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强奸案发生了以后……

外国士兵强奸妇女,最容易引起驻地人民的抗议浪潮,处置不当,很可能引**乱。这样的事例真不少。

1946年12月24日,圣诞节之夜9时许,美国海军陆战队士兵皮尔逊等人,拦路强奸北京大学女生沈崇。美军的暴行,极大的伤害了中华民族的自尊心。这一事件通过报纸传播开来,激起了中国人民的义愤,全国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反美浪潮。12月30日,蒋管区50多万名学生罢课、游行,要求美军严惩皮尔逊,撤出中国。国民党当局百般阻挠,禁止各报刊登有关文章,更加增强了群众的反美情绪。1948年3月,美军事法庭判处皮尔逊有期徒刑15年。这就是中国近代史上有名的“沈崇事件”。

2001年6月29日凌晨,在日本冲绳岛的一个停车场内,24岁的美国空军上士伍德兰德将一名20多岁的日本妇女强暴。日本朝野一片哗然,要求美军撤出冲绳的呼声一浪高过一浪。在日方的强烈要求下,美方于7月3日晚终于通知日本政府,准备在4日作出引渡伍德兰德的决定。但是,4日中午,日方仍然没有收到来自美方的正式决定。对此,冲绳县知事稻岭惠一在记者招待会上说,“我感到非常遗憾。美方对引渡事宜迟迟不能作出决断,从冲绳民众的感情上讲难以原谅。”日本政要也相继发表谈话,敦促美国尽快做出决定。日本防卫厅长官虎岛和夫致电美国副国防部长沃福尔兹,呼吁立刻向日本警方移交美军疑犯。日本通讯社援引他的话说:“我们不应当允许冲绳人民的愤怒升级到他们要求对美驻军基地进行重新评估的地步,这样将使日美两国的信任感受挫。”日本首相小泉纯一朗呼吁美国尽快移交涉嫌强奸案的美军军士。9月11日,冲绳县那霸地方法院开庭对美国空军军士伍德兰德被控强奸日本妇女案进行初审……由于美军的傲慢无理,使一桩普通的刑事案演变成国际纠纷,美军为此丢人现眼,狼狈不堪。2002年3月28日,日本冲绳那霸地区法院宣判,伍德兰德在冲绳强暴一日本妇女罪名成立,被判处32个月的囚禁。在法庭上,伍德兰德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东帝汶任务区,应该说各国派遣的警察,都是经过严格挑选的,个人素质和守法意识都是相当高的。但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何况,在一些国家,红灯区并不少见,皮肉生意也不违法。在寂寞难耐,危机四伏的维和行动中,少数警察一时放纵,就会一粒老鼠粪坏了一锅汤,处理不慎,就会成为引发国际事件的导火索。

据统计,从2000年1月至2001年9月,整个东帝汶任务区共发生警察违法案件一百多起,在参加维和行动的43个国家的维和警队中,许多国家都有几个败类因违纪被查处过,有的受到处分,少数人还被遣送回国。值得欣慰的是,中国警队中没有一人“犯规”,中国警察严明的法纪观念,受到各方面的好评。

警察违纪,是由督察部进行侦查,拿出处理意见。督察部隶属廉长刚分管,重大违纪案件都由廉长刚总长亲自过问、查处。

2000年7月,某国一维和警察到澳大利亚休假。

每到夜幕降临,澳大利亚一些城市里红灯闪烁,装束袒胸露背的“卖春女”便斜依门框,嘴里叼着一支烟卷,不停地向过往男士们打飞眼,遇到爱采路旁野花者,两个人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便消失在夜色里,找个僻静处去共浴爱河。

这天傍晚,已喝了七分醉三分醒的某国警察,穿便服正在街头闲逛,突然被灯火阑珊处的一位美眉吸引,急忙走过去谈价。而那位少女身子一转,理都不理就走了。这位警察以为是自己出价太低惹恼了“小娘子”,便追在后边不停地加价。美丽少女吓坏了,越走越快,后来竟跑了起来。警察一时性起,紧追不放。追到一黑暗处,向前面的少女扑去,动手动脚……

当天夜里,这位少女便哭泣着向警方报案。原来她是一位刚到澳洲不久的留学生,对这种情况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第二天,达尔文市一家地方报纸报道了这一消息,市民情绪反映强烈。

很快,廉长刚便接到督察部的报告。根据有关规定,维和警察都有外交赦免权。针对这一严重案件,廉长刚大笔一挥,将这位色警遣送回国,并下发通报,要求各级加强对维和警察的管理教育,引以为戒。

