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业需要理性

洛克菲勒在他的生意生涯中,数次与人合伙,也几次将合伙人“踢”出合伙企业。无论是他与人合伙还是散伙,均使其向亿万富豪的目标更近。他高超的选择合伙人的眼光,以及对散伙时机的明智选择,值得每一个有志下海创业的人学习。

洛克菲勒之所以与克拉克合作,完全是看中了克拉克高超的经商能力;而一年后又吸收加德纳入伙,不仅充实了手里捉襟见肘的流动资金,还借助了加德纳这一块金字招牌——他是克利夫兰的一家名门之后,享有很高的知名度。

与人合伙创业,要用理性之眼去甄别,不能像交朋友,也不能如恋爱——这些都是感性而非理性的。

步入社会不久的年轻人,不仅缺乏启动资金,更不了解市场行情,因此,年轻人握起拳头来一起合伙创业,无疑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创业方式。当然,合伙创业也并非易事,千万不能凭感情、交情打理生意,否则你将一败涂地。

曾君与尹君从小一起长大,称得上是铁哥们儿,两人合伙办了一家电脑公司。然而,偏偏他俩时运不济,遇上电脑价格大幅度下调,曾君原先的一些客户也因实行了政府集中采购制度,而失去了业务渠道,结果公司不仅没有像曾君预言的那样能赚大钱,反而背上一屁股的债。此时的尹君后悔听信了曾君的话,而曾君则认为是尹君给他带来了晦运,一对好友闹得不欢而散。

亲密的朋友并不等于理想的合作伙伴。默契的合作者有可能在长期的合作中成为知心朋友,但知心的朋友并不一定都能成为最好的合作伙伴,所以在选择合作伙伴的时候,千万不能感情用事。

张生对合伙人也是一百个放心,因为合伙人是中学老师介绍的。他在合伙人的服装店里投入了5万元的资金,成了服装店里的一名小股东。合伙人写了张收条给他,并说大家朋友一场,赚了钱一定不会亏了他,每年至少会分给他10%的利润。虽然服装店的生意很红火,但年终合伙人——服装店的老板只给了他几百元钱了事,由于没有明确的合作协议,现在陈先生既无法得到应得的利润,也难以收回所投的5万元资金,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合伙需要理性

合伙创业一定要签订好合作协议,把双方应尽的职责和应享的权益仔细签订下来,决不能仅凭口头协议。一句话“先小人,后君子”。

根据你经营的需要和你对合伙公司的控制能力,你可以考虑以下建议:

你必须判断出,你是不是真正需要一个合伙人。你是需要合伙人投入资金呢,还是投入一种技术或一系列技术;你是需要合伙人帮助你摆脱孤独和刚开张公司的不稳定性吗。你必须来判断你的需要,然后再决定这个合伙人能否满足你的那些需要。

任何潜在的合伙人都有优点和缺点。你不但要对你未来的合伙人很了解,而且还要了解合伙后的经营环境。有时你认为很了解你的朋友或亲戚,但在一起创业时,他或许很快就暴露出个人的或管理上的弱点了。

对合伙企业的关键性问题要有协商的书面协议。如果一个合伙人离开,或想“散伙”,则情况在法律上会变得非常棘手。书面协议可以帮助你通过协议来解决法律上的棘手问题。

在合伙生意中,最容易引起纠纷的就是权、能的归属问题。照情理来说,大家都是老板,你不能管我,我也不能管你。但实际上,管理的人多了,这个生意绝对做不好,一定要由一个人来主要管理才行。

可是,由谁来当这个大老板呢;其他的股东老板是否能心甘情愿地服从呢;合伙人不赞成怎么办;经营与管理是否应该分开;如果分开,应该如何分;如果统一,应采何种方式?

