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人的秘密1

搭档

伴随着一声刺耳的汽笛声,火车驶入了塞梅林镇[1]。在山上银色灯光的映照下,黑色的火车停留了片刻,吐出几个衣着各异的人影,又吞进去几个人。喧嚣恼人的声音四下回**着。少顷,响起一阵“扑哧扑哧”的声音,跟着是一声尖锐的嘶鸣,黑漆漆的火车“哐啷哐啷”地驶入隧道口。眼前又是一望无际的景色,被潮湿的山风吹得清新爽洁。

抵站的旅客中,有一位年轻人引人注目。他穿着考究,步履轻快灵活,急匆匆地抢在别的旅客前头,跳上了往旅馆去的一辆公共马车。马儿沿着上坡路悠悠然地行走。空气中弥漫着春天的气息,天空中飘**着只有五六月份才有的白云,片片云彩犹如轻佻活泼的年轻人,在湛蓝的天幕下嬉笑玩闹,倏然间又躲藏到山背后,有的互相拥抱在一起,有的又彼此挣脱开,一时又如被揉皱成一团的手绢,一时又如被拉扯成长条的薄纱巾,最后调皮地为群峰戴上了一顶顶白帽。云层下面的山风也**不息,猛烈地吹动着被雨淋得湿漉漉的瘦弱枝条,发出轻柔的咔嚓声,抖落下千万颗亮晶晶的雨滴。时而从山上吹来一阵冰凉的雪气,于是空气中就洋溢着砭人肌骨的冷冽气息。在空气中,在泥土里,万物都在**不息,躁动不安。马儿们甩着头,轻轻打着响鼻,沿着一条下山的斜坡小跑,铃铛在它们身前叮叮当当地响个不停。

一抵达旅馆,这个年轻人就径直走向旅客登记处,扫视了一遍旅客名单。随后,他流露出失望的神情。

“真见鬼,我干吗要到这儿来?”他懊恼地想。“一个人孤零零地困在这山上,没有社交活动,比待在办公室还要糟糕。每逢度假,我总是倒霉透顶。我要么是来得太早了,要么是来得太晚了,这份旅客名单上连一个熟悉的名字都找不到。要是有一两个女人在这里就好了,就算是没见过世面的女人也无妨,我可以和她们调调情,就不至于索然无味地挨过这一周的假期了。”

这个年轻人是一位男爵,出身于奥地利的贵族世家,但门第不算显赫。他在市政府机关工作。之所以争取这个短假,并非因为他特别需要度假,而是因为同事都休了一周的春假,他觉得没有必要还待在办公室里,将自己的一周假期白白送给政府。他是一个有丰富涵养的人,更是一个天性喜爱交际的人。正是因为乐于社交,他才受朋友们的喜欢,并因此备受各个社交圈的欢迎。他很清楚,自己不会甘于寂寞,于是尽可能地避免独处,丝毫不觉得人只有独处才能更深刻地了解自己。他知道,一个独处的人,就像装在火柴盒里的火柴,冷冰冰的,毫无用处。犹如火柴需要摩擦才能生火,他需要与别人交往,才能点燃自己的才华,将心中的温暖和活力激发出来。

年轻人在旅馆大厅里踱来踱去,心情很不爽,一会儿停下来翻翻杂志,一会儿看看报纸,一会儿又在音乐室的钢琴前弹弹华尔兹舞曲。最后,他闷闷不乐地坐下来,看着外面发呆。暮色渐浓,灰蒙蒙的薄雾在冷杉树间升腾缭绕。他就这样勉强撑过了漫长、空虚、烦人的一个小时,随后逃也似的进了餐厅。

餐厅里只有几张桌子旁坐了人。他随便瞄一眼就全收眼底。没戏,他没看到一个熟人,除了一位在火车上和他说过话的绅士—那人朝他打了个招呼,他无精打采地回了个礼,以及更远一桌那张他在首都见过的面孔,就没有认识的人了。哪怕有个女人也好啊,这样他就可以和她来段逢场作戏的短暂艳遇。他越来越不耐烦,心情越来越坏。

