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税式支出制度的经济效应解释

税式支出制度经济效应,是指系统的税式支出制度与具体的税式支出项目作用于经济社会的效能和影响结果。在理论和实践中,这种分析往往采取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分析判断具体税式支出的优缺点,决定对其如何选择利用的重要理论基础和判断依据。

(一)税式支出的财政税收效应

1.税式支出缩小了税基、降低了税率或者减少了税额、延迟了纳税时间,从而减少了税收收入,增加了政府的实际财政支出。

第一,从静态角度分析,与直接支出相比,某些税式支出具有缩减效应和放大效应。所谓缩减效应,即在支出目标固定的条件下,税式支出要比等额直接支出对财政支出的影响小。例如,若对企业接受的直接补贴一并征收所得税,且假定税率为20%,那么要实现对企业实际支出100元的目标,采用税式支出只需要100元,采用直接支出则需要125元。所谓放大效应,即在支出目标已定的条件下,税式支出要比等额直接支出对财政支出的影响大。例如,在所得税实行累进税率的情况下,通过缩减纳税人应税所得的优惠措施实施税式支出,则不仅损失了所得缩减部分的应征纳税款,而且可能因此而降低剩余所得适用的税率档次,从而损失了更多的税收收入。与一项同样大小的财政直接补助相比,一项税式支出往往会产生更大的收益。这是因为直接补助是要经常纳税的,而税式支出则不用。因此,在一些情况下,比起一项同等额度的税式支出而言,一项直接补助对净预算的影响将会更小。(注:Tax Expenditures Statement 2000,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2001,p5.)

第二,从动态角度分析,税式支出具有反馈效应。即由于税收政策是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实施一项税式支出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活动的总体水平,这种影响必然会反馈到税收收入上。一般而言,大部分税式支出,特别是各种生产性的税式支出措施,都具有直接的收入“自偿功能”,即通过其激励作用,促进经济活动总体水平的提高和经济总量的增长,进而促进未来税收收入的增长。

第三,从税制体系角度分析,税式支出具有互动效应。在现代复合税收法律制度下,每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都是由多个税种匹配组合的有机整体。某些税制结构中的优惠条款所影响的不仅仅是自身的税收收入,而且还要影响到其它相关税种的税收收入。例如,在其它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对商品课税的减免导致纳税人亏损的减少或利润的增加,进而使其亏损抵补减少或上缴的所得税增加;旨在保护能源的税收抵免,将会影响到来自能源产品消费的税收收入。

2.税式支出影响了税收中性和税收公平,具有非中性和非公平效应

以消费品课税为例,我们通过图1-1中的无差异曲线(注:无差异曲线(Indifference curve)是一条表示线上所有各点两种物品不同数量组合给消费者带来的满足程度相同的线。是用来表示消费者偏好相同的两种商品的所有组合,或者说它是表示能够给消费者带来相同的效用水平或满足程度的两种商品的所有组合的。因为同一条无差异曲线上的每一个点所代表的商品组合所提供的总效用是相等的,所以无差异曲线也叫做等效用线。参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288506.htm,访问时间2010年10月20日。)进行分析。税收中性是市场经济税收制度一贯追求的目标。所谓税收中性,即税收不应影响市场上各种商品的相对价格,进而保证国内生产者或消费者纳税前后经济行为的一致性,并且不发生除税收负担以外的超额负担(注:税收中性是针对税收的超额负担提出的一个概念,一般包含两种含义:一是国家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以税款为限,尽可能不给纳税人或社会带来其他的额外损失或负担;二是国家征税应避免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特别是不能使税收成为超越市场机制而成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税收中性原则的实践意义在于尽量减少税收对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干扰,在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作用的前提下,有效地发挥税收的调节作用,使市场机制和税收机制达到最优结合。参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164751.htm,访问时间2010年1月2日。)。图1-1中,AB为某消费者征税前的预算约束线,该线的斜率为X和Y两种商品的价格比,I1、I2、I3为消费者福利水平的不同无差异曲线。现在,在不考虑其他税收的情况下,由于对两种商品课征了一道消费税,使得预算约束线由AB平行下降到CD,实际中表示该消费者对两种商品的需求同时减少,且消费者的福利水平降低,但是两种商品的相对价格和消费组合均未改变,仍满足资源最优配置的条件。在征税之后,如果政府针对Y商品实施免税形式的税式支出,而不对X商品实施免税形式的税式支出,那么预算约束线将由AB移至AE,即增加对Y商品的消费需求,并且同时减少对X商品的需求,两种商品的消费组合由P1移动至P3,可见消费组合发生了改变。由此,就可得知税式支出对税收中性产生了影响。

