岭南“通衢”
当兴安灵渠经过三年的开凿、修筑大功告成后,秦军的粮饷和军用物资开始得以大批地运往岭南。秦始皇感到征服岭南的时机已经到来,便于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毅然决定由任嚣、赵佗两位将领率楼船之士,再次发动了对百越的进攻。
秦军大举攻伐南越
这次进攻,与三年前不同的是,秦王朝和秦军将领吸取屠睢在征战中的教训,在战略上采取了“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随大军行进,每当秦军占领一地便将部分移民留驻此处。这不仅使秦军有了较稳定的后方根据地,同时也使秦军在人力的消耗中有所补充,而大批的商贾在岭南的经营,也为军队粮饷的补给创造了条件。在这种优势条件下,秦军凭着丰厚的粮草和精良的武装设备,在百越战场上开始了大规模的征伐。大军所到之处,兵锋凌厉,势如破竹,未费多大力气就击溃了西瓯族人的反抗力量,占领了今广西等地的西瓯地区。随后任嚣、赵佗又挥戈南下,乘胜进击,一举击溃了雒越族,占领了今越南中部、北部的雒越地区。至此,秦王朝于公元前218年发动的征服岭南的战争,在经历了四五年波诡云谲的刀光剑影和血雨腥风之后,终于在公元前214年,以秦军彻底征服岭南越族的胜利而宣告结束。
秦军占领岭南后,秦始皇很快在该地区设立了桂林、象郡、南海三郡,把岭南正式纳入秦王朝的版图。为了巩固其占领区,防止越人反抗力量死灰复燃,加强对越人的控制,秦王朝采取了军事管制性的戍守政策,并“置东南一尉,西北一侯”,以加强对该地区的统治和防守。
位于兴安的秦城遗址现已发现四处,分别为马家渡至大营村的“城墙梗子”、七里圩村南大溶江边的“王城”、道济与太和堡之间两道土城以及在灵渠出口处与大溶江汇合处的水街。此为水街一角。
所谓“东南一尉”,就是在岭南三郡“置南海尉以典之”,由掌兵的南海尉专断一方,加强其军事应变能力。南海尉住南海郡治番禺。秦王朝任命的南海尉就是继屠睢之后率兵击越的指挥官任嚣。为避免分散南海尉的权力,秦王朝决定三郡一律不设郡守,只设监御史主管一郡事务。所谓“西北一侯”,即在岭南西北方的交通孔道上建筑城堡,驻扎重兵,以防西瓯人向北流窜。这里的侯不是史书中常载的万户侯或千户侯,而是古代探望敌情的哨所,此乃驻兵监视之意。在过去的战争征讨中,关于西瓯人之难以征服,秦始皇和秦朝军队是有所领教的。为了防止其残存的军事势力卷土重来,采取了这一防范措施。据后人考证,这个“侯”的遗存就是今广西兴安县西南四十华里的秦越遗址。清谢启昆编《广西通志·胜迹一》时曾说:“秦城在(兴安)县四十里,旁有秦王庙,秦始皇筑以限越。”直到今天,虽然秦王庙早已不存,而秦城古城垣和古战壕的遗迹仍历历在目,有“大营”和“小营”之分,据专家考证确属当年秦军驻扎的故垒。此处位于越城岭和庞岭之间的水道,其地势平坦,四周高山连绵,大溶江傍依而过,北靠天险严关,扼守此地,即可控制岭南西部的咽喉。此外,沿五岭南北还设有很多戍守据点,各郡县治所及水陆关隘也驻有大量戍卒。这一切措施,目的是巩固秦始皇对岭南的占领,加强对该地区的统治,并防止越人逾岭北犯。
秦始皇除实行戍守政策外,对尚处于相对闭塞、落后的岭南地区,还采取了几项具有开发作用的措施:
一、建立郡县制。秦始皇三十三年,在岭南设南海郡、桂林郡、象郡。南海郡治所番禺,即今广州市,辖境大体相当今广东的大部,东到今福建南端的云霄,西到广东四会县东。其下置县有:番禺县、龙川县(今广东龙川县)、揭阳县(今广东揭阳市)、博罗县(今广东博罗县)、浈阳县(今广东英德市)、含涯县(浈阳县之南)。桂林郡治所布山,在今广西贵县境,辖境大体相当今广西都阳山以东,越城岭以南,包括今广西桂林市、柳州市、梧州市和广东肇庆市、茂名市一带。下置县除布山县外,还有四会县(今广东四会市)。象郡治所临尘,辖境包括今广西百色地区、南宁市、凭祥市,广东的湛江市一带,南到越南北部的海防市和高平省。除县之外,在土著民族聚居的地区设道,利用其首领即“臣邦君长”对民族地区进行统治。在有些地区还维持其旧的部落组织,所谓“且以其故俗治”。秦推行的郡县制是一种严格的中央与地方的隶属关系,这是在岭南建立封建政治秩序的开始。从此,岭南纳入中央政权统一管辖之下,成为秦王朝版图的组成部分。以后历代封建王朝,都沿用秦的郡县制模式统治岭南。在统一政权下,通过岭南地区的各级官吏和民族首领,推行中原王朝的政令,加强了与内地的交往,不同程度地促进了岭南越族地区社会制度的变革和生产的发展。
秦疆域图
二、有组织地大量向岭南移民。这是秦一贯奉行的移民实边政策。最初令军队留戍岭南,落户定居。由于北方人初去水土不服,死亡率很高,征兵不易,因而改用“谪戍”的办法从内地强迫移民。“谪戍”就是对“有罪者”实行充军、流放,其对象是有罪官吏、逃亡者、赘婿、商人、曾有“市籍”的、父母曾有“市籍”、祖父母曾有“市籍”的,称之“七科谪”。从史料记载看,秦王朝有组织地向岭南移民共有四次,第一次是秦始皇三十三年,“发诸尝逋亡人、赘婿、贾人,略取陆梁地(指岭南)”。这次是随军谪发,配合军事占领,在三郡安置这些移民,这是人数最多的一次。第二次是秦始皇三十四年,“适(谪)治狱吏不直者,筑长城及南越地”。秦时官吏判案不符合法律规定叫“不直”。这次把南越地与筑长城并提,可知是强迫有罪官吏在岭南从事筑路、筑城等建筑工程。第三次是秦始皇三十五年,“益发谪戍边”。这句记载虽未明言去处,但不外北边和南边,南边当指岭南。第四次是赵佗上书请求从内地遣送“亡夫家者青年女子三万人,以为士卒衣补,秦皇帝可其万五千人”。这一万五千名青年女子,当然都成为一万五千名戍卒的配偶,他们构成华夏人落籍岭南的一万五千户人家。这也是后来的汉高祖刘邦在诏令中所说:“前时秦徙中县民之南方三郡,使与百粤杂处。”以上史料表明,秦代迁往岭南的华夏之民数量不少,他们中既有一定文化知识的犯罪官吏,又有善于进行物品交换的商人,更多的是掌握了中原先进生产技能的农民和手工业者。他们给岭南带来了文化和生产技术,增加了大量劳动力,为岭南的开发增添了新的活力。
三、开新道,凿灵渠。秦统一以前,从中原到岭南没有人工开凿的道路,人们沿着五岭山脉南北分流的河道往来。这些地方山高岭峻,鸟道微通,不能行车,成为阻塞南北的天然障碍。随着秦向岭南进军,差遣大量戍卒、罪人等修筑沟通岭南的道路,秦始皇三十四年发配有罪官吏在岭南从事的苦役,主要是筑路,所筑的陆路就是岭南“新道”。秦末农民大起义时,任嚣嘱赵佗“兴兵绝新道”,企图阻止起义军进人岭南。赵佗“即移檄告横浦、阳山、湟溪关曰:‘盗兵且至,急绝道聚兵自守。’”可见秦末岭南“新道”已成为非常重要的交通要道。
在水路交通方面的建设,主要是开凿灵渠。如前所述,这项工程从向岭南用兵开始,至秦始皇三十三年通航,使长江上的船只可以经湘江,过灵渠,入漓江、桂江南下,取西江东行而抵达番禺,或溯浔江西行而抵布山、临尘,使水道纵横的岭南无所不通。
水陆道路对于国家的重要,犹如血管对于人体的重要一样,是维系国家整体的动脉,通则舒畅,阻则淤滞。开新道和凿灵渠,不仅是当时军事上的一项重大战略性措施,而且对于加强岭南与内地的联系,打破岭南的闭塞局面,促进岭南的开发,都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从此,岭南的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划时代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