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贾似道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1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这句话绝对是至理名言。

比如这几十年来,蒙古人和南宋人之间就是一个最大的江湖。而眼下,郑虎臣和我就是一个小小的江湖。

凡江湖者,必有是非恩怨,必有弱肉强食,亦必有斗争杀戮。我觉得从离开临安的那一天起,负责押送我的郑虎臣似乎就有意要在我的贬谪之路上把这一切都尽情地演绎一番。比如刚刚走出临安不久,他就恶狠狠地驱散了随我南下的几十个侍妾;赶走她们之前,郑虎臣还把她们身上佩戴的金簪玉饰通通扒下来据为己有;随后他又故意掀掉我头上的轿盖,让我暴晒在南方七月的骄阳下,而且一路上他还让轿夫反复不停地唱一首杭州俚曲:去年秋,今年秋,湖上人家乐复忧,西湖依旧流;吴循州,贾循州,十五年间一转头,人生放下休。吴循州指的是多年前被我排挤到循州的丞相吴潜,而贾循州指的就是我,因为我此次的贬所恰好也是循州(今广东龙川)。

上个月我们路过一座古寺,墙壁上又有吴潜的题字,郑虎臣就乐不可支地把我叫过去,指着那些字阴阳怪气地说:“贾团练,吴丞相何以至此啊?”

几天前我们乘船经过南剑州(今福建南平)的黯淡滩,郑虎臣又说:“这溪水如此清澈,贾团练,你为何不死在此处啊?”

我说:“太皇太后许我不死。一旦有诏,我就死。”

郑虎臣冷笑了几声。

从他的笑声中,我听见了隐隐的杀机。

宋恭帝德祐元年(公元1275年)九月的一个黄昏,我们走到福建路漳州城南二十里的“木棉庵”,郑虎臣让轿夫在庵外歇脚,然后不由分说地把我拉了进去。

站在小庵窄窄的庭院里,郑虎臣和我四目相对。就在这一刻,我从他眼中看到了一团火焰——一团业已燃烧多年的复仇的火焰。

多年前那个名叫郑埙的越州(今浙江绍兴)同知被我流放的时候,也曾经用这样的一双眸子看过我,不过几年后他便死在了贬所。没想到今天我竟然落到了他儿子的手上……

这真是天道循环,冥冥中一切自有定数!

我苦笑着把目光从郑虎臣的脸上移开,回头遥望了一眼西天凄艳的晚霞——我看见夕阳正在以一种绝美的姿势坠落,而我将再也看不见它重新升起。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帝国也正在以同样的姿势坠落,而偌大的天下,又有谁能让它再度升起?

没有了。

我贾似道曾经努力过,可是我没有成功。我后来放弃了努力,于是人们就把我曾经做过的一切一笔勾销。所以我知道,此刻郑虎臣眼中所燃烧的,除了家仇,还有国恨。

所以这个秋天的黄昏,在漳州这座小小的木棉庵里,在落日沉静而凄美的余晖中,会稽县尉郑虎臣就注定会喊出这么一句义愤填膺、气壮山河的话——吾为天下杀似道,虽死何憾!

和话音一同落下的是一把刀。

和刀一同落下的是我一生的记忆。

从手起到刀落只有一瞬。

可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却看见中间隔着我的整整一生……

我出生于台州(今浙江临海)的一个官宦世家。我祖父贾伟是绍兴年间进士,曾任开江(今四川开县)和汉州(今四川广汉)的地方官。我父亲贾涉官至淮东制置使,在嘉定年间的宋金战争和招抚义军过程中功勋卓著;由于多年主持边务,积劳成疾,于嘉定十六年(公元1223年)病逝,年仅四十五岁。数年后我以父荫被朝廷授予嘉兴司仓之职。绍定四年(公元1231年),我姐姐被选入宫中封为才人。由于多出了这层裙带关系,我被调入京师临安(今浙江杭州)担任太常寺籍田令。

那一年我十八岁。对于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来说,这座繁华艳丽的帝都不啻为一座欲望的天堂。我毫不犹豫地投入了这个新世界的怀抱,尽情欢享各种生命的盛宴……

