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的选择

音乐欣赏是以具体的音乐作品为对象,通过聆听的方式及其他辅助手段,感受、理解、鉴赏和品评音乐艺术作品的真谛,从而得到精神愉悦的一种审美活动。选择恰当的作品是孩子音乐欣赏的一个重要环节,究竟该如何为孩子选择音乐作品呢?

有赖于音乐作品本身的特点

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艺术水平。音乐是没有国界的,它具有以情动人、以情感人的艺术魅力,通过情感的抒发和表达来打动人、感染人。6岁前的孩子,好想象、爱幻想,因此生动形象、富于变化的音乐旋律与节奏能激发孩子的想象;同时,6岁前的孩子情感外露,富有情绪感染力的音乐不仅能唤起孩子的内心感受,还能使他们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因此,为孩子选择的音乐作品必须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具有鲜明的风格特征,这样音乐所表达的内容、形象、情感,就会被孩子所喜爱、理解、接受,并能唤起他们的兴趣。

应具有丰富多样性。适合孩子欣赏的音乐作品主要有:优秀的中外少年儿童歌曲,由歌曲改编的器乐曲,专门为儿童创作的简单的器乐曲,专门为儿童创作的音乐童话片段,中外著名音乐作品或其中的片段。可见,可供孩子音乐欣赏作品的内容、形式、风格是多种多样的。从内容上看,它有反映社会生活、自然界的作品,也有反映儿童生活和内心世界的作品;从形式上看,它有不同形式的歌曲、器乐曲等;从风格上看,它有进行曲、摇篮曲、圆舞曲等,同时还包含了不同时代的中外优秀作品和优秀的民间音乐。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而富有艺术美的音乐欣赏作品,能扩大孩子的艺术视野,丰富他们音乐欣赏的知识与经验。

应结构工整。在为孩子选择音乐欣赏作品的时候,家长还要考虑到该作品的比例结构是否合理。一般而言,形式简单、结构工整,且长度适中的音乐作品比较适于孩子欣赏。而家长在选择作品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现,一些优秀的中外著名作品,或是为儿童专门创作的音乐童话,在结构或长度上有时很难符合这些要求,这就需要家长将作品与孩子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认真分析和节选,对作品中比较常见的乐段或节奏变化明显的音乐进行提炼,使之符合或接近孩子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如《金蛇狂舞》,它原本的结构是“引子-A-B-A-B-A”,可将作品压缩成一个“引子-A-B-A”的单纯的三部曲的结构,这样既尊重了作品本身,又符合了音乐欣赏的要求。

符合孩子的年龄特征

出生四个月的婴儿就喜欢听悦耳的声音,如绝大多数的孩子都喜欢被妈妈抱在怀里,看着妈妈的脸,听妈妈轻轻地哼唱。在孩子幼小的心灵中,听妈妈唱歌是一件愉快的事情。选择一些抒情、优美、欢快的音乐放给孩子听,每天固定一段时间让孩子欣赏音乐,渐渐地,孩子听见优美的乐曲声就会表现出安详、舒畅的情绪。听音乐的时候,也可以让孩子坐在妈妈的膝盖上,然后妈妈用手握住孩子的小手,随着音乐的起伏上下比划。小孩子注意力的持续时间是很短的。当孩子对欣赏音乐失去兴趣时,妈妈可以和孩子一起干些其他的事,或逗逗孩子。

2~3岁孩子对于音乐作品的性质难以理解。他们听音乐时,注意的往往是表现主题思想的一些特征性音乐,而对作品的情绪、风格、音乐的强弱、速度变化不太注意。因此,2~3岁的孩子适合欣赏速度平稳、表现内容单一的音乐作品,如《摇篮曲》、《拍球》、《小鸟的歌》、《小进行曲》、《骄傲的小鸭子》、《啄木鸟》、《娃娃》、《小白兔跳跳》等曲目。

3~4岁的孩子受其生理、心理发展水平的影响,对音乐的理解能力十分有限,他们往往会对“倾听”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会十分乐意地、自发地倾听周围环境中的各种声音,并主动分辨这些声音。“倾听”是孩子必须具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技能,是对孩子实施音乐教育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开展音乐欣赏的前提和基础。因此,家长可以更多地为孩子选择一些倾听的素材,如《小朋友散步》,让孩子随着音乐中不同的音响变化,理解睡觉、起床、散步、听雷声、看天气、刮大风、下大雨、跑回家等一系列活动,并让孩子创造性地表现和表演。

同时,家长还可以为他们选择一些结构单一、形象鲜明、篇幅短小的音乐元素进行欣赏,如音乐作品《小兔跳》以欢快的跳音和优美的快节奏旋律来表现小兔跳跃的画面;《小熊吹喇叭》通过低沉、缓慢的音乐表现手法,展现出小熊憨态可掬的形象;《小燕子》舒缓、优美、流畅,让孩子们感受到燕子自由惬意地在天空飞翔,等等。孩子虽然还不能用语言较好地表达对作品的感受,但他们会通过对这些音乐的欣赏,用身体进行模仿、创造性地表现,来获得身心的愉悦,达到欣赏的目的,并为今后欣赏更丰富、更多元化的音乐作品做好铺垫。

