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盗亦有道

林小天生来就不知道父母是谁,他跟着爷爷在滨城乡下的农村长大。有一次他和一个小朋友打架,那小子打不过他就骂他是“野种”。从那以后他隐约明白,原来爷爷也不是他的亲爷爷。不过他满不在乎,只认准了一点:爷爷亲他、他亲爷爷,那就足够了。

爷爷供着林小天上学,可林小天是个天生的淘气包,玩闹的时候古灵精怪,一看到那些课本就耷拉了脑袋。不过好在他还算有灵性,在班级里的学习成绩勉强能混个中游水平。那是他读小学五年级的一天傍晚,放学后他冒着满头大汗往家跑,还没进门就“爷爷、爷爷”大叫。可是与以往不同,爷爷没有乐呵呵地迎出来,这让他很纳闷。朝卧房探头一看,原来爷爷正躺在大炕上睡觉。

看来爷爷是累了。为了让爷爷多睡一会儿,林小天打算先做好饭,然后再叫醒爷爷。放下书包他就在灶间忙活了起来:猪肉炖土豆焖到了大锅里;上面再架上锅帘,将家里现成的馒头蒸上;只待灶膛里的火一熄就万事大吉。瞅了瞅锅台边的空酒瓶,他想去小卖店给爷爷买些散装的白酒。抄起酒瓶他就进了卧房,他知道爷爷总是把钱放在大炕的草席底下。

林小天刚掀起凉席,突然察觉到事情有些不对劲,因为爷爷今天没有打呼噜。他好奇地凑过去一看……一声惊叫,手里的酒瓶失手落地摔了个粉碎——爷爷双目瞪着房梁,早已没有了气息。

死亡,对于林小天来说是一个很遥远的词汇,可此刻却真实地呈现在他面前。他被吓傻了,连滚带爬地冲出了家门,没头没脑就是一路狂奔。他不知道要去哪里,他只想赶快离开那个地方。

林小天顺着村前的公路一直跑到了天黑,实在跑不动了,就蹲坐在路边大哭了起来。从小到大,他和爷爷相依为命,如今他唯一的亲人也走了,那个家已经不算是家了。想到已经成了孤儿,他越哭越伤心。那天夜里,他就沿着公路漫无目的地走着,走累了就在路边哭一会儿,哭累了接着走……天亮的时候,他发现竟然到了县城。

随着人流盲目地游走,失魂落魄的林小天试图在人群中找到爷爷,可是寻找了半日他才想起,爷爷已经不在了,永远不在了。永远,原来是那么沉重而可怕的词,永远地离开、永远地失去。他擦干了眼泪快步行走,他只是不想让自己停下来、不想让人们看到他的孤独、不想让人们看透他的绝望和无助……在几处人多的地方,他甚至还假装匆忙地奔跑了起来。可然后呢?在这个世界上他已经没有目的地,也不会再有人等他,更没有他能依靠的人。从此、永远……

走进一条无人的巷道,林小天卸下了那身伪装的壳,也停止了那些没有观众的表演。他突然觉得已经很久没有说过话了,面对斑驳的墙壁,他轻轻唤了一声“爷爷”,顿时泪如泉涌。

流浪了几天,林小天发现了一个好去处——县城汽车站。他在车站候车室的椅子上捡到了半袋别人吃剩下的包子,这让他觉得他的选择很英明,于是就在候车室滞留了下来。他认为人多的地方会相对安全,尽管他也知道人多的地方坏人也会多。

起初林小天会将自己伪装成一个等车的旅客,可是两天之后他就觉得那些表演太没有必要,每个人都行色匆匆,根本不会有人注意到他。并且此时的他已经没有了伪装的资本:几天没有洗脸了,衣服也脏得一塌糊涂,即使有再高深的演技,他的形象也注定了只能本色地扮演他最不想扮演的角色——流浪儿。

在汽车站很容易找到水,没有喝完的矿泉水、还剩几口的饮料,运气好的时候还可以捡到剩半罐的可乐。可是吃的就没那么容易了,那天捡到的那半袋包子是他到这里后最奢侈的一餐。

那天傍晚,已经一天没有找到东西吃的林小天实在是饿极了,盯上了车站门口那个卖盒饭的摊位。那里传来的阵阵飘香让他“口若悬河”,中午他曾经去过那里,他确信那个摊主已经看到了他可怜巴巴的眼神,可是那人却很粗暴的一声“滚”将他赶到了一边。今晚为了盒饭,他决定冒险过去再试试,如果那个人动了恻隐之心,突然可怜他了呢?