正是从这个时候起,后世史家开始不遗余力地塑造我大奸大恶的形象。他们似乎以为,要让我坐实奸臣之名,就必须从年轻时代起就找出我道德败坏的证据。为此他们异口同声地指责年轻时代的我轻薄浪**、饮酒赌博、狎妓宴游、纵欲无度,等等。总之,在他们眼中,贾似道这个人刚一浮出历史水面就是一副彻头彻尾的流氓嘴脸,所以日后才水到渠成地成了一个祸国殃民的大奸臣!

对此我不禁哑然失笑。

有些人的逻辑总是这么简单。一个人只要被认定为“坏人”,他一生中的所作所为就都会被打上“坏人”的烙印。人们会竭尽全力遮蔽他的优点,放大他的缺点,再把那些中性的东西尽力往坏的方面解释。而对待“好人”,人们的做法完全相反,然而性质完全相同。中国人总是看不见复杂的、多面的、矛盾的、立体的人。他们只要把一个人定了性,就会抓住一点,不计其余。除了他们希望突出的那一点外,这个人生命中的不同侧面就会被抹平,这个人思想性格中的多种因素就会被消除,这个人一生中的其他阶段就会被遗忘,最终只剩下一张扁平的单纯的、非黑即白的脸谱。

这是一种典型的“选择性失明”。

后世史家也是用这一套对付我的。他们极力要把我年轻时代的一些私行与我日后的“奸臣”行径挂上钩,这让我觉得实在有点荒谬。暂且不说那些年少习气是否够得上道德败坏,就算是,这些道德污点和“奸臣”就有必然联系了吗?

好了,扯得有些远,还是回头继续说我自己吧。

嘉熙二年(公元1238年),我金榜题名,考中进士,随即被擢升为太常丞、军器监。那一年我二十五岁。少年得志,我更不会辜负青春韶华,于是经常与一些歌伎泛舟于西湖之上,终日饮酒赋诗,有时候甚至玩到深夜。如果人们据此说我私行不检,我承认。可要凭这点就说我道德败坏,我觉得这是刻意对我的缺点进行放大。用你们今天一句时髦的话来说,这叫作“妖魔化”。

谁没有年少轻狂的时候呢?

在这点上,我觉得当时的京兆尹史岩之就替我说了一句公道话。

有一天夜里理宗皇帝登高远眺,看见西湖上灯火通明,就对侍从说:“此必似道也。”次日一问果然是我,于是皇帝就让史岩之对我进行批评教育。史岩之回奏皇帝说:“似道虽有少年习气,然其材可大用也!”

史岩之作为一个朝廷高官,如果不是真正看出了我的能力,他绝不敢在皇帝面前夸下如此海口。当然,你们也可以认为他是看在我姐姐贾贵妃的面子上对我进行袒护,可是,无论他的评价是否公允,就从我日后在帝国政坛上的种种作为和表现来看,他所说的话也并不算言过其实。

我登第这一年,朝廷让我出任澧州(今湖南澧县)知州。我辉煌的仕途生涯自此展开。淳祐元年(公元1241年)四月,我被擢升为太府少卿、湖广总领。在此任上,我对湖广财政进行了大力整顿,成功解决了辖区内货币贬值和物价飞涨的问题,获得了天子和朝廷的嘉奖。

从此我开始青云直上。

淳祐三年(公元1243年),朝廷加封我为户部侍郎。

淳祐五年(公元1245年),我以宝章阁直学士出任沿江制置副使、并知江州(今江西九江)、兼江西路安抚使。第二年,我在原来的职务上又兼任京湖制置使、知江陵(今湖北江陵),并被朝廷授予“调度赏罚,得以便宜施行”的专断之权。这一年我刚刚三十二岁,但已经成为帝国最年轻的封疆大吏之一。

