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丝缕玉衣

当考古队员李季在棺椁的南端清理几堆散乱的陶璧时,偶然发现了一块四角钻有小孔的薄玉片。这块薄玉片的出现,并未引起李季格外的关注,他当时只是简单地认为,这只不过是一块断石砸散的器物碎片而已。但当他详细观察后,猛然感到这一发现非同小可。这个薄玉片的出现,是否意味着这是墓主用玉衣做殓服的一个重要信号?他不敢肯定,也不愿否定。因为在此之前,与南越国相邻的长沙国,从已发掘的长沙王、王后墓(长沙象鼻嘴1号汉墓和陡壁山汉墓)及软侯利苍家族墓(长沙马王堆汉墓)来看,墓主都没有穿着玉衣殓服。根据这几座大墓的发掘情况看,有的学者认为,南方汉代墓葬的墓主用玉衣殓服的可能性极小。就在象岗古墓发掘之初,考古人员也曾考虑过墓内是否有玉衣殓服的问题,但鉴于长沙几座汉墓的发掘现实,考古人员在渴望有玉衣出现的同时,也不敢抱太大的希望。

当李季首次发现了这一非同寻常的玉片后,考古人员心中久存的希望之火骤然点燃,也就是说,这座墓室存有玉衣殓服的可能性极大。在高度的兴奋与渴望中,麦英豪指示李季沿一条直线迅速向棺椁位置清理,以此验证心中的期盼是否能成为现实。李季遵照指令,一边清理其他器物一边按直线向前推进,当接近棺椁并将棺椁的朽灰泥土用小毛刷一点点细细清掉后,一堆期待已久的白色带孔的小玉片凸现出来。

“玉衣,真是玉衣!”未等李季说话,众人便急切地叫喊起来。眼前的事实无疑向考古人员证实了墓主确是身穿玉衣躺在这冥宫之中的。大家知道,既然以玉衣殓葬,墓主人尊贵的身份已不言自明,除了南越王,谁会有这样的气派?

主棺室发现玉衣的消息很快报告给仍在广州的考古大师夏鼐,夏鼐闻听惊喜异常,立即驱车赶到发掘现场。他在仔细观察了室内显露的各种迹象后指出:“棺椁已朽,应注意从板灰及附件的位置获知其原尺寸的大小,要勤记录、多绘图与拍照,尽可能把各种迹象详记下来,以便为以后的研究提供真实而科学的依据。”与此同时,夏鼐还建议当玉衣清出轮廓后,最好整件取出,以便在室内修整复原。

根据夏鼐大师的指示,考古人员在清理完棺椁周边的漆木屏风等器物后,集中白荣金、杜玉生、冼锦祥、李季等最精干的力量,进行棺椁部位的清理。随着清理工作的不断深入,玉衣的轮廓也渐渐凸现出来。只见玉衣紧贴棺底,几块大玉璧覆盖在玉衣的胸腹间,另外还有组玉佩、金银饰物等覆压其上。玉衣的两侧依次排列着几把长剑,头下置珍珠枕。可能因为断石和棺椁朽腐散架后挤压的缘故,玉衣保存状况极为糟糕,整体已被坍压成扁片,平均厚度只有3-4厘米,且多数玉衣片已散乱不堪,除两袖、裤筒、手套等部位的轮廓尚隐约可辨外,面罩和双鞋则零乱得难以分出原有的顺序和层次……尽管如此,考古人员依然情绪亢奋,喜不自禁,因为这毕竟是岭南地区乃至整个中国南部地区首次发现的一件汉代玉衣殓服。1968年,考古学家在河北满城刘胜夫妇的墓中出土了两件金缕玉衣,曾轰动世界。而今天,象岗古墓发现的玉衣也必将令世人再度为之瞩目。

夏鼐在墓坑内观察随葬的玉衣残片。

玉衣是汉代皇帝、诸侯王和高级贵族死后的殓服,史书中称“玉匣”或“玉柙”,但它的形状究竟是什么模样,自汉代以后就无人知晓了,这个谜团曾困惑了人类一千多年。1968年,考古工作者在河北满城县的一座小山丘中,发现了西汉中山靖王刘胜和他的妻子窦绾的墓葬。在刘胜和窦绾的尸体位置上,分散着许多小玉片,经过考古人员白荣金等人的精心清理、修整和研究,终于复原出两套完整的玉衣。刘胜和窦绾玉衣的出现,使现代人类第一次看到了历史记载中的玉衣的真面目,从而解开了这个千古之谜。

