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商登记注册

工商登记注册,是创立个体工商户和开办企业的法定程序。依照程序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经营才是合法的,才能受到保护。随便开店办厂,属于非法经营,一旦被查处,要付出很大代价。

工商注册需要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如创办个体工商户需要到营业场所所在地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办理手续。创办企业需要到当地工商管理局注册分局办理手续。

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需要办的事很多,要有耐心,不能急躁。应当认真阅读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办事指南,按程序一步步去做。

(一)登记注册的步骤

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开业登记注册,一般要经过申请和受理、审查和核准以及发照和公告这三个步骤。

1.申请和受理

申请,是创业者的主动行为。在正式申请前,可以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有关人员咨询,了解申请的程序,认真听取有关要求,对于不清楚的问题要及时询问。

(1)申请开业,需要填写开业申请登记表或开业登记注册书,还要填写有关人员履历表。申请开业时,要拟定经营实体名称(申办企业还要预先登记名称);要在银行开设临时账号(注册资金达到一定规模的私营企业要取得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要取得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经营许可证(这个问题在第三节专门论述)等等。创业者按照要求提供材料的清单,精心准备齐全,到相应的工商管理部门正式提交申请。

(2)受理,是登记主管机关接受创业者的正式登记申请。需要申请者准备好各种文件、证件。受理登记需要申请者交纳费用。

对于证件、文件不全的申请,登记主管机关会确认为无效申请,不予受理。申请人可以说明自己的准备情况,请求帮助和理解。登记主管机关需要讲清申请材料的缺乏项目,以方便申请人补充。

2.审查和核准

审查是注册审批工作的关键环节,主要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来完成。

注册分局或各区工商分局要审查申请者提交的申请书和各种文件,确定是否符合规定的程序,提交的批准文件或资格证明材料是否完备;审查核实申请登记的企业是否具备企业登记条件,企业登记主要事项是否属实,生产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等。

审查的另外一项内容是经营场地调查。个体工商户的场地调查由各工商所完成。申办企业的场地调查,由工商局注册分局企管科负责。

在审查过程中,工商机关可以提醒和帮助申请者补齐各种要求的文件。对于文件不具备的申请者,会说明理由,驳回申请。

经过审查,工商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核准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时间规定是:个体工商户7个工作日;内资企业15个工作日;外资企业22个工作日。

3.发照和公告

在审查核准的基础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颁发给符合条件的申请者。

创业者经过核准登记,领到营业执照,就标志企业已经取得了合法的经营地位,同时也取得了名称专用权和生产经营权,其正当经营、合法权益和资产受法律保护。

登记管理机关还要发布登记公告,将核准登记的企业,通过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使之被公众知晓,表示企业享有的权利,并接受社会监督。

开业登记公告的内容包括私营企业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企业类别、注册资金、经营方式、经营范围、注册号等。

(二)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内容

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由开业者向经营所在地的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个体科提交书面申请,填写《个体工商户申请开业登记表》,并准备有关材料。

1.组织形式

个体工商户又称个体户,其生产资料归个人或家庭所有,以个人或家庭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个人或家庭占有和支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经有关部门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活动。

个体工商户可以个人经营,也可以家庭经营或合伙经营。个体经营的,以个人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家庭经营的,以家庭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经营的责任,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责任,并对合伙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经营行业

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的行业有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和国家允许的其他有关行业。

3.字号名称

指个体户开办的小店、小厂、小服务部的名称。字号名称首先要考虑经营的宗旨与特点,与行业的关联要密切,使人看到或听到名称就能联想到经营项目。其次,字号名称所使用的字眼,要考虑百姓的语言习惯、民俗传统等等。所起名字应该简单明了,不宜过长,也不宜用字生僻或拗口,要让人一听就耳目一新,读起来朗朗上口,容易让人记住,能与其他店、厂名称区别开来。再者,名称要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受法律保护的名称还可以转让或出卖。

4.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经营者姓名应该与户籍登记相一致。住所需要登记户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注册时需提交本地户籍证明;下岗、失业人员提交下岗、失业证明;离休、退休人员提交离退休证明。

