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的批判

韩非子,根据汉人的分类法,是属于所谓“法家”的,但严格地说时,应该称为“法术家”。

在秦以前,法与术有别,《韩非》书《定法篇》言“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韩非则兼而言之。故可以说申子是术家,商君是法家,韩非子是法术家。

什么是法?什么是术?

“人主之大物,非法则术也。法者编著之图籍,设之于官府而布之于百姓者也。术者藏之于胸中,以偶众端而潜御群臣者也。故法莫如显,而术不欲见。(《难三》)

“申不害言术,而公孙鞅为法。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杀生之柄,课群臣之能者也。此人主之所执也。法者宪令著于官府,刑罚必于民心,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也。此臣之所饬(原作师)也。君无术则弊于上,臣无法则乱于下,此不可一无,皆帝王之具也。”(《定法》)

据此可知,法就是有成文的国法,是官吏据以统治老百姓的条规;术就是手段,是人君驾驭臣民的权变,也就是所谓“君人南面之术”。

韩非在言法的一方面大体上是祖述商鞅,在全书中称道商鞅的地方很多,比较详细的有下列二项:

“公孙鞅之治秦也,设告相坐而责其实,连什伍而同其罪,赏厚而信,刑重而必;是以其民用力劳而不休,逐敌危而不却;故其国富而兵强。”(《定法》)

“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和氏》)

明法令、设刑赏以奖励耕战,奖励耕战以富国强兵,这是商君变法的精神。商君这位政治家是乘着时代潮流的国家主义者。但韩非不十分满意他。他所不满意商君的有二点:第一是言法有未尽:

“商君之法曰:‘暂一首者爵一级,欲为官者为五十石之官。斩二首者爵二级,欲为官者为百石之官’。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也。今有法曰:‘斩首者令为医匠’,则屋不成而病不已。夫匠者手巧也,而医者剂药也,而以斩首之功为之,则不当其能。今治官者智能也,今斩首者勇力之所加也,以勇力之所加而治智能之官,是以斩首之功为医匠也。”(《定法》)

这段文字有点含糊,“今有法曰斩首者令为医匠”,如是假设,则有点深文周纳;如是事实,则批评是很中肯的。商君法值得批评的地方一定还多,可惜韩非就只举了这一点,而他自己的法案在全书中也是没有拟具出的。不满足商君的第二点呢,是说他言法而不言术,便是有利于国而不专利于君。

“无术以知奸,则以其富强也资人臣而已矣。及孝公、商君死,惠王即位,秦法未败也,而张仪以秦殉韩、魏。惠王死,武王即位,甘茂以秦殉周。武王死,昭襄王即位,穰侯越韩、魏而东攻齐,五年而秦不益一尺之地,乃成其陶邑之封。应侯攻韩八年,成其汝南之封。自是以来,诸用秦者皆应、穰之类也。故战胜则大臣尊,益地则私封立,主无术以知奸也。商君虽十饬其法,人臣反用其资,故乘强秦之资数十年而不至于帝王者,法虽勤饬于官,主无术于上之患也。”(《定法》)

张仪、甘茂、穰侯魏冉、应侯范睢之徒,是不是毫无功绩于秦,都是秦国的“奸”?这是另外一回事。而商君言法不言术,以国家为本位而不以君主为本位,采取责任内阁而不主张君主专制,从这节的批评中,明白地可以看出。故商君与韩非虽同被列于法家,而两人毕竟是大有不同的。

其在申子便有“术”的提出,这其实是倡导于道家,老聃发其源,而申不害擅其用。韩非子的本家无宁是这一派。韩非子与申不害同是韩国人,年代虽不相及,而韩非的幼年应该是呼吸在申不害所遗留下的空气里面,这不能不使他受着根本的影响。《韩非》书中屡次引用申子,正表明其衣钵相承,但韩非也是不满意于申子的。他批评申子也有两点:第一是申子言术而不定法:

“申不害,韩昭侯之佐也。韩者晋之别国也。晋之故法未息,而韩之新法又生;先君之令未收,而后君之令又下。申不害不擅其法,不一其宪令,则奸多,故利在故法前令,则道之;利在新法后令,则道之;利在故新相反,前后相悖,则申不害虽十使昭侯用术,而奸臣犹有所谲其辞矣。故托万乘之劲韩,十七年而不至于霸王者,虽用术于上,法不勤饬(原误为饰)于官之患也。”(《定法》)

第二点是言术而术有未尽:

“申子未尽于术也。申子言:‘治不逾官,虽知不言’,‘治不逾官’,谓之守职也,可。‘知而弗言’是谓过也。人主以一国目视,故视莫明焉;以一国耳听,故听莫聪焉。今知而弗言,则人主尚安假借矣?”(同上)

根据以上所举的批评,可知韩非确是把申子与商君二人综合了,而且更向前推进了一大段。这综合倒并不限于申子与商君,如从渊源上来说,应该是道家与儒家。而在行程的推进上则参加有墨法。法家导源于儒,商君的主张耕战其实也就是孔子的“足食足兵”,而法与礼在本质上也并没有多么大的差别。术家导源于老,在下面当得更加申述。韩非把这两家综合了起来,向他所主张的绝对君权上去使用。绝对君权的主张已经就是墨子“尚同”的主张,所谓“一同天下之义”;“上之所是亦必是之,上之所非亦必非之”;“上同而下不比”。而“以一国目视”,“以一国耳听”的多设耳目之办法,更是墨子所发明的。《尚同篇》中有着明显的证据。

“古者圣王,唯而(能)审以尚同,以为正长,是故上下情请为通。上有隐事遗利,下得而利之。下有蓄怨积害,上得而除之。是以数千万里之外,有为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赏之。数千万里之外,有为不善者,其室人未遍知,乡里未遍闻,天子得而罚之。是以举天下之人,皆恐惧振动惕栗,不敢为**暴。曰:天子之视听也神!先王之言曰:非神也,夫唯能使人之耳目助己视听,使人之吻助己言谈,使人之心助己思虑,使人之股肱助己动作。助之视听者众,则其所闻见者远矣;助之言谈者众,则其德音之所抚循者博矣;助之思虑者众,则其谋虑速得矣。助之动作者众,即(则)其举事速成矣。故古者圣人之所以济事成功,垂名于后世者,无他故异物焉,曰:唯能以尚同为政者也。”(《尚同中》)

“圣王皆以尚同为政,故天下治。何以知其然也?于先王之书也,《大誓》之言然。曰:‘小人见奸巧,乃闻。不言也,发,罪钧。’此言见**辟不以告者,其罪亦犹**辟者也。故古之圣王治天下也,其所差论,以自左右羽翼者皆良;外为之人,助之视听者众。故与人谋事,先人得之;与人举事,先人成之;光誉令闻,先人发之。唯信身而从事,故利若此。古者有语焉,曰:一目之视也,不若二目之视也;一耳之听也,不若二耳之听也;一手之操也,不若二手之强也。夫唯能信身而从事,故利若此,是故古之圣王之治天下也,千里之外有贤人焉,其乡里之人皆未之均闻见也,圣王得而赏之。千里之内有暴人焉,其乡里未之均闻见也,圣王得而罚之。故唯毋以圣王为聪耳明目与?岂能一视而通见千里之外哉,一听而通闻千里之外哉?圣王不往而视也,不就而听也,然而使天下之为寇乱盗贼者,周流天下无所重足者,何也?其以尚同为政善也。是故子墨子曰:凡使发尚同者,爱民不疾,民无可使。曰必疾爱而使之,致信而持之,富贵以道(导)其前,明罚以率其后。为政若此,虽欲毋与我同,将不可得也。”(《尚同下》)

这样说话体的文章,记录得过于冗长,扼要地说,便是做人君的人要使天下的人都同上层的意旨一致,主要是在多设耳目。怎样去多设耳目呢?便该发动人民告密。告密的有信赏,不告密的有重罪。人民便都“恐惧振动惕傈”,人主也就“神”起来了。这种说法在《墨子》书中骤看去颇像民主政治,而其实只是特种网罗。不信,你请看这些话一落到韩非手里便写得怎样干脆。