最大的一起强奸案,发生在东帝汶首都帝力。

有一天,某国的两名维和警察在帝力机场宾馆里,涉嫌强奸了一位有孕在身的服务员,造成孕妇流产,还引发大出血。受害人的亲戚朋友和当地群众几十人闻讯后,立即赶过去,将宾馆围得水泄不通。愤怒的东帝汶人手持砍刀,高呼口号,骚乱一触即发。当地媒体闻风而动,事态眼看着就要扩大。两名疑犯吓得紧关房门,不敢露面。

接到宾馆方面的报告后,廉长刚迅速做出反应:立即下令派出女警察将受害人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将受害人及其亲友与外界暂时隔离;对记者采访更是字斟句酌,严格控制;然后,廉长刚亲自审讯两位疑犯。一位疑犯跪在地上请求宽恕,但法不容情,在与联合国维和总部取得联系之后,两位疑犯被移送法庭审理。受害人及其亲友对维和警察部队秉公执法感到满意,一场风波有惊无险,随之化解。

当然,当地人针对白人女性的犯罪也时有发生。中国首批维和警察之一的徐志达先生,回国后,在《中国警察在东帝汶维和亲历记》中,对此做了如下报道:

东帝汶是个传统的天主教国家,对男女之事,非常保守。在印尼统治的二十多年里,虽然娼妓十分盛行,甚至达到了半公开的程度,但印尼属穆斯林国家,对女子的服饰要求也很严格。目前在东帝汶,当地女孩子的服饰受联合国人员影响,虽然越来越开放,暴露的范围越来越大,但还没有女子穿泳装到海滨游泳的。偶见女孩子到海边玩耍,也都是穿着衣服跳进海里,根本不是游泳。东帝汶是个炎热的赤道国家,联合国的女性在工作之余,当然不会像当地人一样包裹自己,特别是白人女性,更加着重突出自己优美的曲线和性感的一面。由于任务区条件艰苦,许多联合国人员都临时结成“露水夫妻”,以共同度过那难熬的苦闷时光。因此,每当黄昏或节假日,到处可见联合国的人员成双入对,出入于餐馆和海滨。可能当地男性对这突如其来的**没有任何文化和心理准备,于是,针对联合国人员特别是白人女性的犯罪突然猛增。白人女性被当地男子性骚扰和性侵害的案件时有发生。

2000年11月24日,在科摩罗管区的海滨,发生了一起令人发指的伤害外国人、强奸(未遂)外国人的案件。

21时30分左右,一名澳大利亚籍男子(某建筑公司职员),与他的美国籍女友(某NGO人员)一起来到了海边沙滩。23时左右,一伙当地男子突然来到他们面前,不由分说,上来就将那位澳洲男子拉到一边痛打!一个家伙捡起地上的一块儿石头,猛击其面部,将其颚骨击碎。另外几个人则撕掉美国女子的衣服,企图进行强奸。两人拼命挣脱了他们的袭击,一同跳进海里。两人游出几十米后,在海中朝有灯光的使馆区方向游去。半途中,澳洲男子由于伤势过重,精疲力竭之下,绝望地对其美国女友说:“我坚持不住了,就让我死在这里,你自己逃生去吧!”他的女友还算个有情意的女子,坚持救他同走,不肯丢弃他。这时,那些家伙中的三个又划着一条小渔船追了上来。那位美国女子用葡萄牙语哀求道:“求求你们,救救他吧!”三人中的其中一个也用葡萄牙语答道:“好吧,我把你们带到我们那里救护!”美国女子仍不放心地问:“你能向上帝发誓吗?”那男子答道:“好吧,我发誓。”这样,他俩才同意随他们一同上岸。快到岸边的时候,美国女子发现有两辆车闪着警灯朝这边开来,马上大声呼叫救命!其中一个男子企图用手捂住她的嘴,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快速反应防暴队的人已经听到了呼救,跳下车后将在场7人悉数拿获,并将受害者送往医院救治。

