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明朝的兵制

跟其他制度设置一样,明朝的兵制也带有元朝的痕迹。卫所的设置以及武官世袭和兵籍制度均属之。元朝军队将领是世袭的,而且驻屯军队自行解决给养。这种体制是从草原部落封建制转化来的,放在汉地实际上是不合适的,所以元朝的军队,在汉地的战斗力大大地退化了。但对于朱元璋来说,尽管已是强弩之末,元朝兵力之强还是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所以,他在制度上依然对元制抱有幻想,因此,明朝并没有恢复宋朝之前的汉人王朝的兵制,而是对元朝兵制稍加改善,形成卫所制。其中,武官的世袭,虽然对军队的稳定有一定好处,但堵塞了优秀士兵的晋升,而屯垦性质的卫所最后事实上变成将领的世袭庄园,所以卫所制显然也是一个不好的制度。然而,明朝初年的兵制,又不尽是对元朝的袭承。明朝不仅有兵部、有五军都督府,还有具体政治操作中的文官治军,以文压武的原则,以及以内制外的体制。兵制上的双重性,在实际军事事务的运转中,虽一时可得双重好处,却也日益暴露出难以克服的弊病。

1.明朝地方军(包括边防军)制及其变迁

开始,卫与所只是军队的编制,卫相当于元朝的万户,所相当于千户。无论皇帝的亲军还是各地的驻军,均以卫所编制。大体上卫下有千户所,千户所下有百户所,百户所下是总旗、小旗。卫所分驻各地,“度要害地,系一郡者设所,连郡者设卫,大率五千六百人为卫,千一百二十人为千户所,百十有二人为百户所,所设总旗二、小旗十”(《明史》卷90《兵志二》)。遇有战事,则抽调卫所士兵,组成军队,另行派任将领指挥。平时卫所将士驻扎在当地担任守卫。直到今天,我们现在的地名中还有卫所的痕迹,比如有时人们还管天津叫“天津卫”,威海叫“威海卫”,山东还有个地方叫石臼所。

在大规模征战基本结束之后,卫所开始向驻屯和屯田功能转化。自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起,卫所军队一半以上用于屯田,以后屯田军士越来越多。由于军士是世袭的军户,将领是世袭长官,两者形成了世代的人身依附。将领们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往往把士兵当成农奴和半农奴来驱使,士兵们不堪忍受,纷纷逃亡。到了明朝中期,屯田的卫所有的已经变成将领的私人庄园,另外的则因士兵大批逃亡而形同虚设。但是,进入中叶之后,明朝来自北面的蒙古和东南沿海的倭寇的压力没有减轻,反而因辽东建州女真的崛起,又增添了更大的军事压力。为了应付局面,自永乐年间就开始设置的镇守军制度得到了逐渐扩展,从边境发展到内地,逐渐取代了卫所,成为主要军事力量。大抵“凡天下要害地方,皆设官统兵镇戍,其总镇一方者曰镇守,守一路者曰分守,独守一堡一城者曰守备,与主将同守一城者曰协守”(《明会典》卷126《镇戍一》)。各省总兵与都司并存,但总兵却是亲自统兵的实权武官。镇守军体制跟卫所不同,军官不是百户、千户,而是总兵、副总兵(副将)、参将、游击等衔。军队编制也恢复了宋以前汉人军队的旧制,以50人为队,队有管帖;500人为司,司有把总;两司为1哨,哨有千总;3哨为1营,营则是镇军的基本单位。跟卫所制度最根本的不同是,镇守军的士兵基本上是招募的,所有的钱粮都需兵部供给,不负担屯田任务。无论镇守,还是作战,往往是以单独的镇守军为单位行动的,需要组成大军的时候,就将几个或者十几镇的总兵,连同他们指挥的军队调到一起,而不是像对待卫所那样,将部队士兵打乱混编。甚至在倭寇为患严重的时候,戚继光等人居然可以到特定地区,亲自招募那些最朴实的农民,练成一支绝对服从将领的“戚家军”。毫无疑义,这种镇守军的战斗力,显然要超过卫所军,不过在明朝末年,中央政府控制力减弱的时候,也的确出现了割据自雄的苗头。

事实上,对于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而言,采用草原军事制度是非常不合适的。草原民族的军事行动不需要后勤供给,部落赶着畜群一起行动就是。可是农业民族的军队必须有后勤供给,遇有战事,往往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供应粮草的队伍几乎跟作战部队一样多。在卫所制度下,军队战时的后勤供应是两套体制,即部分由屯垦的卫所和地方供应,部分由兵部供应,结果往往系统紊乱。不是供给重叠,就是供应不上,关键是少慢差费,效率极低。所以,这样的兵制,跟朱元璋当年设计的初衷正好相反,不仅没有节省开支,提高战斗力,反而既浪费资源,又削弱了战斗力。