5.经营场所

经营场所,是指生产经营场所的详细门牌地址。城市建设速度较快,工厂区、街道楼群的变化较大,登记经营地址时要采用最新的地址。应及时向有关方面咨询。如市、区国土局或各街道办事处等。生产经营场地一经核准登记后,就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侵占。

经营场所若属自有物业,在申请登记时须出具房产证明;若属租用,要出具租赁合同,并同时出具出租方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6.从业人数

从业人员指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雇请的帮工学徒等。从业人员要有合法身份并符合计划生育管理的要求。

7.资金数额。指申请开业的注册资金。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讲,对于注册资金没有数额限制。

(三)私营企业登记注册内容

创业者要申领和填写《私营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和《私营企业负责人履历》。

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八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登记注册的主要内容有企业名称、企业负责人姓名、经营地址、企业种类、注册资金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员和雇工人数等。

1.企业名称

初步拟定自己创办企业的名称后,要在注册前,到当地的工商局注册分局进行电脑查询,确定自己拟定的名称是否与别人已注册的企业名称是否相重。这个程序称为“名称查重”。企业名称一般为“××市××公司”,去工商局注册分局查询,主要是查询企业名称中的“××”与同一行业是否重复。要取得企业名称不重复的证明,拟定企业名称时,最好拟有3到4个名称备用,去工商局查询是否重复时,就有备无患。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企业名称具有专用性和排他性,一旦核准登记,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与之混用或假冒其名称。

2.企业负责人姓名

在办理工商注册,填写企业负责人姓名时必须使用真名,不得使用别名或假名。按照规定,独资企业的负责人是指投资者本人;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由全体合伙成员推举的负责人;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则指的是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

还有公司股东资格问题。要注册登记的公司股东中必须有一人为本市常住户籍人口,并持有下岗、失业、辞职等证明。

3.经营地址

这项内容的要求与个体户登记的要求相同。

4.企业的种类

企业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种类型。

(1)独资企业:是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它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即要承担债务的全部偿还责任。

(2)合伙企业:指二人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投资者以其出资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5.注册资金

注册资金指私营企业自有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的总额。它是企业财产的货币表现,同时反映了企业生产经营能力和企业规模。一般,固定资本的投资不得超过总投资的20%。

目前,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1)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50万元。

(2)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

(3)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10万元。

企业在注册之前,先要在银行开设临时账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创业者应通过咨询,知晓自己意欲注册企业所要求的最低注册资金是多少,做到心中有数。然后寻找一家合法的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来为自己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收费国家有统一的标准规定。

6.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类别和服务项目。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商品类别和服务项目在企业中所占的比重大小,经营范围分为主营项目和兼营项目。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是法定经营范围,企业不得擅自超越。如果在实际经济活动中,超越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就属非法经营了。

7.经营方式

经营方式主要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商品批发、商品零售、批零兼营、客货运输、储运、装卸、咨询服务等。

8.从业人员和雇工人数

从业人员指企业中的全体生产经营人员。雇工人数,是指不包括企业投资者在内的企业生产经营人员。

私营企业工商登记注册需准备的材料为:①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②公司章程(须经股东签名盖章);③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④股东资格证明:自然人要出具居民身份证(备复印件)及失业、辞职等证明;⑤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⑥公司住所使用权证明、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没有房产证的由产权单位出证明);⑥规定需要报批的项目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全部文件起受理,在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审核决定。符合条件的,经核准登记后,发给《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企业成立日期。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四)筹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领取

筹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国家授权企业登记主管机关颁发的准许开业证明。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给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颁发的合法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颁发、复制和复印,更不得对工商企业的筹建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行扣留、毁坏或没收。

创业者如果需要进行基本建设,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筹建登记并领取筹建许可证,该筹建许可证仅在企业筹建期内有效,企业筹建完毕即应缴销。创业者可于投产或者开业前30日内,重新申请开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两种。正本为悬挂式,用于企业亮证经营;副本为折叠式,用于携带外出进行经营活动,创业者可以根据需要,申请领取所需本数。

私营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始得经营。凭营业执照刻制图章,设立银行账户,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