他相貌英俊,年纪轻轻,生来就招人喜欢,随时准备迎接一段新的艳遇。这种人总是贪求新鲜刺激,不断地寻找寻芳猎艳的机会,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什么能让他感到新奇的事情了,因为像他们这种人,随时跃跃欲试,已经提前算计好了每一次艳遇的可能性。这样的男人从来不会错过风花雪月的蛛丝马迹,他们用色眯眯的眼光打量自己第一眼见到的每一个女人—不管她是朋友的妻子,还是给这位太太开门的女佣,都逃不过他们的这种打量。人们通常轻蔑地用“寻芳客”这样的字眼形容他们,可人们很少意识到,这个字眼用得是多么贴切,是对他们寻艳、猎艳的状态的生动描绘。在他们充满机警地追逐猎物的过程中,他们全部的**本能,无论是相中目标时的急切难安,还是追逐之时的兴奋难耐,或是得手之后的冷酷和狡狯,都暴露无遗。他们总是踞守在自己的地盘上,时刻准备着朝猎物扑去,他们总会在寻欢作乐的道路上坚定不移地一路追寻下去,直到悬崖边缘,处于危险的境地,才善罢甘休。他们向来满怀**,不过这种**迥异于恋人间那种爱的**,属于一种赌徒才有的**,冷酷、工于心计、危险重重。他们中的一些人沉醉于这种猎艳游戏,执迷不悟,乃至把他们的整个一生都变成了一场永无止境的寻欢作乐的游戏。他们将自己的每一天划分为数百次小小的感官享乐体验—擦肩而过时的四目交投,飘然而去时的盈盈浅笑,有意无意的膝盖触碰……而他们也将每一年划分为数百个这样的日子。在这些日子里,这些感官享乐体验构成了他们存在的源泉,生生不息、源源不断、绵绵不绝。

男爵那双久经风月的眼睛立刻发现了一点:这里没有猎艳的对象。这就好像一个赌徒,坐在绿色赌桌边,手里抓着一把好牌,自认为战无不胜,却徒劳地等不来一个对手,没有比这更令人恼火的了。男爵要了一份报纸,却只是烦躁地随便扫视着。此时,他只是心不在焉地看着报纸上的字句在自己眼皮底下滑过,思绪是麻木的,像个醉汉一样,跌跌撞撞、趔趔趄趄地随着这些字句往前走动。

忽然间,他听到身后传来衣裙的窸窣声,还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用略带嗔怪的口气说道:

“给我闭嘴[2],埃德加。”这声音显得很做作。

一个身穿丝绸衣服的高大丰满的身影从他的桌边经过,衣裙发出沙沙的响声,她身后跟着一个小男孩,身穿黑色天鹅绒套装,面色苍白。男孩好奇地打量着男爵,这两人在他对面预订的桌旁坐了下来。男孩显然在努力表现出规矩懂事的样子,可是他的眼神显出一股暗淡和不耐烦的神色,与他的举止格格不入。

年轻男爵的注意力只集中在那位女子身上,她穿着考究,举止优雅,正属于特别吸引男爵的淑女。她是身材丰满的犹太女子,风韵迷人,很显然和他一样生性热情,且谙于风月,善于以高贵忧郁的神态作为面纱,以掩饰自己的热情本色。起初,他不敢单刀直入地直视她的眼睛,只是欣赏她那弯弯的可爱眉毛,欣赏她鼻子的漂亮弧线,这鼻子精致高贵,衬得她的脸庞干净利落、轮廓分明,使她整个人显得引人注目。她的鼻子泄露了她的种族出身。她的秀发非常浓密,与她全身上下的淑女派头相得益彰。她似乎沾沾自喜于美丽的容貌,甚至炫耀起来时,会因美貌引来的爱慕目光而洋洋自得。

她轻声细语地点了菜,并嘱咐男孩不要将刀叉弄得叮叮当当响。她看似对男爵小心翼翼、偷偷摸摸投向自己的目光不以为意,没有察觉,然而实际上,正是他热切而明显的目光,让她的举动变得矜持和拘束起来。

