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话 暗中作祟

“将星西坠,难测吉凶;天义不灭,命数为劫。”

一人身穿纯白色道袍,脸上带着精致刀工的白狐面具,跪坐在纯色汉白玉砌成的房间内,面前摆放着七七四十九盏明灯,半藏在袖中的手持着一纸红色墨水画成的符咒。长发披散在身后,微风乍起,丝缕飘扬。

此时正是太阳大好的时分,但窗牗紧闭,厚重的窗帘垂下来,房间里漆黑如同子时的夜。又静谧得好似深秋夜间的湖水,只微微能听见烛灯燃烧时发出的轻微声响。

静默了许久,那人将手中的符咒放进最中央的烛灯中,刹那之间,火焰剧烈地窜高,点点火星四溅开来。

那人瞑目,很久很久后,口中轻声唏嘘道:“凶兆。”

末了忽然听到一阵轻轻的叩门声,紧接着便是这些日子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温婉女声。

“夫君,前线的信使到了。”

那白衣男子瞧着烛灯中一纸符咒渐渐燃烧殆尽了,徐徐摘下白狐面具,露出如明月一般皎洁无瑕的、精致的面容。他起身徐徐启门,门外站着的女子便是孙晴。依旧如当年二人初逢时那般的面若桃花,肤如凝脂。

然而,自从嫁给他的那一天起,孙晴就再也不曾穿过她一直心爱的那条淡粉色罗裙。她说,那身旧裳早已作了过去那段已经死去的感情的牺牲品,这一生一世,只能在记忆深处望着发黄的影像,再细细追思了。她依稀记得,当年为她织造那件罗裙的吴宫裁缝是个妙龄少妇,长得精致水灵,淡妆浓抹的样子,竟然在转身的瞬间,像极了自己。

许是年龄相仿也容易不分尊卑,孙晴与她交谈时,无意间听闻了她的姓名。她说,自己的名字,叫做臧卿。

自打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孙晴便由衷的不喜欢它。臧卿,臧卿,怎偏偏与“葬情”二字同音呢。想必是先前那段渗透到骨子里的缘分,也终究如同镜花堂的寓意一般,是镜花水月、空梦一场,爱到最后的结局,到底还是葬了这段情缘吗?

“进来吧,冬儿。”陆逊柔声道,雪白色的道袍袖子被从门缝里踅进来的微小风儿卷起一角,清浅扑打在腰间。

说实话,“冬儿”这个名字,陆逊是一直不敢直称孙晴为“冬儿”的。而她口中的“夫君”,怕也是碍于面子而随便找到的台阶。对于孙晴而言,就算千万句“夫君”,也不比温婉一声“伯言”唤得真切。

而陆逊,若是能唤她一声“吾妻”,也比这般硬生生的“冬儿”要强得多。

孙晴也早习惯了陆逊每月既望的这身装束。他平日里闲暇无事时也喜欢参照着装了两箱的《周易》,在宣纸上写写画画——画那些她辨识不得的符咒。有时她会笑话陆逊痴迷占卜不能自拔,他只是笑笑,并无许多言语。

陆逊的小心谨慎是有来源的。他也知道,那句“镜花水月,空梦一场”本就是出自自己之口,何况孙晴嫁给自己也是身不由己。这样突如其来、乍失乍得的幸福,他享受还来不及,倘若是再在她面前提起那些伤心的往事,岂不是要亲自破坏这难得的宁静了啊。

陆逊为孙晴倒上一杯茶。将小巧玲珑的茶杯递给孙晴的瞬间,他的手指触碰到了她的指尖。陆逊有些尴尬地冲她笑笑,却见她水灵灵的眸子里写着的不是先前见时的娇羞,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情绪。

也难怪了。陆逊在心里自嘲道——本是比翼夫妻,相见时竟也如此难堪。末了又暗暗喟叹,许是上苍,本不应把她托付给自己,怎无奈她是孙家的骨肉,而偏偏,自己又是孙权最信任的臣子呢。

依稀想起当年孙尚香远嫁西蜀时,太夫人对女儿说过的话。

她说,既然你生在孙家,身体里流着孙家的血,这一辈子,就注定不会平庸,也不可能平庸。

虽然只是道听途说,但这番话是被陆逊铭记在心底里了。有时候他会不经意间想到这番图景,进而猜测孙晴与孙权相见时,是否也是一样的。但无论如何,尚香毕竟是初出闺门;而她,是扼死了先前的感情,才与自己走到一起的。

“前线失利了,是么?”陆逊浅浅叹息道,修长的睫毛微微一瞬,温润如玉的面庞被烛灯映照得吹弹可破,“方才占卜,也是凶兆。如此看来,驱兵前进是不可能了,如果想保存精锐,只有一个办法。”

