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法律与正义

为政权的稳定祈祷。因为如果没有对它的敬畏,任何人都可吞食其邻人。

——《神父们的伦理学》第3章

《圣经》上说:“你们已使人类变得像海中之鱼,像遍地蔓延而无统治者的东西。”

为何将人类比作海中之鱼类呢?就是因为在海中,大鱼吃小鱼,而人类也是这样。若没有对政府的敬畏,将会弱肉强食。

——《巴比伧塔木德》释文《阿娃旦·扎拉》篇

《箴言》一篇中说:“看看那些蚂蚁,你们这些懒人……没有头领,没有管理或统治者……”

西米昂先生(著名的“实验家”)决定观察蚂蚁是否有蚁王。

盛夏他来到一个蚁冢跟前,将外套展开盖上去。一只蚂蚁出来了,发现了阴凉处,它回去告诉其他蚂蚁外面很阴凉(恐怕蚂蚁不喜欢烈日吧)。立刻所有蚂蚁都出来了,然后西米昂拿走他的外套,炽热的阳光直射到蚂蚁身上。

所有的蚂蚁都扑向第一只蚂蚁将它杀死。西米昂说:“很明显它们没有蚁王,因为如果它们有,它们就不会不经蚁王允许而杀死那只蚂蚁(法律可以约束它们相互之间的行为)。”

——《巴比伦塔木德》释文《胡利恩》篇

当那些在审判时不公正的人增多时……人们将摆脱上天的束缚而将人类自己的束缚重加于自己身上。

——《巴比伦塔木德》释文《索达》篇

听百姓把话讲完,然后公正地裁决任何人与以色列同胞或与过路人之间的争端。

你们不能判决不公:无论其高低贵贱,都要听其把话讲完。不要畏惧任何人,因为上帝是公正的……

——《申命记》第1章

法官应时刻想着利剑对着心窝,地狱就在脚下,做法官的人应该聪慧、谦恭,惧怕犯罪,有好的名声,受人欢迎。

在某位拉比过桥时,一个人伸手扶了他一把。拉比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那人回答说:“我的一桩诉讼尚未结案。”拉比说:“那么,我没有资格对此做出裁决。因为法官不得接受金钱贿赂自不必说,就是其他非物质的贿赂也禁止。”《塔木德》以为,世界降临的一切灾难,都是由于法律的不公造成的。

——《大众塔木德·出埃及记》

《圣经》说法庭不能依据一个人的自首而处死他或鞭打他,只能依据两个证人的证词行事。

因为很可能当一个人自首时他思绪混乱。也许他长期处于悲惨境遇,精神痛苦,想了却一生,利剑穿腹或跳楼自尽。也许这就是促使他承认自己犯有罪行的动机,以便能被处死。

总而言之,任何人不能依据他自己的招认而被认为有罪,这个原则是神的旨意。

——迈蒙尼德《规则·关于法官的法律》第18章

怎样盘问证人呢?证人们被带到一个房间里,向他渲染法庭威严气氛,然后除主要证人外均被放出。

法官对主要证人说:“告诉我们,你是怎么知道某人欠某人钱的?”

如果他答道“他告诉我,‘我欠他这么些钱’”,或“某人告诉我他欠他钱”,那他的证词是毫无价值的。他应能宣布:“我们在场,他对另一人承认他欠他200铢茨。”

之后,第二个证人接受盘问。如果他们的证词相符,法官才讨论此案。

——《塔木德》释文《教公会》篇

一个人只与他自己有关,所以没有人能宣布自己有罪。

——《巴比伦塔木德》释文《叶瓦·莫特》篇

证人的证词只有在他亲眼目睹凶犯行凶时才能成立,不管有多大危害,法庭都不能接受按情况推测的证词。下面有个极端的案例,说明由于凶犯未被目击而使证词无效。

“按情况推测的证词”是什么意思?

法官对证人说:“也许你见了一个人追另一个人进入一片废墟。你跟着他并发现他手持利剑,剑上滴血,而地上被害者在痛苦中抽搐。如果你仅看到这些,你其实什么也没看到。”

——《巴比伦塔木德》释文《教公会》篇

不要轻贱正义,因为它是支撑世界的三足之一,一旦颠倒,便动摇了世界的根基。

——《大申命记》

有三种人的生活质量不高:敏感的人、易怒的人和忧郁的人。

两人争吵时,先行沉默的人值得赞扬。

听见侮辱并对其置之不理的人才是幸福的,万恶绕其身而过。

脾气有四种:

一种人易怒也易息怒,这种人失得相抵;

一种人发怒难平息也难,这种人得失相抵;

一种人发怒难平息易,这种人是圣人;

一种人发怒易平息难,这种人是恶人。

——《大众塔木德》

上帝对大卫的所作所为很不高兴,于是派纳坦到大卫那儿。纳坦到了他那儿说:

“在同一城市里有两个人,一个富一个穷。这个富人有很大的羊群和牛群,可这个穷人只有一只买来的小母羊。他细心喂养它,小母羊同他的孩子一起成长。一天,一个过路人到富人那儿,但富人不愿用自己的牛羊招待客人;他拿那穷人的小羊羔为客人准备用餐。”

大卫对此人勃然大怒,他对纳坦说:“只要上帝存在,做这种事的人就该死!……” 纳坦对大卫说:“那人就是你!”

——《撒母耳记》Ⅱ第12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