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各种称谓

“称谓”是一种礼仪,也是身份的代表;在佛门里,称谓常代表着职务,也是修持的衡量,不但具有维系佛门纲常伦理的功用,从中更透露出无限的佛法妙谛。

一般人以为,出了家就是“和尚”[1],其实和尚者,要在六和僧团中确实奉行六和敬,成为一个高尚的人,始得成就。一个寺院只有一位和尚,又称“住持”[2]、“方丈”[3];和尚退位后,法弟继任住持者,称“退居和尚”,弟子、法子继任者,称“退居老和尚”。

和尚是梵语,译为中文乃“亲教师”之义。传授三坛大戒时,必须有“得戒和尚”、“羯摩阿阇黎”、“教授阿阇黎”等三师[4]及七尊证登坛证盟,以及“开堂和尚”[5]、“引礼法师”[6]等人共成佛事。阿阇黎[7]意即“轨范师”,可以轨范吾人身心,导人正道者,故又称“导师”。

出家者,除了受戒师父之外,还有依止师父、剃度师父。“师父”[8]在丛林中也是职务的通称,例如知客师父、纠察师父、当家师父等,甚至现代信徒通称所有出家众为师父或法师。

“法师”[9]者,“以法为师,以法师人”之谓。在大乘八宗之中,研读修习律藏有成者,称“律师”,例如:道宣律师、僧祐律师等;研究论藏或造论以阐扬佛法者,称“论师”,例如世亲论师、龙树论师、无著论师等;专门修习坐禅者,称“禅师”。开创一宗一派之人,称“开祖”;传承其教法之人,称“列祖”;开山建寺,为寺院第一代住持者,称“开山”,一般称“开山大师”。

“大师”者,在社会上极为通用,凡专家、杰出者即可称之。例如张大千大师、黄君璧大师。比丘尼也称为大师,大师有“菩萨”之义;菩萨又称“大士”,例如观音大士、普贤大士、文殊大士等。佛教中,大士易称,法师难为;只要发心,即可称“大士”。过去大陆丛林,凡监院、堂主以上即称大士。

在家居士也可以称“上人”,例如《维摩经》中文殊菩萨称维摩居士“彼上人者”,即人上之人、大人物之意。因此,不管僧俗,对于师长或德学兼备者,均可尊称“上人”,或称“大德”、“仁者”、“长者”;唯“长老”仅限于戒德俱尊的出家众始得称之。出家受戒十年以下称“下座”,十年以上称“中座”,二十年以上称“上座”。上座者,即可称为“长老”。

在印度佛教律仪中,男众比丘[10]称“大德僧”,女众比丘尼[11]称“大姐僧”。中国则于历代各朝中均有帝王加封德学兼备,可为一国师表的高僧为“国师”,含有一国民众之师、帝王之师等意,如玉琳国师、悟达国师等。在寺院中,全心为佛教奉献而未婚的在家女众,称为“师姑”;未行剃染而服种种净业作务的在家男众,称为“净人”,或称“道人”、“教士”。在家信徒彼此之间可互称“居士”、“师兄”、“师姐”;出家众亦可互称“师兄”[12],或称“道兄”[13]、“戒兄”[14]、“学兄”[15]、“法兄”[16]等。对别人称呼自己的师父为“家师”,尊称他人之师为“令师”,自己则谦称“学僧”[17]、“学人”[18]、“末学”,或“弟子”等。

此外,与称谓有关的佛教名相,有僧伽[19]、僧侣、僧俗、僧信、缁素[20]、同参、善知识[21]、沙弥[22]、沙弥尼[23]、式叉摩那[24]、优婆塞[25]、优婆夷[26]、弘讲师[27]、弘教师、檀讲师[28]、檀教师、檀那[29]、施主、功德主[30]等。称谓也是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一环,在丛林四十八单职事中,其职称非“主”即“头”,例如管理藏经者称“藏主”,管理寺地田产者称“庄主”,管理库房者称“库头”,负责煮饭者称“饭头”,负责烧水的称“水头”,负责田园种菜者称“菜头”,管理园圃的称“园头”,甚至连打扫厕所者也称“净头”,可见佛教对僧众人格的尊重。佛教讲“三千威仪,八万细行”,如法合宜的称呼,其实也是学佛行仪中不可忽视的重要一课。

【注解】

[1]一寺之长称和尚,是亲教师的意思。对于德高望重的尼师,则称为和尚尼。出家受戒者,应求二师:一为和尚,如父;一为阿阇黎,如母。意指舍本来的父母而求出家的父母。现在和尚多为弟子们对师父的尊称,表示弟子可以依师父而生起修道之心,在道念上精进用功。

在日本僧官阶位中,也有大和尚位、和尚位等称呼,后则转为对高僧的尊称。在中国,称一寺的住持为方丈和尚、堂头和尚,在禅堂,也有主七和尚等,可见和尚是对有德高僧的尊称,而非一般人对出家僧众的通称。

[2]原为久住护持佛法的意思,后为掌管一寺的主僧。中国早期并未有住持之名,直至唐代,百丈怀海始设住持之职。

[3]寺院的住持,系掌管寺院一切大小事务,监督大众,并为大众说法的主僧。古时印度的僧房多以一丈四方之室为制,故称方丈室。后来转为禅寺中住持的居室或客殿,最后转变为禅林住持或对师父的尊称,现在凡寺院住持都称为“方丈”。方丈有三莫:事繁莫惧,无事莫寻,是非莫辩。若能做到这三件事,则不会被俗世的境界所染惑,并能以佛法广度大众,调伏有情。

