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不在场证明

伊辉打了卡,冲进办公室打开电脑,开始写案情分析。

他从小火车写起,围绕上周六晚20:45,凶手封印摄像头这一细节,重点分析,将自制电解槽的步骤逐一拆分,从而得出两个有力结论。

结论一:20:45—21:50,时间太短,凶手不足以完成电解设备。

结论二:上周六晚,凶手用面筋封印摄像头后,根本没进办公楼。

通过结论二,他又分析出两点。

一、凶手潜入501作案的时间,为上周五晚。

二、上周五晚摄像头正常工作,未拍到任何异常,所以,凶手一定是通过一楼窗户进入办公楼的。

有这两点,就把发现钢珠的过程引出来了。

他把窗户滑槽里的钢珠,记成一号,地上找到的钢珠,记成二号。

接下来叙述如下:上周五,东厂下班前某时间,凶手溜进厂区,把一号钢珠,放进一楼109办公室的窗户滑槽。下班后办公人员关窗,但没发现那颗不起眼的钢珠,于是窗户被卡出来一条缝。晚上凶手再溜进工厂,用细铁丝穿过细缝,打开109室的窗户。这是不考虑二号钢珠的情况下,能够确定的一个场景。

二号钢珠的存在,对该场景的某些细节有影响。

就像此前他设想的那样:

难道凶手最初放入滑槽的,是两颗钢珠,随后觉得多余,又取出来一颗?如果是这样,凶手为何不把它装起来,而是扔在地上?也许是不小心丢落的?

难道凶手周五某个时间潜入东厂,挑了一扇窗,放好钢珠,过后不放心,又进来确认,发现钢珠被办公室的人丢掉了?于是又随机挑选了这扇窗,重新放置第二颗?

还是说,事情没那么复杂,地上的钢珠,只是凶手不慎掉落而已,然后他把另一颗放入滑槽?

二号钢珠,是整个分析文档中最大的模糊点。

或许它无关紧要,但伊辉还是标记了好几个问号。

有了以上结论,那么凶手周六晚去封印摄像头,到底是为了什么?

他给出了明确结论:凶手那么做,是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明。

凶手利用了人们的思维盲点。

就像王可认为的那样,对案发后调阅摄像头的人来说,凶手封住摄像头后,接下来自然是进楼作案,这是个顺理成章的过程,更是思维惯性。

好在伊辉查找周六晚仓库收发货记录,发现了破绽。

高峰期,小火车每晚运送两三次。这个信息,通过门卫或观察,很容易获知。

凶手很聪明。

可是再聪明的人,也无法预料周六晚上,第二趟小火车什么时间发货。而正是由于20:45—21:50这个时间段的存在,才让伊辉坚信,那不足以完成电解设备的组装工作,从而识破了凶手设下的局。

总而言之,凶手的手法很高超。其真正作案时间,是上周五(8月24日)晚,却又故意在上周六晚,通过摄像头暴露自己,那么,其目的就不言而喻了。

这个手法,严重误导了警方的调查方向。警方势必以上周六为时间坐标,猛查过街天桥附近可能存在的目击者。凶手周五溜进工厂至少两次,而周六只有一次,从概率上算,凶手周六被路人注意的概率,至少比周五降低一半。

其实寻找目击者,只是辅助侦破手段,无关概率。可是警方掌握的线索微乎其微,自然会在这方面倾注很大精力,那也许正中凶手下怀。

而且在凶手的计划中,就算其被警方查证问询,也早就准备好了相应的不在场证明——上周六晚,第二趟小火车进东厂的时间,是21:35,留出15分钟卸货时间,估测它驶离东厂的时间,大致为21:50,这合情合理。那么,根据摄像头被“封印”的画面,警方势必认为作案时间段为上周六晚20:45—21:50。可是,凶手在20:45分封完摄像头后,立即乘坐第一趟小火车离开现场(注:第一趟小火车20:40到达东厂卸货区),那么,在接下去的时间段内,自然就有不在场证明了。