“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奸劫弑臣》)

“匿罪之罚重而告奸之赏厚也,此亦使天下必为己视听之道也。”(同上)

“至治之国,善以止奸为务。……然则去微奸之法奈何?其务令之相规(窥)其情者也。然则使相规奈何?曰盖里相坐而已。禁倘有连于己者,理不得相窥,惟恐不得免。有奸心者不令得忘(妄),窥者多也。如此,则慎己而窥彼。发奸之密,告过者免罪受赏,失奸者必诛连刑。如此,则奸类发矣。奸不容细,私告任坐使然也。”(《制分》)

“明主之治国也,众其守而重其罪。”(《六反》)

这就是“以一国目视”,“以一国耳听”的办法,墨子发明了而申子未及采用,商君采用了连坐相告之法,但韩非说他“徒法而无术”,主要的原因是商君以国家的富强为本位,而韩非是以君主的利害为本位。当然,术也不仅限于这一种,此外还有一些更精微奥妙的东西。

韩非个人在思想上的成就,最重要的似乎就在把老子的形而上观,接上了墨子的政治独裁的这一点。他把墨子的尊天明鬼,兼爱尚贤,扬弃了,而特别把尚同、非命、非乐、非儒的一部分发展到了极端。非命是主张强力疾作的,《韩非》全书是对于力的讴歌。你听他唱吧。

“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八说》)

“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五蠹》)

“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显学》)

这“上古”、“中世”、“当今”,叠次继承,固然是一种史观,但同时也是战国时代的三种政见的鼎立,所谓王道、霸道、强道。《荀子·王制篇》:“王夺之(其)人,霸夺之与,强夺之地”,意思是说:讲王道的争取人民,讲霸道的争取与国,讲强道的争取土地,也就是这儿所说的亟德、逐智、争力了。儒家是主张王道的,它是采取着人民本位的立场,乘着奴隶制的解纽,想在政治上表现一番新猷,然而又不敢露骨地说出,故只好托诸远古,就俨然“王道”在古时真正已经实行过的一样。当然,稀薄的史影是有点的,原始社会的形态,那便是儒家托古改制的根据了。托古既成,一般人习以为常,便转化而为故实,故在《孟子》书中说:“五霸,三王之罪人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告子下》)由王而霸,由霸而强,不是主张,而纯是历史了。

据《史记·商君列传》,商鞅初见秦孝公的时候,先说以帝王之道,秦孝公只打瞌睡,继说以霸道,渐感兴趣,最后说以“强国之术”,便立见采用了。虽然在王之上还加了一个帝,但在霸之下确有一个强。韩非呢便是把这“强国之术”发展到了尽头的。

韩非忌视“文学”,菲薄“技艺”,把“綦组锦绣刻画”认为“末作”,该加以禁制;把“优笑”与“酒徒”等量齐观,不得“乘车衣丝”;无疑是“非乐”的发展,和儒家的敦尚诗书乐舞、重视黼黻文章的观念相为水火。韩非在自成其一家言之后,道家、墨家虽均在所诋毁,然而对于儒家却诋毁得最为厉害。这些倾向是由墨子种的火,经过了韩非的煽扬,而成为了燎原的大势,一直到秦代的焚书坑儒才得了它们的结束。

然而韩非思想,在道家有其渊源,在儒家有其瓜葛,自汉以来早为学者所公认,而与墨家通了婚姻的一点,却差不多从未被人注意。而其实就在较小的节目上,他和墨家的婚姻关系,我们都可以寻检得出的。例如韩非主张“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显学》),这在《问田篇》本来是田鸠的主张。

“徐渠问田鸠曰:‘臣闻智士不袭下而遇君,圣人不见功而接上。今阳成义渠,名将也,而措于屯伯;公孙亶回,圣相孔也,而关(官)于州部;何哉?’

田鸠曰:‘此无他故异物,主有度、上有术之故也。且足下独不闻楚将宋觚而失其政,魏(?)相冯离而亡其国?二君者,驱于声词,眩乎辩说,不试于屯伯,不关乎州部,故有失政亡国之患。由是观之,夫无屯伯之试,州部之关,岂明主之备哉?’”

田鸠是墨家显家,秦惠王时入秦,三年不得见,后转入于楚,楚王悦之,与以将军之节入秦,因见秦王(见《吕氏春秋·首时篇》)。在楚时曾与楚王论墨子之学何以“不辩”,说出了不愿使人“买椟还珠”那个脍炙人口的比喻的,也就是他(见《外储说左上》)。《汉书·艺文志》作“《田俅子》”,为书三篇,分明是列于墨家的。

这位墨家显学,其名其说既两见《韩非》书中,可见他的书早为韩非所揣摩过,“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分明是他的主张,而为韩非所蹈袭了。这主张本来是时代使然。在奴隶制解纽时期中,世卿袭禄的制度逐渐崩溃了下来,成为“将相本无种”的时代。但在过渡期间的战国,旧制度还有充分的惰力,新制度还未获得普遍的施行,故尔有人能使宰相官于州部,名将措于屯伯,便荷有先驱者的荣名,而为田鸠誉为“主有度、上有术”了。——“主有度、上有术”,就从这样简单的一句话里面,不也可以知道墨家后学也在讲“度”,讲“术”的吗?

韩非是绝顶的聪明人,他的头脑异常犀利,有时犀利得令人可怕。我们读他的《说难》、《难言》那些文章吧,那对于人情世故的心理分析是怎样的精密!就是那不十分为人所注意的《亡征篇》,把一个国家可以灭亡的征候,一直列举出了四十七项。他那样的不厌烦、不屈挠、不急躁的条分缕析,分而又分,“可亡也”,“可亡也”像海里的波浪一样,一波接一波,一浪叠一浪,不息气地卷地而来,轰隆一声打上崖岸,成为粉碎,又回卷而逝。这和屈子的《天问》可以媲美,我认为也是不愧为一篇奇文的。他所分析的各项,正确与否是另外一回事,而他那样分析手腕,出现在二千多年前,总不能不说是一个惊异。

韩非是这样的一位天才,而又生具公子的身分,使他采取了君主本位的立场,故他对于“术”便感觉着特殊的兴趣。他的书中关于“术”的陈述与赞扬,在百分之六十以上。自然现存的《韩非子》,有好些并不是韩非的作品,因而在征引之前应该有一番严密的关于资料本身的批判。例如《初见秦》本是吕不韦的东西,我另有专文论及。又例如《有度篇》说到齐、楚、燕、魏之亡,全是韩非死后的事,其非韩非所作,也早为胡适所揭发了。但有人根据这一篇的“奉公法,废私术”一语,以为韩非是排斥“术治主义”的人,和申子为“正面之敌”,那是从出发点上便弄错了。

术是运用之妙存乎一心的东西,玩弄起来,似乎很不容易捉摸。韩非自己也说过:“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八经·因情》)。不过,无论是怎样神秘,已经写成文字、着了迹象的东西,我们总可以追求得一个大概的。多设耳目的一项已经叙述过了,此外还有一些重要的大纲,似乎也不外下列的七种:

(一)权势不可假人;

(二)深藏不露;

(三)把人当成坏蛋;

(四)毁坏一切伦理价值;

(五)励行愚民政策;

(六)罚须严峻,赏须审慎;

(七)遇必要时不择手段。

要打个浅近的比喻时,人君就须得像一匹蜘蛛。耳目的特种网是蜘蛛网,这个网便是人君的威势所藉,有了这架网,做人君的还须得像蜘蛛一样,藏匿起来,待有饵物时而继之以不容情的宰割。

“明主者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身在深宫之中,而明照四海之内。而天下弗能蔽、弗能欺者何也。暗乱之道废而聪明之势兴也。故善任势者国安,不知因其势者国危。”(《奸劫弑臣》)