税收公平是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包括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横向公平即条件相同者缴纳相同的税收,纵向公平即条件不同者缴纳不同的税收。根据本例,税式支出所产生的税负取决于消费者如何处置其收入,而不是取决于他有多少收入。尽管税式支出是用来改善收入分配的,但它还是扭曲了横向公平。如果不同的纳税人具有相同的纳税能力,而他们各自享受不同的税式支出,那么他们的税负仍然不同。如图1-1所示,A、P3、E三点均在同一预算约束线上,具有相同的收入,但是选择不同的消费组合会导致他们承担不同的税负。

3.税式支出从不同方面影响着财政运行成本和税收制度的财政效能

首先,税式支出节约了预算成本,因为其不需要像直接支出那样对资金进行专门的收支、保管,从而避免了收支过程中的资金沉淀和流失。(注:但也有的学者从其他角度分析后认为税式支出不及直接支出的执行效率高,因为税式支出既然是税收政策,其主管部门和执行机构即为财税机构。这个税式支出若用直接补助办法,则主管部门为政府各个不同政策的专门执行机构,后者的执行效率自然要大于前者。笔者并不赞同这种观点。参见张则尧:《财政学原理》,台湾中国经济月刊社1984年版,第541页。)其次,税式支出又增加了税收成本,包括增加税务机关的征管成本和纳税人的奉行成本。所谓奉行成本,是指纳税人按某种税制的要求办理纳税实务所花的费用。再次,税式支出的存在使税收承担了更多的经济和社会职能,进而使税收法律制度和征收管理变得更加复杂,不利于税制简化和按税制计划税收收入,并且诱致了纳税人对税式支出的追逐,为其避税甚至逃税提供了可利用的机会,也为国家之间、地区之间以牺牲税收收入为代价进行不正当税收竞争提供了可利用的手段。当然,这些影响还只是税式支出作为税收优惠环节的效应,并没有考虑规范的税式支出制度的约束和控制功能。

(二)税式支出的微观收益效应

1.税式支出具有自选择效应

所谓自选择效应,就是指在税式支出政策既定的情况下,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和决定受益程度。直接补贴给与不给、给多给少只能由政府说了算。而税式支出可以使企业处于主动地位,其对税收政策的适应意识越强,自身努力和经济规模越大,来自税式支出补助的得益就越多。

2.税式支出具有受益偏离效应

受益偏离效应是指实际受益偏离政策预定的收益目标及其主体的情况。其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税式支出客观上为纳税人避税提供了一种可利用的手段,尽管大多数税式支出开始实施时只适用于特定的纳税人群体,范围很窄,但其他纳税人通过一定的避税措施往往可以受益。二是由于税式支出会改变价格与要素的报酬,一些税式支出同税收负担一样,存在转嫁问题,进而造成税式支出的经济归宿可能与法定归宿不一致。通常认为税式支出的利益是归纳税人所有,但实际上,商品的供求弹性才是决定某些税式支出利用归宿的主要因素。需求弹性越小,纳税人在税式支出中获得的利益越大。

3.有些税式支出具有逆反效应

这种效应主要体现在所得税的税式支出上。所得税的一些税式支出,如税额减免、税收抵免、优惠税率等,其本意是界定纳税人的负担能力,改善所得分配,以税式支出去援助低收入者,然而实施效果却相反。绝大多数税式支出措施都不同程度地给高所得者更多利益,最需要得到补助的低收入者却受益甚少。结果是需要补助的低收入者或绝对贫困者未得到补助,不需要补助者又得到了补助,从而产生了颠倒或逆反的受益效果。原因有两点:一是高收入纳税人有更多的收入可供减免或扣除,而那些低收入者或绝对贫困者可能根本就达不到免征额或起征点,更谈不上享受扣除、抵免等税式支出利益。二是所得税的税率往往是累进而非等比例的。在累进税率下,纳税人享受的税式支出是由纳税人的应税所得及其适用的边际税率决定的。由于高收入纳税人的边际税率更高,每一单位的收入享受的税式支出也就越多。

