中国教禁开放之后,来华传教的传教士,很多都是医生,甚至在鸦片战争前,这样的医生就已经在广东、福建出现了,给林则徐治过疝气的美国医生伯驾,就是一个传教士医生。中国的西医基本发端于教会,西医教育,无论协和、湘雅、华西,都是教会办的,也各自形成了自己的医院体系。

至于西式学校,几乎是跟各地教会同步兴起,有教会的地方,差不多都有学校。中国最早的大学,也是教会办的,圣约翰大学,兴办于1879年,1892年开设大学课程;震旦公学,1903年兴办,1917年升格为大学。而国立京师大学堂说是1898年开办,实际运作则是1903年后的事情了。实际上,清末新政的教育改革,兴办的学堂,无论大中小,都在明里暗里跟教会学校学。民国时期教会的大学虽然数量不多,学生比例也不高(占全部在校大学生的15%左右),但几乎所有的教会大学都是名校,北方的燕京、辅仁、协和,东部的圣约翰、金陵、东吴,南方的岭南,中西部的华中和华西以及湘雅,几乎个个都可以跟国立的清华、北大、私立的南开和厦门大学相媲美。在“五四”以后,教会大学的宗教色彩也逐步褪去,国立、私立和教会大学三足鼎立,相互竞争,才创造出民国大学的辉煌。

虽然教会办医院和学校,最初的动机,也许是为了吸引人们入教,实现所谓的“中华归主”,但是毕竟在客观上促进了中国的新式医疗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也为中国的老百姓谋了福利。在其自身发展过程中,也逐渐减少了宗教和神学色彩,趋于世俗化。尽管如此,却始终保持了它们的慈善性和公益性,教会医院和学校,开始的时候不收费,后来局面打开,开始收费,但医院依然有针对贫苦人的慈善门诊,有慈善性的医疗服务。学校也是如此,对于学业优良的贫寒子弟,始终都敞开大门。

教会的医疗、教育这种与生俱来的公益性,对于公立和私立教育、医疗事业,始终是一种压力,一种竞争性的压力,可以制约着公营事业不那么官僚化,更可以制约着私营事业不那么唯利是图。从这个意义上讲,现在中国的医改和教改,把这两个领域对教会开放,会起到同样的作用,对国家和民众,都是利大于弊的好事。

现在这两个领域不能对教会开放的原因,是由于意识形态,但是,教会在中国的发展,一日千里,许多地方,不说教堂林立,也差不太多。既然教堂的存在已经无法遏制,那么,人为地禁止教会进入公益事业,还有什么必要呢?清末和民国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教会的存在,尤其是在公益事业的存在,对国家安全并没有什么妨碍,当年尚且如此,那么在当今世界已经进入后意识形态的今天,这样的担忧,就更没有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