淳祐九年(公元1249年),我又升任宝文阁学士、京湖安抚制置大使。第二年二月,又以端明殿学士出任两淮制置大使、淮东安抚使、知扬州;九月,又兼淮西安抚使。

宝祐二年(公元1254年),我被擢升为同知枢密院事,并封临海郡开国公,进入了帝国的权力中枢。

对于我在这十几年里的快速升迁,后世史家为我作传的时候再一次“选择性失明”。他们宣称我在仕途上所获得的巨大成功同样是得益于我姐姐的裙带关系。

这种说法简直让我啼笑皆非。

如果说对于我年轻时在私生活方面的种种缺点,后世史家基本上还算遵循事实,只不过是做了放大的话,那么他们后来的这种说法则无异于诬蔑。首先,一个最简单的事实是:早在淳祐七年(公元1247年)二月,我姐姐贾贵妃便已病逝;两年后理宗皇帝便转而宠幸一个姓阎的贵妃。如果事实真的像后世史家说的,我在淳祐七年之前的仕途发展必须归功于我姐姐的话,那么从淳祐七年到宝祐二年(公元1254年)的七年间,我在大树已倒的情况下,不但荣宠不衰、继续稳步高升,而且最终还跻身于权力中枢,试问这该作何解释?如果没有我本人的从政能力和显著政绩做后盾,在我姐姐死后,理宗皇帝还会乐此不疲地把一顶比一顶更大的乌纱赏赐给一个只会靠裙带关系往上爬的“前国舅爷”吗?更何况,在这十几年里,蒙古人对南宋发动了越来越猛烈的进攻,帝国的军事形势日益严峻,在此情况下,理宗皇帝就算再昏庸,也不至于把帝国的边防事务和军政大权交给一个无能之辈吧?

实际上,从淳祐五年到宝祐二年的十年间,我作为军政大员在“沿江”“京湖”和“两淮”等地区一直干得有声有色。我发动军民开荒、屯田、修筑城防,不仅解决了驻地军队的粮饷和修筑城防的费用问题,而且还在一定程度上支援了周边地区,可以说对帝国的边防和军备事务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为此理宗皇帝特意下诏对我进行表彰:“乘边给饷,服勤八稔,凡备御修筑之费,自为调度,稍有余蓄,殊可加奖!”

正因为我是凭实力而不是靠裙带上位的,所以我在政坛上一直表现得很强势。比如我回朝担任同知枢密院事之后,御史台的官员曾经想弹劾我的两个忠实部下,我立即向朝廷提交了辞呈,以此表明我的立场和态度,此事后来就不了了之。还有一次,朝廷要任命一个叫孙子秀的大臣为淮东总领。不知何故,朝野纷纷传言我贾似道反对这项任命。其实此事纯属子虚乌有,可时任丞相的董槐慑于我在朝中的威信,赶紧询问理宗皇帝,皇帝告诉他没有这回事,可他依然疑虑重重,最后居然抱着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态度把孙子秀拉了下来,改任我的一个好友陆壑。

这件事把我搞得哭笑不得。

可我内心有一丝窃喜——连丞相都对我敬畏如此,足以表明我在帝国政坛的影响力已经无人能及。

宝祐四年(公元1256年),我被擢升为参知政事;宝祐五年(公元1257年)又加知枢密院事,从此正式进入帝国高层的宰执班子。

就在这一年,让天子和大宋臣民最恐惧的事情来临了。

宝祐五年九月,元宪宗蒙哥命其弟阿里不哥留守和林(今蒙古哈尔和林),然后御驾亲征,兵分三路大举攻宋。他本人亲率大军进攻四川,于宝祐六年(公元1258年)七月经由六盘山攻入大散关;另一路由其弟忽必烈、将军张柔率领,自河南南下进攻鄂州(今湖北武昌),兵锋直指大宋都城临安;第三路由元帅兀良哈台从云南进攻邕州(今广西南宁),企图迂回攻取潭州(今湖南长沙),再由湖南北上与忽必烈会师,最终对临安实施包抄合围。