4岁的孩子已能辨别音乐作品中速度的变化,他们能随着音乐速度的变化而变换自己的动作,初步感受到音乐作品中的某些突出的感情色彩,如进行曲的雄壮;舞曲的活泼;叙事曲的欢快;摇篮曲的悠然。但4岁的孩子对音乐作品感知的力度还有困难,不易区分乐曲音调的高低,也不能辨别由于音区不同和演奏不同而造成的音色上的差别。因此,适合4岁的孩子欣赏的应是内容丰富,具有比较明显的速度变化,风格各异的音乐作品,如《小白兔和大黑熊》、《跳绳》、《扑蝴蝶》、《牧童短笛》、《新疆之春》、《步步高》、《龟兔赛跑》及国外的《动物狂欢节》、《玩具交响曲》、《天鹅湖》、《土耳其进行曲》、《梦幻曲》、《彼得和狼》等曲目。曲和一些简单的A-B-A结构的三段体的作品。这一时期的孩子,基本上能够理解音乐所表达的情绪和情感,并由此产生了一定的想象、联想,再用外部动作加以反映。因此,家长可以选择一些情感丰富、有情节的音乐作品让孩子去欣赏,让他们初步学习运用不同的艺术表演形式来表达对音乐的感受和理解,如语言文学、美术绘画、韵律动作和舞蹈等。

随着孩子音乐经验的不断丰富和积累,6岁的孩子就能够感受和辨别较为复杂的音乐作品,并能区别作品结构、情绪和风格上的细微差别了,同时也能够对音乐形象鲜明的同类音乐作品进行分析和归类。他们用语言表达音乐感受的能力增强了,并能在音乐变化的过程中大胆想象。因此,为他们选择音乐作品时,家长可以更多地选择一些中外著名的优秀乐曲以及专门为孩子创作的器乐曲、儿童音乐剧、童话剧等,如《四小天鹅舞曲》、《梦幻曲》、《彼得和狼》、《牧童短笛》等。

特别要注意的是:不要给婴儿听摇滚乐和重金属类音乐,因为这些音乐需要高音量欣赏,而婴儿的耳朵很娇嫩,受不了高音量的刺激,容易损伤婴儿的耳朵听力发育。正确的做法是:为胎儿和婴儿准备的音乐应该是背景音乐,声音似有似无即可;2岁以上的孩子,听音乐时的音量,以刚刚听清楚为好。家长不要担心孩子的耳朵听不清楚音乐,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孩子耳朵的灵敏性。

贴近孩子的生活,符合孩子的兴趣

音乐欣赏作品选择恰当与否,是孩子感受、表现和创造的前提,因此为孩子选择音乐作品时,应当考虑到他们的兴趣爱好,并善于把孩子生活中熟悉的内容引入音乐活动,以便让他们联系实际生活加以想象并用动作进行表现。当孩子有了切身的体验,他们才能对音乐产生表现的欲望。

如《勤快人和懒惰人》的音乐作品讲的是厨房劳动,是孩子比较熟悉的,结合孩子的实际生活和“娃娃家”的经验,可以为欣赏活动打下非常好的基础。活动中,父母适当的启发和引导,可以唤起孩子参与欣赏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自然而然地联想和感受到:有的音乐好像是妈妈在洗菜、择菜,有的音乐好像是妈妈在切菜,还有的音乐好像是妈妈在炒菜,等等。渐渐地,孩子们在浓郁的兴趣中,愉快地欣赏了音乐,同时将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和与之相符合的音乐形象结合,起到了真正欣赏音乐的目的。

我们也不难发现,生活中很多孩子对一些流行音乐非常感兴趣,经常能随口哼唱几句。从孩子的生活和兴趣出发,成人世界的流行音乐同样可以作为孩子音乐欣赏的一个题材,但需要结合孩子的认知水平,经过认真的思考、推敲、提取和升华,对作品进行筛选和过滤。如前一段时间非常流行的歌曲《老鼠爱大米》、《两只蝴蝶》,孩子们特别喜欢,因此,可以将歌曲中成人化的歌词进行幼儿化的理解,将歌曲中描写爱情的情感转化为友情的情感,这样经过升华后的作品更适合孩子欣赏,也更容易被孩子理解和接受,走出“流行音乐不适合幼儿欣赏”的误区。

音乐作品是独具个性化的艺术,喜爱音乐的孩子也独具某种天分,当选择的音乐能挖掘孩子的音乐潜能,发挥孩子的个性特点时,我们就应充分给孩子展示才能的机会。多元化的、多渠道的音乐选择,可以让孩子在喜欢的、熟悉的、理解的音乐背景下,获得积极的情感体验,从而促进孩子整体素质的全面提高。

每一部音乐欣赏作品都是一个用声音编织起来的艺术品,让我们带着孩子用心去聆听,用情感去体验,努力实现素质教育的艺术教育目标,让音乐成为孩子人生中最大的快乐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