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饶人处且饶人

前几天去超市的路上,看见有一个骑自行车的30多岁的女人撞倒了一个7、8岁的小女孩儿,然后就破口大骂:"你是谁家的孩子呀,看你也不想智商低的孩子,怎么连路也不会走呀!……”后面的话更是不堪入耳。小女孩儿大概是被吓倒了吧,一句话也不说。

当然小女孩儿也是有错的,因为小女孩儿是逆行的,但是现在我们先撇开小女孩儿的问题不说。我想那位当众骂人的女人也应该是位母亲吧,如果有一天她的女儿被人在众目睽睽之下如此羞辱会是怎样的感觉,作为母亲的她又会是怎样的感觉。况且,就算她在生气,她也应该想到那还只是一个孩子。与其当众大骂,为什么不换个方式呢?为什么不选择告诉小女孩儿应该靠右走呢?

从前读红楼梦时,其中有几个丫鬟,曾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譬如:平儿、晴雯、紫鹃、小红等,其中平儿有句话:“得饶人处且饶人。”我觉得平儿这话说得好,后来翻阅资料,才知道此话原来出处:"古代蔡州褒信县有一个道人,棋艺特别精湛。每逢下棋,总是让人先下,即使这样,他也从来没输过。道士自鸣得意,做诗云:‘烂柯真诀妙通神,一局曾经几度春。自出洞来无敌手,得饶人处且饶人’。”"饶人"本指让人一步棋,后来"得饶人处且饶人"成为表示尽量对人宽容忍让的成语了。

每个人的智慧、经验、价值观、生活背景都不相同,因此与人相处,争斗难免——不管是利益上的争斗或是是非的争斗。而这种争斗,在竞争激烈的现今社会尤其明显。

大部分的人,一陷身于争斗的漩涡,便不由自主地焦躁起来,一方面为了面子,一方面为了利益,因此一得了“理”,便不饶人,非逼得对方彻底服软不可。然而“得理不饶人"虽然让你吹着胜利的号角,但这却也是下次争斗的前奏;"战败”的一方为了一种面子和利益,他当然要“讨”回来。

当然,"得理不饶人"是你的权利,但何妨"得理且饶人"!

所谓“得饶人处且饶人”,就是放对方一条生路,让他有个台阶下,为他留点面子和立足之地,这不太容易做到,但如果能做到,对自己则好处多多。

古代有个人叫王烈,器度宽宏,学业精深,年轻时名望在管宁、邴原之上。他善于教诲,乡里有人偷牛,被牛的主人捉住,偷牛贼请求说:"甘愿受刑被杀,只求不让王烈知道。"王烈听说后让人前去看他,并送给他一匹布。有人询问送布的原因,王烈说:"偷牛贼害怕我听到他的过失,表示他还有羞耻心。既然知道羞耻,就能够生出善心。我送给他布,就是鼓励他从善。"后来,有一位老人将佩剑丢失在路上,一位行人看到后,便守在旁边,到了傍晚,老人回来,找到了丢失的剑,大为惊奇,便把这件事告诉王烈。王烈派人调查,原来守剑的人就是从前那个偷牛贼。

得饶人处且饶人,就是说,做事不要太绝了。温顺的兔子在被逼急的时候还会咬人呢,做事就更要给人留回旋的余地,不要把人逼到绝处,即使是对手也要给他留点面子,不要赶尽杀绝,否则他一急眼,豁出自己也把你拿去垫背,就太不值得了。

有位朋友讲过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朋友所在单位有人搬迁,单位决定把这套即将空出的单元房分配给朋友住。在移交过程中,原房主因为买下房子后曾作过装修,就提出让朋友从经济上做一些补偿:按原物价照价支付。朋友爽快答应了。可临到交钥匙的时候,原房主又要求朋友交付他在空闲期间购房款的利息。

朋友说:"太过分了。他那些旧东西现在市场上半价就可以买新的,我宁愿吃点儿亏成全他。自从他提出退房,我交纳了我的购房款,也就是说从他提出退房到真正搬了出去的一年半时间里,是我出钱他住房。他竟然还要我赔偿利息!”

一气之下,这位朋友撬锁砸门,先入为主。他对原房主说:"我不是收破烂儿的,请把你的东西统统搬出去!"那房主理亏,只好强饮下他自己酿造的苦酒。

生活中确有这样一类人,平常默默无闻,与人为善,处处小心,甘愿吃亏;如果发起怒来,他可能让所有认识他的人瞠目结舌。“不叫的狗,咬人最凶。”超负荷的逼迫,往往是使人产生反常举动的导火索。

著名作家尤风伟的一部获奖小说《泱泱水》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处于两大对立面夹缝中的人物。他所在的村子两姓家族的争强斗胜由来已久。而主人公又不愿受制于家族的束缚,他桀骜不驯,不满意于族长为他设计好的道路,因而招致族内外势力的巨大打击。两姓和解不成,自由恋爱不成,他还被绑捆看押,即将受到族规更严厉的惩罚。他忍无可忍,挣脱绳索,扒开堤坝,让泱泱大水灌进村庄,顿时一片汪洋汹涌。

主人公的行为也许惨无人道,其家族的做法也许与现实格格不入。但是,我们不难看出主人公的行为是出于一种报复心理,而这种心理的来源,却是世俗势力的逼迫。

我们在做事时,对付那些奸诈小人时一定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切莫逼兔咬人,否则,不仅事情难以成功,你自己还会受到伤害!

俗话说:"饶人不是痴汉。"因此,当双方的争论已到剑拔弩张的时候,占理得势的一方应当有“得饶人处且饶人”的风范;切忌穷追猛打,将对方逼入死胡同。那样不仅不能辩赢对方,反而会扩大矛盾冲突。当然,"饶人"也要讲究语言艺术,这就是力求在无损于双方面子和尊严的情况下达成妥协。要做到这一点,言语方式和言语内容的选择是否恰当,就显得格外重要了。

生物学家巴斯德,一次在实验室工作时,突然一个男子蹿进来,指责他诱骗了自已的老婆。争论中对方提出决斗。作为清白占理的巴斯德,他完全可以将对方赶出门去,或者奋起决斗,但是那样并不能解决问题,甚至会造成两败俱伤的严重恶果。这时候巴斯德沉着地说“我是无辜的……如果你非要决斗,我就有权选择武器。”对方同意了。巴斯德指着面前的两只烧杯说:"你看这两只烧杯,一只有天花病毒,一只有净水。你先选择一瓶子喝掉,我再喝余下的一瓶,这该可以了吧?"那男子怔住了,他一下子陷于难解的死结面前,只得停止争论与挑战,尴尬地退出了实验室。

无疑,正是巴斯德提出的柔中带刺的难题,才最终使决斗告吹,干戈止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