这一回蒙古皇帝倾尽全力,准备毕其功于一役,将南宋一举消灭。这一年十一月,理宗皇帝任命我为枢密使兼两淮宣抚大使,开始指挥前线作战。第二年,即开庆元年(公元1259年)正月,天子又加封我为京西、湖南、湖北、四川宣抚大使,督江西、二广人马,实际上就是把三个战场的军事重任和指挥大权全部交给了我。

蒙哥大军一开始势如破竹,自宝祐六年九月攻入汉中(今四川汉中)后,十月连下剑门关和苦竹隘,十一月又破鹅顶堡,十二月攻克阆州(今四川阆中),顺嘉陵江而下,进围合州(今重庆合川区)。然而元宪宗蒙哥做梦也不会想到,他所向披靡的蒙古铁骑在此却遭遇了自攻宋以来最顽强的抵抗,甚至最终连他本人都命丧合州城下。

合州城是西南抗蒙名将余玠生前苦心经营的一座军事重镇,修筑于钓鱼山,所以又称为钓鱼城;此城地势险峻、工事牢固、易守难攻,乃兵家必争之地,其时守将为王坚。蒙哥大军将合州团团围困后,遣使招王坚投降,王坚不从,并斩杀来使,蒙哥大怒,遂决定不惜一切代价拿下这个重要的军事据点。可是,从开庆元年(公元1259年)二月一直打到七月,元军日夜猛攻、伤亡惨重,合州城却依然固若金汤。元军前锋将领汪德臣于深夜指挥敢死队攻城,王坚身先士卒,登城力战。汪德臣单骑在城下大喊:“王坚,我来活汝一城军民,宜早降!”话音未落,便被飞石击中而死。其时正逢天降大雨,元军的云梯纷纷折断,攻城行动再度受挫。元宪宗蒙哥一怒之下,亲临阵前督师,不料被流箭射中,于七月末暴卒于军营中。

九月,忽必烈兵至长江北面的黄陂(今湖北黄陂),正欲渡江,亲王穆哥从合州遣使带来了蒙哥的死讯,并敦请他立刻北还以维系朝野人心。忽必烈说:“吾奉命南来,岂可无功遽还?”遂下令渡江,次日便进围鄂州,开始对鄂州发起猛烈的进攻。

战报传至临安,朝廷震恐。鄂州是长江防线上的军事重镇,更是临安的门户,鄂州的存亡就关系着大宋的存亡。天子立刻传诏,于军中任命我为右丞相兼枢密使、其余一切职务依旧,让我火速进驻汉阳(今湖北汉阳)、驰援鄂州。十月,我进入危城督师,亲自指挥鄂州保卫战。

这一战打得艰苦卓绝。

元军依恃其强大的战斗力,在第一阶段战役中采用常规战略,从正面向鄂州城发起凌厉的攻势,虽然连攻半个多月,元军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鄂州城却纹丝不动。忽必烈见久攻不克,便改变战略,命令张柔的部将何伯祥挖掘地道,准备内外夹击,出奇制胜拿下鄂州。可这一招早就在我的意料之中。我下令士兵修筑木栅栏,一夜之间就沿着外城墙筑起了一座“夹城”。元军从地道潜入,可冲上地面的时候发现他们被困于外城与夹城之间,而四周都是早已埋伏好的宋军弓箭手。进入城中的元军就这样成了瓮中之鳖,全部被歼。忽必烈闻报,仰天长叹:“吾安得如似道者用之!”

元军“地道战”计策失败,遂加大攻城力度。守城的宋军都统张胜战死。元军命勇将张禧率领敢死队猛攻鄂州城的东南角,准备从这里撕开一个口子。继张胜之后负责城墙防御的高达率众力战,多次击退元军,张禧身负重伤,撤下战场。张柔再募勇士,在炮矢的掩护下持续进攻,终于将东南角炸塌,元军从缺口蜂拥而入。高达一边拼死抗击,一边组织力量修补城墙。随后城墙又多次被攻破,但旋即又被宋军筑起,元军终不能踏进鄂州城半步。

这场战役打到十一月,鄂州守军的伤亡已经超过一万三千人。而元军也在鄂州城外抛下了不计其数的尸体。忽必烈身边的将领纷纷发牢骚,说这都是因为听从士人的建议,禁止对攻陷的城池进行屠城,才使宋人敢于顽强抵抗。忽必烈闻言大怒,说:“彼守城者只一士人贾制置,汝十万众不能胜,杀人数月不能拔,汝辈之罪也,岂士人之罪乎?”

