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弟

哥弟

我读完小学三年级,刚放暑假,有一天上午,大约十点钟,表哥突然来到我家。他说今天是来赶龙州街的圩日,耍卖鸡。他手里的确提着一个鸡笼,里面有一只阉鸡。他问我去不去乡下,去的话,等他卖完鸡了,就来接我。

我当然想去了。农村怎么说都比城里好玩,况且我喜欢和哥弟在一起。在我创作的长篇散文《一座山,两个人》里,曾这样写道:“唯有我那个勤劳、乐观的二表哥,倒是给我们制造了不少的快乐。他带我们到村外,教我们装鸟、掏鸟窝,教我们采野果,教我们插秧,教我们耘田,教我们放鸭子,教我们烧红薯窑。乡野的气息,无论沉重或轻盈,均如丝如缕,不动声色地渗入了我的肌肤和血液,构成我挥之不去的乡野记忆和情愫。”

征得爸妈同意,我赶紧捡了几件衣服等表哥。

下午三点多钟,表哥来了。他匆匆吃了一碗粥,就带我出发。

以前去农村姑妈家,因为太小,不是大人背,就是坐在单车上,不知走路是何种滋味。如今,我脱离了呵护,第一次自己行走,觉得异常的兴奋。一路上,爬上山岗,蹚过溪流,路过村庄,穿过田野,经常有狗拦住我们的去路。表哥有经验,低头弯腰装着捡石头,狗见了,以为要挨打,转身就跑,但很快又尾随追过来,龇牙咧嘴向我们狂吠。村民见我们一副城里人的装束和城里人的模样,在不应该出现的地方出现,就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我感到我们忽然成了贼。贼是要躲避狗的追赶和人的目光的。这样的感觉让我感到一切都是那么新鲜。可走着走着,表哥就不断地叹气:唉,这鸡卖得亏了,开始我叫卖一块一斤,有人给九角,我没卖;可等等快天黑了,我们还得赶路回家呢,八角我也卖了……

六点多钟时,表哥说,过了这个村,马上就到谷荣村了。那就是姑妈家。

也许是因为表哥的提示,我突然多么渴望我们能够尽快穿越这个村庄。穿越的目的就是快点到家。可这个村庄很大很大,只有目光才能做到很快地穿越。

最远处是一排山,太阳滑落到山的背后了,山顶上残留着一抹红霞,暖暖的,风吹过来,脸颊都觉得温热。但天色向晚,整排山开始暗淡下来,已看不到树木的绿色;山壁上**着的石壁,灰白灰白,有云朵悬挂的感觉。有一种鸟叫白面水鸡,“嘟嗡——嘟嗡”地啼鸣,声音十分旷远,悠扬,神秘,似是从山里传来,也像从天上飘来,更像从水底里冒出来。山的跟前,是一片平整的稻田,谷穗都黄了,沉甸甸地低垂着。田野中间,有一条机耕路直直穿过,路边上,有农人肩扛着犁耙,赶着牛,大概是往家里去;但也正好碰上了迎面而来的鸭群,鸭群一惊,向四处散去,鸭群的主人就提着长长的顶端绑着红布条的竹竿,重新赶它们拢到一起。田头里,有农人把残草和枯叶堆起来,烧了,烟雾一圈一圈地往天上飘,让人想起炊烟,想起灶头,想起锅头里热腾腾的饭和香喷喷的菜……

——那一幅画面,让我至今难忘。我一直认为,乡村最美的时刻,是在黄昏降临时。所以,平常我一旦有机会下乡,最喜欢在黄昏时刻在乡道上走。走着走着,必定能看到山顶的红霞,看到牛和鸭群回家,看到田头的烟雾,听到白面水鸡的鸣叫。任何一个农人,都可以在这样的时候卸下一天的劳顿,准备他们的晚餐。

果然,过了这个村庄,马上又看到了另一个村庄。表哥指着它说,我们到家了。

正准备进入村口,表哥突然停住,指着路边一块坡地说,你看看,这个是谁?

