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明代的学校与科举制度

朱元璋虽然是个出身草莽的游民,但却深知儒学对于统治的重要。称帝之前,打下文人荟萃的浙西地区之后,他一边延揽儒士,一边着手恢复学校。当了皇帝后,特别重视儒学传统的恢复,立即开始在全国设立学校(官学),地方政府设置具有官员性质的训导和教谕。同时,在首都南京设立国子监,招收各地优秀的学生入学,从国子监的优秀学生中直接选拔官吏,以救开国人才匮乏之急。

由于元代是个对儒学、士人和科举都不重视的朝代,有比较长时间的荒废,加上易代之际的混乱,整个国家儒学之士特别缺乏,不仅没有学生,连有资格教学生的人都难找,老百姓一时也没有兴趣求学。为了迅速填补这种人才缺乏的空当,鼓励人们上官学读书,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学生不仅可以免去差役,减免赋税,而且还可以享受补贴,“日给廪膳”。同时,朱元璋让国子监加紧培养,把其中能够胜任教学的学生派到各地担任教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为了督促国子监学生用功读书,朱元璋亲自上阵督促检查,对监督不力的国子监官员严加惩处,不规矩的学生甚至因此掉了脑袋,脑袋还被挂在监外示众,以警示他人。朱元璋亲自为国子监制定了监规,下令将监规不仅刻石立在国子监,而且每个府州县学都将之刻成石碑,立在明伦堂(学宫里的建筑),作为永世之法。

国子监的校规非常严厉,犯规一次,记录在案;犯规两次,打竹篾5下;犯规3次,打10下;犯规4次,开除,充军,最严重的可以杀头。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国子监学生赵麟因受不了虐待,写了一张无头帖子,抗议施虐的教师,被查出后定罪“诽谤师长”。本来按校规,这等罪过应处刑杖一百,打不死再充军发配,然而朱元璋为了杀一儆百,竟然法外加刑,将赵麟杀掉,并在国子监门外竖立一长竿,将赵的脑袋砍下来挂在竿上示众。

随着明朝统治的逐渐稳固,科举制度走上正轨,学校制度也稳定下来,人才不再那么缺乏,不再需要从国子监直接选人,此后国子监地位下降,原来作为国子监主要生源的岁贡,逐渐演化成为国家正式科举选才的一项补充。只要是地方选拔上来的优秀生员,就可以直接进入仕途(主要是做教谕和训导)。而一般的监生,无论官宦子弟的荫监还是纳捐得来的例监,基本上跟地方官学学生一样,具有相同资格,可以参加举人考试。

明英宗正统年间,中央政府开始在各省和准省级建制设置提学官。提学官由于是皇帝钦命的,因而又被称为“提学宪臣”和“学院”,具有钦差的性质,无论品级如何,均与督、抚以及布、按二司平起平坐,而且人们还要对他表示十分的尊敬。提学主管当地的学校事务,主要工作是主持官学的入学考试。不论考生年龄大小,一律被称为儒童或者童生,所以这种考试又被称为童试。在没有学院之前,童试只需通过当地的府、州县考试就可以了(上哪一级学校就考哪级的试)。有了学院之后,童试逐渐演化为三级。第一级为县试(知县主持),及格后考府试(知府主持),府试及格后参加提学主持的院试,院试合格,则成为正式的官学学生,被称为“生员”,俗称“秀才”。算是进入了士的行列,可以享受国家赋予的种种特权,减免赋税,不服徭役,见了知县可以不用下跪,自称“学生”。犯了法,在没有革去资格之前,不能对其动刑。

生员又分为三个等级,资格最老、平时成绩也好的称为廪生,由国家定期发给补助;其次为增生,没有补助,但已经有资格为童生参加考试作保;第三是附生,属于新进学的生员。增生和廪生都有一定名额,需按资格和平时成绩递补。事实上,每次生员的录取,各省也是有固定名额的。因而地方不同,考试的难易和录取的比例也不同。文风炽盛的江南,比起西南的贵州和云南来,考上生员的难度要大得多。

明清时节,贵州荒僻,读书人不多,省里的学额往往填充不满,所以秀才考试特别松。尽管如此,考生依然难以完卷。一次,一个考生在做了破题和承题之后,只写了“且夫”两字,也被录取,说该生已有起讲之意,实属难得。而同时期的江南地区,熟练八股的考生挤破了头,也难以得一秀才。

