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获得创新基金

两叶蓝色的嫩芽,托起一枚金色的钥匙。科技部小公司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就是以这样一个充满生机的标志,为千万个曾经孱弱的小公司带来成长的希望,几年来以无偿资助和贴息贷款的方式,累计安排项目数千项,资金数十亿元人民币。

创新基金成立于1999年6月23日,是用于支持科技型小公司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不以营利为目的,该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及其银行存款利息,并将为其进入产业化扩张和商业性资本的介入起到铺垫和引导的作用。因此,创新基金将以创新的产业化为宗旨,以市场为导向,上联“863”、“攻关”等国家指令性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人员的创新成果,下接“火炬”等高技术产业化指导性计划和商业性创业投资者,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培育和扶持科技型小公司的同时,推动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客观规律、支持科技型小公司技术创新的新型投资机制。

为了减轻小公司的负担,创新基金在项目申请、项目审理及项目监理的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在申请过程中,小公司和基金管理中心之间只需通过邮寄和电子邮件进行联系,无须人员到北京,大大减少了小公司的费用和开支。

小公司要想获得创新基金,需从以下几点逐步着手。

1.确认自身资格

小公司寻求创新基金的资金支持,先要确认自身资格。

创新基金支持对象的针对性非常强,申报创新基金的企业必须是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的科技型小公司。

其产品有较大的市场容量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

项目应具备一定的成熟性。

项目处于研发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研制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方法、新装置或对现有工艺、产品、生产过程进行技术上的实质性改进而进行的一系列技术工作;其成果应为一种具有新产品或新技术基本特点的原型(样品、样机)。

项目处于中试阶段:指项目以生产为目的,利用研发阶段得到的原型(样品、样机)、工艺、技术等成果进行产品定型设计、获取生产所需的技术参数等一系列开发工作;这一阶段包括产品试制与设计、工业性试验以及小批量生产。

项目处于批量(规模化)阶段:指项目利用中试阶段的技术成果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活动。

创新基金优先扶持的项目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市场前景好,市场容量大的项目;科研院所转制为科技型企业完成的成果转化及产业化项目;科技人员和海外留学人员携带具有良好产业化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国家重点科研、开发计划待产业化的项目;有利于环境保护和出口创汇的项目。

科技部每年年初发布新基金重点项目指南,同时公布创新基金当年度招标的项目以及招标的项目时间和要求。

对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低水平重复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有纠纷的项目、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实施周期超过3年的项目、投资规模过大的项目以及对社会和环境有不良影响的项目、保健品、饮料、烟酒等项目,创新基金不予支持。

另外,已经上市的企业以及上市企业占有50%以上股份的企业、资产和财务状况不好的企业、中方拥有股权不足51%的企业、非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的企业,一般不大可能获得创新基金的支持。

2.准备申请材料

对于符合申请资格的小公司,应该根据项目的特点以及自身情况,确定申请何种形式的资金支持,并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企业需要计算机中安装管理中心提供申请软件,软件及软件使用说明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材料汇总》中提供。按填写说明规定录入相关内容并打印出完整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

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必须分别由企业开户所在地银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经营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的相应栏中签署承贷意见。创新基金可按企业申请项目借款一年利息的50%~100%给予贴补。自1999年4月1日起至企业申报时,企业如与上述金融机构已签借款合同,应将借款合同(复印件)作为附件报送管理中心。

尚未获得银行贷款和拟向银行申请贷款的企业,须分别由开户行信贷部门和贷款审批银行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的相应栏目中签署贷款意见。项目立项后,企业应积极联系和配合所在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若在一年内未能与银行签订的项目借款合同,管理中心将取消对其贴息计划。

小公司填写申请书,一定要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数据,不得虚报、瞒报,并正确填写企业所处的阶段。

(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提纲》的要求进行编制。该报告可以由企业自行编制,也可以委托有关中介机构编制,执行中所涉及的有关数据须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一致。报告编制完成后,由企业自行组织,或由项目推荐单位组织同行专家(三名以上)对该报告进行论证,论证意见及论证专家名单应附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后。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须将主要内容摘要按要求录制在申请软磁盘相应栏目中。为保证可行性报告内容的完整和详尽,不允许将软磁盘录入格式直接打印成文作为申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面材料。专家论证意见和专家名单亦应按要求录制在申请软盘中。录入软盘的数据及主要内容必须与书面材料一致。

除了上述两项外,经过专家论证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请项目概要》以及具有法人签字且盖有公章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草本,也是企业在申报创新基金所必备的材料。

3.寻求项目推荐单位支持

小公司提出的项目申请或投标,必须有一个推荐单位推荐。申请企业在准备好相关的创新基金项目申请材料后,应当尽快寻求项目推荐单位的支持。推荐单位一般应在企业所在地区选择。推荐单位必须是熟悉项目及企业情况的地市以上(含地市)人民政府的科技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推荐单位要对申请企业的申请资格,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和要求的项目,出示推荐意见。

在录入推荐单位的推荐意见前,须先录入有关推荐单位的信息。

4.报送材料

创新基金在同一年度内,针对同一企业只支持一个项目。一般项目的申请时间为每年的4月10日~12月31日,接受申请的截止时间以申请材料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准;招标项目的投标时间为每年的9月10日前,截止时间按投标材料收到日期为准。

企业将以上准备的材料、推荐单位意见,连同所需附件一并呈交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基金管理中心不接受企业或推荐单位来人报送的材料,所有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递。管理中心的通讯地址为:

北京3815信箱北京复兴路11号西1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部

邮政编码:100038

E - mail shoul@innofund.gov.cn

申请材料主要附件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经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两年度的会计报表(复印件)和相应审计报告(复印件),以及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报表附注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加盖审计单位印章。

(3)当年注册的新企业,须报送企业注册时的验资报告(复印件)和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复印件)。

(4)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证明文件(如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复印件)。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

(6)国家专卖、专控及特殊行业的产品,须附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复印件)。

(7)能说明项目知识产权归属及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产权使用授权书,产权使用认可书、技术合同等的复印件)。

(8)与项目和企业有关的其他参考材料(如列入国家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环保证明、奖励证明、用户定单等的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按统一要求和格式进行装订,并以函寄方式呈交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受理项目申请,根据项目寄出的邮戳日期计算受理时间。

管理中心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一般自收到申请之日起(招标项目自招标截止之日起)两个月内,向申请(投标)企业书面发出《不受理通知书》。对发予《不受理通知书》的项目,当年不得再次申请。

受理审查合格的项目,管理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机构对其进行立项审查或评标。立项审查未通过或未中标的项目,管理中心一般自对该项目进行受理审查之日起(招标项目自招标截止之日起)四个月内,书面通知申请(投标)企业。

企业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申请企业可根据需要备份申请材料。

为了方便小公司申请创新基金,从2000年度项目申请之日起,管理中心设立了网上预申请服务。小公司可以通过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进行项目申请。该网站的网址为:www.innofund.gov.cn或www.innofund.com.cn。管理中心将为预申请项目提供咨询意见。网上预申请不作为企业申请基金的必须程序。

企业可通过《科技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书》中所填的企业法人代码和自设的认证密码,从国际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上查询在申请和立项过程中所有的状态信息。推荐单位可通过推荐单位代码(由管理中心提供)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中设置的信证密码,从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在线查询所推荐的申请项目在申请和立项过程中所有状态的信息。

通过立项审查并报经科技部、财政部批准的创新基金支持的项目,管理中心在互联网创新基金网站以及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管理中心在发布之日起的20天后,向企业寄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并与企业签订《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

管理中心对创新基金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监理的内容和要求将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合同》一起寄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