这面耳目网就是“聪明之势”,再加上其他的法与术便凑成为“威严之势”,这是非常重要的东西,不仅有系于国家的安危,而且要想混一天下、统治中国,实在完全离不了它。有了它,虽是平庸的人也可以宰制天下;没有它,纵然是大圣贤大豪杰也不能统治三家。会用它的时候,你便安富尊荣,尽可以作威作福;不会用它的时候,你就苦身焦虑,也难免遭弑遭劫。

“凡明主之治国也,任其势。”(《难三》)

“万乘之主,千乘之君,所以制天下而征诸侯者,以其威势也,威势者人主之筋力也。”(《人主》)

“民者固服于势,势诚易以服人。”(《五蠹》)

“有材而无势,虽贤不能制不肖。”(《功名》)

“以身为苦而后化民者,尧、舜之所难也;处势而骄下者,庸主之所易也。将治天下,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未可与为政也。”(《难一》)

“无捶策之威,衔橛之备,虽造父不能以服马;无规矩之法,绳墨之端,虽王尔不能以成方圆;无威严之势,赏罚之法,虽尧、舜不能以为治。”(《奸劫弑臣》)

“抱法处势则治,背法去势则乱。……弃隐括之法,去度量之数,使奚仲为车不能成一轮;无庆赏之劝、刑罚之威,释势委法,尧、舜户说而人辩之,不能治三家。”(《难势》)

韩非所这样重视的势被我把它比成蜘蛛网虽然有点近于亵渎,但韩非自己却爱把它比成车上的马。

“国者君之车也,势者君之马也。夫不处势以禁诛擅爱之臣,而必德厚以与天下齐行,以争民,是皆不乘君之车,不因马之利,释车而下走者也。”(《外储说右上》)

“国者君之舆也,势者君之马也,无术以御之,身虽劳犹不免乱,有术以御之,身处佚乐之地,又致帝王之功也。”(《外储说右下》)

这样看重权势,不是一位极端的王权论者是什么呢?然而近代的研究家中却有着恰恰相反的认识,梁任公便是这样的一位代表。不嫌累赘,且把他的见解介绍在下边吧。

梁氏有《先秦政治思想史》一书,对于先秦的政治思想分为人治主义、法治主义、术治主义、势治主义的四种,而以为韩非是法治派而非势治派,其说如次:

“术治主义者,亦人治主义之一种也。势治主义,其反对人治之点与法治派同,而所以易之者有异。慎子盖兼主势治之人也,其言曰:

‘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韩非子·难势篇》引)

韩非子驳之曰:

‘夫势者非能必使贤者用己,而不肖者不用己也。贤者用之则天下治,不肖者用之则天下乱。人之情性,贤者寡而不肖者众,而以威势之利济乱世之不肖人,则是以势乱天下者多矣,以势治天下者寡矣。……夫势者,名一而变无数者也。势必于自然,则无为言于势矣。……今日尧、舜得势而治,桀、纣得势而乱,吾非以尧、舜为不然也,虽然,非一人之所得设也。夫尧、舜生而在上位,虽有十桀纣不能乱者,则势治也;桀、纣亦生而在上位,虽有十尧、桀而亦不能治者,则势乱也。……此自然之势也,非人之所得设也。若吾所言,谓人之所得设也。’(《难势》)

浅见者流,见法治者之以干涉为职志也,谓所凭借者政府权威耳,则以与势治混为一谈。韩非此论,辨析最为谨严。盖势治者正专制行为,而法治则专制之反面也。势治者自然的惰性之产物,法治则人为的努力所创造。故彼非人所得设,而此则人所得设也。是法与势之异也。”(《原书》二三四至二三六页)

这把韩非的面貌简直完全画错了,对于《韩非》全书没有作通盘的检点,自然是错误之源,而更加主要的原因却是把《难势篇》根本没有读懂。

《难势篇》的结构分为三大段,主要是对于慎到学说即贵“势”的一辩一答,而韩非是拥护慎到的。第一段引慎子学说:

“慎子曰: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蚓蚁同矣,则失其所乘也。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夫弩弱而矢高者,激于风也,身不肖而令行者,得助于众也。尧教于隶属而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由此观之,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正贤者也。”

这是辩难的公案。第二段“应慎子曰”以下是反对慎子的言论,便是所谓“难”。大意是说势固然必要,但须有贤者乘之则天下治,如以不肖者乘之则天下反乱,不能够“释贤而专任势”;故“以国为车,以势为马,以号令为辔,以刑罚为鞭策,使尧、舜御之则天下治,桀、纣御之则天下乱。”这是儒家式的主张,或许也就是韩非所假托的口气;但这决不是韩非自己的主张,我们再看第三段“复应之曰”以下便明如观火。

“复应之曰”的一段,开首是“其人以势为足恃以治官,客曰必待贤乃治,则不然矣”,结尾是“奚可以难夫道理之言乎哉?客议未及此论也”,中间便是对于“客议”的驳斥。从全篇的文字结构上看来,毫无疑问地所谓“其人”是指慎到,“客”是指“应慎子曰”的人,“复应之曰”的“之”也就是指的这个“客”。“复应之曰”以下才是韩非自己的主张,他是极力在替慎到辩护,而对于尚贤的见解加以驳斥的。

博学能文的梁先生不知道何以竟把这样的文字都弄错了。他所引的“韩非子驳之曰”云云,前一半是“客议”,是反慎到者的诘难,后一半才是韩文,是反对反慎到者的辩论,两者是极相反的东西,而梁先生却真把它们“混为一谈”了,真真是有点出人意外。

读懂了《难势》,你可以知道像韩非才正是一位极端的势治派,他正是极力主张“专制行为”而为“法治之反面”的。他的主张不用说也是“自然的惰性产物”,因为韩非是韩之诸公子,他的身分便制约了他的主张。

在韩非看来,势有自然之势,有人为之势(“人之所得设”)。尧、舜生而在上位,桀、纣生而为王者,这是自然之势,为人力所无可如何。而他所主张的是人所设定之势,便是所谓多设耳目的“聪明之势”,任法用术的“威严之势”。有了这样东西不必等尧、舜来天下才治,而却一定要等桀、纣来天下才乱,所以以中庸之才便可以平治天下。他的辩论是很犀利的,然而毫不折扣的是诡辩。因为关于中庸之才一得到无限制的权势的使用,那是人人都可以成为桀、纣的这一点,他的脑细胞可惜是停止了作用。

权势既设,这是为人主者所“独擅”的东西,绝对不能够与臣下相共;与臣下相共便是太阿倒持,结果便会为臣下所劫弑。

“权势不可以借人,上失其一,臣以为百。”(《内储说下》)

“夫以王良、造父之巧,共辔而御,不能使马,人主安能与其臣共权以为治?以田连、成窍之巧,共琴而不能成曲,人主又安能与其臣共势以成功乎?”(《外储说右下》)

权势绝对不可假借,它是所谓“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老子的这句话自然也就是韩非思想的渊源之一,他在《喻老篇》和《内储说下·六微篇》中,两处反复加以诠释,足见得他把这件事情看得如何的重大。不妨把两处的诠释并引在下边吧。

〔《喻老》〕

“势重者人君之渊也。君人者势重于人臣之间;失则不可复得也。简公失之于田成,晋公失之于六卿,而邦亡身死。

故曰‘鱼不可脱于深渊’。

赏罚者邦之利器也。在君则制臣,在臣则胜君。君见赏,臣则损之以为德;君见罚,臣则益之以为威。人君见赏而人臣用其势,人君见罚而人臣乘其威。

故曰‘邦之利器,不可以示人’。”

〔《六微》〕

“势重者人主之渊也。臣者势重之鱼也。鱼失于渊而不可复得也。人主失其势重于臣而不可复收也。

古之人难正言,故托之于‘鱼’。

赏罚者利器也。

君操之以制臣,臣得之以壅主。

故君先见所赏,则臣鬻之以为德;君先见所罚,则臣鬻之以为威。

故曰‘国以利器,不可以示人’。”