男爵脸上的阴郁神色一扫而空,不快的心绪烟消云散了。他的神经如同对地下电流做出了反应,整个人都开朗爽快起来。他绷紧肌肉,挺直身子,眼睛里冒出了火焰。他和那些需要男性注视才能神气活现的女子并无不同。他需要情欲的刺激,才能完全振作起自己的活力。凭着体内的猎人本能,他嗅到了猎物的气味。男爵的目光直勾勾地、挑衅地盯着她,可她的目光游移不定,与他的目光交会又移开,似乎是在回避这种情欲之光的角力。他注意到她一直紧绷的嘴角上仿佛露出了一抹微笑,可是不敢肯定,而正是这种模棱两可激起了他的欲望。她不断地以目光扫视他,但又很快地撇开,这既表示抗拒,也表示羞怯,使他看到了希望。而且,和男孩谈话时,她那一本正经的假惺惺模样,也挑逗着他。那种一本正经显然是表演给他看的,她外表看起来镇定自若,可是他觉得这种镇静一点儿也不自然,是极力装出来的,表明她的内心中情欲奔涌,简直已经翻江倒海。对此,他不由得浑身一颤:好戏就要开场了。

男爵故意慢条斯理地吃饭,让这顿晚餐持续了很长时间—足足有半个小时之久。他的目光几乎毫不旁骛,只盯着那个女人看,将她脸上的每一道皱褶、每一根线条都描画了一番,甚至将她全身上下都暗暗地爱抚过了。

餐馆外面,夜幕重重地降临了,大片布满雨水的乌云,如灰色的大手伸向树林,树木颤抖着发出了呻吟,好像小孩子因害怕而发出了大声的尖叫。屋里的阴影越发浓重,人们似乎也被这种寂静的氛围挤压得越靠越紧。男爵发现,在黑夜与寂静的重压下,那位妈妈与儿子的谈话变得更加拘束和做作,他相信他们接下来应该没什么好谈的了。

他下决心试探一下,于是便站起身,慢吞吞地向门口走去,同时目光故意掠过那个女人,望向外面的景色。到了门口,他装出好像忘记了什么的样子,陡然转过头,发现她正饶有兴趣地望着自己。这让他心痒难耐。

他在大厅里守着。不一会儿,她出现了,拉着男孩的手,在大厅逗留了一阵,随意翻了几本杂志,给孩子看了几幅图画。男爵漫不经心地走到桌旁,假意寻找一本杂志。他醉翁之意不在酒,其实是想细细瞧瞧她那眼波流转的美丽面庞,甚至想借机和她寒暄几句。

可是,那女人立刻转过身子,拍了拍男孩的肩膀。

“走吧,埃德加。该上床睡觉了[3]。”

她急匆匆地从男爵身边走过。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离去,心中略觉失望。他本来指望着今天晚上就能结识她。她凛然峻拒的举动让他困惑不解。然而,她的抗拒中自有一种迷人的魅力,而这种捉摸不定的态度激起了他猎艳的热情。不管如何,他已经找到了一个搭档,这场好戏可以开场了。

火速发展的友谊

第二天早上,男爵一走进旅馆大厅,就看见了那位他还未结识的美丽女人的儿子,他在跟两个开电梯的男子热烈地交谈,给他们看杜·查伊卢[4]一本书中的插图。他妈妈并没有和他在一起,显然还没有从房间下来。

男爵第一次仔细打量起这个小男孩来。他似乎是个害羞的小家伙,约莫十二岁,还没长开,有些神经质。他动作迟缓,眼神暗淡无光,神情焦躁不安。和他的同龄人一样,他给人的印象是心惊胆战,就像刚从睡眠中醒来就被人放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一样。他的相貌并不难看,可还没有完全发育成型。童年与少年之间的斗争,好像刚刚在他的身体上展开。迄今为止,他全身上下都像是一团发好的面团,可是还没有被揉成面包。他的整个身形,还没有形成简洁清晰的轮廓,一切都还是一团模糊,没有定型。他正处于一个尴尬的年龄,衣服不合身,衣袖和裤子松松垮垮地耷拉着。但他还没有生出虚荣心,还不会提醒自己要注重外表。

男孩在旅馆里漫无目的地四处晃**,给人一种相当可怜的印象。他愣头愣脑,又碍手碍脚。他不停地对旅馆门房提出很多问题,随后被门房推到了一边,因为他站在门口,堵住了通道。