这里面的问题太多,无法一一列举出来,更不能逐一地加以分析,只能就大的原则来加以探讨。

由谁来当大老板,这个问题比较好解决,方式不外乎有二:一是由投入资本多的来当;二是由才干、能力较强的人当。不过,这里面仍有问题,当大老板的权力范围多大,其他的股东老板应该担任什么职位,这也不是好安排的。

一般合伙生意,经营方式不外乎下列三类:

第一,由一个人全权负责经营,其他股东出资不管事。

第二,股东都在公司里担任职务,但一切经营大权在一个股东手里,其他人都不加干涉。

第三,几个股东老板都在公司里担任重要职务。有的是董事长、有的是总经理,大家的权和利差不多,真正是名副其实的合伙经营。

一、二两类问题比较简单在此略而不谈,只谈最容易出问题的第三类,这是年轻人一开始创业时,最喜欢采取的方式。

表面上看,这是权、能的划分,使每个人都有发挥所长的机会。但实际上,工作责任与权力的划分却往往混淆不清。董事长的事,总经理也可以管;总经理的事,董事长也可以管。

表面看来,大家不分彼此,和和气气的蛮好,实际上,这是合伙经营中“带糖衣的毒药”,决不能长用下去。

“权力”是个很奇怪的东西,一旦归属自己,自然就会形成保护它的心理,不允许任何人侵犯。人们对权力的占有欲,决不弱于金钱,别说是朋友,就是亲如父子、兄弟,也是不能侵犯的。假如合伙人生意中,总经理能代董事长做决定,董事长也能替总经理制定计划,究竟谁是当家主事的人呢?

因为你能代他决定,你也就能否决他的决定,这种权责混淆的组织如何能够生存?

因此,大家划分的权责,一定要有一界限,守住自己的本分,不能越界。此外,就是要彼此互相尊重,这是待人处事的道理,也是合伙经营必须遵守的原则。一旦发生相互轻视的现象,这个合伙生意就等于染上了不治之症。

不过,合伙生意的权责,并不像分股息那样容易分清楚的,这要看股东的能力而定。譬如,合伙企业的领导人是个有头脑、有魄力的人才,不论经营、管理他都有自己的一套构想和做法,那么他的权责必然很大,否则,就无法发挥他的才能。在这样的情形下,合伙人只有服从他才会相安无事。

☆财务不能暗箱操作

合伙经营,财务要绝对公开,而且要公私分明,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大家共同建立的财务制度。

在合伙生意中,特别是好朋友在一起合作时,一开始最容易发生这样的现象。

应该知道,合伙做生意不是当年那种纯感情的交往,你有钱请我吃碗面、看场电影,我有钱请你去吃小馆,根本不必计较你的、我的,反正有钱大家花,花光了再想办法。可是,合伙做生意,是想以有限的金钱赚无限的金钱,大家的理想是要创造一份事业,为自己创造一份财富。不仅不能把老本花光,赚的钱也不能全部开销掉。如果到了年终、月尾一结账,生意是赚了钱,但赚的钱都稀里糊涂地开销光了,大家的心里就会开始计较了,你认为他花得多,他认为你花得多。

一开始,大家基于过去的友情,还不好意思公开地指出来,等到了忍无可忍提出来时,必然会严重伤害彼此之间的感情。好朋友一旦决裂,那比不是朋友还严重。他觉得你不够朋友,你认为他不讲交情。到了这种地步,除了大家分手,再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基于这种创业过程中的心理和思想的演变,在合伙做生意之初,就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善的财务制度,而且要一丝不苟地执行,决不能跟感情混在一起,弄成你我不分的局面,免得等大家想分清楚时,已经无法分了。

另外,在合伙作生意还有一种容易引起财务纠纷的现象:大家一开始都很“理智”地制定出财务收支办法,也制定出每个人应支的薪水,可是到生意逐渐好起来时,以前所制定的办法慢慢地被破坏了。有人认为他对这个生意出力最多,多支点儿钱是应该的,有人有了急用,认为也不妨借用点儿公款,反正大家是好朋友嘛,谁还会计较这种“小事”。

任何一个团体,不管其组织大小,必须要有纪律的约束,这样才能使很多的不同归于统一。合伙生意是个小团体,当然不能没有一套规则。换言之,志同道合的感情使大家结合在一起,但要想长久维持这种合作的体制,必须要靠制度来加以规范。