把势重喻为渊,人臣喻为鱼,照常识上说来,有点别扭,究竟是不是老子的原意无由断定。但“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事实上也就是“权势不可以借人”的母型了。由这儿所导引出的术之一,便是权势一定要独擅。《三守篇》的人主的三守是(一)秘密,(二)独擅,(三)自为;《外储说右上篇》的治臣三术是(一)恃势,(二)独断,(三)忍痛。推重权势的结果流而为专制独裁,那是必然的结论。

韩非在《史记》本与老、庄、申不害同传。申子之学既“本于黄老而主刑名”,慎到也“学黄老道德之术”,而韩非“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离先秦不远的司马迁,他的这些评述应该是有根据的。《韩非》书中本有《解老》与《喻老》二篇,所解所喻者同于今本《老子》。但近来有人疑这两篇不是韩非所作,因而怀疑韩非学说也未必本于老子,这问题是值得讨论的。《解老》与《喻老》在我看来可能不是一个人所作,因为这两篇的笔调,思想,对于老子语的解释都不相同,甚至连所引用的底本也有文字上的出入。因而与儒家思想太接近的《解老》一篇大约可以除外,而在思想体系上与《六微篇》及《韩非》全书相符合的《喻老》,实在是无法除外。

老子学派的“君人南面之术”,在《主道》与《扬搉》二篇是表现得极其酣畅的。这两篇差不多通体是韵文,想见作者写它们时是怎样的踌躇满志。近来也有人疑它们不是韩非所作,但理由仅是“这两篇的文体和《五蠹》、《显学》诸篇不类”。这根据是很薄弱的。《韩非子》本是韩非的文集,并不是严整的有系统的整套著作。所作之文既非一时,所用之体也并不一致。譬如我今天写散文,明天可以写诗,一时可以用文言,一时也可以用白话,难道根据一面便可以断定体例不同的另一面不是我的作品吗?用韵文著书,是战国中叶以来一种相当普遍的风尚。人君“须执一以静”、“无为于上”、废去智巧的这种主张,和《吕氏春秋·审分览》等篇,即用语亦有相同的地方,更不必等到“汉初的道家”才能说出。认《主道》、《扬搉》二篇出于“汉初的道家”者,实在是本末颠倒的看法。

中国古代随着奴隶制的成立,大奴隶主——人君的权位隆重了起来,投射到天上便成为唯一神的上帝。在春秋中叶以后,奴隶制渐就崩溃,大奴隶主的权势降落了,上帝也因而失掉了威严,代替上帝的出现了老聃所倡导的本体——“道”。这种观点,起初本是反既成的阶级统治的,然在时间的经过当中,聪明的统治阶级的残余却又反过来企图利用这个“道”以为阶级统治的新的护符了。在前天子是上帝的儿子,即是以人君的投影作为人君的父亲,现在叛逆的“道”既把上帝的虚影掩盖了,事情很单纯,从新认一个父亲就是。因而“道”便又担荷了太上皇的使命。人君是须得体“道”的,“道”是怎样,人君便该得怎样。在前是天的儿子的“天子”,现在是“道”的体现者的“有道之主”,也就是本体的化身了。只消换上一套新名词,王权于是又得到绝对的保障。

道是唯一无二的,人君也自当独立自恃。——“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扬搉》)。从这儿找出了绝对独裁的根据。

道是虚静寂寥的,人君也自当深藏不露。——“道在不可见,用在不可知,虚静无事,以暗见疵”(《主道》)。从这儿发展出绝对的秘密主义。

“自恃毋恃人。”(《外右下》)

“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同上)

“相为则责望,自为则事行。”(《外左上》)

“立国用民之道,能闭外、塞私、而上自恃者,王可致也。”(《心度》)

“明主之道在申子之劝独断也。……申子曰:独视者谓明,独听者谓聪,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王。”(《外右上》)

“明主其务在周密。”(《八经·参言》)

“函其迹,匿其端,下不能原,去其智,绝其能,下不能意。保吾所以往而稽勾(原误作‘同’,依韵改)之,谨执其柄而固握之。……不谨其闭,不固其门,虎乃将存。不慎其事,不掩其情,贼乃将生。”(《主道》)

“主上不神,下将有因。”(《扬搉》)

“明主之行制也天,其用人也鬼。天则不非,鬼则不困。”(《八经·因惰》)

在理论的演进上当然不免有些矛盾的地方。道既然是虚静无为的,那么体道的人便应该恬淡无私——庄子的人生理论便是向这个方向发展的,而在申、韩之流的法家却发展向独裁自恃去了。韩非虽也在提说“无为”——“明君无为于上,群臣竦惧乎下”(《主道》),但这“无为”是“不亲细民,不躬小事”(《外右下》),是“治吏不治民”(同上),“恃术不恃信”(《外左下》)。他也在谈去智去巧,但他所说的是舍去在外面的智,而运用心里的智,即所谓“大智若愚”——说穿了,也就是他所爱用的一个字——“诡”。这种矛盾,就在老子本人已经是表露着的。我们根据今本《老子》来说,凡他所说的“道”大抵是一种宏大无私的观念体,其自身说不出有什么打算,但一说到“德”上来,“德”是体道者的功能,那便全盘是出于打算。譬如他晓得说“知善之为善斯不善矣”,而却要“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辱”,至如先予后取之类的显然出于阴谋诡计的话,更可以不用说了。老子自身都是这样,韩非便把这矛盾更推进了一步。韩非是韩国的公子,他是站在统治者立场的人,为了要拥护自己的立场,就有天大的矛盾都可以大胆地自圆其说的。

“道”的出现,在初本不是专为帝王之便而设的。照“道者万物之始”(《主道》)的定义说来,则万物既都是道的表相,似乎万物都可以成为体道者。庄子是这样看的,在他看来,从人的立场说,任何人都可以和道泯合,便是任何人都可以成为“博大真人”。然而在韩非这样的法家,道既成为人君的护符,体道者便只能限于君人者。因而道也就和万物不同了——“道不同于万物,德不同于阴阳,衡不同于轻重,绳不同于出入,和不同于燥湿,君不同于群臣”(《扬搉》)。本来是为打破奴隶时代的等级观而生出的浑沌的东西,到这儿又分明生出了等级。这也是一种学说的发展,但不用说是应乎当时的统治者地位的相当巧妙的逆用。这逆用很自然地又发展而为垄断。只有帝王是体道者,便只有帝王可以虚静无为,其它的人便都不准。“君臣不同道”《扬搉》)。一切的臣民都该受王者驱使奴役,凡有不愿受驱使奴役的,如像许由、务光、伯夷、叔齐之类的隐士,“上见利不喜,下临难不恐,或与之天下而不取,……或伏死于窟穴,或槁死于草木,或饥饿于山谷,或沉溺于水泉”(《说疑》),这些都是该杀的。还有“世之所为(谓)烈士者,离众独行,取异于人,为恬淡之学,而理恍惚之言”(《忠孝》),这些也是该死的家伙。因而连那种学说都成了罪恶。“恬淡,无用之教也;恍惚,无法之言也。……人生必事君养亲,事君养亲不可以恬淡之人,必以言论忠信法术;言论忠信法术不可以恍惚。恍惚之言、恬淡之学,天下之惑术也”(《忠孝》)。这真真是彻底的“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主义;主要的虽是在打庄子,但连法家的老祖宗——老子也被推翻了。专倚仗形式逻辑的人会以为这是一个大矛盾。从这儿既看出韩非是反老、庄,那么所有《解老》、《喻老》、《主道》、《扬搉》诸篇便愈见不是韩非的作品了。然而事实是并不那么简单的。

老子毫无疑问是韩非思想的源泉,但也并不是唯一的源泉。韩非在先秦诸子中为最后起,他的思想中摄收有各家的成分,无论是作为亲人而坦怀地顺受,或作为敌人而无情地逆击。对于老子思想虽然也逆击了它,而主要的还是顺受的成分为多。对于儒家的态度便是两样,那主要的是无情的逆击,而只走私般地顺受了一些。