然而,天意如刀,人算不如天算……

伊辉识破凶手的手法,不可谓没有运气成分。如果上周六晚,第二辆小火车的运货时间再迟一些,恐怕凶手的计划真就天衣无缝了。

写完这些,他又琢磨半天,然后在文档后面,添加对褚悦民一案的猜想。

褚悦民一案,最关键之处,也是最令人费解之处,就是车门的两次开合时间。

第一次打开,10秒后关门。

第二次打开,4分30秒后关门。

王可说了,车门第二次关闭的时间,是下午3点半。褚悦民那位朋友赶回别墅,发现死者的时间,是下午4点40。假定第二次开关车门,是褚悦民本人所为,那么,理论上来说,从3点半到4点40,这个时间长度,在空调车内并不足以闷死人。

王可的说法,就是警方的结论。这个结论,一定有充分的科学依据。

伊辉曾质疑王可的说法,还被王可斥责太轴,但那只是穷尽一切可能之后的考虑。理智上,他只能同意警方的结论。

警方的结论其实很有意思,只肯定那个时段内,在空调车内不足以闷死人,却无法就此将案子定性成谋杀。原因无他,缺乏证据。

警方的一切结论都基于证据。可是伊辉不同,没证据也能尽情发散思维。说白了就是:我所说的一切,仅供参考,如有问题,概不负责。

那么,车门的两次开合,究竟意味着什么呢?

他只想到了一种可能。

第一次打开车门,是有人往车内放东西。

车门第一次开合只有10秒,它能用来干什么?要么有人从车内取东西,要么有人往车内放东西。他只能想到这两点。

在王可的叙述中,警方曾经以为,代驾有东西遗落在车内,返回去拿,可是代驾否认了。那么在伊辉的逻辑中,剩下的,只能是有人往车内放东西。

放了什么?

干冰。他只能想到干冰。

也许刑警队那边,同样早就想到了干冰。

干冰融化产生大量二氧化碳,在车内密闭空间,很容易把人闷死。如果硬要追查痕迹,那么唯一的点,是其融化时,降低周围空气温度,使气体凝结,从而产生白烟,那么在置放干冰某处,很可能会留下明显的湿痕。可是警方曾对褚悦民的车做过细致检查,找不到可疑痕迹。这一点很好解释。也许那块干冰是盛放在泡沫盒里,或者用什么东西包裹,事后将东西取走就是,自然不会在车内留下痕迹。

那么,车门的第二次开合呢?

自然是有人确认褚悦民是否死亡,同时取走盛放干冰的东西。那个过程持续了4分30秒,为什么?

最大的可能,是凶手在释放车内大量的二氧化碳,但是当时车外炎热,车内很冷(有空调的原因,也有干冰融化的原因),所以在二氧化碳涌向车外的同时,车外的热空气也会涌入凉爽的车内,从而将一部分残余二氧化碳封在里面。

这就达成了一个理想的效果:事发后,即使警方对车内气体进行检测,也只会发现车内二氧化碳和一氧化碳含量较高,符合闷死的情况,却不能认定那个空间二氧化碳密度极高,从而无法第一时间想到干冰。

而事实上,根本没有该项检测。因为褚悦民的朋友4点40赶回别墅,发现异常后,找人帮忙打破了车窗,早就破坏了“犯罪现场”。那之后交警抵达,最后才是刑警。那个时候,车内和车外的气体早就平衡无异了。所以,对警方来说,该事件疑点明显,却没有谋杀证据,故而难以立案。

文档最后,伊辉大胆想象:车门第一次开合时,凶手很可能不只放入了干冰,还可能从车内取走了某样东西,比如窃听器。

逻辑上很好解释:7月11日是褚悦民生日。他酒后去静山别墅访友,是临时起意,没人能提前料到。可是却有人先他一步赶到别墅,并且抓住机会实施犯罪。要做到这一点,最大可能就是窃听。当时,褚悦民不但要跟代驾说明目的地,还曾在车内跟别墅的朋友打过电话。所以,如果有窃听器,那它不是在褚悦民身上,就是在车上。

一切整理完毕,刚好下班。伊辉把文档传给王可,然后跑去刑警队,把两颗钢珠一并上交。

王可盯着钢珠,一脸困惑……

面对诸多谜题,伊辉给出了自己的答案,但更大的谜题仍在。可是,那已经不关他的事了,这难免让人遗憾。然而,谁的人生没有遗憾?