此外,提学还要对已经考取的生员在三年内进行两次全省统一考试。第一次叫“岁考”,按成绩,生员升级或者降级,成绩太差的要被开除。第二次叫“科考”,在乡试之前举行,按成绩决定哪些人可以参加举人的考试。不过,时间一长,除了入学考试外,岁考和科考逐渐流于形式。岁考只决定升级,不再降黜生员,而科考更是闸门大开,参加考试的人数越多越好。

生员本不算正式科举程序中的一个台阶,但由于学校制度已经与科举选官制度捆在了一起,取得生员资格,是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一个必要的前提,加上取得生员资格又有诸多优待,所以,人们就习惯地将童试作为科举考试的第一个阶梯。

吴敬梓小说《儒林外史》上说范进中了秀才,老丈人胡屠户拎了一串大肠和一瓶酒来看他。怕女婿地位提高看他不起,预先教训他不许在他的同行面前充大,但“家门口这些做田的、扒粪的,不过是平头百姓,你若同他拱手作揖,平起平坐,这就是坏了学校的规矩,连我脸上都无光了”。其实,胡屠户虽然比做田的、扒粪的有点钱,但论起政治地位,还不如他们。一个秀才,要比一个屠户地位高多了。小说这样写,是故意讥讽。

科举考试的第二个台阶是乡试。乡试属于省级考试,地点在省城的贡院。乡试开始于洪武三年(1370年),此后每三年逢子、卯、午、酉年的秋天八月举行,所以又称“秋闱”。考试设主考二人,同考四人,主考例由翰林担任,同考也需有进士的资格。考官一般被称为“内帘官”,地位和清望都非常高。一般同考官负责分房阅卷,主考负责总体复核,被同考淘汰的卷子,主考也可以调来重判。考上的人一般称主考为座师,称同考为房师。为了保证考试顺利进行,地方官常派要员担任提调官,都察院要派御史担任监试官。这些官员被称为“外帘官”。

乡试连考三场,历时9天。考生被锁在贡院一个个号房里,吃住均在里面,考完才能放出。进去的时候要搜身,考试的时候外面有军士把守,如临大敌。

贡院。鸡舍一样的号房,是当年举子们考试的地方

登第的举人,被称为“乙榜”(相对于会试而言),也有叫“乙科”的。乡试第一名俗称“解元”,第二名叫“亚元”,第三名至第五名叫“经魁”,第六名叫“亚魁”,其余的叫“文魁”,反正都是好听的。

考中发榜之后,例有人前去报喜。往往报喜的人有好几拨,不管贫富,中举之家都要给报喜者赏钱。一般报条是这样的:

喜报

贵府老爷×讳××应本科×处乡试高中第×名举人闻报连捷登第

第三个台阶是会试。会试是中央一级的考试,也是科举考试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因为会试通过,就等于进入了仕途,后面的殿试只是排名次,不淘汰。

会试例在乡试的第二年,即丑、辰、未、戌年的春季,在京城举行,所以又称“春闱”。考试由礼部主持,主考和副主考均为翰林出身的重臣,同考也由清要之职的京官担任,多由翰林中出。同考官多达20人,跟乡试一样,分房阅卷。

会试正因为是关键的一环,所以,录取非常之严格。在明代,多的时候不过四百,少的时候只有30余人,平均大概是300人上下。由于中国地域差距很大,文化程度差异更大,所以一般在考虑文化发达地区名额的前提下,往往要照顾不发达的落后地区。明政府常常采取“分地录取”办法,考试录取分南、北、中卷录取,南卷占55%,北卷占35%,中卷(西南地区)占10%,但名次高低不受地域限制。由于当时南北文化差异相当大,南方文化程度和水平都远较北方为高,所以,南北卷的录取方式,实际上是照顾了北方人。会试录取都称贡士,第一名被称为“会元”。

