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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生活圈中,穷人很多,其中包括我的亲朋好友、我的老乡、我的邻居,因而,每当拿起笔写东西时,常常想到穷人。

曾看过一份资料,说1979年,当年的安徽省委第一书记万里到金赛县了解民情,当看到一户贫苦农家的三个孩子,在数九寒冬中,无衣可穿,赤身坐在灶膛边避寒时,禁不住老泪纵横,连连说:我们对不起乡亲们啊!据调查,该县连吃穿都成问题的农户有许多。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如今那里如何呢?我想金赛县大概旧貌变新颜了吧。当然,我没去过金赛县,这只是我的猜测和希望。

现在有一种说法叫做十万户刚起步,百万户不算富,千万户算小富……不知为什么,一听这话我心中十分反感。

我总觉得这句话适应范围十分有限,我想,这句话放在一些发达的农村的某些地方也许差不多,但对于中国的广大农村来讲,显然经不住推敲,特别对于占有较大面积的偏远山村及一些农业落后地区来讲,这种说法与事实相悖,简直是胡说八道,故弄玄虚。农民一定会说,哪个人吃饱了撑的才编出这样的瞎话来。

愚以为,改革开放以后,政策宽松,人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首先富起来的人确实不少,这是事实,但相对而言,中国的穷人数量决不可低估。

我的朋友阿岩是城郊农民,土地有限,一年辛苦劳作只能保证吃穿,由于手头紧,他的孩子五岁了,竟然没进过公园,那公园距他家不过两公里,原因很简单,领孩子进公园要花钱,于是干脆不领孩子去消费。那天,我带他的孩子去了公园,他的孩子那个高兴、那个好奇、那个天真,令我心酸得差点落泪。

我的表姐也是个穷人,不论生病多么痛苦,就是不去医院,几年来,她多次生病,却没去过一次医院,全都硬挺过来了。不去医院的原因只有一个:怕花钱。

从我的亲戚朋友中,我真正领会到一分钱掰两半花的真正含义。

前一段时间,一位朋友向我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农村某地有一家贫困户,不知在哪方面犯了戒条,当地政府要这户交罚款一千元,面对一千元罚款,夫妇俩犯了难,自家拿不出,借钱借不来,于是,女人万念俱灰,喝农药自杀了,留下两个不到十岁的孩子。想一想,那个女人死得多么惨,那两个失去娘的孩子多么可怜。

也许有人会说,就为了区区一千元钱,何必自杀呢?太想不开了。

其实,这样想是因为站在了局外,事实上,这一千元钱对于富人来讲,不够一顿饭钱,在某些高级宴会上只是一个菜的价,不过,对于穷人来讲,特别对于那些极贫穷者,这一千元就是个天文数字,要搞来这些钱要比登天还难。从这一意义上讲,这一千元钱要了农妇的命并不奇怪。有道是人穷志短。

我发现,现在电视、报社、杂志、电台等媒体都在大张旗鼓地为富人报道,富人的发迹史、富人的发财经、富人的创业路、富人的风采、富人的故事、富人的情调、富人的名言、富人的理想等等,反正都与富人有关。这似乎使人感到,我们都变成了富人了,穷人不复存在了。

可事实并非如此。

我想,媒体嫌贫爱富是有其苦衷的。宣传富人这是为国家、为社会、为党、为人民增光添彩,无可挑剔。百利而无一害,宣传者和被宣传者有利共享,皆大欢喜,何乐而不为呢?而宣传穷人则有风险了。如果对于讲道理的人,那不成问题,会认为是体察民情,为穷人说话,可对于一些不讲道理的人,那么问题便来了,什么给这个那个抹黑吧,宣传阴暗面吧,消极宣传吧,负面影响吧,等等,总之,有一百顶大帽子等着你,戴上哪一顶都让你不好受,甚至大祸临头。

媒体有媒体的自由,是宣传富人还是穷人,当然有自己的权力。

而某些公仆把穷人当成自己的眼中钉就不能令人容忍了。比如,某些公仆虚报农民的人均收入就是很损的一招,一方面,他们通过虚报人均收入向上面隐瞒了农村穷人的真相,给上级以“农民都已富起来了”的假象,以此邀功,作为升官的资本,另一方面,他们可以用虚报的人均收入为基数,乱收费,加重穷人的负担,使穷人雪上加霜,穷上加穷。当然,一些地方农民“屋漏偏逢连夜雨”的事情不仅如此,限于篇幅,就此打住。

(原载2001年第4期《志苑·实话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