可是林小天又失败了。卖盒饭的人对他表现出了更为暴戾的厌恶。讨要不成,林小天想到了偷。他本打算混在买饭的人群中,趁人不注意偷走一个盒饭,可他太脏了,所有人都在躲避他、驱赶他。饥饿和美食的**让他忍无可忍,最终他冲了过去,用他又黑又脏的手抓起了一个洁白的饭盒,然后转身就跑。可是见义勇为的人太多,他被捉住了。盒饭被夺走,脸上还挨了几个耳光,面对人群义愤填膺的指责他无地自容。就在这时,人群里突然传来一个友善的声音:“行了行了,不过就是个孩子!”

一声提醒,大家似乎也意识到自己的举动有些过分,谩骂声渐渐停息了下来。一个四十多岁身形瘦削的男人来到了林小天的面前,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钞票,递给了卖盒饭的摊主:“把盒饭还给他。”

林小天觉得那声“还”给他讨回了不少尊严。他从地上爬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伸手接过了那个盒饭。那个男人朝林小天看了一眼,便自顾自地进了车站。林小天拿着那个盒饭,鬼使神差地跟了上去。

多年之后,林小天一直想不明白他当时为什么会跟着那个人走,或许是想报答人家,又或者是自私地想得到下一顿的盒饭。那些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真的跟着那个男人走了。

男人觉察到身后的尾随,停下了脚步,转身看到了那个他帮助过的流浪儿。他善意地笑了笑,又接着走他的路。林小天就跟在男人的身后,随着男人的脚步走走停停。终于,那个男人回头盯着他看了一会儿,问道:“你家在哪儿?”提到家,林小天摇了摇头,眼泪掉了出来。没有了爷爷,也就没有了家。

男人举头四望,又问道:“你家的大人呢?”林小天抹着眼泪又摇了摇头。男人蹙着眉头一声叹息,然后转身默默地离开了。可是没过多久他又回来了,还递给林小天一张半价的车票。林小天认识车票上的字——滨城。

上车前几句简短的对话,林小天得知那个男人姓盖,于是他管那人叫“盖叔”。就这样,他跟着盖叔走了,到了盖叔在滨城的家。

当林小天从卫生间洗完澡出来的时候,盖叔已经为他准备了干净的衣服。林小天知道他遇到了好人,尽管后来他知道盖叔是个贼。林小天觉得他的逻辑没有偏差,后来他在电视里看到过,警察还分好警察和坏警察,坏警察比坏人还要坏,所以贼也可以是好人,盖叔就是。

盖叔的工作就是游走于汽车站、火车站、商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偶尔也会“出差”,小天就是盖叔在“出差”的途中捡到的。大多数时候盖叔是一个人工作,偶尔也会和其他叔叔合作。林小天很快也有了自己的工作,他的工作很简单,就是在恰当的时候吸引别人的注意力——在人群里突然佯装跌倒,或者突然对着前方喊一声“喂,这里呢!”。当人群被他的跌倒或是喊叫吸引住目光的时候,盖叔就趁机下手了。

林小天觉得他那份工作很神圣,甚至经常把自己当成一个演员,所以他经常在那些表演中给自己“加戏”,比如:当他注意到盖叔盯上了某个旅客的箱包,他就会凑过去,满脸羞怯地问道:“叔叔(阿姨),您的这个空瓶子还要吗?”那些人通常会把林小天当成捡废品的孩子,他们会匆忙喝光瓶子中的水,然后将空瓶不屑地或是友善地交给他。而与此同时,他们的包裹已经不见了。

