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尘

原来,初霜,只是那层人皮的名字。

大哥家世代都是修道之人,但这门本事传到他父亲手上却荒废了,不学无术的街头术士,常吃了上顿没下顿。

初霜曾经是大哥家的邻居,两家人在贫苦时曾指腹为婚。但初霜的父亲后来得了笔横财,捐了个官,她也跟着成了官宦人家的女儿。大哥为了能配得上她,把祖上传下来的古书翻了遍,却没能找到点石成金的法术。

初霜的父亲毁了婚,她却一直念着大哥谁也不嫁,足足拖到十七岁,她父亲一怒之下为她指了门亲事,说嫁不嫁由不得她,被逼无奈,她在出阁前一晚寻了短见。

大哥没有赚钱的办法,却有能让死人复活的办法。在初霜下葬的那晚,他挖开墓穴剥下了她的皮,远走他乡。

可要复活,空有一张人皮是不够的,大哥的本事不足以通阴阳。最好的办法,就是寻个枉死的女子,掘了她的尸骨,身在枉死城的魂魄便会径自跟来了。枉死的魂魄不在生死簿上,没有人会来找寻她的下落,而有了人皮的遮挡,就算是幽魂也可以行走在日光之下,同样有着七情六欲,同样可以携手此生。

“原来,我只是枉死城里的一缕魂魄,大哥,你掘我尸骨那日,想必曾见过我的墓碑吧,可知我的姓名。”初霜看着逐渐被人皮覆盖住的最后的白骨,不甘地问道。

“你的尸身被破烂的草席卷着,除了骨头什么也没留下。别想那么多了,天底下最美的名字就是初霜,最美的女人也是初霜,你要像初霜那样爱我。来,闻一闻这忘忧草,你会忘记今晚的事,忘记这身白骨,忘记那个该死的魍魉。”

天啊,怎么会是这样。

那层叫做初霜的人皮被大哥用金针轻轻缝上,最后的收口在头顶的发迹,透明的丝线完全看不出针脚。

她又变成了初霜,那个漂亮的,永远跟在大哥身后的姑娘。

不,她不想这样,在大哥剪断丝线的那一刻,她想起了魍魉临死的话:魂魄被拘在人皮中,连鬼差都看不见……他们带不走你,你又怎能转世轮回啊……

震惊,恐惧,愤怒,她想像真正的女鬼那样,伸出锋利的爪牙扑向眼前这个自私绝顶的男人,可为时已晚,那紫色的忘忧草正在她的鼻息下面幽幽地吐露着芬芳,她的眼皮再次合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