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农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

在改革开放时期,农村经济对中国经济有两次大的推动:一次是20世纪80年代初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另一次是80年代后期乡镇企业对国民经济的推动。前一次的推动作用主要来自农业。经济学家通常把农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归结为四个方面:产品贡献、市场贡献、要素贡献和外汇贡献。这四个方面的贡献是农业部门对其他经济部门的贡献,农业本身对经济的增长/发展也有重要的贡献,可称之为增长贡献。在这里,我们仅从农业的外汇贡献来考察农业对经济发展的作用。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50年,中国对外贸易逆差为20年,顺差有30年,50年总顺差为1118.8亿美元。而50年中,中国农产品贸易均为顺差,顺差总额达1243.8亿美元。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对外贸易开始由逆差转为顺差,但农产品贸易顺差仍在贸易顺差中占有较大份额,如1992年中国的农产品贸易顺差为26.2亿美元,占中国贸易顺差的60.4%。即使是2003年,农产品的外汇贡献仍达9.2%。如果将以农产品为原料的纺织产品、食品和轻工产品的贸易顺差考虑在内,那么农产品对国民经济的外汇贡献更大。

农业部门的出口除了创汇贡献之外,出口农产品的经济活动所带动的经济效应对国民经济、社会就业等方面也具有重要的贡献。利用投入产出法,程国强(2004)认为,如果包括农产品出口本身在内,1美元的农产品出口能够产生2.66美元的经济活动;中国农产品具有相对较高的出口乘数,即每1美元农产品出口所额外产生的经济活动(不包括农产品出口额在内)相对较高。2002年,农

产品出口乘数为1.66,也就是说,1美元农产品出口能够额外产生1.66美元的经济活动。

农产品出口也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2002年,农产品出口带动了135.98亿美元的食品及饲料加工制造业、16.67亿美元的其他农产品制造业、4.53亿美元的货物运输业、17.74亿美元的商业饮食业和14.24亿美元的非物质生产部门。农产品出口所带动的经济活动中,非农部门所占份额达58.82%(程国强,2004)。

农产品出口不仅带动了农业、食品加工业、其他制造业、运输、商业饮食业和其他服务业等相关部门经济发展,同时,也为这些部门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2002年,农产品出口共创造了4704.5万个就业岗位,占中国总就业人口73740万人的6.38%。每1万美元的农产品出口,能直接和间接创造近28个就业岗位(程国强,2004)。

农户生产经营分散、土地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低

中国农业的最大特点是农户生产经营分散、土地规模小、机械化程度低。自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的耕地都分包到户。农户对所承包的耕地拥有使用权、转包权和转让权,但是不能出售;耕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在实践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本上是将农用耕地平均分配给农村住户的。有限的耕地面积和规模庞大的农村人口,导致每户家庭获得的耕地规模小且分散。中国目前大约有2亿户农户,平均耕地面积不足0.65公顷。而且,每一家农户的耕地都是分散的。农民也因此不能获得生产的规模经济。

与公社制度相比,这种土地制度在改革初期对促进农业的生产和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这种土地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除了某些地方的乡镇和村级领导随意收回耕地、不经村民同意将土地承包给外来投资者、失去耕地的农民得不到应有的补偿等违规行为,以及承包期短等内在因素之外,耕地分配的分散化、农户经营的个体化也不能适应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生产方式

在巨大的人口压力下,几千年来,中国人一直努力开发所有可用的土地资源,包括湿地、山地、盐碱地、河滩与湖畔,用于农作物生产。同样,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利用也使用尽一切可能的技术。这导致了许多因农业资源过度使用产生的问题,如地下水枯竭、土地恶化等。可用农业资源的稀缺促使中国农民开发出精耕细作和多轮耕作的生产方式以提高土地生产率。在机械等现代投入品不足的时期,农村劳动力几乎全部用于田间耕作。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可以流动到非农领域。由于农业劳动机会成本的增加,现代投入品越来越多地取代劳动力。农业机械总动力和化肥使用量在过去的20年间大幅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