小潘和小梁合伙开了一家酒楼,小潘交际广,经常带朋友到酒楼来用餐,从不记账,一段时间后,小梁便觉得奇怪,怎么酒楼天天这么忙,却并没有钱赚到手?后经别人提醒,方才觉悟到有很大一块利润被小潘和他的朋友们“吃”掉了。于是,小梁也开始在酒楼里宴请自己的朋友们,没

过半年,一家好端端的酒楼就只能倒闭。

合伙创业一定要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经得起随时检查;对于所有账目的进出情况、合作实体的经营状况和损益情况要定期在合作伙伴间公开,合伙者的利益分配要严格地按照合作协议中的规定办理;合伙者私人使用合作实体的财物,要入账并在利益分配中予以扣除,总之,要做到“亲兄弟明算账”。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宴

做生意的合伙人,一旦涉及散伙,大多心有戚戚。其实,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宴,散伙是生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散伙散得好,对合伙人双方都是一件好事。原希望集团的刘氏三兄弟,在数年前心平气和地散伙,

现在不是都在各自的商业领域大展宏图。

在洛克菲勒早期的合作伙伴当中,加德纳是第一个与之散伙的合伙人。他们短暂的“婚姻”仅维持了三年。1862年,洛克菲勒将加德纳“送”出了公司——他看不惯这个出身豪门的公子哥儿花天酒地的生活习惯。至于他是用何种方法与加德纳分道扬镳的,因为双方当事人的沉默,我们至今仍不知道。不过,洛克菲勒与安德鲁斯及克拉克的散伙,在洛克菲勒的传记上却有着详细的记载。

作为一个商业奇才,洛克菲勒并不是一下就看到石油所蕴含的巨大潜力的,他对石油的认识是逐渐加深的。在此值得一提的是,真正把洛克菲勒引进石油行业的,是一个名叫山姆·安德鲁斯的人。

安德鲁斯是克拉克的老乡,同时还是一个照明方面的专家。他认定石油有利可图,将来一定会拓展出一个巨大的市场,因此他积极地寻找着赞助人,试图大显身手。为了这个目的,他常常有事没事地往克拉克与洛克菲勒的办公室跑。

不过,洛克菲勒的合伙人克拉克对炼油方面的事情毫无兴趣,一听安德鲁斯提起,便极为不耐烦地打断道:“别再浪费你的唇舌了,我们根本没钱投资,我的钱要用来做正经生意,此外还有其他的开销。”

安德鲁斯并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他又跑到洛克菲勒那里游说。好在洛克菲勒的态度不像克拉克那样坚决,他认真地听取安德鲁斯对石油前景的分析,感到此人说的并非是天方夜谭,而是很有道理。

由于洛克菲勒的劝说,最终克拉克也同意拿出笔钱来试一试。不久,他们投资4000美元,成立了“安德鲁斯—克拉克公司”,这标志着年仅24岁的洛克菲勒开始进入了石油业。

他们将公司的炼油厂设在金斯伯里的一条小河的岸边,那里离克利夫兰市中心有一英里半的路程。依照洛克菲勒的个性,他是不做则已,一做则会全力以赴。从此他将自己的大部分精力,从贸易公司转移到了炼油厂上面。每天早上6点半,他们都会来到炼油厂的制桶车间,把油桶一个个推出来。

在洛克菲勒的精心打理下,炼油业务取得很大的成功,不到一年,业务量就超过了农产品生意,成为公司最赚钱的业务。

自从进入炼油业那一天起,洛克菲勒在技术方面就一直听山姆·安德鲁斯的。用硫酸净化原油的技术最初就是安德鲁斯传授给洛克菲勒的。然而,1874年,安姆布罗斯·麦格雷戈被任命为标准石油公司在克利夫兰各炼油厂的总负责人后,成了安德鲁斯强有力的竞争对手。洛克菲勒开始渐渐认为安德鲁斯是个平庸之辈,跟不上这一领域的新发展,安德鲁斯也感受到来自更有能力的麦格雷戈的威胁。