蒙哥死后,进攻四川的元军已经撤兵,原驻防四川的守将吕文德等部相继回援鄂州,缓解了鄂州的严峻形势。而南路的元军兀良哈台则于十一月中旬进抵湖南,开始猛攻潭州,从南面对临安造成了新的威胁。朝廷急命我前往黄州(今湖北黄州)组织南面战场的防御。

与此同时,我接到合州王坚遣使送来的蒙哥死讯。一接到这个消息,我立刻意识到结束这场战争的机会来了。因为在此情况下忽必烈不可能令汗位久悬,必不欲与南宋打持久战,但若不给他提供一个撤兵的借口,恐怕他也是骑虎难下,于是我便秘密派遣使者宋京前往元军大营,在口头上承诺,以南宋向蒙元“岁奉银、绢各二十万”的条件让忽必烈退兵。事有凑巧,同一天忽必烈也接到了他妃子的急信,称留守和林的阿里不哥已经采取了一连串行动,事实上已经夺取了对朝廷的控制权,随时有可能继承汗位。忽必烈召集谋臣商讨对策,谋士郝经力主撤兵北还,他说:“阿里不哥已行敕令,令脱里赤为断事官、行尚书省,据燕都,按图籍,号令诸道,行皇帝事矣!虽大王素有人望,且握重兵,独不见金世宗海陵之事乎?若彼果决,称受遗诏,便正位号,下诏中原,行敕江上,欲归得乎……只有许和而归耳,断然班师,亟定大计,销祸于未然!”谋士廉希宪也说:“神器无主,愿速还京,正大位以安天下!”

忽必烈遂决定撤兵,一边派遣部将张杰、阎旺前往潭州接应兀良哈台北归,一边派遣使臣赵璧入鄂州与宋京进一步谈判。由于担心汗位被其弟夺取,忽必烈归心似箭,所以告诉赵璧说:“汝登城,必视吾旗,旗动,速归可也。”

赵璧登城后,急欲见到我,希望能迫使我答应更为苛刻的议和条件,诸如“称臣”和“割江为界”等,但其时我人已在黄州,赵璧仅与宋京交谈几句后便发现元军旗动、即将拔营,遂无奈地扔下一句:“俟它日复议之。”然后匆匆随军北还。

至此,鄂州与潭州相继解围,历时一百余日的“鄂州保卫战”以蒙元撤军、南宋坚守阵地而结束。我当即向朝廷上表:“诸路大捷,鄂围始解,江汉肃清。宗社危而复安,实万世无疆之休!”理宗皇帝大喜过望,立刻宣旨命我以少傅、右丞相的职衔回朝接受嘉奖。

第二年,亦即景定元年(公元1260年)三月,我回到临安,天子命百官郊迎犒劳,备极荣宠,并且赏赐给我大量金帛。其余有功将士亦皆论功行赏。对于天子给予的封赏和殊荣,我觉得自己是当之无愧的。在整个“鄂州保卫战”中,我以宰辅之身深入一线战场,自始至终与鄂州军民一起浴血奋战,我认为自己已经尽了人臣应尽的职责,也表现出了一个主帅应该具有的勇气、智谋和才干。对此,作为敌军主帅的忽必烈所发出的那两句由衷的赞叹之言便是最好的证明。

然而这场战争的尾声却有一个小小的瑕疵,那就是和议。

众所周知,“鄂州保卫战”后,我向朝廷奏捷的时候没有提及“和议”之事。也许人们就是在这里打了一个问号,为何我对此只字不提?

