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与教育监督

在一个有关教育的会议上,教育部教育质量监测中心的一位负责人从自己业务的角度指出,现在教育系统的问题之一是教育行政和教育监督合一,教学督导部门,仅仅是教育行政部门下属的一个机构,即使这样一个机构,里面的工作人员,大多还是兼职的,既不专业,也缺乏权限,经费不足,所谓的督导,往往流于形式。(据2009年6月29日《新京报》)她呼吁应该建立独立于教育部的国家督导机构。

教育部官员的发言,当时让我感到有些高兴。

教育系统跟其他部门一样,纪检监督部门很多,纪检监察加上教学督导,应有尽有。其中针对教学质量的专门监察督导部门,设置时间相当早,从中央到地方,也算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只是这个体系用处不大,督学只是一个闲差。前些时候,教育部开展大规模本科教学评估,还得另起炉灶,另组人马搞。事实上,但凡教育行政部门需要开展检查督促工作了,一般都是另起炉灶,临时组团,没有人理会督导部门。这个教学监督部门连起码的功能都不具备。

但这些年来,有关教学和办学方面的监督检查相当多,不仅名目繁多,而且次数频繁。以大学为例,不仅有本科评估,还有研究生教育评估、博士点评估、重点学科评估、重点研究基地评估,甚至党建、工会都有定期的检查和评比。从学校到学院再到系里各级领导,为了应付评估评比检查,简直是疲于奔命,连教授都被波及,需要填各种各样的表格,以至于自嘲为“填表教授”。

这样的监督检查,无论什么名目,性质都是一样的,都属于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学部门的监督检查,上级对下级的检查,即后方对前线的检查,几乎一律没有什么效果。以本科评估为例,耗时几年,劳民伤财的大检查,结果80%以上是优,余下的基本是良,只有绝少几个高职院校是及格。这样的评估,绝大多数的结果,在事先就能定下来。

将已有的教学监督机构闲置,然后另起炉灶,频繁监督检查,这就是目前教育系统监督的现状。这样的监督检查,目的不在检查督促改进,也不在惩罚后进,仅仅增加了教育行政部门的权力,让它们实际上变成了全国学校的直接领导,从而使全国的教育系统形成了一个自给自足、自我评功的封闭体系。

现在,教育行政部门的官员自己站出来说要打破这个封闭的体系,建立体制外的监督机构,是大好事。而且这个建议,让现有的国家督导部门独立出来,也可以减少机构设置的重复。

仅仅走到这一步是不够的,整个教育系统应该处于民众监督之下,处于人民代表和媒体的监督之下。教育行政部门更应该切实实行政务公开,让自己的资金流向、人事任免以及行政过程,统统变成可以检查的程序,公之于众,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检查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