我顺着他的指向,看见一片菜地里有一个穿着白色圆领文化衫的老人,蹲着背向我们,正给菜苗松土。此时,夜幕始降,那老人又戴着草帽,我无法看清他的面孔。我疑惑地看着表哥,表哥说,那是你阿耶呢。你几年没来了,所以你不知道他已经回来了。

阿耶就是我姑爹。

在农村,我们喜欢把男性前辈喊“阿耶”,与“阿公”同义。“姑爹”是个书面语。

我就远远地喊了一声:“阿耶!”阿耶回过头来,应了一声,然后摆摆手示意说,你们先回,你们先回。

我还是没有看清他的面孔。

入得家门,天全黑了。姑妈刚给我们点上油灯,阿耶也跟着进家了。

姑妈和婆婆把煮好的饭菜端上桌,我们开始吃饭。这时我才看清阿耶的样子。

阿耶极其的瘦,可以说瘦得皮包骨,身上没有任何多余的肉。眼睛特别小,眼皮几乎缝合了,要是他不抬头,根本就看不到他的眼球。背还有些驼,身骨有些收缩,肩膀差点高过耳朵。但肤色却是出奇的白,白得有些不真实。

阿耶在姑妈家突然出现,我怎么都觉得有些不习惯。后来我才知道,阿耶是刚从劳改场释放出来的。他一共蹲了17年的牢。所以,在此之前,我从没见过阿耶,这个家庭似乎就没有这个人。

吃着饭,姑妈和阿耶几乎同时问哥弟:这鸡卖了多少钱?

哥弟就从口袋里掏出钱来,交给姑妈,同时把卖鸡的经历告诉了他们。他们听了,又几乎同时都在责怪哥弟:你傻呀你,在街头蹲了几个小时,九角不卖八角倒卖了,真笨哦……

哥弟一声不吭,低着头扒饭。微弱的灯光中,我看见哥弟的眼角闪着泪花。

我这才想起,哥弟一路上为什么喋喋不休地说他卖鸡亏了,那是担心姑妈、阿耶责怪啊!的确,卖一只鸡亏几毛钱,就等于白白丢了几两肉、几斤盐、几斤酒,谁不心疼哦。

那年哥弟17岁,比我大8岁。在我的印象中,哥弟就是一个勤劳、诚实的人,从来没被大人责备过的。他平常上县城赶圩或者办事,有时会到我们家来,吃了饭再走。吃饭前,见水缸未满,就拿起扁担水桶挑水;见有大块的木柴没劈,就抓起斧头劈;见地脏了,就捡起扫帚扫。他性情开朗,不厌劳苦。干活时,不是吹口哨,就是哼歌,似乎把劳作当成玩家家。吃饭时,有旧饭就抢着吃旧饭;要是碰到有肉菜,却很少吃肉,只吃素菜。他和我们玩,从不跟我们争执,全都让着我们。表哥一走,母亲马上教育我们:你们看看哥弟,多勤快,多懂事,你们要好好学啊!的确,这么多年,表哥一直是我们无可挑剔的榜样。

但那个年代,勤劳、老实的哥弟注定命运多舛,历尽磨难。

他还在姑妈腹中时,阿耶就在“清匪反霸”运动中被抓去劳教。三四岁时,姑妈带着他,到了横县马岭农场,他才第一次看到了自己正在服刑的父亲。12岁那年读完小学五年级上学期,他就跟随姑妈插队落户。那天,姑妈租了一辆马车,将一家人的行李和农具拉到彬桥公社。到了乡下,哥弟这才知道,他的身份已经变化:从一个小学生变为一个小农民。每天,他必须跟随农民一起出工,做大人一样的活:插秧、耘田,收谷子、收玉米……田头田尾间,突然出现这么一个城里来的小孩子,村民都觉得可怜:死喽,阴功哦,还那么小,哪能干得了活哟……干脆继续上学算了。可姑妈说,唉,我们这样的成分,还读什么书哦……那时的农民心地真好,纷纷给姑妈出主意,说就让队长帮去学校讲情,不收学费。

生产队长心善,觉得哥弟勤奋好学,为人诚实,如果中断了学业,实在可惜,便帮哥弟瞒去成分,以本村农家子弟的名义,向公社推荐上去。恰好,彬桥公社完小刚增设了附属初中,哥弟这才跳级读上了初中。

生产队离学校有三公里远。哥弟每天早上六点出发去学校赶早读,中午就在学校里囫囵吃一顿从家里带去的午饭。下午五点下课,他从不敢贪玩,急匆匆就往家里赶——他必须参加生产队出的最后一趟工,挣工分。那时生产队每天安排三趟工。贫下中农积极分子全天满勤,可获12工分。哥弟是小孩,可以获得半个工分。他参加的第三趟工可获2分。2分即是2角钱。

那时,广大农村大兴水库。姑妈和姑爹都被派去修水库了。中午午休时,姑妈和姑爹就溜到附近的山坡上砍柴。柴砍好了,就放在山顶上,哥弟必须利用空隙把柴挑回来,放在家里。一两个月,柴晾干了,哥弟上学时,就把柴挑到学校,卖给饭堂。刚开始时,哥弟怎样也拉不下脸,迈不出那双脚进饭堂。他害羞,他怕老师同学看见而被讥笑。但想想自己的身世和家境,他只得硬着头皮进去了。饭堂师傅看见他这副模样,不仅收了他的柴,每次还帮他保管挑柴用的那副竹担。

