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维和警队紧急请示

2001年10月1日,也就是廉长刚任期届满前的半个月,中国驻东帝汶代表处举办了国庆招待会暨外交代表处开馆仪式。联东政要、联合国驻东帝汶使团、维和部队、维和警察部队的高官等100多名嘉宾欢聚一堂,廉长刚以双重身份出席了这一盛会。联合国秘书长特别代表德梅洛先生与廉长刚是好朋友,对其才华十分欣赏。席间,德梅洛先生将廉长刚叫到一旁,面授机宜:日前,联合国维和总部对葡萄牙、新西兰两国提出的总警监候选人分别进行了面试,由于警务工作经历、维和工作经验不足等原因,两名候选人均未能通过。从现在起到11月份,东帝汶任务区将面临总警监空缺局面。总警监的职位是向各国敞开的,如果中国能提出合适人选,也可以参加竞聘,但要由中国政府提出要求,经联合国维和总部讨论决定。10月4日(星期四),联合国维和总部将在有关会议上讨论各国推荐的东帝汶任务区警察总警监候选人,如果中国政府能尽早提交推荐意见,中国的候选人也将列入讨论范围。

在此之前,总警监苏撒先生卸任的消息传出,许多国家的派遣队长就用各种途径表示:廉先生在任务区的才干、威信是人所共知的,他是未来总警监的最佳人选。希望苏撒先生及中国政府推荐廉长刚担任总警监一职,这样对东帝汶任务区的维和是大有裨益的。

当天晚上,中国警队领导召开会议,研究廉长刚竞聘总警监一事。经过讨论,大家认为竞聘时机得当,利大弊小,理由如下:

一、廉长刚已在东帝汶任务区工作600多天,对任务区的情况非常熟悉。他是本任务区民事警察常务副总警监,在总警监休假、述职等情况下离开东帝汶时,他自动出任代理总警监,期间所表现出的日常管理工能力及紧急重大情况处置能力,均获得警察部队和联东当局的充分肯定。可以说他已完全具体驾驭东帝汶任务区治安形势、管好民事警察队伍的能力;

二、廉长刚自从担任维和高官之日起,已逐渐培养和建立了与联东当局、当地政要及民事警察各阶层之间的良好工作关系,在东帝汶任务区上上下下口碑极好。

三、培养出一名中国的维和警察总警监,对于推动中国维和事业的发展,扩大中国在维和领域乃至国际社会的影响,能够起到一定作用;

四、如果廉长刚能在东帝汶任务区继续留任高职,对中国警队今后的发展十分有利。

五、目前,东帝汶任务区警察部队高层领导匮乏,如本月15日廉长刚按期离开任务区,本任务区将出现由行政总长出任代理总警监的尴尬局面(唯一的一名在任副总警监将于10月8日起离开任务区休假,10月26日返回),从客观上讲,这就给中国政府将廉长刚推向总警监位置创造了良好机会。

同时,大家还认为,即使竞聘失败,也不会对中国政府、维和工作及廉长刚本人造成什么不良影响,相反,却表达中国政府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热情,也可以借机展示中国警界人材济济。

第二天,中国警队负责人驱车前往中国驻东帝汶外交代表处,专门拜会了外交代表邵关福,并听取了他对廉长刚竞聘总警监的意见。邵关福当即表示:这是一件好事,我全力支持,希望公安部迅速与外交部协调,争取促成此事,以开创中国维和历史的新局面。

当天上午,以中共东帝汶临时党总支的名义起草的《紧急请示》,便传真到公安部维和办。《紧急请示》写道:“我们热切希望公安部领导能尽快研究、批准此事,并于10月3日前,通过我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向联合国维和总部提出由廉长刚出任东帝汶任务区民事警察总警监并延长任务期半年的请求。”

公安部对《紧急请示》非常重视,立即与外交部取得联系。经过认真研究,做出了以下决定:中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按照国际惯例,常任理事国的人不宜在维和任务区中担任最高长官。

虽然廉长刚未能“转正”,与东帝汶维和总警监失之交臂,但他在东帝汶任务区的重要地位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