满城汉墓出土的两套玉衣,外观和人体的形状一样,分为头部、上衣、裤筒、手套和鞋五大部分,各部分都由许多长方形、三角形、梯形、圆形等玉片组成,玉片上有小的钻孔,玉片之间用纤细的金丝加以编缀,考古界将它称为“金缕玉衣”。在这两套玉衣中,刘胜穿的玉衣形体肥大,头部的脸盖上刻画出眼、鼻和嘴的形状,腹部和臀部突鼓,裤筒制成腿部的样子,颇似人体。而窦绾的玉衣比较短小,没有作出腹部和臀部的形状,这可能是由于表现女性人体凸凹与当时的传统观念相违背的缘故。刘胜玉衣全长1.88米,由2498片玉片组成,用于编缀的金丝约重1100克。

满城汉墓发掘情形

玉衣作为汉代高级贵族特有的殓服,有其发生、发展和消失的过程。从考古资料考察分析,早在东周时期就有在死者脸部覆以缀玉面罩、身上殓以缀玉衣服的习俗,这种“缀玉面罩”和“缀玉衣服”的现象应当算是“玉衣”的雏形。自田野考古学在中国兴起后,从1954年到1955年,考古工作者在洛阳中州路(西工段)发掘的春秋晚期和战国时期的墓葬中,在有些死者的脸部发现了许多带孔的玉石片,有的玉石片做成眉、眼、鼻、口的形状,并按五官的位置排列,以象征人的脸部。根据《仪礼·士丧礼》记载,古时覆盖死者的脸部用“布巾”、“冥目”,裹首用“掩”。而此次考古工作者于东周墓中死者脸部发现的玉石片,原来可能是缝缀在“布巾”、“冥目”一类覆面织物之上的。至于玉衣的头罩,则应是从裹首的“掩”演变而来的。

白荣金修复的满城汉墓出土金缕玉衣

战国时代死者脸上的缀玉覆面和身上的缀玉殓服,虽然和汉代的玉衣有一定的渊源关系,但还不是真正的玉衣。类似满城汉墓出土的、形制完备的玉衣,最早出现于何时,史无明文记载。在考古发掘中,曾多次出土汉代的玉衣,但保存完整的只占少数,多数仅残存或多或少的玉片。从考古资料看,已出土的玉衣为数在22套以上,其中属于西汉的共11套,属于东汉者至少有11或12套。在西汉玉衣中,有准确年代早于满城汉墓的,有咸阳杨家湾汉墓和临沂刘疵墓。杨家湾汉墓的年代为文景时期,刘疵墓属于西汉前期,但这两座墓都缺乏明确的断代根据,只能确定其上限应为文帝时期,下限可能达到武帝初年。至于文帝以前的玉衣则没有发现过。

就文献记载而言,《史记》所述讫于汉武帝天汉四年,而未见关于玉衣的记载。成书于武帝时期的《淮南子》一书,在论述厚葬时仍然只承袭《吕氏春秋》中所谓“含珠鳞施”的说法,也未见“玉衣”一词。由此推测,葬以玉衣的习俗,在汉武帝时期可能才流行不久,或尚未形成一种制度,因而知道的人不多,《史记》也未载其事。

从汉代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考察,玉衣的出现不大可能在西汉初年。高祖时,由于经济贫困,“自天子不能具醇驷,而将相或乘牛车”。惠帝、吕后年间,虽然“衣食滋殖”,但经济尚未恢复。文帝时期,虽然经济有所发展,而“公私之积犹可哀痛”。《史记·孝文本纪》载,文帝本人也规定,“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所记是否完全符合实际,当然值得怀疑,但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经济尚不富裕的事实。经过“文景之治”,到了武帝初年,汉王朝通过七十年左右的休养生息,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致使“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不可食”的状况。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统治阶级的生活日益骄奢**逸,生前穷奢极欲,死后则实行厚葬。正是在这样一种历史大环境下,封建贵族以玉衣作为殓服的风气开始出现了,到武帝时期已发展到顶峰。也正是自武帝以后,玉衣开始由中央朝廷手工业作坊统一制作,皇帝把它作为礼物赏赐给各地的诸侯王及朝中受宠幸的大臣。当时中央设置了一个专门制作丧葬品的机构,称为东园匠,玉衣就是在它的监督下制作的。玉衣的制作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所用的玉料要经过开料、锯片、磨光及钻孔等,每一片玉的大小形状都必须经过精心设计和细致加工,这需要有高超的工艺技术水平。整个玉衣制作过程所花费的人力和物力相当惊人,据推算,汉代制作一件玉衣,约需一名玉工费十余年的功夫。

古代琢玉与制玉器的程序和方法(引自《天工开物》,明·宋应星着)