伊辉回到宿舍,看起来轻松极了。

接下来的半天很平静,没人找他。

一切都很平静,只是远方已卷起黑云,小雨也淅淅沥沥下起来。

看来,台风快到了。

第二天天刚亮,伊辉接到王可电话。

“待会儿来刑警队,直接去雷局办公室!”王可说完就挂,风格变化明显。

伊辉纳闷儿:雷霆找我干吗?难道文档到了他那里?这是要处罚王可违反纪律,随意透露案情,连我也捎带上?

雷局长他很了解,那是个极讲原则之人。他猜,王可很可能摊上事了,怪不得在电话里,语气那么生硬。

看来要去解释一番,他做好了心理准备。

两小时后,西城公安分局,雷局长办公室。

伊辉推门进去,看见除了雷霆,刑警大队长江志鹏也在。

江志鹏手捧几页文件,正看得入神。他身材高大,躬身坐在那里,似乎很不舒服。

雷霆方脸肃穆,倒背着手站在窗前。

“雷局长,您找我?”伊辉把抄在裤袋里的手拿出来,尽量让自己端正些。

“坐!”雷霆指着办公桌上的文件,“那份东西,你写的?”

“您是指案情分析?”

雷霆点头。

“瞎写的。”伊辉赶紧解释,“都怪我。我把王可灌醉了,要不然他什么都不肯透露!他其实很有原则……”

江志鹏放下文件,打断他:“钢珠我们检测过了,没指纹!”

话题转变太快,伊辉一愣神。

“你明白那意味着什么!”江志鹏噌地站起来,“如果有指纹,那它们大概率是不相干的人丢那儿的,也就说明你的分析不靠谱;但是,两颗钢珠,偏偏都没有指纹……你明白我意思吧?”

江志鹏是对的。一个不相干的人,怎么会无缘无故把钢珠擦净,一颗丢进窗户滑槽内,一颗丢进绿化带前的泥地里?那只能是有人刻意为之。

也就是说,钢珠上没有指纹,恰恰是最有力的反证。

证明伊辉的分析相当靠谱。

两颗钢珠的突然出现,改变了“827爆炸案”的侦破节奏,使警方向真相狠狠逼近一大步。它们是迄今为止,“827爆炸案”的第一项实打实的、突破性物证。

“你的判断正确!”江志鹏说,“8月25晚,凶手对摄像头的封印,是虚晃一枪,意在制造不在场证明!真正的作案时间,是8月24日,即上周五。作案路线也判断正确,钢珠是最好的证据。现在,我们正在五一路上,积极寻找目击者。范围上,从上周六,扩大到了上周五!”

敢情来此是为讨论案情,伊辉放下心来。

他坦然说道:“钢珠上没指纹,的确能反向说明问题。可是那玩意儿为什么有两颗呢?我猜不透。但愿它们背后,没有别的玄机。”

江志鹏很谨慎地点了点头,没发表看法。

伊辉继续说:“再就是‘711’案,我对它了解有限,有关干冰的设想,很不成熟……”

“案情方面,王可没跟你说清楚?”

“那天他带人去化工厂做痕检之前,简单聊过一次。”

“这个王可,该说的不说!”江志鹏道,“干冰的问题上,我们想到一块儿了!只是……”

伊辉知道江志鹏想说什么。褚悦民那辆车,就是个被破坏的“案发现场”,交警和褚悦民那位朋友,都是无心的破坏者。

“褚悦民那天去见谁,估计你想不到。他那天约的人,是唐林清!”

“是他?”伊辉惊讶极了。

“是不是有点意思?”

江志鹏掏出烟点上。他知道眼前这个小伙不简单,有些话不必说透,一点即可。

“静山那间别墅,是唐林清的?”

