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胜千里显奇谋

忽必烈生于草原上的黄金家族中家族,于鞍马之间习马练箭,练就一身骑马射箭的好本领。

但忽必烈又与一般的蒙古人不同,不但自己能够骑马射箭,更重要的则是能够指挥他人骑马射箭。

在忽必烈的一生中,由他亲自指挥的战役并不多,主要有长途跋涉的云南之役、奇兵进围鄂州之役和亲征阿里不哥、亲征乃颜之役,这几次战役,忽必烈都没有打败仗,可以看出忽必烈的战略战术指挥思想。忽必烈的军事才能,更多的则不是表现在战术上。

在战略上,他不仅善于指挥士兵,而且善于指挥大将,具有统筹全局、高屋建瓴、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战略思想。

在多年的征战中和汉族儒士的帮助下忽必烈逐步悟出了“一天下者,以德不以力”的道理,开始改变以前一味征伐之做法,采取“攻心为上”的战略策略。

他在平大理的过程中,令姚枢“裂帛为旗,书止杀之令”。禁止滥杀。

灭宋战争发起后,要伯颜以宋朝大将曹彬为榜样,不嗜杀掠,做他的“曹彬”。又优待降将,示之不疑,委以重任,刘整、吕文焕、张弘范等均授予方面之权。

这些做法目的就是为了笼络和瓦解敌方的军心,以便迅速取胜。他发动灭宋战争,本来是要统一天下,却抓住宋朝羁留使者之事,大做文章,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宋朝无故拘留使者,不仁不义,然后他再摆出一副正义之师的架式,大举进攻,以期收到瓦解对方斗志、鼓舞己方士气的效果。

事实上,他的战略目的确实达到了。“攻心为上”的策略,本来是汉人发明的专利,但忽必烈采用汉法以后,运用起来却有过之而无不及,完全可以使一些汉人为之汗颜。

在忽必烈的军事思想中,集中兵力、解决主要矛盾的思想亦比较突出。他在即位之初,面对进攻南宋和平定阿里不哥之乱等诸种矛盾,毅然决定暂时停止攻宋,集中兵力对付阿里不哥。

在平定阿里不哥之乱期间,对其他势力极力拉拢,很快取得旭烈兀军等人的支持,并将阿里不哥身边的玉龙答失等人拉到自己身边,使阿里不哥真正成了孤家寡人。

这种集中兵力对付主要敌人的策略使忽必烈获得了成功。

在对宋战争的问题上也是如此,他在灭亡南宋的条件不成熟的形势下,提出了对宋迂回大包围的战略,亲自率领军队越雪山,过草地,履幽谷,历穷乡,冲破各种艰难险阻,战胜各种饥饿和困惫,终于灭掉了大理,实现了对宋的战略包围。

成熟之际,他又不失时机地发动了灭宋战争,一改原来主攻鄂州的作战方略,从襄樊突入,不计一城一地之得失,抓住主要矛盾,直攻南宋首都临安,结果又使忽必烈大获全胜。

在军事统御制度方面,忽必烈鉴于诸王尽专兵民的弊害,力主实行中央集权,断然罢黜世侯,设置牧守,实行军民分职。

在灭宋战争时,他就授予伯颜以方面之权,全权处理灭宋事宜。后来,重新整顿军队,确立了从中央到地方一套统一的军事领导体制,选拔蒙古精锐,仍为怯薛军,保卫皇帝,归自己直接指挥。

忽必烈又设立枢密院专理天下兵马之事,挑选天下精锐聚于腹心,成立侍卫亲军,归枢密院直辖。枢密院还要直辖各地蒙古军和探马赤军,过问各行省兵马,将军权全部集中到中央。

这种军事集权制度的出现,正是忽必烈学习汉族军事思想的结果,是忽必烈采用汉法的一个表现。

在军兵种方面,忽必烈在原来骑兵和步兵的基础上,发展了炮手军和水军,不但中央的军队有炮手军,各路也有炮手军;不仅蒙古军队中有炮手军,汉军及各镇戍军队中也有炮手军,不但陆地作战用炮,而且水上作战也用炮。使蒙元军队从单一的骑兵制发展成为多军兵种的强大的武装力量。

在作战方法和战略战术方面,改变了原来单一的大迂回、大包围、平原野战和奇袭取胜的方式,常常水陆齐出,先用大炮轰击,扫清障碍,继而以步骑冲杀,一举获胜。

经过忽必烈的军事改革,凡是重大战役,再也不是单靠铁骑作战,而是骑、炮、舰诸军联合行动,协同作战。无论是野战、奇袭、长围,还是阵地战、攻坚战,忽必烈的军队都能适应,从而使蒙元的战略战术发生了重大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后勤供应也是前线作战能否取胜的重要因素之一。忽必烈之前,蒙古军队的后勤供应没有章法,主要靠阵前掳掠,即实行“因粮于敌”的政策。

后来规定,“奥鲁”随军,由奥鲁负责军队的后勤供应,也主要是靠缴获敌方的粮草武器等。

忽必烈总结了前代寓兵于农的历史经验,要求军人且耕且战,“屯戍以息兵,务农以足食”,逐步建立起军队屯田制度。无论是中央的侍卫亲军,还是地方上的镇戍军,都要进行屯田,并相继在河南、江浙、江西、湖广、四川、云南等行省境内设置屯田机构。

至元十三年(1276),忽必烈与北方诸王战争爆发,忽必烈除了抽调人力物力从事粮饷转运外,又在战区及其附近的陕西、甘肃、岭北、辽阳以及征东行省等地驻地屯田,以保障军需供应。这种寓兵于农的军事思想也是忽必烈学习汉法的结晶,是历史上的一个进步。

军事将领为执行落实正确战略战术的根本,假如战略战术制订得再好,没有人去执行和落实,也是一句空话。因此,忽必烈特别重视对将领的笼络和使用。

他不管是哪个民族,只要有军事才能,就破格任用。在他所任用的军事将领中,既有蒙古人、色目人,也有汉人。

忽必烈对这些将领赏罚分明,凡是立有战功者都予以奖励,除了赐给土地、物资等物质奖励外,还常常赐号“拔都儿”等,进行精神奖励。

忽必烈就使用这种办法,使用了大量军事将领,基本上运用自如,甘心为其效命尽忠,不怀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