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爱吧,去做你想做的事

十三岁时,我曾在一张明信片上看到过圣·奥古斯丁的一句话:“去爱吧,去做你想做的事。”这句话太奇怪了。“什么意思呀?”我问自己,“一个人难道不是要么去爱别人,要么做自己想做的事?”我那时以为这两件事是不可调和的。

我记得有一次语文课上,老师以“爱”为主题,让我们每个人发言,讲述爱对于我们来说是什么。我想到了和弟弟、哥哥之间的感情,体会到了两种形式的爱:我的弟弟,当时还不到十一岁,我的爱体现在对他的陪伴中。当他还是个婴儿的时候,我给他换尿布;待他长大一些了,我教他骑自行车、滑旱冰;在他难过的时候安慰他,在他需要的时候帮助他。而对于比我大五岁的哥哥,我的爱意味着尊重。我不会在他学习的时候播放音乐或者带朋友来家里玩,不会随便进他的房间;在他想要一个人待着的时候,我不会去打扰他……虽然不是每次都能做到,但这两种爱不仅仅是内心的感受,更体现在具体的小事中。爱他人就意味着不能随心所欲地只做自己想做的事。

那张明信片一直贴在我房间的墙上。我逐渐长大了,很快发现了一个关于爱的残酷事实:爱会消失。这让我感到焦虑不安。

最初我从朋友那里听到过这样的话:“我和他分手了,因为我们之间没有感情了”,“我们分手了,他不爱我了”。为什么会这样?不再爱了?没有感觉了?这意味着什么呢?为什么不是“王子和公主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学校卫生间墙上写着的“我永远爱你”难道是假话吗?那我们怎么知道爱人说的“我爱你”是不是真心的呢?

这些自相矛盾的诺言对我的爱情观造成很大冲击,以至于我的少女时期,没有谈过甜蜜的恋爱。友谊对我来说更可靠,友谊比爱情更长久。即使有一天友谊破裂了,也是因为出了严重的问题,比如两人大吵一架或者有人搬家了。总之,比“我不爱你了”这种虚无缥缈的理由合理得多。

不仅如此,友谊给了我们更多的自由让我们去做想做的事。如果两个人的友谊成了束缚,那就没必要做朋友,不是吗?在一段友谊中,每个人都是自由的。我出于对朋友的喜爱和关怀,而不会去做损害他的事,但这不是对自我的限制。在友谊中我可以理解这个逻辑,但对爱情来说,却不同。因此有一段时期,我一直专心致志地广交朋友,而完全没有试图发展恋情,因为我实在不了解爱是怎么维系的。

后来我也谈了恋爱,陷入过充满感伤、混乱的情感旋涡。在经历了失望、幻想、自欺欺人、思绪混乱和内心困惑后,我逐渐明白一些道理:已结束的感情被我错当成了爱情,那不是真正的爱情。随着时间流逝,两个人之间的**退去,想要和对方在一起的念头消失,争吵变多,而对彼此的渴望和占有欲也不再那么强烈。欲望和**会消失,但爱情,真正的爱情,是不会消失的。也许它改变了形式,但会一直存在和延续下去。

爱有成千上万种形式,但永远不会消耗殆尽。只是,我们常常把情感的依赖错认为爱情,只停留于追求浅层的满足感。

因此我一直坚信:爱,绝不会消失!

我仍不能理解圣·奥古斯丁的名言,虽然那张明信片不再贴在房间的墙上了,但是它烙印于我的脑海中。我在心底仍然希望,我能够变得足够成熟,来体验这种伟大的爱,这种为他人付出和坚持自我并不冲突的爱。

但是有时我也觉得,或许并不是我对爱的认识层次需要提高,而是我对自由的认识还不够深刻。谁知道呢?是不是只有当我们想做的事和爱本身一致时,才是真正的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