回到家后,盖叔就传授给林小天一些盗窃的技巧。林小天太聪明了,钳包、开锁……他的悟性和聪慧在这方面得到了极致的发挥,连盖叔都认为他就是个天生的贼。没过多久,他已经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将大叔的钱包“钳”到手里,并迅速隐藏或转移,那些精致的锁具对他来说更是成了信手拈来的玩物。

一天早上,林小天早早起床,看时间也该出门“开工”了,可盖叔还躺在**没有起来。他来到床边一看,感觉事情不妙——盖叔满面赤红、紧闭着眼睛,呼吸粗重而急促。

林小天慌了,因为他已经将盖叔视为亲人,唯一的亲人。他卖力地“钻研技能”都是为了讨好盖叔,因为他渴望得到盖叔的赞许和微笑。他见过爷爷的离开,他无法接受盖叔也离开。

那天,发着高烧的盖叔神志恍惚,朦胧间,他觉得他被扯离了床面,一个稚嫩的身体将他驮到了背上。一阵迷乱,他的意识又混沌了……当他能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还躺在自家的**,手上还在打着点滴,一张欣喜的小脸凑了过来:“盖叔,你醒了?”

盖叔挤出一个虚弱的微笑,指了指悬在床边的吊瓶:“怎么回事?”

林小天咧着嘴笑了:“我想背你去外面的诊所,可是我背不动,就去诊所把护士喊到家里来了。”

盖叔苦笑叹息:“他们还真听你的。”

林小天狡黠地一笑,解释道:“起初也不肯来,后来我多给了那个护士姐姐十块钱。”

很聪明的小家伙。大叔看了看时间,才发现他已经在**昏沉了整整三天。

给盖叔喂了饭,林小天换了身衣服就要出门。盖叔喊住了他:“去哪儿?”

林小天回头得意地一笑,自信满满地应道:“你就安心的在家里养病吧,以后我养你!”说完他就转身走出了家门。

盖叔艰难地起身,拉开了床边柜子的抽屉,却发现他放在里面的钱几乎没被动过,他突然明白了什么。

有了林小天的悉心照料,盖叔的身体很快得以康复。那天晚上吃饭的时候,盖叔问林小天:“以前上过学吗?”

林小天伸出一只手,自豪地回答:“上过,都读到五年级了!”说完他的神色突然黯淡了下来,嗫嚅道,“要是爷爷没死,我……我都该上初中了。”

盖叔用很柔软的目光看着林小天,默默点了点头。

第二天要出门的时候,盖叔吩咐林小天:“今天你就别出去了,在家里做好饭,等我。”

接下来一连两天,盖叔都没让林小天出门“开工”,林小天为此感到纳闷。那天的下午,盖叔提着一个包裹和一大堆好吃的东西回来了。那晚的晚宴很丰盛,盖叔开了一瓶酒,还给了林小天一大罐可乐。看着满桌的美味佳肴,林小天觉得像过年一样。盖叔喝了一杯酒,伸手将那个包裹提到了桌子上,然后推到了林小天的面前。林小天迟疑了一下,瞅了瞅盖叔面无表情的脸,有些不知所措。盖叔龇着牙一笑,朝那个包裹努了努嘴。

林小天会意后小心翼翼地将包裹打开,他被惊呆了,包裹里竟是两套崭新的校服。盖叔家附近就有一所中学,很多学生上学时会从家门前经过,他们穿的就是这种衣服,可精神了。可是林小天知道他只有眼馋、羡慕、嫉妒的份儿,因为他永远也没有机会穿上那样的校服。没想到今天盖叔竟给他带回了两套,这让他很是疑惑:盖叔是啥意思,难道是想让他“扮演”学生?

盖叔叹了一口气,自语般地说道:“以后就别跟叔出去混了,去好好念书吧,叔供你。叔不是干净人,可叔想让你做个干净人。”

林小天被惊呆了,感恩、感动、感激……那是一种很复杂的情愫。他突然想哭,想扑到盖叔的怀里痛痛快快地哭一场,可是他不敢。

盖叔在林小天的目光中显得局促不安,红着脸嗫嚅道:“要是到了学校,人家问,你、你就说我……我是你爸。”林小天惊讶地看过去。盖叔的脸更红了,含糊地说道,“咋了?你、你还跟那个护士说我是你爸呢。”说完他便埋着头,猛灌了一口酒。