从河北定州北庄东汉中山简王刘焉墓出土的部分玉衣片看,背面墨书“中山”两字,说明朝廷作坊的工匠们为各地诸侯王、列侯制成玉衣后,为便于区别,就将诸侯国的国名书写在玉衣片上。而那块书写“中山”两字的玉衣片,表示此件玉衣主人是中山国君。再有定州40号汉墓墓主是西汉中山孝王刘兴,或许是他身材较矮小的缘故,金缕玉衣过于肥大,因此在穿用时不得不把裤筒下部过长的部分拆下,垫盖在他的腹部下方。由此可见,汉中央朝廷玉器作坊制造的玉衣是按统一规格制作的。在制作过程中,有着严格的朝廷等级界限,从编缀用金、银、铜、丝、玉、石原料的使用等几方面可明显地体现出来。

明代宋应星《天工开物》记载古代盛产玉石的于阗国河流方位及采玉石者的相貌特征。

关于玉衣采用的材料,从文献记载看,有着严格的规定,一律为玉料,不曾有使用汉白玉石料的记载。但实际发现的事实则不同,是既有玉料,也有石料,石料应以劣玉看待,是等级不同的表现。西汉时期,王、王后、列侯都用玉料;而在东汉,只有王用玉料,王后、列侯(如浮阳侯刘氏)及夫人等用汉白玉石衣,一律铜缕。

玉衣在使用上,除了按照诸侯王、列侯以及功臣贵戚等不同等级颁赐给或金缕、银缕、铜缕玉衣、石衣之外,绝不允许私自制造,违者治罪。《后汉书·朱穆传》载:“宦官赵忠丧父,归葬安平,潜为玓瑶,玉匣,偶人。穆闻之,下郡案验,使畏其严明,遂发墓剖棺,陈尸出之,而收其家属。”这个故事说明当时限制是很严格的。《前汉书·王子侯表》载,西汉诸侯王、列侯等总数约四百人左右,如果把东汉时期诸侯王、列侯等计在一起,人数要达千人以上。这样一支庞大的贵族队伍,其玉衣的制作,仅靠东园匠是难以胜任的。有些玉衣,特别是后人所看到的那些出土的汉白玉石衣,不一定都是朝廷所制作和颁赐,或许是由各郡国所建的由中央朝廷特许的作坊所制造。这或许正是文献中没有石料玉衣记载的缘故,或者也正是考古工作者近年在河北定县的许多大墓中曾发现大量做工粗劣的铜缕汉白玉石衣的真正原因。

玉衣葬服在经历了一个萌芽、发展、鼎盛时期后,于东汉时代渐趋衰落,它的衰落与东汉晚期的政治衰败有着密切的关系。东汉时厚葬盛行,一些京师贵戚、郡县豪吏竞相靡费,丧葬逾制已成风气。汉光武帝建武七年、明帝永平十二年、章帝建初三年、和帝永元十一年及安帝永初元年都曾下诏禁止奢侈厚葬之风,但不能止。在奢侈之风的冲击下,玉衣的制作,有朝廷作为颁赐而制作,也有私自僭越伪造的。伪造者,不按制度,粗制滥造,以石代玉,以鎏金铜缕代替金缕或银缕等都出现了。从玉、石衣在一些较大型东汉墓中发现的情况看,其制度已相当紊乱。到了东汉晚期,由于政治腐败,经济凋敝,发诸帝后陵,盗取、劫掠、烧取金缕玉衣之事也就随之发生了。《后汉书·董卓列传》载:“……及何后葬,开文陵,卓悉取藏中珍物。”“又使吕布发诸帝陵及公卿以下冢墓,收其珍宝。”此风一开,世人争相仿效,最终出现了两汉帝王陵寝到三国初年都被盗掘的灾难性事实。而在这些盗墓者心中,玉衣是主要的猎获物。到三国魏文帝曹丕时代,鉴于统治者用玉匣作为葬服容易引起后人盗掘和过于奢靡浪费,曾于黄初三年(公元222年),下了一道终制诏,指出:“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亦无不掘之墓也。丧礼以来,汉氏诸陵,无不发掘,乃至烧取玉匣金缕,骸骨并尽,是焚如之刑,岂不重痛哉!祸由乎厚葬、封树。”于是禁止使用珠襦玉匣。曹丕终制诏后,从考古发掘资料看,似乎未发现贵族墓葬中出现以玉匣为葬服的实例。玉匣葬服从文景时期出现,到魏黄初三年结束,约四个世纪的时间。随着玉衣的禁用,口含珠玉也被禁止,九窍(眼、耳、鼻、口、前后阴)玉塞也就不用了。可见,汉代的葬制,由于东汉灭亡,到了三国时期,开始有了一个很大的变化,厚葬之风一时被刹住,代表封建帝王高贵权力的玉匣葬服已不再用,玉匣葬制也就自然地成为一段历史往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