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业政策概要

(一)农业发展战略

1995年6月,南非政府公布《农业白皮书》,这个有关农业政策的文件包括以下原则。

(1)为以前被排斥在农业资源之外的人提供更广阔的渠道;

(2)为刚开始从事农业的农户提供资金和技术援助,使他们最终成为能独立经营的农场主;

(3)保持和发展商品农业部门的经济活力,该部门以家庭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并具有竞争力;

(4)促进国家和家庭的食品安全;

(5)发展和支持市场体制,以形成国内的自由竞争,同时有助于南非农场主在国际农产品市场的竞争力;

(6)农业生产应可持续利用农业和水利自然资源;

(7)发挥妇女和农业工人在农业中的作用;

(8)制定农业灾害管理政策,在制定生产和营销计划时要考虑到干旱这个自然灾害的因素。

2001年制定的《南非农业战略计划》,主要包括三项目标:平等进入和参与;国际竞争力和收益;可持续的资源管理。

土地改革 南非农业部和土地事务部的土地改革和重新分配土地的意图,是为黑人商业农场的发展创造条件。该项农业发展战略和计划旨在帮助正在兴起的黑人农场,使它们有能力进入南非的主流农业经济。从这个发展战略受益的人当中,除了新兴的黑人商业农场主之外,还有很多是黑人农业工人和佃户。

粮食安全 当前,南非的食品生产能够满足国内需求,但是,该国在粮食安全方面仍然面临各种挑战。比如,保持和改进现有的国家食品充足状况;制定全国性的粮食安全总体框架,使得每户和每个人都能得到可持续性的粮食安全。同时,制定和实施地区性和国际范围内的粮食安全合作计划。

南非农业部发展计划司负责推动和协调粮食安全政策的发展进程。南非政府的粮食安全文件承认,当前需要解决的是建立健全的粮食安全机构,成为政府部门、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向最需要粮食安全保障的人口提供援助的渠道。粮食安全与消除贫困密切相关,农业对家庭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包括推动各家各户的粮食生产、增加收入和创造就业。但是,由于农业政策改革进程的缓慢,使得粮食安全计划的实施受到影响。

在南部非洲地区,南非承诺与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其他成员国共同努力,以实现地区粮食安全。南非还从地区的工作经验交流计划中受益,加强了南非官员与地区性的粮食安全机构相联系。

在国际上,南非与其他国家进行合作,承诺支持《1996年罗马宣言》提出的世界粮食高峰行动计划。在这个行动计划中,联合国粮农组织成员国要保证采取行动,以确保技术发展、农场管理、贸易和经济增长政策以及分配制度,都要有助于促进粮食安全,防止或预测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以使对粮食安全的威胁降到最低程度。

预警系统 预警系统(EWS)是指建立的信息系统,以监测某国或某地的人口得到食品和水的情况,以便对即将发生的粮食危机及时发出警告,并引起适当的重视。南非的天气预报局和农业研究理事会是本国主要的天气预报机构。预警系统的运作不是由中央控制,这种情况近期将会改变。全国灾害管理中心将协调全国绝大部分地区的灾害控制活动,包括预警系统。南非于1998年出台《灾害管理绿皮书》。

1997年9月,南非政府提出要采取适当和有效的措施,以确保减少厄尔尼诺现象的危害。随后拟定了一个建议报告,帮助中央和省政府制定计划,减少可能出现旱灾。

农业可持续发展研究 为了应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挑战,南非农业研究委员会对全国的土壤、气候和水源进行了调查研究,旨在对土地使用的决策提供帮助。南非还建立了全国的“农业土地资源信息系统”(GIS),通过互联网向公众提供农业发展潜力和土地适用性质方面的信息。

南非农业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农村地区土地退化。土地退化加剧的主要因素包括:生活用木柴的采集、土地使用不当、人口密度过大和过度放牧等;另外,种植某种农作物导致的土壤板结,也是土地退化的原因之一。水土流失影响的耕地面积达到10万公顷;受风化影响的土地面积为1090万公顷。目前,南非土地退化情况还未建立信息档案。

(二)土地管理与投资法规

土地管理 农业部通过下属的土地管理局的财政和土地管理部门,控制和管理国有的农业土地。国有农业土地分为两部分:其中691407.787公顷是南非发展信托公司以前购买的土地,现已成为国有土地;另外一部分是商业用地,来自购买破产者的房地产(约92334.376公顷)。农业部的重要目标是,临时管理国有农业土地,最终用于安置农户。

投资法规(投资法、商法、企业法、劳动法、税法)

(1)贷款和援助

1997年8月南非政府通过了《农村财政服务调查委员会最终报告》。该报告的建议之一是,中央政府农业部门应该停止发放农业信贷,并暂停它以中央直接批发商的角色提出的政策动议。结果,农业信贷董事会(ACB)直接发放信贷的职能被终止,通过金融中介机构(批发职能)实行的政府援助生产贷款计划将分阶段推出。

有关政府修正对农业财政政策的初步报告提出的一些建议,主张通过促进机构和农场主金融代理机构来扩大信贷渠道。农业财政政策工作小组的报告草案已经完成并将征求意见。该报告提出一系列措施,以使过去由于制度原因而被剥夺了资助渠道的人能获得适当的服务。

南非的农业部门长期以来是净借贷部门,即它的借贷高于储蓄。农业部门的累积债务1973年为17.25亿兰特,1984年为94.95亿兰特。1995年以来,农业单位的借贷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到2002年达到282.2亿兰特。

农业企业的借贷有六个主要来源:银行(占39%)、农业合作社组织(占14%)、土地银行(占28%)、私人信贷(占9%)、其他信贷和金融机构(占8%)、政府(占2%)。

(2)土地和农业银行

南非土地和农业银行,一般称为土地银行。它是具有法定地位的金融机构,其权利和运作依照1944年的《土地银行法》(1944年第13号法)的规定。土地银行按照商业规则向农场主、合作社和法定农业机构发放贷款。贷款分为短期、中期和长期三种。通常,最重要的长期贷款(抵押债券)是以农场固定资产为抵押。中期和短期贷款的批准是以该农业企业的经营期票做抵押。中期贷款通常发放给购买拖拉机、农具和牲畜者。短期贷款主要用于生产和销售某种农产品者,但是短期贷款只限于农业的少数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