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修水利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民生的保障。乾隆为了发展农业,安定民生,在大力劝垦田地的同时,对于各地水利工程的兴修,其态度也是相当积极的。他即位之后不久,便极为重视江南水利、浙江海塘工程和直隶水道疏浚等重要水利工程的查勘和兴修。乾隆针对前朝江南各地水利工程修建草率、不计久远、“圩岸不无坍颓,沙泥不无淤积”的问题,乾隆皇帝认为“与其岁久浚筑,事难费倍,不若逐年疏茸,事易费省”。为此,他要求江南各地官员“各于所属境内相视河流浅阻,每岁农隙,募夫挑挖,定为章程,逐年举行”。为了全面规划当地水利兴修并防止当地官员“视为具文,玩误工作及阳奉阴违”,乾隆皇帝专拨库帑一百万两,并派遣大理寺卿汪瀣等人前往经理督办。在汪瀣和当地官员的共同主持下,乾隆三年至乾隆六年(1738—

1741),江苏、安徽和河南三省的各条水道得到了一番普遍的疏浚和治理。除此之外,还在各州、县修建陂塘沟渠、圩埂土坝近百处。

对于江浙两省杭、嘉、湖、苏、松、常、镇七府沿海海塘的修建和保护,乾隆皇帝也极为重视。乾隆初年,他先后派遣稽曾筠、刘统勋、讷亲等重臣前往该地,查勘或主持该地修建石塘的活动。乾隆六年,他还专拨帑银九十余万两,修建了从海宁到仁和长达四千二百余丈的海塘工程。

同时,对于直隶各地水道的疏浚,乾隆皇帝也非常注意。他说:“直隶河道水利关系重大,若但为目前补救之计而不筹及久远,恐于运道民生终无裨益。”因此,从乾隆二年(1737)开始,他先后派遣重臣鄂尔泰、讷亲、高斌、京畿水利图卷(局部)孙嘉淦、刘与义等人查勘直隶水利,并以治理永定河为中心,开展了规模较大的兴修直隶水利活动。在这一活动取得一定成就之后,从乾隆九年(1744)开始,又将治理永定河的范围扩大到了它的上游山西省境内的桑干河,在大同附近的桑干河南北两岸各开支渠一道,不但浇溉了桑干河两岸的大片土地,也大大减弱了下游的水势。

对于全国各地的水利事业,乾隆皇帝也不遗余力地予以提倡。乾隆二年(1737),他在一道谕旨中指出:“自古致治,以养民为本;而养民之道,必使兴利防患,水旱无虞,方能使盖藏充裕。是以川泽陂塘、沟渠堤岸,凡有关农事,预筹于平时,斯蓄泄得宜,潦则有疏导之方,旱则资灌溉之利,非可诿之天时丰欠之适然,而以临时赈恤为可塞责也。”为此,他要求各地官员对于所辖境内的水利工程,“应行修举者,即行修举。或劝导百姓,自为经理;如工程重大,应动用帑项者,即行奏闻,妥协办理。兴利去害,俾旱涝不侵,仓箱有庆”。

在乾隆皇帝的高度重视下,不少地区的官员相应的也开始注重水利事业,全国各地不同规模的水利工程相继兴修。如乾隆初年,宗室德沛在任甘肃巡抚期间,“开渠凿井,兴建水利”。署理陕西巡抚崔纪则于西安、同

州、凤翔、汉中四府及商州、乾州、兴安三州出借耗羡银两,劝民凿井灌田。直隶平山县令郭殿正、阜平县令罗仰镳分别于滹沱河、沙河两岸引水灌田,改造良田上百顷。河南嵩县知县康基渊则组织民工将县内“伊河两旁古渠并山涧诸流可资引导者,一律疏治深通,溉田六万二千余顷。乾隆二十三

年(1758)至二十八年(1763),阿尔泰任山东巡抚期间,注重水利,先后修渠灌田,种植水稻近五百顷;调任川督后,仍以兴修水利为重,全省境内“凡有关水利、农田及疏浚河渠、兴修城工处所,俱亲临查勘筹办”。在他的有效组织下,乾隆二十九年(1764)雅州府属名山县、潼川府三台县以及叙州府屏山县、保宁府属南江县广大人民在新垦荒地上挑渠溉田数千顷。乾隆三十一年(1766),阿尔泰又因都江堰水利工程“为数十州、县水利所关”,于是便组织当地人民挖深堰底,增筑大坝;同时,对于都江堰上游汶川、保宁、茂州各州的水利工程也着手进行兴修。除此之外,一些边远地区如广东、云南、广西和西北巴里坤一带,也都在当地官员的主持下,相继兴修了一些水利工程。其中,巴里坤的水利工程还别具特色。乾隆十八年