现在该轮到林小天脸红了,他没想到盖叔在昏迷的时候,竟会听到他对那个护士姐姐说的谎话。

那天夜里,林小天失眠了,他的失眠不仅仅是因为可以去上学,还因为“爸爸”。小时候每次听到别的孩子喊“爸爸、妈妈”他都会特别嫉妒。可他很倔强,从未在外人面前表露过他的脆弱,他经常安慰自己:虽然没有爸爸、妈妈,但我有爷爷,挺好!可如今在失去了爷爷之后,他竟然有了一个“爸爸”。虽然盖叔是个贼,但是他肯做爸爸……或许林小天当时不知道,有一个成语叫“认贼作父”。

第二天一早,盖叔把林小天带到了学校。在把林小天交给老师之后,盖叔就转身离开了。看着盖叔越走越远,就要消失在学校门口,林小天鼓起勇气喊了一嗓子:“爸爸,再见!”

盖叔的身子猛地一震,收住了脚步,在呆立了几秒钟后才转过身来。他朝林小天咧嘴一笑,挥着手高声嘱咐:“好儿子,听老师的话,好好念书!”

后来林小天才知道,因为他没有户口,盖叔为了能让他读书费了很多周折。也正是因为没有户口,他无法读高中和大学,连最普通的大学他都无法入学。所以在初中的“义务教育”结束之后,他只能读了一所技术学校,按照他的兴趣进修了与计算机相关的基础课程。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好马也有失蹄的时候。就在林小天临近中专毕业的那一年,盖叔出事了。那天傍晚林小天放学回家,家里已经聚集了很多警察。警察离开的时候,林小天已经家徒四壁——那个家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盖叔偷回来的。警察带走了盖叔、带走了赃物,也带走了林小天的家。

林小天没有继续上学,因为他本来就不喜欢上学,读书只不过是为了讨盖叔欢心。可尽管如此,他还是如期到学校拿到了那张毕业证。造化弄人,他拿到毕业证的那天恰好是盖叔被判刑的日子。八年,判得很重,因为之前盖叔曾因盗窃罪入狱过三次,这次被“从严”了。

房子本就是租来的,盖叔入狱,林小天无力支付租金,因为他答应过盖叔从此做个干净的人,永不再扒窃。为生活所迫,他曾在一间网吧应聘到一个网吧管理员的工作,但是由于一次警察临检他又丢了工作,因为他没有身份证。

为了那张朝思暮想的身份证,林小天回到了他朝思暮想的小乡村。在街坊叔叔、大爷的引路下,他到山上拜祭了爷爷。在爷爷的坟前他哭得肝肠寸断,痛心疾首地忏悔:都怪当时年龄太小,爷爷去世时他竟选择了逃之夭夭,以至于爷爷入土之时身边连个亲人都没有。他发誓,以后每个爷爷的祭日他都会回来。

村长给林小天开了证明信,他在镇上的派出所很顺利地申领了身份证。那天可把他激动坏了,因为从此后他就是个“有身份”的人了。他很幼稚、很固执地认为只要有了身份证就可以找到好工作,可是他错了,在这个大学文凭都形同废纸的年代,他的那张中专文凭可说是一文不值。面对生存与现实,他只能选择重操旧业。至于那些对盖叔的承诺,他觉得那是吃饱了饭以后的事。

林小天尊崇“盗亦有道”:偷来的钱包只留下现金,钱包和里面所有证件全部丢进马路边的邮筒,邮递员会帮他还给那些失主。某次他在火车站偷了一个老汉的钱包,那老汉察觉后在火车站广场上哭得痛不欲生。林小天混在看热闹的人群里断断续续听完了老汉的哭诉,得知老汉的钱是准备送去医院的,那是他老伴儿动手术的救命钱。动了恻隐之心的林小天尾随了老汉很久,终于找到机会将钱包重新塞回到老汉的包裹。从那以后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只偷那些嚣张跋扈、衣着光鲜的有钱人。

