赚光明正大的钱

所谓“赚光明正大的钱”,既指不要从事法律所不容许的行业,例如“黄、赌、毒”,也指不要做有损商业道德的小动作。有违法律的行为,会由法律来给予制裁;有背商业道德的小动作,会由受害者来给予你惩罚。

一些商人求财心切,总幻想发一笔横财,一举而成为大款大富。只可惜无横财可发,于是,就在日常生意中搞一些见不得阳光的勾当。譬如对外地来的顾客,或者不懂行市的顾客,总要想法“宰他一刀”,有些人甚至不择手段,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坑害顾客。这些人大概都有一个自欺欺人的想法:世界那么大,来往顾客那么多,“宰”了你一个,还有后来人。这样的想法既可笑又可恶。世界是大的,但世界有时又很小。按照“80/20”法则,商家的大部分销售额是来自于一小部分常客。他“宰”了顾客,他的回头客就会减少,“宰”人越多,回头客就越少。世界上恐怕少有上了当还不自知的人,上当后迟早是要醒悟的。明白自己上了当的人,还会再上你的门吗?若再上门就肯定是找麻烦来了。因此,贪图近利,坑害顾客,不仅为道德所不容,还会自断财路,自己害死自己,真叫做害人又害己。

“宰”顾客易害死自己,“宰”自己的生意伙伴,那就更易害死自己。每一个生意人都或多或少有自己的生意伙伴,要么甲从乙这里进货,要么乙从甲那里进货,或者互相之间有某种服务关系。生意场好比一张网,甲乙双方也就是网上的结,完全是一种共存共荣的关系。若是贪图近利,或者欺骗老客户,或者乘某种有利的机会,从老客户身上狠捞一把,或拖欠老客户的货款长期不还,甚至准备赖账,如此等等,这样的商家生意就算做到头了。对待生意伙伴必须始终抱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己要赚钱,也要让人家有钱赚,生意才能长久做下去,这是一个基本的道理。

用什么来衡量商家的诚信好与不好?办法很简单,看看他的回头客比例有多少。生意也就是靠这些回头的熟人做起来的。

有的人自己生意做得不好,就把账全算到顾客身上,尽量想从顾客身上多捞回一些本金,于是不管是谁,只要来了,横宰一刀没商量。

有的人把自己的赚钱目标和指向仅仅建立在每天的营业收入上,逮到一个宰一个,典型的“井底之蛙”。对顾客毫无诚信可言,这样的人永远是见亮不见天,只知道天就井口那么大。

有的人急功近利,目光短浅,只重时尚,不重质量。经营的商品以假充真,以劣充好,从中牟取暴利。在他们心目中,天天都有新人到,要回头客干什么?

有的人只认钱不认人,只要有钱可赚两眼就发绿,管他张三、李四、王五、马六。如此经营,如何能长兴久盛?

有的人把上门捧场的客人当成戴着“傻”帽的摇钱树,今朝有钱今朝赚,明日自有生客来。殊不知,一个商店的稳定经营,在很大比重上要靠口耳相传,杀了这些熟的,生的也就不会光顾了,等于前功尽弃。

顾客是上帝,但痛宰光顾自己的上帝的商家,宰来宰去宰到最后上帝再也不光顾他了,此时他才会猛然发现,原来那把刀就是为宰自己而准备的。

老顾客才是最好的顾客。维持一个老关系比建立一个新关系划算得多;在一个老顾客身上所花的投资远比在一个新顾客身上所花的投资少得多。从这个意义上说,用心留住老顾客,让他们帮自己发展新顾客,才是最实在的赚钱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