(三)税式支出的社会经济效应

1.税式支出具有收入效应、福利效应和替代效应

这三种效应通过图1-1可以观察得很清楚。图中,预算约束线从CD平行移至AB,使消费者可以同时消费更多的X和Y商品,其实际收入增加,此即税式支出的收入效应;无差异曲线由I2提高到I1即表明税式支出的福利效应;AE线较之AB线和CD线发生的斜率变化,即表明税式支出的替代效应。这里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第一,流转税的税式支出产生的替代效应较强,而所得税的税式支出产生的替代效应比较弱,收入效应和福利效应比较突出。第二,虽然税式支出的替代效应有损税制中性,但在考虑以税收手段弥补市场缺陷的情况下,具有替代效应的税式支出也会带来额外收益。第三,税式支出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是税收政策对市场活动和社会经济活动发挥调节作用的重要基础,其它效应都与这两种效应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

2.税式支出具有微观激励效应

税式支出的微观激励效应是指税式支出对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个人劳动具有鼓励作用。这种作用的机制在于降低生产单位的综合成本或增加利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或壮大企业资本与发展能力,以及增加个人的劳动力要素报酬,提高个人劳动或工作的积极性。

3.税式支出具有宏观刺激效应

税式支出的宏观刺激效应是指税式支出通过给与特定纳税人或经济活动一定的优惠待遇而对整个国民经济产生影响,其作用机制是通过刺激企业生产增加总供给,或者通过对企业和居民降低税收负担增加社会总需求,从而达到宏观经济的新均衡。

4.税式支出具有矫正效应

税式支出具有对某种客观自发性偏向的抑制或纠正作用,其主要针对的是市场失灵。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矫正由于经济人理性和市场价格不能完全反应资源最优配置要求而产生的外部性,二是矫正市场要素分配和劳动分配等规则产生的社会分配不公的分配结果。

5.税式支出具有社会经济政策实施的速达效应

税式支出作为政府为达到特定社会经济目标而采取的一种政策手段,其生效快慢也是体现其对社会经济影响的一个重要方面。一般来说,财政政策的实施可能产生五种时滞,依次为:认识时滞、行政时滞、决策时滞、执行时滞以及效果时滞。在税收法律制度既定的情况下,税式支出没有政府直接支出政策的前四种时滞,至于第五种,由于纳税人对税收制度包含的税式支出条款早已心中有数,并且由于税式支出收益的自选择效应所决定,税式支出的效果时滞肯定也要比直接支出政策小得多。税式支出的这种政策速达效应使得税式支出能够及时发挥“自动稳定器”和“调制解调器”的功能,从而大大地提高了政策实施效率。所以,许多国内外专家学者都将其看成是税式支出与直接支出相比较的突出优点,并与此相关,将税式支出视为一种节约政府支出成本,以有效而顺利地实现既定目标的最好选择。(注:国内学者如郭庆旺、孙刚等,国外学者如美国的M.费尔德斯坦。参见郭庆旺:《税收支出简论》,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8-39页;孙刚、许文:《关于我国实行税式支出预算管理的初步研究》,楼继伟主编:《税式支出理论创新与制度探索》,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版,第259-260页。为抵御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振兴汽车产业,2009年年初中国政府开始实施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的财政补贴政策。其中,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的政策实施成本几乎没有,更没有明显增加现有部门的工作量,而财政补贴政策规则相对较为繁琐、涉及的财政部、工信部、汽车厂商、消费者等工作量也显著增加。在各种政策的综合作用下,当年中国汽车月产销量持续在100万辆以上,一跃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汽车产销国。在2009年底,汽车厂商和消费者对直接作用于消费者的车辆购置税政策的颇为关注,而汽车下乡、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则遇到了补贴标准相对较低、手续较为繁琐等现实操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