很显然,没有别的孩子愿意陪他一道玩。于是,想找人聊天时,他只好去找旅馆里的某个侍者。如果他们有空,会应答他的要求,跟他聊上两句,但一旦有客人出现了,他们就会停下话头,马上去忙正经事,不再理会他。

这男孩引起了男爵的兴致。这个可怜的小家伙好奇地打量着周围的一切人和事,可是他自己却被大家当作讨厌的东西,唯恐避之不及。男爵在一旁微笑地看着他。有一次,男爵的视线刚好对上了男孩朝他投来的好奇的视线。男孩一看到有人留意自己,滴溜溜的黑眼睛立刻缩了回去,躲在低垂的眼睑后面。男爵不由得被他逗乐了。小男孩确实让男爵充满兴趣,他脑子里不由得闪过一个念头:说不定这个小男孩可以成为最便利的中间人,促使自己和他妈妈走到一起。小男孩完全可以克服自己的羞怯,那全是恐惧所致。无论如何,他要试一下刚才的想法。因此,当埃德加溜出旅馆,怀着儿童天生的好奇心,偷偷抚摸一匹拉马车的马儿的粉红色鼻孔时,男爵就偷偷跟随在他后面。

埃德加很显然不走运。马车夫非常粗暴地把他赶开了。他受了侮辱,又觉得无聊,于是漫无目的地呆站着,眼睛里流露出茫然而又极其忧郁的神色。这时,男爵和他说话了。

“嗨,小家伙,你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他装出一副轻松、愉快的口吻问道。

男孩吃了一惊,脸涨得通红,抬起头,双臂紧紧拢住了自己,全身别扭地扭来扭去。竟然有陌生大人和自己打招呼,这是他有生以来第一遭。

“嗯,我—我喜欢这儿,”他吭吭哧哧地说,最后一个字似乎还噎住了,“谢谢。”

“你喜欢这儿?这可真怪。”男爵笑道,“我还以为这是个乏味的地方呢,尤其是对你这样的小家伙来说。那你整天都在做些什么?”

埃德加仍然感到困惑不安,一时手足无措,因此没有马上回答。这位衣冠楚楚的陌生先生,真的想和自己攀谈吗?自己可是从来没有人搭理的。这让他既害羞,又感到骄傲。他好不容易才打起精神来。

“我会读读书,我们也经常出去散步。有时,我和妈妈乘马车出去玩。我是来这里养病的。我刚生了一场病。医生说我得多出门晒晒太阳。”

说到最后一句时,埃德加已经更加从容自信了。孩子们总是以自己得病为荣,因为他们知道,生病会使大人更重视自己。

“没错,多晒太阳对你的身体有好处。阳光会将你晒成古铜色,看起来更健康。不过,你不该整天傻站着不动。像你这样的孩子,应该到处走走,多跑,多跳,多玩,才能有精神,偶尔不妨搞搞恶作剧。我觉得你太乖巧了。我看你呀,就像腋下夹着又大又厚的书本宅在家的学究。哈,我在你这个年纪的时候,可是一个令人痛恨的刺儿头,常常惹是生非,每天晚上回到家,我的衣裤都弄得破破烂烂的。不管怎么说,小孩子还是不要表现得太乖巧、老实了。”

埃德加情不自禁地笑了起来,这一笑将他的恐惧之情赶跑了。这个大人用如此友好的口吻跟他说话,他很想也说些什么,可是自己如果跟这位亲切的陌生先生说得太多,似乎显得自负和无礼。他从来没有积极主动过,老是局促不安。现在,他既觉得高兴,又有点儿羞怯,一时之间不知所措,不知接下来怎么办。他很想继续聊下去,可是什么话也想不出来。幸运的是,这时旅馆里那条圣伯纳德大黄狗走了过来,嗅了嗅他们俩,并且很乐意让他们抚摸它。

“你喜欢狗吗?”男爵问道。

“嗯,非常喜欢。我奶奶养了一条,就在她位于贝恩斯[5]的别墅里。我们在那里居住的时候,这条狗一直和我形影不离。不过,我们只有在夏天才去看望奶奶。”

“我家的庄园里也有很多狗,有二十多条吧。要是你表现好的话,我就送你一条做礼物,那是一只白耳朵的棕毛狗,现在还是一条小狗呢。你愿意收下它吗?”