原因很简单,我认为这本来就不是一份真正意义上的和议,充其量只是宋元双方仓促之间的一个口头约定而已,对宋方根本不具备约束力。它既没有像正常和议那样经过反复谈判,也没有形成一份正式的文件,说白了,它纯粹是一个权宜之计——是我跟蒙古人耍的一个计谋。以我的政治经验来判断,当时忽必烈在蒙哥猝死、汗位空虚的情况下肯定是急于回朝争夺汗位的,他之所以没有主动退兵,是因为以十万之众、历时数月不能下一城而心有不甘,倘若就此退却只会让他颜面扫地。换句话说,他当时亟须一个借口——一个能让他堂而皇之撤兵北还的借口,而我在这个关键时刻提出议和恰恰能满足他的愿望,同时也能满足我们双方的愿望。我急于使孤城鄂州解围,而他则急于回朝争夺汗位,所以这份口头约定实际上就是我们双方利益交换的产物。对此忽必烈和我都心照不宣。

既然这个所谓的“和议”只是双方在特定条件下各取所需的副产品,那它当然就没有任何实际效力。所以我认为:在蒙元退兵、鄂州围解的目的达到之后,此前的口头约定就变成了不值一提的东西,是没有人愿意在事后真正去履行的东西。既然如此,我何必煞有介事地去向朝廷提起呢?

诚然,我当时在口头上的确承诺要向蒙古“岁奉银、绢各二十万”,可这同样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既然由我提出议和,我就不能不在口头上许诺给对方一些好处。然而我所承诺的也仅此而已,绝对不包括后来蒙方所宣称的“称臣”和“割江为界”等。况且,就算仅有的这项“岁奉”我也并不打算履行。你们可以据此说我出尔反尔、言而无信、狡猾奸诈,就是不能说我卖国。

而且我要说——这叫“兵不厌诈”。

正因为这份口头约定实际上是无效的,而且我一开始就不打算履行,所以当景定元年七月、忽必烈派遣使臣郝经前来要求我兑现承诺时,我当即把他扣留在真州(今江苏仪征)的忠勇军营中,并且封锁了与此有关的一切消息。我不仅把他们后来增加的“称臣”和“割江为界”等无理条款视为无稽之谈,而且也否认了之前口头承诺的“岁奉”。总而言之,我认为宋元之间一直以来就不存在正常邦交,说白了,双方只是在以江湖规则斗智、斗勇、斗狠而已,所以根本犯不着把战场上仓促达成的口头协议当成一回事。因此就算后来郝经被拘的消息走漏,理宗皇帝向我问起蒙古使臣的事情时,我还是坦然自若地回答说:“和出彼谋,岂容一切轻徇?倘以交邻国之道来,当令入见。”

理宗皇帝对我在这场抗蒙战争中的表现非常满意,相形之下,左丞相吴潜的表现就让他非常恼火。早在元军大举入侵的战报刚刚传到临安时,皇帝问策于吴潜,吴潜就惊慌失措地建议皇帝迁都。皇帝问他:“卿往何处?”吴潜说:“臣当守此。”

皇帝闻此貌似忠勇、实则别有用心之言时,不禁泣下:“卿欲为张邦昌乎?”

吴潜顿时惶悚不敢言。

直至蒙元退兵,皇帝颇为感慨地对群臣说:“若从吴潜迁幸之议,几误朕!”

理宗皇帝无嗣,很早就属意于他的侄儿、亦即荣王赵与芮的儿子忠王赵禥,准备立他为太子,没想到吴潜却说:“臣无弥远之才,忠王无陛下之福。”吴潜所说的史弥远乃前朝宁宗后期至理宗前期的大权臣,曾擅行废立,将当年的太子济王赵竑逼迫致死,拥立理宗成为一个傀儡天子,至其死后理宗皇帝才得以亲政。吴潜此言不但公然反对天子的决定,而且揭了天子的旧疮疤,令理宗皇帝怒不可遏。

眼看首席宰相已经彻底失去了天子的信任,我当然不会放过这个取而代之的机会。我随后授意御史沈炎弹劾吴潜,说他与朝臣章汝均勾结,准备拥立当年的济王赵竑之后。我让沈炎在奏章中说:“忠王之立,人心所属,潜独不然,章汝均对馆职策,乞为济王立后;潜乐闻其论,授汝均正字,奸谋叵测。请速召贾似道正位鼎轴。”

这一年四月,吴潜被罢去左丞相之职,不久后贬往循州(今广东龙川)。数日后,天子擢升我为少师、封卫国公。随后下诏对我进行褒扬:“贾似道为吾股肱之臣,任此旬宣之寄,隐然殄敌,奋不顾身,吾民赖之而更生,王室有同于再造!”