韩非攻击儒家的态度在先秦诸子中恐怕要算是最猛烈的。虽然我们知道原始法家出于儒,但他对此并不曾感谢。我们再根据《史记》,也知道他曾“与李斯俱事荀卿”,是荀子的门人,而在他的书中并不曾称述过他的这位老师。仅仅有两处泛泛地提到,其中有一处是有问题的,“燕子哙贤子之而非孙卿”(《难三》),于事无征,于时过早,这位孙卿不必就是荀卿。另一处见《显学篇》:

这儿所说的“孙氏之儒”当然便是荀卿子之徒。整个《显学篇》是骂儒家和墨家的,而骂儒的成分要占百分之七十,荀子当然也就在被骂之列了。他们的学说是“愚诬之学,杂反之辞”,是乱天下的根本,这当然是在斥骂老师。根据荀子的理论“言而不称师谓之畔,教而不称师谓之倍(背)”(《大略篇》,与此相类似之语亦见《吕氏春秋·尊师篇》),韩非无疑是荀卿的叛逆徒了。

大约古时候研究学问的人也是有两种态度的,一种是为学习而研究,另一种是为反对而研究。或者韩非的研究儒家,师事荀子,也正如我们之研究敌情,法官之研究罪犯那样吧。韩非对于儒家的理论很有研究是毫无问题的,他所抱的是全面反攻的态度,务必要屠其徒,火其书而后快。凡是儒家的东西差不多没有一样不受严厉的反对。君位继承上的禅让说是大成问题的,征诛说也同样,在他看来,禅让征诛不外就是劫弑,而尧、舜、汤、武也就是“奸劫弑臣”。

“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者也。”(《说疑》)

“尧、舜、汤、武,或反君臣之义,乱后世之教育也。尧为人君而君其臣,舜为人臣而臣其君,汤、武为人臣而弑其主,刑其尸,而天下誉之,此天下所以至今不治者也。”(《忠孝》)

但是禅让这种制度并不是儒家的创说,而是原始社会或未开化民族中的一种普遍存在的民主雏形,这在韩非也是知道,而且说得似乎比任何人都还要明白晓畅的。

“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

民食果蓏蜯蛤,腥臊恶臭而伤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五蠹》)

这或许也只是转述当时学者间的口碑,所谓有巢氏和燧人氏这种“圣人”或神性的英雄并不必真正有,但“民悦之使王天下”,王是人民选举出来的这种《民约论》的见解,确实是道破了原始社会的实际。儒家是根据这种事实把它夸大起来,发挥为“选贤举能”的禅让说,公平地看来,是站在人民立场的对于父子相承的奴隶统治权的革新理论。绝对主张君权的韩非当然忍受不了。而要反对这种理论,较合理的办法,自然是当承认论敌所根据的事实,因为事实是最大的威力,无可抗抵的,而须对于这事实加以别种看法,简捷了当地说,便是曲解。而曲解的原则也最好是根据论敌所根据的原则,所谓“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这正是韩非的拿手好戏。儒家倡导禅让说,目的是在“变”,好罢,我就把“变”这枝矛来攻打你禅让说的盾。世道是在变的,适于古代的不必适于今,“今有构木钻燧于夏后氏之世者必为鲧、禹笑矣,有决渎于殷、周之世者必为汤、武笑矣,然则今有美尧、舜、汤、武、禹之道于当今之世者必为新圣笑矣”(《五蠹》)。简单一句话归总,便是不合时宜,反动!结论呢?——

这是多么冠冕堂皇呀!有这演变的根据,你尧、舜禅让的那种原始落后的玩艺儿算得什么呢!你那套简单透顶的东西,丝毫也值不得赞美。我替你戳穿吧!其所以有那种玩艺儿的产生,是因为古时候的生活太苦,做帝王的人所过的生活还赶不上看门头儿,所以什么人都能够让得来,你尧、舜又有什么稀奇呢?但在现今,世道是变了。你就要叫一个县官让位,都是不可能的事了。

“古者丈夫不耕,草木之实足食也,妇人不织,禽兽之皮足衣也。不事力而养足,人民少而财有余,故民不争。……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翦,采椽不,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麑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矣。以是言之,夫古之让天子者是去监门之养而离臣虏之劳也。古传天下而不足多也。今之县令,一日身死,子孙累世絮驾,故人重之。是以人之于让也,轻辞古之天子、难去今之县令者,薄厚之实异也。……事异则备变。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

这种议论,在《五蠹篇》中很是畅所欲言地叙述着,而在《八说篇》中也有同样的叙述:

“古人亟于德,中世逐于智,当今争于力,古者寡事而备简,朴陋而不尽,故有珧蜃(铫耨)而椎车者。古者人寡而相亲,物多而轻利易让,故有揖让而传天下者。然则行揖让,高慈惠,而道仁厚,皆椎政也。处多事之时,用寡事之器,非智者之备也。当大争之世,而循揖让之轨,非圣人之治也。故智者不乘椎车,圣人不行椎政。”

两处所说的“上古”、“中世”、“当今”,约略相当于现今所说的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韩非去古未远,他对于古代的这种划分是正确的。只他是主张君主本位的人,在由奴隶统治转化为封建统治的过程中,他所强调的是要既存的奴隶主蝉联而为封建主,与那种人民本位的选贤举能的办法不两立。连“县令”的世家权都要替它辩护,帝王的世袭当然要视同神圣了。

在他的想法,帝王是无须乎贤者能者的,只要有法有术,就是中庸的人都可以充任,甚至就是桀、纣也不要紧。他明白地说着“恃术而不恃信”(《外左下》),“上法而不上贤”(《显学》),“不贤而为贤者师,不智而为智者正”(《主道》)。做主上的人只要你有办法,有手腕,尽可以骄奢**逸也没多大问题;反过来,假如你没有办法,没有手腕,你就不骄奢**逸也不见得可以保持你的地位。——“有术之主,信赏以尽能,必罚以尽邪,虽有驳行,必得所利”(《外左下》)。“有术而御之,身坐于庙堂之上,有处女子之色,无害于治;无术而御之,身虽瘁臞,犹未有益”(《外左上》)。

“虎豹必不用其爪牙,而(则)与鼷鼠同威。万金之家必不用其富厚,而(则)与监门同资。有土之君,悦人不能利,恶人不能害,索人欲畏重己,不可得也。”(《八说》)

“夫虎之所以能服狗者爪牙也,使虎释其爪牙而使狗用多,则虎反服于狗矣。人主者以刑德制臣者也,今君人者释其刑德而使臣用之,则君反制于臣矣。”(《二柄》)

“虎豹之所以能胜人执百兽者,以其爪牙也。当(傥)使虎豹失其爪牙,则人必制之矣。今势重者人主之爪牙也,君人而失其爪牙,虎豹之类也。”(《人主》)

虎豹在韩非子的意念中似乎是超人一样的动物,可以说是“超兽”。后世称虎为“山中之王”,大约也就是从韩非思想的实践所得到的印证吧。虎豹之有爪牙,在你做人做狗的弱者虽然说它们残暴,然而此正虎豹之所以能为“山中之王”。桀、纣之有势重,在你做奴隶做百姓的人虽然怨恨,然而此正桀、纣之所以成其为“新圣”。

做人君的既然尽可以不贤不智,甚至骄奢**逸,做人臣的也当然不要你具备什么仁义道德,只要能够用来作为压制人民的工具的,便是能员,便可以置之高位。——“治法之至明者,任数不任人”(《制分》)。人格是不要的,只要工具,只要“狗”。君臣的关系,在韩非有两种看法,一种是看成牧畜,另一种是看成买卖。看成牧畜是旧式的看法,即是奴隶制时的因袭观念。他爱说“明君之畜其臣也”云云(见《爱臣》与《二柄》等)那样的话,便是说君之有臣如牲畜犬马。最坦白地是比之如“畜乌”。

