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要走的人开欢送会

企业领导强制留人,却不知道也许你留得住下属的人,留不住下属的心。

有这样一个典型案例:北京某厂技术科负责人郭某设计的产品曾多次获奖,对厂里贡献很大,厂里奖励过郭某一套住房。后来,厂里怀疑郭某私自为外厂做事,便撤销其科长职务,调到与技术无关的岗位。郭某因为发挥不了特长,要求调到某三资企业,企业坚决不放,因为当时厂里经营十分困难,专家队伍不稳定,同意郭某调走将会使更多的技术人员外流。而郭本人去意已定,说什么也不在厂里干了。最后经劳动部门仲裁,郭某终于去了三资企业。

再如,某三资企业好不容易招聘到的几名德语翻译突然提出辞职,中方管理人员坚决不同意,因为合约未到期,放走几人会跟着走一大批。问题反映给外方总经理,总经理指示很简单:“凡是要走的员工都应该同意他们走,强制留人,心情不舒畅,是做不好工作的。”他们临走时,总经理专门开个欢送会,送给每人1000元红包,一张名片,表示以后有困难可以直接找他,愿意回来也可以。一席话说得大家热泪盈眶,以后果然他们又回到这家企业,并且还推荐了几个人。犹如“塞翁失马”里的故事,不但失去的马回来了,还带来了更多的马!另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本企业的人也从这个欢送会中体会到企业的温馨,增强了组织的凝聚力。

对于人才流动,首先要搞清人才流动的意义、作用和发展趋势,人才流动是人事制度改革中的新生事物,对我国企业中传统的干部“部门所有制”、“员工服务厂家终身制”是一个冲击、一场革命。人才合理流动有利于劳动力的最佳组合,充分发挥人才的潜力。

其次,对企业来讲,人才流动也是好事,企业可以到广阔的人才市场去挑选人才。然而,人才流动也会对企业产生较大的压力,要留住人才,企业就要有凝聚力,就要重视人才,关心爱护人才,为人才成长创造一个好环境。

第三,对于执意要走的员工还要搞清他调离的动机。是因为和领导者、同事关系不融洽,离家远,还是因为企业效益差?然后再说服下属留下工作。如果企业在用人、关心人等方面确有失误,可以坦率地承认错误并立即改正。如果做了很多工作对方仍然要走,明智而现实的做法是开绿灯放行,因为强扭的瓜不甜,留人留不住心,只能产生副作用。

强制留人,不但对下属不利,对自己也不利,实际上是一种愚蠢的双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