虽然还没有首席宰相之名,但是从这一年开始,我实际上已经拥有了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地位。日后人们纷纷谴责我陷害吴潜,其实这么说是有失偏颇的。吴潜被罢职固然和我从中排挤有关,但主要原因还是他得罪了天子,基本上可以说是咎由自取。我只不过是在一堵即将倒塌的墙上轻轻推了一把而已。当然,我急于取代他执掌朝政,这也是毋庸讳言的事实。

我执掌宰相大权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整顿朝纲。

由于理宗在位日久,他宠幸的那些近侍宦官董宋臣、卢允升等人便经常以天子之名行贪赃聚敛之实,并且收受贿赂、卖官鬻爵,奔走其门者纷纷被安插在朝廷的显要位置上。此外,他们又与外戚相互勾结,任命了许多不学无术的外戚子弟为监司和郡守。尽管董宋臣等人已经被逐出了朝廷,可他们的狐朋狗党连同一帮外戚却仍然盘踞,我一上任便将他们全部罢黜,并下令严禁外戚担任监司和郡守。

我这么做的目的首先是出于公心——杜绝宦官和外戚干预朝政,这不但是有宋一朝的祖宗家法,也是历史上每一位宰相必须要做的事。其次我也想通过对这些当朝显贵的打击,牢固树立起我在朝廷中的威信。

景定二年(公元1261年),我开始下手清除军队中的异己势力,如高达、向士璧、曹世雄等人。这些人不但一贯自恃勇武、轻视文官,而且在鄂州之战中不服从我的节制调遣,屡屡言语冒犯、自行其是;通过此战建立军功后,这些人更加显露出不服节制、拥兵自重的苗头。我觉得长此以往,无论是对朝廷还是对我个人都将成为一种威胁和隐患,所以就在这一年把他们一一剪除。

可现在,当我和你们一样站在局外人的角度重新回顾这段历史的时候,我不禁愧悔难当。我觉得当时的那些做法无异于是在自毁长城。我一旦大权独揽,就不由自主地把目光局限在南宋这个小江湖的是非恩怨上,而把来自蒙古人的更大的江湖威胁抛诸脑后。这么做其实既危险又愚蠢。因为这些人身上虽然有不少毛病,可他们无论如何都是沙场上的猛将,关键时刻必须依靠他们来保卫帝国的江山社稷,我却出于一己之私将他们铲除殆尽,这显然是不可饶恕的。倘若单纯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觉得我对南宋后来的亡国的确应该负相当一部分责任。

清除将领的直接恶果是导致军队战斗力的削弱。比如我清除的人中就包括在合州之战中功勋卓著的王坚,为了防止他拥兵独大,我先把他调回朝中担任侍卫步军司都指挥使,实际上就是解除了他的兵权,随后又让他出知和州(今安徽和县),彻底把他逐出了军队。王坚三年后便抑郁而终,这对南宋的军心和士气实在是一个极大的打击。

而间接恶果则是迫使部分高级将领转而投靠蒙古人。比如在景定二年六月,驻守泸州(今四川泸州)的潼川安抚副使刘整便投降蒙元。而这个刘整在后来的侵宋战争中则成了蒙古军队的急先锋,这种事情真的令人扼腕浩叹。

凡此种种,皆是我对国家和民族所犯下的严重罪错。用当时接受刘整投降的蒙古将领刘元振的话来说就是:“宋权臣当国,赏罚无章,有功者往往以计除之,是以将士离心!”

此言可谓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