此刻,伊辉心里一堆问号,他随便抓取了一个。

“别墅登记在唐林义名下,实际使用人是唐林清。回头我把‘711’案书面资料给你。”江志鹏把烟盒丢给伊辉,又问,“你会不会觉得,褚悦民案跟唐林清被杀案,有什么关联?”

“这个……”伊辉挪了一下右腿,他站那儿有点累。

雷霆指着沙发:“坐下讲!不要有顾虑!”

“有关联的可能性!”伊辉直言不讳,“遇到问题,穷尽所有可能,只是个思维方式而已,我习惯了。现在讨论这个,其实没意义!”

江志鹏点点头,顺手把刚才看的文件放到桌上,那正是伊辉写的那点东西。

雷霆用指节敲着桌面,赞许道:“小伙子,你的分析非常好!给局里的刑侦工作带来了实质性帮助!我看这么安排吧。从明天开始,你先借调到刑警队帮忙!”

“我来刑警队?”

“有顾问聘书的!”江志鹏微微一笑,“下午安排人给你送去。你们宣传科领导那边,雷局会打招呼的!”

“有别的想法?”雷霆早知道伊辉右腿有点毛病,见他沉默,以为他不想干。

“行!”伊辉答应。

“这就对嘛!文职,刑警顾问,都是为人民服务嘛!”雷霆打着官腔,“希望你和江队好好配合,把褚悦民案、唐林清案,这两个铁疙瘩搞定!”

局长后面的话,伊辉一个字也没听进去。

走出办公室,他的脚步异常轻快。

老子成刑警顾问了!这便是他此刻的心情。

下午,他把消息告诉了雷家明和王可,三人约定下班后碰头。

傍晚,雨还在下。

雷家明来到西城分局,见了伊辉便道喜:“恭喜辉哥达成心愿!不过提醒你,作为无产阶级专政机器的螺丝钉,你这份差事,可不好干啊。”

伊辉撇了撇嘴,没言语。

“那份分析报告,可是我交给上面的,这客你得请!”王可怂恿大家去吃饭。

三人上车,奔闹市而去。

车子很快来到市中心。

伊辉一边开车,一边寻摸饭店。这时,坐在副驾的雷家明突然喊:“停车。”

“看那边。”他指着右前方。

伊辉看过去,见雷家明所指的方向,正是本市有名的翡翠宫大酒店。

伊辉说:“换个地方吧!那儿我可消费不起!”

“不是!”雷家明说,“看酒店门口,停车场,那不是白玉城吗?”

伊辉停车,透过雨雾望过去。

果然,白玉城就站在那儿,手里捧着一束鲜红的玫瑰花。他穿着薄外套,头戴那顶标志性的棒球帽,但没打伞。

白玉城对面站着个女人。两人正说着什么。

过了一会儿,女人接过玫瑰花,然后把伞递给白玉城。

失去伞的遮挡,车里的人都看清了女人的样貌。

那女人穿着淡黄色套装,身材修长但不骨感,皮肤尤其白,留着中长发,微烫,耳朵上戴着个葫芦形状的吊坠。随着她身形的晃动,吊坠在雨丝中摇来摇去,一闪一闪的,像两个跳跃的小精灵。

“真好看!”王可情不自禁感叹。

伊辉默默地看着,没吭声。

雷家明一拍大腿:“那女人我认得!”

“采访对象?”王可问。

“不是!她叫蓝媚,和白玉城一样,都是我初中同班同学。”

“哦?”伊辉回过神来,他觉得话题变得有趣了。

“知道翡翠宫的来历吗?”雷家明小声说,“10年前,这儿是林义化工的招待所,后来改成了翡翠宫,对外经营。想不到吧?”

“这么说,它是唐林义的产业?”伊辉问。

“应该是。”雷家明说,“不过不一定挂在他名下,唐林清也有可能。”

听到唐林清的名字,王可立刻安静了。

“这个蓝媚,她可是个有故事的人……”

雷家明把话题扯到了女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