男孩高兴得满脸通红:

“嗯,我要。”

他几乎是迫不及待地脱口而出。可又紧接着抬起头来,支支吾吾,局促不安,好像很害怕:

“可是,妈妈不允许我养狗。她说她讨厌狗,不许在家里养狗。”

男爵笑了。话题终于带到他妈妈身上来了。

“你妈妈一直这样严厉吗?”

男孩沉思了一会儿,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仿佛在权衡考虑,他是否可以信任这位刚刚认识的陌生先生。

“不是的,”他最后小心翼翼地答道,“她并不是很严厉。自从我生病后,无论我做什么,她都同意。说不定她还会允许我养条狗呢。”

“要不我替你向你妈妈求情?”

“太好了,那就请您代我向妈妈说个情吧,”埃德加高兴地叫道,“要是您能替我美言几句,我相信她会让步,允许我养狗的。那条小狗长什么样?您说它有一对白耳朵,对吗?它还会叼飞盘吗?”

“是的,它会玩各种各样的把戏呢。”男爵看到埃德加的眼睛闪烁着光芒,忍不住笑了起来。要在小孩子身上激发这种热情,实在是非常轻而易举的事。现在,男孩的拘束感一下子就消失无踪了,他那一直被恐惧所抑制的情绪,此时全都迸发了出来。刚刚还是个害羞和胆怯的孩子,顷刻之间就变成了一个调皮的男孩。

“要是他妈妈的情绪也能转变得这么快就好了,”男爵心想,“要是她能抛掉身上的矜持,也表现得这么热情就好了。”

随后,埃德加向男爵提了一大堆问题。

“那条小狗叫什么名字?”

“卡罗。”

“卡罗!”他快活地大叫起来。不知为何,他每说一句,都要大笑一下。想不到竟然有大人把他当成朋友,他情不自禁地陶醉于这种快感。

男爵对自己的计划进展得这么顺利感到惊讶,于是决定趁热打铁。他邀请男孩陪他一起散步。几个星期以来,埃德加一直渴望有人陪伴,现在他听到男爵这样提议,不禁欣喜若狂。

散步的时候,男爵假装顺便一问,问了男孩几件显然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埃德加把男爵想要打听的情况一五一十地讲了出来,于是男爵很快便知道了他全家的情况。

埃德加是首都维也纳一位律师的独生子,他家显然属于一户富裕的犹太中产家庭。通过巧妙迂回地打探,男爵很快就从埃德加嘴里获知,埃德加的妈妈曾经说过,她对在塞梅林镇度假一点儿也不开心,还抱怨找不到聊天的人。他问埃德加,他妈妈是否不太喜欢他爸爸,男孩的回答闪烁其词,男爵由此推断出,他父母的婚姻并不幸福。他从这个毫无戒心的孩子口中套出了这些家庭秘密,自己也觉得羞惭。埃德加非常自豪,因为自己所说的话,竟然会引起一个大人的兴趣,这让他兴奋,于是他相当放心地向这位新朋友倾诉心事。散步的时候,男爵将一只手搭在小男孩的肩膀上,好让人看到一个小孩和一个大人可以如此亲密无间,这使男孩那颗孩子的心骄傲地怦怦跳动。渐渐地,小男孩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他毫不拘束地说话,感觉自己是和男爵平起平坐的成年人。

埃德加的侃侃而谈,清楚地显示出,他是一位聪明的孩子。事实上,就像大多数体弱多病的孩子一样,他显得有些早熟。他们多数时候和大人待在一起,爱憎太过强烈,毫不掩饰。他对任何事情,都没法装出不动声色或是漠不关心的样子。当谈起某个人或某件事时,他要么满怀热情,要么满怀憎恨,愤激之下,他的脸都扭曲了,显得尖刻而丑陋。男孩的举止显得粗野和急躁,也许是因为他大病初愈,这使他说起话来带有一丝狂躁之气。他的笨拙似乎缘于对自己**的恐惧,他平时总是将这股**压抑下去。