第四也是最后一个台阶是殿试。殿试又称廷试,在会试录取之后的三月举行。这个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地点就在皇宫三大殿的最后一殿奉天殿(清朝改为保和殿)前。由于皇帝本人是主考,所以,其他人只能担任“读卷官”,读卷官由内阁大学士、除礼部以外的五部尚书、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翰林学士和詹事府詹事担任,礼部尚书和侍郎担任提调官。殿试当天,只试策论一篇,要求当场完卷。考完后,将卷子糊名送交读卷官处,由他们排出名次。殿试例不淘汰,只定名次。殿试录取称为“甲榜”或“甲科”,名次分为三甲,一甲即前三名,状元、榜眼、探花,又称“三鼎甲”。二甲第一名称传胪,以下排十几到几十名不等为二甲,再下为三甲。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一身兼解元、会元、状元的,被称作“连中三元”。据清人王之春统计,唐朝以来,连中三元者共有13人,他们是唐朝的张又新、崔元翰;宋朝的孙何、王曾、宋庠、杨置、王岩叟、冯京;金朝的孟宗献;元朝的王崇哲;明朝的商辂;清朝的钱棨、杨继昌。

最后录取的排名,主要靠读卷官的操作,看内阁大学士的意思。考完交卷后,读卷官首先要定出前十名,尤其是前三名的名次。在给皇帝读卷的时候,一般只读三个卷子,如果皇帝不想多事,一般就按读的顺序排出三鼎甲。首先读的是状元,其次为榜眼,再次为探花。定出前三名之后,读卷官再回去排出第四名以下的名次。殿试的仪式意义远大于考试,考题一般都空洞无物。所以,考官排名次,一般只看考生的笔迹工整与否,书法的优劣,有无错误。一般来讲,只要字写得漂亮,书写没有差错,就可以得到高一些的名次。但名次高低,对于考生来说,却有决定性意义。名次高的人,一般都被选进翰林院,日后出息甚好,升官的速度往往比其他同年要快许多。明代嘉靖以后,皇帝往往昏庸,殿试很少露面,名次完全凭内阁一手安排。

从宋朝开始的殿试,开始只是一种取信于人的复试,后来则演变为某种政治意味很强的仪式。通过这个仪式,全体被录取的进士都成了“天子门生”。这些人与皇帝之间的关系,除了君臣之外,又加上了师生关系,彼此联系的纽带极大地增强了。正因为如此,殿试的仪式性质一直在加强,诸如升殿仪式、发卷仪式、读卷仪式、传胪(放榜)仪式、赐宴等等。通过这种过分铺张的仪式,初入仕途的士大夫得到了极大的荣耀和满足,与皇帝的道德联系,得到了从心理到肉体两方面的强化。

明代的科举考试内容,主要是四书五经,一般以四书为主。考试形式,不再是过去的背诵记忆,而是从宋代王安石变法开始的对经义的阐发。这种对经义的阐发,到了明代,已经趋于程式化,发展成为八股文。无论是童试、乡试和会试,都是考以阐发儒家经典为主旨的八股文。考试一般是考官从四书(有时也有五经)里寻出一句话作为考题,考生根据这句话所在位置,前后的意思,进行阐发,即所谓的“代圣贤立言”。阐发时既要符合孔孟原义,又不能直接碰到孔孟的原话,同时必须遵照朱熹对经典的注释,不许有任何一点越轨。文章类似骈体文,对仗而押韵,破题、承题之后,分起、承、转、合四个部分,每个部分由分两组对称押韵的言语组成,好像是人的两股(腿),合起来一共八股,有人又将起、承、转、合称为起股、中股、后股和束股。

八股文对作文的技巧要求甚高,有点类似于文字游戏,但根本不足以谈思想,大都内容空洞,言之无物。考生一方面揣摩圣贤意思,一方面兜圈子,在无穷的典故中绕来绕去,说些言不及义的话。正是因为这一点,八股考试从一开始,就遭到不断的批评。对于有意参加科考的人们来说,一方面得将四书五经背得烂熟,一方面还需要不断地以四书章句为题作文,预先演练得纯熟。市面坊间充斥各种名目的“制艺书”,历科得中的卷子,被加上评注,到处都有出售的。一个读书人如果科场蹭蹬的话,很可能一辈子都要花在八股文上。事实上,无论在准备考试上下的工夫大小,八股文都起到了禁锢人们思想的作用,这也正是皇帝所乐意看到的。而且,对于长期演练八股的人来说,用不着进入官场,就已经学会了揣摩和逢迎,学会了安分守己,不乱发表自己的见解。