25日大清早,我接到命令,让我局到监狱将昨晚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提审、侦讯,因为案件发生在科摩罗的管区内。我带人来到监狱的接待室,发现一位邻居坐在那里。由于她是联合国某人权官员的翻译,讲得一口流利的英语,所以我们平时偶有交谈,还算熟悉。今天见到我的到来,她异乎寻常地热情,并向在场的警察称我为“最好的朋友”。我知道,这也是“礼下于人,必有所求”的,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她说她的丈夫被误抓到这里。我来到那7个嫌犯的监室,发现几乎全部是熟悉的面孔,有两个居然是我的邻居,其中一个就是那位女翻译的丈夫!这下不好办了!都是熟人,弄不好会得罪了全村的百姓,以后怎么在那里居住?但我是警察,又岂能因私废公!我让手下人将7个犯罪嫌疑人全部带回局里,关进我局的滞留室,由刑侦队接手这个案件,进行审讯。同时,我也将那位女翻译带到我的办公室。我必须首先做好她的工作,否则她回村里进行煽动,难保那些愚蠢的游手好闲的家伙不做出蠢事来;另外,她为人权官员工作,如果有人指控我违反人权,那也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虽然说“脚正不怕鞋歪”。我首先听取了她的陈述,她的故事是:昨天夜里,他的丈夫到海上钓鱼,听见有人在海里呼救,马上过去救人。

当这两个白人被救上岸时,女人突然呼救!RRU(快速反应防暴队)听到了呼救,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她的丈夫和他的朋友全部抓了起来。听了她的陈述后,我很耐心地向她解释:由于昨天抓人时,我和我的警察都不在现场,所以我目前不能断定是否抓错了人。但请你放心,我们警察是按程序公正执法的,我们不会冤枉任何无辜者,但也不会放过任何罪犯。可能当时她也坚信她的丈夫是无辜的,强烈要求找到受害人进行辨认。我告诉她,我的侦察员当然会采取一切手段,其中包括请受害人辨认,来弄清事实真相的。与她谈话完毕,我拿来我的几瓶矿泉水和饼干,让她交给她的丈夫和其他几个犯罪嫌疑人,然后让她在会客室等候。我把刑侦队长叫到我的办公室,反复叮嘱说:“这个案子涉及到两个外国人,其中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妻子又是某人权官员的翻译,所以十分敏感。你要亲自督办这个案子,并告诉你的手下,小心行事,每个步骤都要严格遵守法律,不得有任何差错。另外,如有可能,尽快找受害人做笔录,尽量争取今天进行辨认,以便尽快弄清事实真相。今天下班前,一定写出初步的案情报告。”

当天,工作特别忙,由于还发生了骚乱,我们又抓了许多人。不巧的是当天我们只有一个翻译在工作,急需翻译,那位邻居的女翻译就主动来帮助我们,忙了几乎整整一天!直到下午快下班时,刑侦队员才安排由受害人进行辨认的工作。辨认的结果是,7个嫌疑人中有三个人被辨认出来,其中包括那位女翻译的丈夫;而在这7人的口供中,都惊人相似地强调当时他们在一起(由于监室有限,昨晚7人被关在同一牢房,他们已经串供)。由此可以断定,如果被辨认出来的三人是凶手,那么其他人也必定是同伙。当我把辨认的结果(只说她丈夫已被辨认出来)告诉那位女翻译时,她的泪水马上流了下来!一句话也没说,转身走了。我深为这位深明大义的翻译所感动,同时也为她“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而惋惜。出我意料的是,在她丈夫入狱期间,一天深夜,在我的宿舍附近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她还是一如既往地为我做翻译,帮我抓人!如果东帝汶人都能像她一样,何愁国家搞不好。

当时,这个案件轰动了整个东帝汶。我写的关于这个案件的快报,被复印了很多份,分发给了新闻媒体、澳大利亚使馆、澳PKF安全官、警察总警监、警察司令部值班室、帝力市局司令等等,电台里也用英语和德顿语进行了广播。

可气的是,这个团伙被抓获后,听说还有其他团伙仍然在海滨活动。据情报部门反映,在帝力市共有三个类似的团伙。为不让类似悲剧重演,我制定了一个大胆的计划,力图将这些团伙一网打尽。其实,这只是一个全球警界常用的手法:诱捕!即找一个白人女警作诱饵,由一个男警陪伴,黄昏后到海边去装成恋人,诱捕那些家伙上钩。但由于科摩罗分局没有白人女警,这个行动不得不由别的单位来实施。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没有一个人上钩!我们都开玩笑说,那个执行任务的女警魅力不够。但后来我与一位村长谈话中才得知,这个行动漏了风!但它的效果是同样的:当地人都知道警察在海滨设计抓人,从此之后,再无坏人到海滩去骚扰外国人。

一个多月后,早会期间,我听到了一个令我十分气愤的消息:由于人权机构的压力,法官已签署命令,将那7个犯罪嫌疑人保释出狱!当着众多与会同僚,我说了一句粗话:“这就是他妈的联合国!”大家也都无奈地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