“明主之牧臣也,说在畜乌。……驯乌者断其下翎,则必恃人而食,焉得不驯乎?夫明主畜臣亦然。令臣不得不利君之禄,不得无服上之名,……焉得不服?”(《外右上》)

你看这是把人当成人在看待的吗?这当然是旧式的,但另一种买卖式的看法,却十分新式而彻底。他说“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重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难一》),从算盘上来看出君臣,不用说是雇佣关系的反映,确实是另一个时代的新观念。在韩非当时,雇佣关系,在社会上是已经建立了,他的书中便有很好的证据。

“夫卖庸而播耕者,主人费家而美食,调布而求钱易者,非爱庸客也,曰如是,耕者且深,耨者熟耘也。庸客致力而急耕耘,胥尽巧而正畦陌者,非爱主人也,日如是,羹且美,钱布且易云也。”(《外左上》)

把这样的关系反映到君臣的关系上来,使牲畜的看法一变而为买卖的看法,的确是十分新鲜。但这个新鲜的观念却不是韩非所发明的,除掉是社会关系的反映之外,发明的优先权属于田鲔。《外储说右下》引“田鲔教其子田章曰:主卖官爵,臣卖智力”,这更说得直截了当。田鲔,《御览》八百二十八引作田修,大概是齐国的人吧,时代想不会离韩非太远。

这些见解很明显地和儒家作正面的反对,但要说他没有受儒家的影响吧,却不是那样。他在骨子里是把荀子的“法后王”和“性恶”说作为现实的根据而把自己的学说建立了起来。性恶说和道体观本来是不调和的,但道是全,物是偏,“道既不同于万物”,不调和也就应该不调和了。法后王与体道说也是不调和的,但道是万变不息,日日翻新,有这一“变”,不调和也就正成为大调和了。好在韩非子的目的是在利,并不一定要讲理;只要这样讲有利,便万事亨通,那倒不管你有理没有理。有理而无利,你就有理又怎么样?没有理而有利,我就没有理你又把我怎么样?“秀才遇着兵,有理说不清”,韩非子是主张“力”的人,是一个伟大的兵;他的“力”就是理,利就是理,诡辩就是理。

他是把一切的人看成坏蛋的,所谓“君人南面之术”的另一种秘诀,也就是要把一切的人看成坏蛋。所以一切的人都不可信,“人主之患在于信人,信人则制于人”(《备内》)。臣下无骨肉之亲固不足信,就是有骨肉之亲的自己的妻室、儿女、父老、兄弟,也同样的不可信,因为这些都是“奸劫弑臣”的媒介,而其本身也最有可能成为“奸劫弑臣”。请读他的《八奸篇》吧。“凡人臣之所道(由)成奸者有八术:一曰在同床,……二曰在旁,……三曰父兄,……四曰养殃,……五曰民萌,……六曰流行,……七曰威强,……八曰四方”。同床的夫妇孺子,在旁的左右近习,以及父兄,是居于“八奸”的首三位的。《八经·起乱篇》也说:“乱之所生六也,主母、后姬、子姓、弟兄、大臣、显贵”。再读他的《备内》吧,那儿把“在同床”的第一奸说得更为具体了。

且万乘之主,千乘之君,后妃夫人适子为太子者,或有欲其君之早死者。何以知其然?夫妻者非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语曰:‘其母好者其子抱’,然则其为之反也,‘其母恶者其子释’。丈夫年五十而好色未解也,妇人年三十而美色衰矣,以衰美之妇人事好色之丈夫,则身见疏贱,而子疑不为后。此后妃夫人之所以冀其君之死者也。唯母为后而子为主,则令无不行,禁无不止,男女之乐不减于先君,而擅万乘不疑,此鸩毒扼昧之所以用也。”

虽然这也是常识,却亏他想得周到(如“男女之乐不减于先君”),也说得剔透。韩非子的本领本来就在这些地方见长,他能够以极普通的常识为根据,而道出人之所不能道,不敢道,不屑道。所以他的文章,你拿到手里只感觉到他的犀利,真是其锋不可当。然而他这项利器是很容易给折断的。他只是抓到一个变例便把它扩大起来成为一般。赵王、丽姬并不是没有那样的人,鸩毒扼昧也并不是没有那样的事,但古今来究竟有几位赵王、丽姬,有几件鸩毒扼昧呢?你要说是因为严刑峻法制止了它吧,但这种事变却常常发生于刑罚最严厉的时代与政治最专制的国家,就好像在和极端王权论者开玩笑一样。总之,以变例为一般,那是诡辩,那是横道理,充其量只能够自圆其说而已。

同样,他掊击仁义,也有掊击仁义的根据。他知道人是有好恶心的,好利而恶害。要使人不敢为非作歹,那便要利用这好恶心,严刑以警之,信赏以诱之。——“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八经》)

他不相信人是可以自行为善的,人根本是坏东西,所以须得想方法来使他不得为恶。善恶的标准是什么呢?有利于尊主安国的便是善,反之便是恶,国是主的国,简单点,便是以主的安全尊严为唯一的标准。

“圣人之治国也。固有使人不得不爱我之道,而不恃人之以爱为我也。恃人之以爱为我者危矣,恃吾不可不为者安矣。”(《奸劫弑臣》)

“圣人之治国,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也。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为治者用众而舍寡,故不务德而务法。夫必恃自直之箭,百世无矢,恃自圆之木,千世无轮矣。自直之箭,自圆之木,百世无有一,然而世皆乘车射禽者何也?隐栝之道用也。虽有不恃隐栝,而有自直之箭,自圆之木,良工弗贵也。何则?乘者非一人,射者非一发也。不恃赏罚而恃自善之民,明主弗贵也。何则?国法不可失,而所治非一人也。故有术之君,不随适然之善,而行必然之道。”(《显学》)

何以见得仁义的德政便不及严刑峻罚的“法治”呢?自然,在好辩的韩非子也不能不有他的辩论,同样,读起来也是很犀利的。

“严家无悍虏,而慈母有败子,吾以此知威势之可以禁暴,而德厚之不足以止乱也。”(《显学》)

“今有不才之子,父母怒之弗为改,乡人谯之弗为动,师长教之弗为变,夫以父母之爱、乡人之行、师长之智,三美加焉而终不动其胫毛,不改。州部之吏,操官兵,推公法,而求索奸人,然后恐惧,变其节,易其行矣。故父母之爱,不足以教子,必待州部之严刑者,民固骄于爱,听于威矣。”(《五蠹》)

“母之爱子也倍父,父令之行于子者十母。吏之于民无爱,令之行于民也万父母。父母积爱而令穷,吏用威严而民听从,严爱之策亦可决矣。且父母之所以求于子也,动作则欲其安利也,行身则欲其远罪也。君上之于民也,有难则用其死,安平则尽其力,亲以厚爱关子于安利而不听,君以无爱利求民之死力而令行。明主知之,故不养恩受之心,而增威严之势。”(《六反》)

“慈母之于弱子也,爱不可为前。然而弱子有僻行,使之随师,有恶疾,使之事医。不随师,则陷于刑,不事医,则疑于死。慈母虽爱,无益于振刑救死,则存子者,非爱也。子母之性,爱也。臣主之权,策也。母不能以爱存家,君安能以爱持国?”(《八说》)

就这样也由极明显的常识生发出他的大道理,使你任何人看了都只觉得是颠扑不破。但这幻术的机关也同样是容易揭破的,这也不外是把变例扩大而为一般,慈母之子不必都是败子,败子只是子中的变例,但他却抓着慈母有败子,便扩大而为凡慈母之子皆败,更扩大而为凡人类皆败。慈母之爱固有所穷,他抓紧着这有所穷,便扩大而为慈母之爱无不穷。在这有所穷的地方而严威适足以济之,他顺手又把这严威的效用扩大而为无所穷。这就是韩非子的秘诀,戳穿了却是一项纸老虎。同样也可以用常识来反问一下的。慈爱是那样有害的东西,那么把慈爱完全除掉了会是怎样呢?假使没有慈母之爱,那根本可以没有人,还不忙问你这人是善还是恶。假使没有慈母之爱,韩非子在生下来的几天之内便可以饿死,当然不会有工夫来发展他这慈爱无用的学说了。