由于由明至清,各种考试频繁,以至于几乎所有《四书》章句都做过题目了,坊间也将所有的题目都编辑成册,详加评点,只要将这些“考试辅导材料”背熟,就不愁考不好。结果考官为了难为考生,出题越来越刁。一方面,出少字的题目,字数少到只有一两个字,比如“战”、“妻”、“是也”,让你没办法确定出自《四书》的哪个部分,自然就无从做文章。再就是出截搭题,用两句的头尾或者随意什么部分拼接起来,形成文理不通的一句话,作为题目,让你答。比如“异邦人称之亦曰君夫人”是《论语·季氏》篇的末句,而“阳货欲见孔子”是《论语·阳货》篇的首句,有人将之截成“君夫人阳货欲”。

不过,从考试的技术层面来看,八股文的出现,也有它的道理。因为对于阅卷来说,跟墨义和贴经不同,只要考写文章,就会有阅卷者的主观感受问题。事实上,文章评价的优劣好坏不可避免地带有较强的主观性,同一份考卷,不同的人来评判,有时会出现很大的差异。八股文的好处在于,它将阅卷人对文章内容的感受,成功地转移到文字技巧和作文范式上去了,使得阅卷的客观性大大增强。人们只需看卷子上文字游戏做得是否娴熟、文字功夫是否老道,就可以定出优劣。无疑,这对于保证考试公正性是有帮助的。同时,八股文虽然不足以言学问,但却也训练了士子的文字技能,保证入仕者都能写出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比较漂亮的文字(可能未必有文采)。事实上,八股取士从明至清绵延500余年,也不见得如批评者说的那样,将真正的人才都挡在了门外,取中的尽为庸才,实际情况是,无论从哪个尺度来衡量,进士中的杰出者比例都是相当高的。在那个时代,只有入仕才可以使自己人生价值实现最大化,社会上的优秀分子,当然会自动地向这种程序化很强的入仕渠道靠拢,无论它需要什么样的“敲门砖”。也就是说,科举考什么,士子们就会学什么练什么。其中的一些佼佼者固然对八股不感兴趣,但同样会练习得相当精熟。当然,不可否认,八股取士也的确将一些什么都不会做、只会考试的人取了进来,也将一些确有真才实学、但不善于考试的人排除在外。甚至导致相当多的农村读书人,将全部精力都搭在研习八股制艺上了,除此以外的任何学问概不涉猎,连起码的常识都不懂。这也委实是八股取士不能解脱的罪过。

清人有嘲八股的道情(民间说唱的一种)云:读书人,最不济,烂时文,烂如泥。国家本为求才计,谁知道变做了欺人技。三句承题,两句破题,摆尾摇头,便道是圣门高第。可知道三通、四史是何等文章?汉祖唐宗是哪一朝的皇帝?案头放着高头讲章,店里买的新科利器。读得来肩背高低,口角嘘唏,甘蔗渣儿嚼了又嚼,有何滋味!负光阴,白日昏迷。就教他骗得高官,也是百姓朝廷的晦气。

八股文举例。题目《事君能致其身》,出自《论语·学而》:“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意思是侍奉父母,能够竭尽能力,服侍君上,能够忘己忘家。

“尽其诚以事君,其能亦不易矣。(破题)盖事君者多,而能致身者少也。如其能致者乎?其诚不又尽于事君哉。(承题)尝谓出而筮仕,则事君之日长焉。(正拍事君)第虑循拜飏之虚文,而国弗忘家,公弗忘私,未可许为臣道之已至也,(起讲)若夫其人而贤贤之诚也,愿致仕者不外好德之士,修之家者献之廷,岂徒负股肱之寄。(起股前股)且其人而事父母之诚也,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顺乎亲者获乎上,自不惜膂力之刚。(起股后股)吾盖观于事君,又能致其身焉。(出题点明题目)其为大臣欤,若启沃,若调燮。凡夫身所可能者,不复留余地以自处,推其心一若蹇蹇匪躬。古人之事君有然,而我岂让未遑也。(中股前股)其为小臣欤,或疏附,或先后。凡夫人身所必能者,并不留余地以处人,推其心一若鞠躬尽瘁。古人之事君如是,而我岂谢不敏也。(中股后股)是故内而事君,即使遍为尔德,百姓歌建极之天子,而其身必不有其功;盖致之者久矣,夫岂仅《天保》之章,而能云尔哉。(后股前股)且外而事君,即使一月三捷,万方仰有道之圣人,而其身犹负其辜;盖致之者至矣,夫岂仅《采薇》之什,为能如是哉。(后股后股)噫,事君若此,不学而能之乎?而况不止此也耶!(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