不消半个小时,男爵就已经赢得了男孩的心,他可以将它玩弄于股掌。欺骗孩子是非常容易的事情,因为很少有人关爱他们,他们又毫无戒心。男爵只需要抛掉大人的身份,让自己变成小孩子,和男孩的聊天就能自然而然地进行下去。埃德加觉得自己找到了大人,这个人可以平等对待自己。于是,几分钟之后,两人之间就完全消除了隔阂,无拘无束地交流起来。在这样一个无聊的地方,他竟然意外地找到了一位大朋友,男孩感到无比幸福。

这是多好的一个朋友啊!他忘记了自己在维也纳的所有小伙伴,那些男孩乳臭未干,声音尖厉,又喋喋不休,完全不能和这位大朋友相比。在这短短的一个小时里,埃德加几乎将他们忘得一干二净了。他所有的热情和**现在全都献给了这位新的大朋友。

两人分别的时候,男爵邀请男孩第二天早上再一起散步。埃德加的心因骄傲而膨胀。现在,男爵在远远地跟他招手,就像他是自己的一位真正的玩伴。这可能是埃德加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了。欺骗孩子真是易如反掌。

男爵微笑地看着男孩飞奔而去。有了这位中间人,他准能赢了。他知道,埃德加会跟妈妈讲那个了不起的男爵的故事,会重复自己说过的每一句话。想到这里,他得意扬扬地回忆起自己是如何在谈话中巧妙地恭维了男孩的妈妈。“你美丽的妈妈……”他总是这样对埃德加说。他丝毫不怀疑,这个饶舌的男孩不把自己和他妈妈扯在一块,是绝不会罢休的。他现在根本无须动一根手指,就可以缩短自己和那位可爱、暂无缘一识的女人的距离。眼下,他尽可以安安逸逸地做做美梦,饱览一下景色。因为他深信无疑,男孩那双热切的手,正在为他搭建通往她心灵的桥梁。

三重唱

他决定一小时后再露面,这个计划被证明非常成功。它很顺利。男爵选择稍晚一些时间进入餐厅,埃德加一见到他出现,立刻从座位上蹦了起来,急切地对他点头打招呼,露出了灿烂的笑容,同时拉了拉妈妈的袖子,匆匆地对她说了些什么,并惹人注目地用手势指了指男爵。

他妈妈责备他太过张扬。她的脸涨得通红,整个人局促不安,可不得不屈服于男孩的要求,朝男爵这边望了一眼。男爵立刻以此作为借口,恭恭敬敬地朝她鞠了一个躬。

如此就算互相认识了,那女人不得不回礼。不过,从这一刻起,她的头就一直低垂下来,视线不离眼前的杯盘。在整个用餐过程中,她也是小心翼翼,没有再往男爵这边瞧上一眼。

埃德加可就不一样了。他每隔一两分钟就向男爵望过来,有一次甚至企图隔着两张桌子和男爵说话。这是一种不得体的行为,他妈妈立即严词斥责了他。一用完晚餐,埃德加就被告知该上床睡觉了,他急切地对妈妈低声耳语着什么,妈妈只能对他做出了让步。他被允许到男爵那张桌子上去,跟他道晚安。男爵亲切地和他说了好几句,男孩的眼睛又闪烁出热情的光芒。

这时,男爵站起身,像做一件世界上最自然不过的事似的,他熟练地走到另一张桌子前,向邻桌的这位女人道喜,说她生了这样一位聪明伶俐的儿子,实在是福气。他告诉她,自己今天早上和男孩度过了一段非常愉快的时光。埃德加在一旁听他这样说,笑了起来。他接着询问了孩子的健康状况。在这一点上,他详尽地问了许多细节,男孩的妈妈不得不答话,一来二去,她没有法子了,只得和他聊起来。埃德加听他们聊得投机,不由得又惊又喜。