洛克菲勒雄心勃勃地不断借贷和投资,令目光短浅的安德鲁斯觉得苦恼。1878年8月,标准石油公司宣布给股东发放50%的红利,这一决定加剧了他们两人之间的分歧。安德鲁斯后来抱怨说:“公司挣的钱足够发放比那高2倍的红利,而且还有盈余。”尽管洛克菲勒尽量避免与合伙人发生冲突,但最不能容忍那些喜欢多得红利,而不愿把收益再投资于生产经营的董事。有一天,安德鲁斯怒气冲冲地对洛克菲勒说:“我真不想在这个公司干了。”洛克菲勒便向他摊牌,问道:“山姆,你好像对公司目前的经营方式没有信心。你要多少钱转让你手里的股票?”安德鲁斯张口就说:“100万元。”“让我保留24小时的购买权,”洛克菲勒说,“我们明天再讨论这件事。”第二天上午,安德鲁斯来到公司时,洛克菲勒已经给他准备好了一张100万元的支票。实际上,洛克菲勒非常害怕安德鲁斯在市场上公开出售他持有的大量公司股票,这会压低公司股票的价格,影响公司的信用,因为此时标准石油公司正在大举借款,其债务相对股份资本的比例已经偏高了。

一开始,安德鲁斯对这笔交易欣喜若狂,他认为自己得到的钱高于股票的实际价值。然而,洛克菲勒随即就把这批股票卖给了威廉·范德比尔特,一转手就赚了30万元。安德鲁斯后来大骂洛克菲勒手段卑劣,洛克菲勒便派人告诉他,他可以按原价买回他的股票。懊恼的安德鲁斯一口回绝了这个公平的建议,决定留下卖股票的钱。有人估算,假如安德鲁斯当时留着这些股票,到20世纪30年代初,那些股票大约价值9亿美元。安德鲁斯因自尊心受到伤害,一赌气做出了这个鲁莽的决定,没能成为美国最富有的人之一。

洛克菲勒与克拉克的分道扬镳,也同样笼罩着一层“温情”的面纱。从19岁起与克拉克合伙成立公司以来,洛克菲勒与克拉克的关系可以说一直都不是很融洽。不过,依洛克菲勒的个性,他不会在自己羽翼未丰时便与比自己强的人作对。多年来,为了公司的业务,他兢兢业业,对趾高气扬的合伙人多方闪躲。

起初,克拉克并没有把这个比自己小10岁的合伙人放在眼里,不过,随着洛克菲勒在公司里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他不得不在许多方面逐渐依赖起洛克菲勒来。两人的这种微妙关系终于在取得了某种平衡之后,才使得公司没有因为内讧而早早夭折,还取得了很好的发展。

但是,问题仍然摆在洛克菲勒的面前。洛克菲勒意识到克拉克已经成为自己取得更大发展的绊脚石,如果他想拥有更大的崭露头角的空间,就必须摆脱克拉克对自己的束缚。因为克拉克个性直率、随便,仅就这一点,他就与洛克菲勒格格不入。洛克菲勒对自己的这位合伙人的品行极为看不顺眼,而且对他不敬神灵的态度也大感恼怒。不过,他还是承认,克拉克是一个能干的生意人。

而克拉克对洛克菲勒刻板的个性也不以为然,从一开始,他就把洛克菲勒摆在一个小职员的位置,让他管账、管钱。不过,他后来终于明白,自己的合伙人拥有远比其年龄更为成熟的商业头脑,这才不敢小觑洛克菲勒。

洛克菲勒在后来谈到与克拉克的这段合作经历时,曾愤愤不平地说:

“他几乎从我俩开始合作时就想一个人做主,从不把我放在眼里。当我们讨论买卖上的事情时,他问过我好几次这样的问题:‘要是没有我,你还能做些什么?’这让我感到非常恼火。”