说罢他一挥衣袖,撩起一阵清风,吹动那四十九盏烛灯的火焰,齐齐向自己这个方向倾斜过来。

“夫君的意思是……鸣金收军?”孙晴试探道。

陆逊点头,脸上染起柔和的光晕:“冬儿果真识得我的意思。只是我们还需要看曹操的动向,不能擅自撤兵。”话音刚落,便又一挥袍袖——这一次比先前的力度要大一些,前面的几盏灯熄灭了,后面的火苗却越烧越猛,又将前面已经熄灭的灯烛重新点燃。

望着四十九站烛灯,陆逊的眼前似乎现出了前线的金戈铁马、硝烟四起:“倘若曹军渡河杀来,挡也挡不住。”

孙晴微微点头,眼睛不引人注意地稍稍一转,末了不禁掩口轻笑起来。

陆逊并没在意。在他看来,孙晴本不需要知道这些战场上的东西,如果不是被她撞见了前来送信的信使,他也断然不会让她这样的大家闺秀,被那狼烟烽火玷污的。

“我需要告诉主公,千万不能轻举妄动,只能静观事变。”陆逊的语气比方才肃穆了几分。他踱到窗边,打开窗帘,朝着外面打了一个口哨。不久便听到一阵扑扇翅膀的声音,一只黑白相间的鸽子扑棱着翅膀落到窗棂上,尾羽以黑色为主,其间掺杂着三根白色的羽毛,红色爪子上绑着一只小圆筒。

孙晴不动声色地呀然一惊:“夫君先前便喜欢用信鸽……”

“诚然是,”陆逊脸上浮起一丝若有若无的苦笑,旋即又无奈地摇摇头,似乎在喃喃自语,“先前那两只……罢了罢了,不堪回首的往事,何必较真呢。”

与其说是向孙晴坦言,倒不如说是在自我安慰。

末了又灵巧地将这只花色信鸽托在掌心。小家伙儿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十分机灵,脑袋一动一动的,又似乎忍耐不了房间里氤氲的烛火气味,总是想把身子往窗边靠拢。

陆逊干脆将它放在窗棂上,从案桌旁拈起一张宣纸,就沾着方才没有用尽的红色墨水在纸上写了几个蝇头小字,又落下自己的名字。将纸条折叠好放进小圆筒后,陆逊探身想将它放飞,但余光里瞥见孙晴跃跃欲试的神情,于是微微一笑道:“要不然,你来。”

孙晴兴奋地接过那只可爱的小生灵,便向院子里疾步走去。将要步出房间木门的一刹那,忽然听见陆逊在身后提醒道:“冬儿,如果方便,替我再加上一句话,明天一早我会起身去濡须前线,请主公不必惊慌,我自有应敌之策。”

声音也是暖暖的,压根儿不像是在谈及军旅的相关事情。

孙晴的脚步微微趔趄了一下,朱唇稍稍抽搐,但旋即便放平稳了。陆逊站在房间里,微笑着目送她渐渐融进院落里的一片阳光中。此时的风很大,身后的窗帘并没有及时束起来,被卷进来的风扯起来,阳光便瞅准这个空隙,将窗棂的剪影连同陆逊挺拔的身姿,斜斜拓印在朱色木质的地板上。

……

“苏飞,这家伙你就准备一直搁在我这里?”甘宁用手指尖戳了戳床榻边草席上那只受了伤的鸽子,又抬脚踢了踢一旁一直在观察地图的苏飞,“喂,本大爷跟你说话呢。”

“你这家伙,还活着的话吱一声。”

苏飞这才幽幽叹了口气,抬头望望天边已经仄斜得厉害的太阳,极不情愿道:“歇停会儿吧你,我现在没心情。”

话音未落,忽然看见一个兵卒远远地朝这边跑过来,甘宁一个激灵翻身起来,就向着帐外走出去了。苏飞没有理会,权当是他又在有事没事到处找乐子。盯了一会儿地图后,才觉得自己两只眼睛已经酸痛难忍了。苏飞揉揉眼睛,起身走出营帐,左顾右盼,却看不见甘宁的影子。

“这顽皮家伙,”苏飞好气又好笑地摇摇头,“臭德行。”

末了又转头望向天边的夕阳——此时的夕阳竟然分外火红,将周围的晚霞染成鲜血一样的颜色,狂放恣意地泼洒在西方的天空。

苏飞不由得呆住了。说实话,自从离开临江城至今,他还从未见过如此壮观的火烧云奇景。旋即他又暗暗嘲笑自己,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竟然变化这么大。

苏飞忽然想起那年在黄祖手下,自己与甘宁吵翻的事情。后来甘宁和周瑜闹别扭时,他也顺带着提起过这件事——只是当年的自己还有那个胆魄跟甘宁闹腾,到了后来,他对甘宁的做法,已经在不经意间,变得只会妥协了。

或者说,是甘宁变得不愿妥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