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论秦始皇

《诗话》卷二第六二则,引罗两峰《咏始皇》云:“焚书早种阿房火,收铁还留博浪椎。”袁枚以为“妙”。

以焚书而言,其用意在整齐思想,统一文字,在当时实有必要。然始皇所焚并不多,书多藏在官家,民间欲学书者可就官家学习,此犹今之图书馆也。其焚书最多者实为楚霸王,焚秦宫室,火三月不绝,即所谓“阿房火”也。这不知焚了多少古书!项羽乃楚国没落贵族,为楚将项燕之孙,幼时“读书不成”,故不知文物之可贵。何能归罪于始皇耶?卷五第六四则所引黄石牧说,较为公允。

“秦禁书,禁在民,不禁在官。故内府博士所藏【并】未亡也。自肖【萧】何不取,项羽烧阿房,而书亡矣。”

责项羽甚是,但涉及肖【萧】何则太苛。萧何安能预见阿房之火,收书而藏之?且书甚多,藏之何处?同则中所引高树程《咏肖【萧】相》诗:“英风犹想入关初,相国功勋世莫如。独恨未离刀笔吏,只收图籍不收书。”此则更加苛刻,置项羽之罪于不言,而责肖【潇】何为“刀笔吏”。文人之笔较刀尤利了。

又秦始皇收天下兵器,毁之以为钟,所收者乃铜而非铁。秦前兵【器】率用青铜为之,秦以后始专用铁。故始皇毁兵,在中国为铜器时代向铁器时代之过渡。且毁兵器而为钟,不更有偃武修文、卖刀买牛之意耶?

罗两峰诗句言“收铁”,已大误。且意存幸灾乐祸,何“妙”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