荀子法后王,那也不过是“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的意思,自然也就是强**化、崇尚礼乐、敦笃政令的归纳。教化是随时运而进展的,礼乐行政以周代为隆崇。而韩子眼目中的“新圣”却就是他自己,或者就是比他年轻一辈的秦始皇。商鞅、申不害自然都是他的老师,而他对于他们都不满足——“申子未尽于术,商鞅未尽于法”(《定法篇》依顾广圻校本)。秦,却是他理想中的国家——“夫慕仁义而弱乱者,三晋也。不慕而治强者,秦也。然而未帝者?治未毕也”(《外左上》)。秦后来是“帝”了,“治”可以说是“毕”了,照韩非子的理论,毫无疑问的是“巍巍乎强哉,吾从秦”了。

总之,荀子还侧重人民,韩非则专为帝王,他们纵然有过师弟的关系,但他们的主张是成了南北两极的。

凡人皆有“我”,为人君者欲利用人之“我”以为己之“我”服务,人又谁能够泯灭他的己之“我”呢?这儿自不免有冲突。一面自然要提防人专为其己之我,另一面也不能不使它有所满足,于是刑赏之道便要费些苦心了。人是贪生怕死的,好利恶害的,人主便应该根据这种情欲,立出刑赏之道。那样使人人在某种范围之内得以满足其己之“我”,而同时又不得不为我之“我”服务。

“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赏罚可用则禁令可立,而治道具矣。”(《八经·因情》)

“死力者民之所有者也,情莫不出其死力以致其所欲。而好恶者上之所制也,民者好利禄而恶刑罚,上掌好恶以御民力,事实不宜失矣。”(《制分》)

“为人臣者畏诛罚而利庆赏,故人主自用其刑德,则群臣畏其威而归其利矣”。(《二柄》)

赏以利诱,刑以禁害,赏大则诱大,刑重则禁重,因而便应当严刑重赏。

“赏莫如厚而信,使民利之。罚莫如重而必,使民畏之。法莫如一而固,使民知之。”(《五蠹》)

而且赏罚所及不止一人,其目的亦非在一人,杀一可以儆百,赏一可以劝万,故刑尤宜重而赏尤宜必。

“重刑者非为罪人也,明主之法揆也。拨贼,非治所拨也。治所拨也者,是治死人也。刑盗,非治所刑也。治所刑也者,是治胥靡也。故曰重一奸之罪而止境内之邪,此所以为治也。重罚者盗贼也。而悼惧者良民也,欲治者奚疑于重刑?若夫厚赏者非独赏功也,又劝一国,受赏者甘利,未赏者慕业,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欲治者何疑于厚赏?”(《六反》)

厚赏既不能无际限,因而赏便必须审慎,不能与重刑同一步骤。所以有时他又说:“刑胜而民静,赏繁而奸生。故治民者,刑胜,治之首也;赏繁,乱之本也”(《心度》)。“故用赏过(重)者失民,用刑过(轻)者民不畏。有赏不足以劝,有刑不足以禁,则国虽大必危”(《饰邪》)。因此,重刑与厚赏虽然每每对待而言,而事实上重刑是主体,厚赏是陪衬。韩非的根本用意是要以严刑期于无刑,甚至是要以重罚期于无赏。

“古之善守者,以其所重禁其所轻,以其所难止其所易。”(《守道》)

“公孙鞅曰:‘行刑重其轻者,轻者不至,重者不来。’——是谓以刑去刑。”(《内储说上·七术》)

“察君之分,独分也。是以其民重法而畏禁,愿毋抵罪而不敢胥(须)赏。故曰不待刑赏而民从事矣。”(《制分》)

这是替君人者打好了的顶如意的算盘,原则不外是买卖上的大利盘剥或大斗小称。然而韩非尽管聪明,而人也并不尽都是傻瓜。禁愈严而民愈偷,对于重刑论者是一个刻削的讽刺。因而便有所谓“阴奸”发生出来了。自然,聪明的韩非子也又有他的一套惩治“阴奸”的办法。

公开出来的刑赏是法,但有不便公开出来的部分则便归于术的范围,这里是还有好多蹊跷的。

“官袭节而进,以至大任,智也。其位至而任大者,以三节持之:曰质,曰镇,曰固。亲戚妻子,质也。爵禄厚而必,镇也。参伍责怒,固也。贤者止于质,贪饕化于镇,奸邪穷于固。忍不制则下上,小不除则大。诛而名实当,则径〔诛〕之。生害事,死伤名,则行饮食,不然而与其雠。此谓除阴奸也。”(《八经·起乱》)

这一节怕是讲“术”里面的最精微的地方吧。有才能的人做官到了尽头不能再升了,持以“三节”之外,最后便是明杀,暗杀,或用毒,或假手于人。像这样的诡略,露骨地用文字表现出来,令人不能不佩服韩非子的神经似乎是钢铁炼成的。“亲戚妻子,质也”,句太简单,可能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厚礼对手的亲戚妻子,而在事实上作为人质,使他有所顾虑不能够背叛;另一种是实行婚姻政策,与对手结为亲戚,使之得妻生子,形成一条血肉的韧带。大约两种意思都是包含着的吧?这是最亏本的办法,对于“贤者”自不得不如是。而独于就是这种“贤者”每每是碍手碍脚的,让他活着吧不方便,杀掉他吧没有名目,对不住,这样的人也就只好使他冤枉一下了。所谓“势不足以化,则除之。……赏之誉之不劝,罚之毁之不畏,四者加焉不变,则除之”(《外右上》)的,大抵也就指的这种人了。

事实上韩非所需要的人只有三种,一种是牛马,一种是豺狼,还有一种是猎犬。牛马以耕稼,豺狼以战阵,猎犬以告奸,如此而已。愚民政策是绝对必要的。

“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生王之语,以吏为师;无私剑之捍,以斩首为勇。是故境内之民,其言谈必轨于法,动作者归之于功(农),为勇者尽之于军。是故无事则国富,有事则兵强。”(《五蠹》)

不准有法外的文书,不准谈历史,不准弄技艺,所有一切文学技艺贤能烈侠之士,甚至大圣显学,都和“优笑酒徒”、“卜筮、视手、埋狐蛊、为顺辞”之属同列,都是些“二心私学,反逆世者”,应该“禁其欲,灭其迹而不止”,应该“禁其行,破其群,以散其党”。这样的议论,在《诡使》、《六反》、《八说》、《五蠹》、《显学》诸篇中反复申说得淋漓尽致。这几篇都是波澜壮阔的文章,是不便分割征引的,但为参证的便利起见,姑且摘录几节在下边吧。

“先为人而后自为,类名号言,汎爱天下谓之圣〔人〕;言大不称而水可用,行而乖于世者谓之大人;贱爵禄,不挠上者谓之杰;下渐行如此,入则乱民,出则不便也。上宜禁其欲,灭其迹而不止也;又从而尊之,是教下乱上以为治也。……仓廪之所以实者,耕农之本务也;而綦组锦绣刻画为末作者富。名之所以成,城池之所以广者战士也,今死士之孤饥饿乞于道;而优笑酒徒之属乘车衣丝。赏禄所以尽民力,易下死也,今战胜攻取之士劳而赏不沾;而卜筮、视手、理(埋)狐虫(蛊)、为顺辞于前者日赐。……夫陈善田利宅,所以厉战士也,而断头裂腹、播骨乎原野者无宅容身,身死田夺;而女妹有色、大臣左右无功者,择宅而受,择田而食。赏利一从上出,所以善制下也,而战介之士不得职;而闲居之士尊显。上以此为教,名安得无卑,位安得无危?夫卑名危位者,必下之不从法令,有二心私学,反逆世者也,而不禁其行,不破其群,以散其党;又从而尊显之,用事者过矣。”(《诡使》)