有过硬的“手艺”傍身,温饱根本不成问题,林小天在那段时间还迷上了一款需要付费的网络游戏。恰逢滨城的“秋季严打”,他干脆抱着他的笔记本电脑退掉了当时租住的房子,来到了城阳镇的一个小乡村。三间房,一个独门小院;空气新鲜,风景秀丽;很幽静,没有任何打扰;并且有他最需要的宽带。在给房东交付了半年的房租之后,他安心隐居了下来。

一切安排妥当,林小天去监狱探望了盖叔。他对盖叔说了谎:一切安好,还找到一份环境优雅、收入颇丰的好工作。他劝盖叔安心改造,他会等他出来,给他养老送终。探视区内,隔着一层厚厚的防弹玻璃,盖叔哭得像个孩子。

一段时间后,林小天身上的钱快花光了,他觉得有必要赶紧“创收”。可是去市区太远,附近镇子上的情况又不太熟悉,而且在这偏远的郊区似乎很难找到值得下手的“有钱人”。于是他盯上了村子外的那栋别墅,他觉得能住别墅的肯定是有钱人。动手前他暗下决心:如果这次收成足够丰厚,就从此金盆洗手,开春后回城里安心找一份工作。

那是个天够冷、风够大的午夜,林小天翻越了别墅的院墙,来到别墅前却发现别墅的房门是虚掩的。就在他犹豫着要不要进去的时候,身后的院门处突然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借着月光,他看到一个提着水桶的身影正朝他走来。

来不及多想,林小天闪身便进入了别墅,那个人紧跟着他也进了屋子。林小天对室内的地形不熟,黑暗中他没了退路,只隐约看到了楼梯。他摸着黑蹑手蹑脚地来到楼梯下,猛一抬头,却看到一个硕大的屁股正离他越来越近——楼梯上还有一个人,正沿着楼梯倒退着走下来。

运气太差,林小天暗暗懊悔刚才不该贸然进屋。此时前有堵截、后有追兵,他已无处藏身。情急之下他一闪身,紧贴着墙壁躲到了楼梯旁的暗影处。虽然惊魂未定,但他还是多了个心眼:黑灯瞎火,这两个人竟然不开灯,而且身形鬼鬼祟祟,难道是遇到了同行?他正胡思乱想,突然闻到了一股浓烈的汽油味。

汽油!林小天警觉地贴着墙角朝外瞄了一眼。此时那两个黑影已经退到了房门处,“咔哒”一声脆响,其中一个人打开了打火机。就在火光闪亮的刹那,林小天看清了那人的脸:满面横肉,左侧鼻翼上有颗硕大醒目的黑痣。那人狞笑着用打火机引燃了手中的一张纸……随着纸张的飘落,地板上一层蓝色的火焰腾空而起。

跑!必须马上逃离这是非之地!可是往哪儿逃?林小天傻眼了。就是他惊慌失措之际,大火已经蹿上了楼梯。借着楼梯的火光,他看清了周围的环境:此时他的藏身之处位于楼梯侧一条极隐秘的小走廊,小走廊的尽头竟有一扇门。

有门就有路!林小天几步蹿到门前,开门进屋后第一眼就看到了那扇逃生的大窗户。他正准备冲向窗户,却突然感觉房间里有些不对劲。下意识地一扭头,他吓得两腿一软险些瘫在地上——窗外洒进的月光里,一个穿着睡裙的姑娘坐在**,正惊恐地盯着他。

来不及多想,林小天挥着手就冲到床边,一把捂住了姑娘的嘴,低声吼道:“别出声,外面着火啦!快跑!” 可那姑娘似乎没听懂他的话,她没出声也没挣扎,只是用一双漂亮的大眼睛惊恐地盯着他。

逃命要紧!林小天松开姑娘冲到了窗前,手脚利索地开启窗户便飞身跃了出去,然后匆忙回头朝姑娘招手,压低声音焦急地召唤:“快,快过来!”