(1753)之前,该地军民灌溉屯种田地,一向靠开渠引南山雪水,但因遍地黄沙,渠水流失严重。为此,该地屯军凿木为槽,铺设了一条长达百余里的木渠,改造了大片的良田。所有这些水利工程,都在不同程度上促进了各地农业生产的发展,对于乾隆时期全国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局面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乾隆在号召全国各地兴修水利的同时,对于治理黄河,他也予以相当的重视。他认为:“南北河工……关系国计民生,最为紧要。”因此,乾隆皇帝在位期间,先后拨出大量库帑,对黄河进行整修。在治河方法上,乾隆皇帝基本上是在康熙旧法上进行而没有什么创新,一是疏浚下游;二是增固堤堰;三是开挖引河。如乾隆元年(1736)四月,黄河自江苏砀山县毛城铺决口后,乾隆皇帝命令南河总督高斌等组织人力,疏浚下游河道,又于宿迁至清河二百里间黄河北岸增筑遥堤、格堤;乾隆七年(1742),黄河自江苏丰县、沛县两次决口后,为了减缓水势,乾隆皇帝命南河总督白钟山等开挖支渠,宣泄水势;乾隆二十一年(1756),黄河自孙家集决口后,乾隆皇帝又采纳白钟山、张师载二人建议,组织夫役,挑浚淤浅,增筑堤工等。由于治河工作技术性较强,“而通晓河务之大员甚为难得”,为了培养得力的治河官员,在组织人力治河的同时,乾隆皇帝还劝谕一些通晓河务的中级官员,如河南布政使朱定元、浙江按察使完颜伟等,“将疏浚、保护之法加意讲求,以备将来之任使”。与此同时,为了便于就地指挥治河事宜,乾隆十六年(1751)以后,乾隆皇帝还借南巡之机,多次到河工地段考察,并对治河事宜进行布置。所有这些活动,都表示了乾隆皇帝对治河事务的关心,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黄河水涨为患的严重程度。

乾隆皇帝提倡兴修水利和组织治理黄河,虽然取得了一些成就,然而由于经办官吏的办理不善和乾隆皇帝本人对自然科学知识的知之甚少,使得这些成就不但相当有限,而且一些工程纯属劳民伤财,得不偿失。比如,就乾隆初年署理陕西巡抚崔纪组织的凿井活动而言,崔纪在得到乾隆皇帝的首肯之后,为了邀功请赏,他不顾当地实际情况,便义正词严地下令所属各地于四十日内每十亩田凿井三眼,以致当地人民或因发银不足,或因时间过紧,“所开之井,只合抱有余,深者不过二三丈,浅者仅有丈余,倘遇天时亢旱,禾苗未见枯槁,而各井先已涸矣”。不但未取得凿井为防旱的实效,还给民间带来了极大的扰累。其他各地的水利工程,也多因官吏经营不善而旋修旋废,其收效甚微。

再以黄河治理而言,明末黄河改道以来,一百多年间,下游河道几乎年年溃决,而且溃自北岸者占十之八九。这些情况说明,江苏境内河道蜿蜒曲折、水流不畅和距离出海口过远是其主要原因。对此进行总结可以看出,根治黄河的主要出路一是使河道北移,使其自河南流经山东入海,以缩短入海距离;二是即使不改变河道,也应以疏浚河道淤沙为主。当时,一些有识之士如吏部尚书孙嘉淦、侍郎裘曰修和著名学者钱大昕即先后提出了在山东境内开发引河,使黄河改归宋代以前旧道的主张。可是,乾隆皇帝对水利知识知之甚少,因而不但对改道主张不予接受,而且在治河中,也像传说中的鲧治洪水一样,极其愚蠢地大筑堤堰,对疏浚河道的正确主张并没有予以重视,以致淤沙沉淀,河床日高,超出平地两三丈以上,更增加了黄河溃决的危险性。其次,乾隆皇帝南巡,主要用意是加强自己的政治统治并借此机会游山玩水,偶尔到治河工地视察一番,对情况尚不能全面了解,不能发现什么问题,也就很难做出什么有真知灼见的指示了。再次,因为吏治腐败,河工久已成为各级官员垂涎的美差,尽管朝廷每年拨出大批款项,却大多都入了治河官员的腰包,真正用于治河的极其有限。所有这些,都使乾隆皇帝治理黄河的成就较之其祖康熙皇帝大为逊色,对于民生和社会经济发展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