男爵对这位妈妈做了自我介绍。在他看来,自己高贵的贵族姓氏给她留下了深刻印象。无论如何,她那极端的矜持消失了,尽管她仍然极力维持着自己的尊严。

聊了几分钟,她请求先行告辞,托辞说埃德加要上床睡觉了。

埃德加提出抗议,说他一点儿也不困,甚至通宵不睡都可以。可是,他妈妈不依不饶,伸出手向男爵道晚安,男爵庄重地握了握她的手。

那天晚上,埃德加睡得很不踏实。他心里乱糟糟的,既觉得幸福,又怀着孩子气的绝望。这一天,他的生活发生了新奇的变化。他第一次在大人的生活中发挥了作用。在半梦半醒中,他忘记了自己还是个孩子,觉得自己一下子成了大人。他是独生子,经常生病,没有什么朋友。除了父母和用人,没有人能满足他对温柔怜爱的渴望,可是父母很少关心他。

如果只考虑激发爱的原因,而不考虑事先对它的种种热望,不考虑心灵在面对重大事件时的幻灭和孤独,那么爱的力量是无法被正确地估量的。在埃德加身上,一种压抑、从未得到宣泄的情感在期待着,现在它迸发了出来,冲向了第一个似乎值得领受这份情感的人。他在黑暗中躺着,既感到快乐,又茫然若失。他想放声大笑,却哭了起来。因为他爱男爵,此前他从没像爱男爵一样爱过一个朋友,从没这样爱过父母,甚至从没这样爱过上帝。他行将结束的童年所拥有的不成熟的**,现在都围绕着这个男人打转,而几个小时之前,他甚至还不晓得男爵的名字。

他足够聪明,并没有对这出乎意料、突如其来的新友谊感到不安。真正让他感到烦恼的是自己的毫无价值、微不足道。“我足以成为他的朋友吗?”他扪心自问,饱受煎熬,“我只不过是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还要去上学,晚上总要赶在别人之前上床睡觉,我够格成为他的朋友吗?在他心目中,我是个怎样的人?我又能给他带来什么?”

他没法以某种方式表达自己的感情,并因这种力不从心而感到痛苦,这让他非常不开心。在别的场合,要是喜欢上了一位新朋友,他所做的第一件事,是主动和对方分享自己的珍藏:邮票、弹珠和纸牌等。这些幼稚的小玩意儿,昨天他还觉得价值连城,惹人喜爱,现在在他眼中已经毫无价值,一点儿也不吸引人了,看起来可笑至极,他甚至连看都不想再看它们一眼。他不能将这样的破玩意儿献给自己的新朋友。那么,他能有什么法子表达自己的感情呢?他觉得自己很渺小,只是个十二岁的孩子,充其量是半个人,这种感觉越来越强烈,越来越使他饱受折磨。他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强烈地诅咒过自己的童年,也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热切地渴望早晨一觉醒来脱胎换骨,变成自己一直梦想成为的人:高大、强壮的男子汉,和别人一样,长成了大人。

这些忧心忡忡的想法,被编织进了他所做的光明美梦。在梦中,他进入了一个崭新的成人世界。终于,他带着微笑入睡了。不过,由于心心念念第二天早上要陪那位新朋友散步的约定,他又时不时地睡而复醒,醒而复睡,睡得极不安定。第二天早上,七点刚过,他就惊醒了,生怕自己会迟到。他匆匆穿好衣服,进屋去跟妈妈道早安,妈妈大吃一惊,因为以往她总要费很大劲才能让他从**起来。她还没来得及问,他已经离开了她的房间,急急跑到楼下去了。

他在旅馆楼下晃来晃去,甚至忘记了吃早饭。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不想让他的大朋友等他。

九点半,男爵好整以暇地出现在大厅,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很显然,他早就把和男孩散步的约定忘得一干二净了,可是当看到男孩极其急切地向他冲过来时,他马上装出一副非常愿意守约的样子。他挽着埃德加的胳膊,悠闲地在大厅里走来走去。埃德加容光焕发,不过男爵温和而坚定地拒绝了男孩马上就去散步的提议。他似乎在期待着什么。每隔一段时间,他就紧张地朝其中一个门口瞥上一眼。突然,他挺直了身子,原来埃德加的妈妈这时走进了大厅。