[4]僧尼受具足戒时,戒场必须具足三师七尊证,三师是:得戒和尚:指正受戒律的和尚,乃比丘得戒的根本及其归投处。凡担任戒和尚者,戒腊须在十年以上,并严守戒法,福慧兼备,堪能教授弟子。羯磨阿阇黎:为读羯磨文并引导戒子忏悔业障的阿阇黎,担任此职者,戒腊须在五年以上。教授阿阇黎:为戒子讲说戒法、威仪、仪轨等的阿阇黎,戒腊须在五年以上。

[5]为传戒法会中重要职事之一,有关戒子的受戒仪规、生活礼仪规矩等,皆由开堂和尚教导。

[6]于法会或戒会时,引导大众如法进行一切行仪礼节,使不违犯。

[7]即轨范师、模范师。指能教授弟子,使其行为端正合宜,而本身又能成为弟子的楷模师,所以也称为导师。《五分律》载,阿阇黎有五种:出家阿阇黎、受戒阿阇黎、教授阿阇黎、受经阿阇黎、依止阿阇黎。

[8]指为人教授道理的人。可分为:亲教师:指佛弟子剃度依止出家的法师;依止师:僧众于依止师座下禀受三藏之教。对所依止的法师始能称师父,僧尼彼此之间不以师父互称,除非加上职务的头衔。

现在一般人对出家众除了称呼法师外,也可称呼师父。因为出家僧众负有传续佛法的责任,平日也会教授在家信众佛法。因此,如果不知道法师的法号,则可称“师父”,是对一般出家僧众的尊称,如天主教对神职人员称神父一样。另外,信徒对于所皈依及受戒的法师,则必须称师父。因为师父是法身慧命的依止,也如自己父亲一样,所以要怀着孝敬、恭敬的心,称呼时,不必加上法名,直接称师父或师父上人即可。

[9]广义而言,是指佛陀及其弟子;狭义来说,是指通晓经、律、论三藏典籍的修行人。现在一般泛称出家僧尼为法师,是对出家僧众的尊称。

[10]乃出家受具足戒之男子,为佛教教团五众之一、七众之一。含有下列三义:

乞士:比丘常当乞食,清净以自活命;上乞法以资慧命,下乞食以养色身,故称为乞士。

破烦恼:比丘修戒、定、慧之道,能破除见思惑的烦恼,因此称破烦恼。

怖魔:比丘因修行而入涅槃,使魔怖畏,故称怖魔。

[11]意译乞士女、除女、熏女,即出家受具足戒的女子。比丘尼除六情之饥,断贪染欲,而以善法熏修,故称除女、熏女。为佛教教团五众之一、七众之一。

[12]佛教同道中的泛称,也就是法兄的意思。《禅林象器笺》中说:“受业于师,先于己者,唤之为兄。”所以对于依止同门的道友中,凡比自己早出家、受戒者,都是自己的师兄。在佛门中,极为重视师门伦理,不论职位高低,都要相互尊重。

[13]即同参道友。

[14]同戒场受戒的道友。

[15]一同参修学习的道友。

[16]同受法嗣之道友。

[17]又作学问僧,其义有二:一指研究佛教的僧侣;二指有学问的僧侣。

[18]泛称学习佛法的人。禅林中则指修禅者。又称学道人、学道丈夫。一般学佛者自称学人或末学,乃自谦尚需学习的意思。

[19]略称僧,意译为和、众,乃和合的意思,故又称为和合众、和合僧、海众。又取梵语与汉语合称为“僧侣”,为三宝之一,指信受如来的教法,奉行其道,而入圣得果者。今多指信受佛法,修行佛道的团体。

[20]出家众与在家众的并称。出家众通常披着黑衣,故以缁代称;在家众披着素衣,故又称白衣。

[21]又作善友、胜友、善亲友。指正直而有德行,能教导正道的人。

[22]指佛教僧团中,已受十戒,未受具足戒,年龄在七岁以上,未满二十岁的出家男子。

以年龄区别,沙弥可分为三种,合称三沙弥:

驱乌沙弥:年龄在七岁至十二岁之间,已有驱走晒谷场上乌鸦的能力。

应法沙弥:年龄在十四岁至十九岁之间,出家得度,依一定的仪式受持十戒。

名字沙弥:年龄已超过二十岁,然尚未受具足戒,仍为沙弥者。

[23]指初出家受持十戒而未受具足戒的女众,与沙弥、式叉摩那合称三小众。其受持之十戒与沙弥相同。

[24]未受具足戒前,学法中的尼众,又称学法女,为出家五众之一。

[25]意译近事、近事男、信士、信男、清信士。即在家亲近奉事三宝、受持五戒的男居士,为在家二众之一,与优婆夷同为在家的信仰佛法者。

[26]意译清信女、近善女、近事女、近宿女、信女。原意为“身边的侍女”,引申为在家女性信徒。即亲近三宝,受持三皈,持守五戒,施行善法的女众,为在家二众之一。

[27]指能够弘扬佛法的僧众。所弘讲、弘教的地点也不限于寺中,凡有需要之处,都能前去弘化,如学校、公司、机关团体及监狱等。

[28]凡皈依三宝、信仰人间佛教,具正知正见的佛光会员,有弘法能力且善说佛法的在家居士,不分男女,经国际佛光会世界总会考核通过者,礼聘为檀讲师。可应邀至各地机关团体讲演,但不得主持宗教法会仪礼。

[29]意译布施,即给予、施舍的意思。檀那又称檀越,檀就是施,谓此人行布施时,即能横越贫穷之海,故称“檀越”。心生舍法,能破悭贪,是为檀那。中国、日本又将檀那、檀越引申为施主之称。

[30]是指供养佛、法、僧三宝的施主、檀越。在佛门中,并非只有财施才叫功德主,在佛门发心作务或尽心尽力接引社会大众入佛门,使佛教蓬勃发展者,亦可称为功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