2.明朝的中央军制

明朝中央军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京营,二是亲军。京营是首都的卫戍部队,明初因平时归五军都督府管理,因此被称为“五军营”。朱棣上台之后,亲征蒙古,嫡系军队分为左右哨和左右掖和中军五部分,形成新的“五军营”。除此以外,还有以3000边外降卒为基础建立的“三千营”和以火器装备的“神机营”,这就是京师的“三大营”。除了常设的京营之外,各地还要派卫所的军队到北京来轮流宿卫,有时也算在中央军的范围。三大营体制确立后,五军都督府虽然还在,但已经形同虚设。

亲军属于皇帝的亲卫部队,由皇城守卫部队、禁兵和锦衣卫组成。其中,锦衣卫还兼管巡查缉捕,是直属皇帝的特务组织。禁兵则由精选的武艺高强、身强力壮的汉、蒙、回等民族的3000余勇士组成,编制是“四卫”(腾骧和武骧各2卫)和“勇士营”,直属于大内的御马监,是皇帝的贴身护卫。

中央军的兵力居全国之冠,多的时候达到60多万人,少时也有20多万。出征和镇压国内叛乱,京营应该是主要力量,但事实上,京营力量并不强。京营的士兵,同样面临着官方的劳役、将领的使役,同时,士兵地位过低,既不能脱籍参加科考,又很难通过战争晋升,所以往往精壮者逃亡,老弱者留营。而京城那些浮浪市民、地痞流棍,往往又以投军为安身立命之处,结果造成京营士兵素质每况愈下,能战者连十分之一都没有。明英宗亲征惨败的土木之役,50万大军悉数覆灭,连皇帝本人都做了俘虏,其中固然有决策和指挥上的问题,但这么多军队,跟瓦剌几万人作战,就算蒙古兵战斗力强,连个皇帝都保不住,可见京营战斗力之低下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

3.军事指挥体系

明朝军事指挥系统的结构大体是武官、文官和宦官三位一体,以文制武,以内(宦官)制外。在中央,原来从大都督府转化来的五军都督府是最高军事管理机构。但永乐年间,随着中央军军制的改革,五军都督府很快变成了闲衙。最高军事指挥机关在名义上,是只有文官组成的兵部。兵部不仅负责军队编制、后勤供给、军官晋升、军队训练,还负责战时的军队调动和战略制定。而武职将领则降到了只负责具体战役和战斗指挥的地位。在中央,五军都督府则沦落到了只配给京营传达兵部指令的田地;而在地方,都司和后来的总兵,也必须受文官巡抚和总督的节制。

但是,明朝的军事制度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以内制外,内臣对于军事有相当大的发言权。在明朝的宦官专权局面还没有形成的时候,制度安排上就已经有了一个内廷的宦官机构御马监,这个机构负责掌握调兵遣将的兵符火牌。也就是说,兵部的军令必须经过太监的手续,才能生效。后来,御马监太监还负责掌管皇帝的贴身侍卫部队禁兵,接着,大部分外派的宦官监军,都由御马监派出。御马监原本是一个掌管马匹的内廷机关,但经过皇帝特许,逐渐变成了军事指挥体系中的关键一环。我们前面讲过,明朝的中枢决策机构逐渐形成了内阁票拟、司礼监批朱的结构。这个结构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向司礼监方面倾斜。有关军事方面的决策,往往是在内阁参谋下,由司礼监作出,由兵部发出军令,再由御马监出兵符火牌,最后由文臣督率武将执行。在这里,内臣的分量无疑是最重的。

4.明朝兵制的检讨

明朝的兵制,虽然在制度上有一定弹性,在具体战斗指挥上,还比较能够发挥武官的作用。京营和镇守军的武职将领,可以既是平时的训练管理者,又是战时的指挥者。在某些特殊的危机场合,甚至允许武将自行招募士兵,组成军队。但是,这种制度在激励机制上却存在着严重的缺陷。首先,实行武官世袭制,先是阻碍了士兵因军功升迁的路,而后允许士兵因功晋升之后,升为军官的士兵则祖祖辈辈都是军官,使得军职官员越来越多,大多变成闲差,极大地增加了国家负担。其次是改革不彻底。兵役制度上,世兵义务制已经不中用了但还不革除,另添募兵制;卫所制已经废弛,也不革除,另加镇守军制。结果是除了在开始阶段的改革还有效用之外,后面则效用递减,直至为零。废弛的卫所里,国家还照旧养着一群军官和家属,另外更大一群老弱残兵和家属也需要负担。实行募兵的时候,国家没有专项资金,只能靠增加赋税。由于募兵设镇和填充京营在制度上都属于临时措施,所以,凡事没有一定之规,在士兵管理和资金管理上都存在着日益严重的问题。随着明朝边境危机日趋严重,兵只能越募越多,但国家的资金有限(管理不善导致缺口更大),因此,用于每个募来的士兵上的钱只能日见其少,结果是募兵的素质也江河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