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跳槽者”以礼相待

经常遇到这样的事,某些企业很需要的技术骨干或是重要岗位的员工要“跳槽”,到效益更好的公司,这些员工都是企业的精华,一旦流失,企业将损失很大。于是企业坚决想办法卡住不让走。想走的员工也托关系走后门,或者大吵大闹纠缠经理,有时甚至闹到剑拔弩张水火不相容的地步。

某三资企业好不容易招聘了几名日语翻译,可他们突然提出辞职,中方管理人员坚决不同意,因为合同未到期,放走几人会跟走一大批。问题反映给外方总经理,总经理的指示很简单:“凡是要走的员工都应该同意他们走,强制留他,他们心情不好,是做不好工作的。”这些员工走时总经理专门开了个欢送会,送给每人500元的红包和一张名片,表示以后有困难可以直接找他,愿意回来也欢迎他们。一席话说得大家心哩暖和,后来果然这些人大部分又回到这家企业,并且还引荐了其他公司的人。

所以,面对员工执意辞职这种情况,你应该注意:

第一,要搞清人才流动的意义、作用和发展趋势。人才合理流动有利于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的最佳组合,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力。在市场经济中,人才流动将面临更大的自由度。很多开明的企业家也比较支持人才流动,一位求职大学生问著名企业家鲁冠球:“调入后还可以再出来吗?”鲁冠球爽快地回答:“当然可以。”

第二,对企业来讲,人才流动也是好事。当然人才流动对企业也有压力,要留住人才,企业就要有凝聚力,重视人才,关心爱护人才,为人才成长创造一种有利的环境。你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如何增加企业凝聚力上,而不是用种种措施不让人走。

第三,对于执意要走的员工还要搞清他走的动机。是因为和领导、同事关系不融洽,离家远,还是因为企业效益差。然后再做说服劝告工作。如果企业在用人、关心人等方面确有不足,可以坦率地承认并立即加以改正。实在不行,痛痛快快地放行是你最好的选择。

最后必须强调的是,如有正当的理由,你完全应该理直气壮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某些大学生与企业签订的服务合同期未满就想走,则要按合同处理。这是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企业当然要维护自己的权利,必须要求对方按有关规定处理,该退的培训费一定要退,该上交的技术资料必须交清,这些都属具体操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