洛克菲勒以他一贯的老谋深算忍受了克拉克对自己的不敬,他认为自己总有一天会好好地报复他,给他致命的一击。

后来,由于公司投资炼油厂,克拉克将自己的弟弟也拉进公司里来。对这兄弟俩的所作所为,洛克菲勒感到十分讨厌。克拉克兄弟虽然在做生意方面很有一套,但他们常常想凭借一时的蒙骗来占便宜,对这种极为短视的行为,洛克菲勒非常不满。他认定,由于这兄弟俩不检点的行为,公司迟早会在客户与银行中丧失信用,而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容忍的。

由于正处战争时期,当时影响油价的因素非常多,供求关系随时都可能发生变化,所以人们根本就无法确定油价到底应该处在哪个价位上才算合理。所以,石油业的巨大利润往往是与其巨大的风险性相伴的。不过,剧烈的价格波动并没让洛克菲勒感到气馁,他认定石油业的光明前途是绝不会因为一时的混乱局面而改变。因此,洛克菲勒与安德鲁斯主张不惜代价地扩大业务,而克拉克兄弟则认为不宜在石油上面投入太多。有一次,洛克菲勒在没有得到克拉克兄弟同意的情况下,向银行举债10万美元以扩大炼油厂的业务。克拉克知道后非常生气,他觉得洛克菲勒的这种冒险做法最终会把自己拖进非常危险的境地。

而洛克菲勒也认为,克拉克兄弟是目光短浅,他们平时花钱不知节省,可是一旦做一点儿需要冒险的事情时,却把钱财看得过重;所有的一切都让洛克菲勒感到不快。他认为,如果自己想在事业上取得更大的成功,就必须与一群诚实、值得信赖、与自己想法接近的人合作,而克拉克兄弟并不符合上述条件。

1865年,洛克菲勒觉得有必要向克拉克兄弟摊牌了,只有排除了意见相左的人所带来的不利因素,他才有可能在自己认定的事业上没有牵绊地发挥。

2月1日,洛克菲勒将几个合伙人请到家里,向他们介绍了自己准备大力发展炼油厂的计划,而这恰恰是克拉克兄弟极为反感的事。

显然,克拉克的反应正如洛克菲勒所料想的那样强烈,他十分无礼地说:“我们最好分开,各做各的。”这当然也是洛克菲勒的意思。

第二天,洛克菲勒就在报纸上登出了公司的公告,而且令克拉克兄弟始料未及的是,洛克菲勒已经把安德鲁斯争取过去了。他们最后商定,几个合伙人谁出价最高,谁最终将得到炼油厂。

洛克菲勒对最终得到炼油厂的所有权抱着势在必得的决心,他临危不乱,十分镇定。那次拍卖是由克拉克兄弟请来的律师主持,炼油厂的底价为500美元,不过很快双方的报价就达到5万美元。这已经是一个相当高的数位了,远远超出了炼油厂实际的价值。后来,洛克菲勒在自己的回忆录中详细地记录了当时的情景:

“最后价格开到了6万美元,又一步步开到了7万美元。我开始担心自己能否真的买下这个企业,能否筹到那么多钱。最后,当对方报价达到了7.2万美元时,我毫不气馁地报出了7.25万美元。这时,克拉克先生说:‘我放弃了,约翰,炼油厂归你了。’我提议立即开支票给他,不过克拉克先生说:‘不用了,我很乐意将炼油厂托付给你,在你方便时我们再结账也不迟。’”

在那次拍卖会上,洛克菲勒虽然如愿以偿地获得了炼油厂,但最终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他用自己在代理公司的一半股份及7.25万美元,换来了对炼油厂的完全控制权。

对洛克菲勒一生的事业而言,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他在26岁时,拥有了克利夫兰最大的炼油厂。同时,他将长期以来与自己处处为难的对手,毫不留情地从自己的生活中抹掉了。

有人说洛克菲勒的所作所为是过河拆桥,实际上并非如此。从洛克菲勒与安德鲁斯和克拉克两个散伙的案例来看,他的做法非常的公平,他在恰当的时机、用恰当的方法,为自己的商业生涯涂抹了浓重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