那时的柴价是一百斤六毛钱。哥弟每次只能挑七十斤,得三毛多钱。

哥弟也是这所学校里上学卖柴的第一人。

哥弟当时上的是两年制的初中。因为那时毛主席提出了“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革命口号,所以,每个学校都效仿,压缩了学制,把三年的知识用两年学完,课程是很紧的。很多学生紧赶慢赶,却无法消化,成绩反倒落了下来。哥弟平时为人处世虽然过于老实,样子还长得有点木讷,却是个读书的料,慧颖而机灵。每门功课,老师教一遍,作业做一次,就立即领会。他的班主任陈元荣老师曾如此惊叹:我从教30年,从未遇到过这样机灵的学生!

这样的学生,如果让他顺利地完成中学的学业,将来考个大学应该不成问题,但哥弟已经没那个命了。

哥弟初中毕业,参加了中考。以哥弟的成绩一点悬念都没有,在公社380名考生中,名列第一。但因家庭成分,他失去了升学的资格。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那些心地善良的村民再也无法为他讲情了;那个善解人意的生产队长再无法为他隐瞒成分,哥弟终止了善良的接济。

毕业那天,哥弟把所有的课本放进书包,极度失落地走出了学校。哥弟知道,他这一次走出了校门,再也无法回来了。

离开校门没几步,班主任陈元荣老师赶了过来,他先是把手扶住哥弟的肩膀,拍了几下,似乎要说什么,却欲言又止,干脆跟着哥弟的脚步,往前走。

一路上,陈老师不外是将哥弟表扬了一番,而后是感慨这个社会的不公,最后是表达了他的愧意。的确,他很想帮助这个学生,但他没有半点能力去颠覆这个事实。他似乎欠了这个学生一份债。

哥弟是要回家的,总不能让老师这样陪着,便劝老师止步,但老师说,今天我就是专门送你回家的。

将近三公里的路程,哥弟平时要花30分钟走完,可那天,他们足足走了两个多小时。他们走走停停,停停走走,说了很多的话。直到到家,陈老师将哥弟送进屋里,才转身回去。

想不到的是,哥弟却能再次返校。

过了半年多,学校教师严重不足,需要聘请民办教师。还是那个陈老师,在第一时间里一下想到哥弟——他这位得意的门生。在他举荐之下,哥弟获得了试讲的机会。那天,参加考核的人员除了本校老师,连公社书记也来了。从他们的表情和掌声里,陈老师和哥弟心里都知道,他通过了考核。

最高兴的应该是陈老师。他高兴的理由无非两点,一是他这个学生最终没有浪费前途,二是他终于还了欠下这个学生的债。当晚,陈老师到市场称了一斤排骨,悄悄在家里为哥弟设宴,两人喝到半夜,哥弟才独自回家。

哥弟不胜酒力,一路走走停停,差不多两个小时才找到家门。

第二天哥弟正式到学校上课,同时等待公社的正式通知。

最后的结果是,哥弟没有被录取。

那个公社书记在逐一审批时,对那位刚毕业不久的应聘教师印象极佳。但审核到他的家庭出身时,不得不大摇其头。

仅做了17天教师的哥弟,也不得不卷起铺盖,再次离开学校。

陈老师第二次送哥弟回家。

陈老师不是担心哥弟承受不住打击,而是为哥弟可惜。可这一次,陈老师没什么话可说了。到了家,临别时,陈老师只给了哥弟一句话:文君,你要相信,天不会永远都下雨的。

我表哥的名字叫黄文君。

陈老师的话绝对是至理名言,但至理名言无法激励所有的人。对哥弟而言,这句话放在他身上就不起作用。他的生活经历证明了,他头顶上的天永远都在下雨,至今也是,而且越下越大。

心理学家阿德勒在对童年经验的研究时发现:“在童年时期,有某些情景却很容易孕育出严重的错误意义。大部分的挫败者都来自于这种情境下的儿童”。哥弟当时14岁。我相信他曾有过一颗纯净的心,对未来充满了希冀。但现实生活总给予他太多的破碎。

哥弟从此愤怒了。

他一直以来都是温文尔雅、顺从听话的脾性,但自从那场变故之后,他变得偏激和偏执。这种情绪长时间主导着他的青年时期,使得他日后的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他的血管里,从小就流淌着苦涩和心酸的血液,这注定了他的命运永远充斥着悲苦和苍凉的色彩,无法扭转。

那一晚,当我第一次看到哥弟因为卖鸡而被姑妈、阿耶责备的时候,似乎隐隐感到,这里的生活再也不像以往那样平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