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银行开户

账户是用来连续、系统记录各个会计科目所反映的经济业务内容的工具。银行账户就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各种存款、贷款、结算等账户的总称,是办理信贷、结算、汇兑和现金收付业务的工具。

银行账户包括基本账户、一般账户、专用账户、临时账户等。

(一)基本账户

基本账户是私营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企业工资、奖金等现金的支票,只能通过基本账户办理。一个企业只能开设一个基本账户。

(1)开设基本账户的开户条件:申请开设基本账户的企业,必须是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已取得营业执照、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企业。

(2)开户程序:私营企业申请开立基本账户的要凭《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领取开户许可证;向银行提交开户申请书,在申请书上应写明企业全称、地址、企业性质、经营业务范围和申请开立账户的种类,同时提交开户规定的证件;提交印鉴卡片。银行同意企业的开户申请后,企业要填写“印鉴卡”。申请企业要详细填写企业全称、开立账户、企业地址,企业负责人和财会人员名称,同时印鉴卡片上必须盖预留银行印章,包括单位财务公章、专用章、财务负责人及经办人印章,并在印鉴卡的背面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注明盖几枚章方为有效。账户启用日期等项目在单位送交印鉴时由银行填写,并告诉企业财务经办人员。各企业开户后要存入一定数量的存款,并陆续办理结算、汇兑、取款等业务,为此应向银行领取或购买各种空白业务凭证。

(二)一般账户

一般账户是指存款人在账户以外的银行借款、转存、与基本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立的账户。存款人可以通过本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企业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递交盖有存款人印鉴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审核同意后即可开立账户。

(三)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是企业因特定用途需要开立的账户。根据需求,企业一般应开设纳税专用账户。开立纳税专用账户,应填写开户申请书,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相关证件,递交盖有存款人印鉴的印鉴卡片,经银行同意后开立纳税专户。

个体工商户的开立账户。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领有营业执照、拥有经营场地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向银行申请开立账户。

(1)向银行提交开户申请书,同时提交营业执照、个体工商协会出具的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等。

(2)银行接受申请后进行调查、了解、审批同意。

(3)个体户向银行提交“印鉴卡”,并加盖今后签发支票凭证时使用的印章。

(4)银行发给办理存、取款项的结算凭证,凭此办理存取款。

创业者在银行开户后,在使用账户前,应注意先了解一下必须遵守的事项:

(1)银行账户只供本企业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2)保证账户内有足够的资金用来支付,不得签发空头支票。

(3)保证多种收支凭证真实可靠,如实填明款项来源和用途,不得利用账户搞非法活动。

(4)要及时记账、定期与银行核对账单,处理不符或错误账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