她一边回应男爵的问候,一边走到他跟前,脸上带着愉悦的神情。埃德加并没有告诉她散步的事。这件事太珍贵了,他不会跟妈妈说的。可是,现在男爵提起了这件事,她露出赞许的微笑。接着,他又邀请她一起散步,她毫不迟疑地接受了。

这使埃德加闷闷不乐。他不满地咬了咬嘴唇。妈妈不早不晚,偏偏在这个时候走进大厅,真叫他光火!这次散步本来属于他,只属于他一个人。虽然他把新朋友介绍给了妈妈,但那只是出于礼节。他并不打算和任何人分享这位大朋友。当注意到男爵对他妈妈殷勤周到的态度时,他心里不由冒出了一种类似妒忌的情绪。

三人一起散步,两个大人对男孩表现出非同寻常的关切,这强化了男孩心中那种危险的自我感受—他一下子觉得自己举足轻重。他几乎成了他们谈天的唯一话题。他妈妈看到他脸色苍白、神经紧张,便表现出假惺惺的关心,脸上流露出一种十分担心的样子,而男爵则一个劲地跟她说没有什么好担心的,还称赞这位年轻的“朋友”非常懂事,一举一动都很招人喜欢。

这是埃德加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刻。他得到了以前家人从不允许他获得的各种权利。他可以参与他们的谈话,而不会立即被大人斥责。他甚至可以表达一些大胆的愿望,要是放在平时,他准会被大人责怪。难怪他现在产生了一种自己已经长大的错觉。在这个白日美梦里,他的童年时光已经过去,就像一套他已经穿不下的衣服,被抛到了身后。

在男孩妈妈的邀请下,男爵坐到他们的餐桌上吃了午饭。她变得越来越友好了。过去面对面的人现在成了身边的朋友,由点头相识发展成了一段友谊。这三重唱正处于**,女声、男声和童声这三个声部和谐地交融在一起。

进攻

男爵,这位性急的猎人,现在觉得是时候让好戏加快节奏了。这场戏的三重唱模式让他不快,这种三人行的氛围也让他恼怒。三个人促膝聊天相当愉快,然而他追求的可不仅仅是聊天。他知道,社交给欲望戴上了面具,可它总是会阻碍男女之间的幽期密约,会使言语失去热情,进攻失去火力。尽管他们在一起聊的净是些无关宏旨的琐屑,可埃德加的妈妈绝不会感觉不到他真正的目的,他对此深信不疑,并且认为她也已经意识到了这一点。

他想俘获这个女人芳心的努力不会白费。这个女人的年龄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她会后悔,不该忠诚于一个自己从未真正爱过的丈夫,她芳华将逝,可风韵犹存,还可以在母性和女人味之间做出最后的迫切选择。生活原本没有疑问,现在却似乎成了问题。她意志的磁针最后一次在企盼强烈的爱情和弃绝欲望、修身养性之间摇摆不定。

女人总要做出一个危险的决定:是过自我的生活,还是过养儿育女的生活?是做一个妈妈,还是做一个女人?男爵在这些事情上非常敏锐,他觉得自己从埃德加的妈妈身上看到了她的动摇,她在热爱自己的生活和牺牲自己的欲望之间摇摆不定。在聊天过程中,她一直没提及丈夫。很显然,丈夫除了能满足她**裸的情欲,其余什么也满足不了,自然也没法满足她由于生活优裕而生出的自命风雅的欲望。至于儿子,她对他的精神世界知之甚少。一种百无聊赖的阴影笼罩了她的生活,在她乌黑的眼眸上罩了一层忧郁的面纱,也遮掩了她的情欲。

男爵决心迅速采取行动,可要避免表现得过于急躁,而是像一个渔翁,采用欲擒故纵的手法,先放松钓竿,随后再猛地拉钩。他要装出漠不关心的样子,让对方主动投怀送抱,自己成为被她追求的人,而实际上他自己才是追求者。他总是摆出一副傲慢的神色,故意突出双方之间的社会地位差异。他认为,自己只需要表现得倨傲一些,只要突出自己的外在因素,只要强调自己高贵的贵族门第,只要对她采取一种冷漠而高傲的举止,就能让这个美丽、丰满、可爱的女人投入自己的怀抱,这个念头让他兴奋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