“不事力而衣食则谓之能,不战功而尊则谓之贤。贤能之行成,而兵弱,而地荒矣。……故行仁义者非所誉,誉之则害功;工文学者非所用,用之则乱法。”(《五蠹》)

“磐石千里不可谓富,象人百万不可谓强。石非不大,数非不众也,而不可谓富强者?磐石不生粟,象人不可使距敌也。今商官技艺之士亦不垦而食,是地不垦,与磐石一贯也。儒侠无军劳而显荣者,则民不使,与象人同事也。夫知祸磐石象人,而不知祸商官儒侠,为不垦之地,不使之民,不知事类者也。”(《显学》)

“博习辩智如孔、墨,孔、墨不耕耨,则国何得焉?修孝寡欲如曾、史,曾、史不战攻,则国何利焉?……错法以道(导)民也,而又贵文学,则民之所师法也疑。赏功以劝民也,而又尊行修,则民之产利也惰。夫贵文学以疑法,尊行修以贰功,索国之富强,不可得也。”(《八说》)

《五蠹篇》是韩非晚年的作品,那里面说到“周去秦为从,期年而举,卫离魏为衡,半岁而亡”,都是秦始皇即位前后的事。周之亡在庄襄王三年,即始皇即位前一年,卫之亡当即指始皇六年“五国共击秦,秦拔魏朝歌,卫从濮阳徙野王”(《史记·六国年表》)时事,下距韩非之死(始皇十四年)仅七八年。故《五蠹》、《显学》诸篇实可视为韩非的晚年定论。他的文体固定,思想也成熟了。他是综合了先秦诸子,而又完全扬弃着先秦诸子。《显学篇》专打儒、墨,《忠孝篇》的“恍惚之言,恬淡之学,天下之惑术也”,打击道家。名家更是他一向所不表示好感的——“人主之听言也不以功用为的,则说者多棘刺白马之说。……言有纤察微难而非条也,故季(真)、惠(施)、宋(钘)、墨(翟)皆画笑也”(《外左上》)。甚至如管仲、商鞅、孙武、吴起,为主张耕战富强说的祖宗,而要收藏他们的书也在必须禁止之列了。

“境内之民皆言治,藏管、商之法者家有之而国愈贫:言耕者众,执耒者寡也。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战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听其言,赏其功必禁无用。”(《五蠹》)

就这样在韩非子所谓“法治”的思想中,一切自由都是禁绝了的,不仅行动的自由当禁(“禁其行”),集会结社的自由当禁(“破其群以散其党”),言论出版的自由当禁(“灭其迹,息其说”),就连思想的自由也当禁(“禁其欲”)。韩非子自己有几句很扼要的话:“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说疑》),这真是把一切禁制都包括尽致了。

“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明君之道,臣不得陈言而不当。”(《主道》)

“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悦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罚。……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二柄》)

你看,这多么凶!看你还有什么人敢来说话!他所要求于进言者的,要人人都是预言家,所预言的要和未来的事恰恰相当。说不中固不行,说中了而或大或小也不行。四条之中有三条是死路,谁还敢来冒险瞎闯这条生路呢!更何况只要不言也就是一条生路!所以在韩非的“法治”里所容许的言论,归根便只有告奸的言论,这是无所谓中不中,也无所谓大或小,条条都是生路,条条都有奖品。于是乎其它的“二心私学”也就更不敢摇唇鼓舌了。

韩非就是这样的一位极权主义者,他的议论实在足以使欧洲中世纪的麦迦威理(Machiavelli,1469—1527)减色,而德国的查拉图斯屈拉们也当沦为弟子。秦始皇很崇拜他,读到了他的书便五体投地,是有由来的。——“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韩非传》)这倾慕是何等的殷切!同学的李斯介绍了他,秦王竟用兵力去威胁韩国,公然也就把韩非逼索到了手。韩非入秦应该是他飞黄腾达的时候了,因为他向来是崇拜秦国的人:

“夫慕仁义而弱乱者三晋(韩、赵、魏)也,不慕而治强者秦也,然而未帝者,治未毕也。”(《外左上》)

“彼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东(六国)是也。乱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古之道也。”(《饰邪》)

“治强易为谋,弱乱难为计,故用于秦者十变而谋稀失,用于燕者一变而计稀得。非用于秦者必智,用于燕者必愚,盖治乱之资异也。”(《五蠹》)

韩非可以说正合了自己的希望,被秦王请进了“易为谋”的治强之秦,然而却不幸他的法术早为他的同学李斯所蹈袭了,一句莫须有的罪状,“非之来也未必不以其能存韩也为重于韩也”(《存韩篇》),便被陷入了他自己所最得意的“行饮食”的毒阱。

韩非虽然身死于秦,但他的学说实为秦所采用,李斯、姚贾、秦始皇、秦二世实际上都是他的高足弟子。秦始皇的作风,除掉迷信方士、妄图长生之外,没有一样不是按照韩非的法术行事的,焚书坑儒的两项大德政正好是一对铁证。焚书本出于李斯的拟议,其议辞和令文,不仅精神是采自韩非,连字句都有好些是雷同的。

“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儒?)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乃)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即)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史记·秦始皇本纪》)

这差不多完全是《诡使》、《六反》诸篇底提要,而禁令底八条:“〔一〕史官非秦纪,皆烧之。〔二〕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三〕有敢偶语《诗》、《书》,弃市。〔四〕以古非今者,族。〔五〕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六〕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七〕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八〕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除掉第七项之外,不更全部是“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的扩充吗!

坑儒是所谓“破其群以散其党”的最彻底的实干,那可不用多费笔墨了。

就是秦二世那位宝贝皇帝也是把《五蠹篇》读得烂熟的。《史记·李斯传》载陈涉、吴广发难时,李斯数欲请间谏二世,而不见允许,反被二世责问道:

“吾有私议而有所闻于韩子也,曰:尧之有天下也,堂高三尺,采椽不,茅茨不翦,虽逆旅之宿不勤于此矣。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粝之食,藜藿之羹,饭土簋,啜土铏,虽监门之养不觳于此矣。禹凿龙门,通大夏,疏九河,曲九防,决停水致之海;而股无跋,胫无毛,手足胼胝,面目黎黑,遂以死于外,葬于会稽,臣虏之劳不烈于此矣。”

韩非是文章的妙手,他的权谋的深刻,有时也尽有可能用美妙的画皮来掩饰。像《奸劫弑臣》里下列的一段话便是很可以使人迷恋的。

“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

这俨然是理想的救世者的态度。但从全盘的思想体系来考察,这不外是偶一使用的幌子而已。有人以为这《奸劫弑臣》篇是不可靠的:因为篇中提到圣人,而文末有“厉怜王”的一段,在《战国策》和《韩诗外传》均作为荀卿报春申君的书。但在我看来,却不一定不可靠。即使“厉怜王”一段真是荀卿的信札,也可能是抄纂《韩非子》时录书人的错误。

《问田篇》里还有一段话说得更加直切。有一位叫棠谿公的,对韩非说,讲法术是危身之道,劝他不要再讲法术。韩非回答他道:“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故不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向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看他这抱负,是以救世主自命了。他是不惮患祸,不避死亡而专为人民谋利益的。这也许不会是欺心之论吧,因为无论是怎样的明君术士,没有人民也“术”不起来。奴隶主虽然剥削奴隶,何尝又不爱惜奴隶?牛马也要有草吃才能耕作的,主人丰衣足食,牛马的草秣也才可以有足够的分量。极端君权论者的韩非,他脑里所怀抱的“救群生”、“利民萌”,是应该作如是观的。“民智之不可用,独(直)婴儿之心也,……故举事而求贤智,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显学》,“人主者明能知治,严必行之,故虽拂于民心,必立其治”(《南面》),这样才是他的本色,但不要以为他的言论有什么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