那姑娘显然是被吓傻了,她呆坐在**无助地看向了房门。林小天顺着她的眼神望去,已经有滚滚的浓烟从房门的缝隙处涌进……人命关天,顾不了那么多了,一翻身他再度跳进了房间。

林小天一把抱起被吓瘫的姑娘,将她放到了窗户前的书桌上。他自己先跳出窗户,然后转身将姑娘拉到窗边,背起姑娘就疾步逃进了屋后的田野。

一口气跑出几百米,终于安全了。林小天放下了姑娘,回身望去。远处那栋别墅已浓烟四起、火光冲天,肆虐的烈焰借助风势映红了整片天空。那别墅本就是砖木结构,怎禁得起如此滔天大火的摧残,随着一声巨响,坍塌了。

林小天气喘吁吁地对姑娘解释:“美女,真的不关我的事。我是个好人,我……”话说一半,他在心里狠狠啐了自己一口,有半夜三更摸到别人家里的好人嘛!不过他觉得实在冤枉,他什么也没偷而且救了姑娘的命,那就应该算好人。为了证明清白,他煞有介事地拍了拍身上的口袋,“我真是好人,我什么也没拿。”可那姑娘根本无心听他的解释,只是瞠目结舌地盯着远处的大火。

该做的、不该做的,似乎都做完了,仁至义尽。见姑娘没有任何反应,林小天准备转身逃走。可是他刚走出几步又折了回来——天气太冷了,那姑娘的身上只有一件单薄的睡裙。林小天脱下外套披在了姑娘身上,转身便逃进了幽暗的夜色中。

眼看就要到家了,林小天又开始为那个姑娘担心,在这么寒冷的夜里把那姑娘独自留在荒野似乎太过残忍。踌躇了片刻,他一声哀叹:“冤家!”

林小天一边往回跑一边安慰自己:也许那姑娘早就离开了,回去看看也好,起码在良心上能得到些许宽慰。可是当他回到那片荒地的时候,那姑娘竟依旧保持着他离开时的坐姿,一动不动地盯着远处还在燃烧的大火。林小天茫然地杵在那里,实在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一阵寒风袭来,仅着单衣的林小天打了个寒颤。太冷了,那傻姑娘坐在冰冷的地上,恐怕捱不到天亮就会被冻死。

俗话说: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俗话还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林小天垂头丧气地走了过去,将已经浑身冰冷的姑娘又背了起来……

实在无处可去,林小天只能把那姑娘背回了家。将姑娘撂在炕上,他已经累得筋疲力尽。

“啪嗒”一声,好像有什么东西掉下炕,林小天寻着声音低头一看,险些把魂魄吓散。他承认方才他的动作是有些粗鲁,可绝不至于摔断姑娘的腿。可那条腿就是断了,而且掉在了地上。定了定神,他壮着胆子凑近仔细一瞧,才发现那是一条几乎可以乱真的假肢,原来这姑娘是个瘸子。拿起假肢他犯了难,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归还失主。慌张地将假肢放到炕上,他顺手拉过一床被子,掩住了还在瑟瑟发抖的姑娘。

环顾脏乱不堪的家,林小天有些汗颜,毕竟是家里来了“客人”。匆忙将那些随意放置的杂物收拾了一下,当他再次面对女孩的时候,不禁惋惜:这姑娘太漂亮了!他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姑娘,可遗憾的是这姑娘竟是个瘸子,还是个哑巴,如今还被吓傻了。同时他也很纳闷:这个一身残疾的姑娘到底招惹了什么人,那些人竟狠心到烧了她的房子。

林小天呆呆地看了那姑娘一夜,那姑娘则围着被子盯着那面墙呆呆地看了一夜。天色微明,林小天意识到他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该如何处置这个又瘸又哑又傻的姑娘,总不能一直留在家里,可如果把她推出门又于心不忍。

天亮了,林小天收拾了一些吃食放在姑娘的身边,为了方便姑娘上厕所,他把自己的洗脸盆也放到了炕上。尽管知道那姑娘是个傻子,可他出门的时候还是很绅士地打了招呼:“我走了!”

坐上公交车到了市区,林小天在火车站下了车,然后一路寻找可以下手的目标。天气不错,收成也不错,临近中午的时候他已经“顺”了几个包。和往常一样,钱留下,钱包“邮寄”到邮筒里。他本打算就近找地方吃点东西,可是想到家里还有人在等他,他登上了回城阳镇的公交车。

在车上,百无聊赖的林小天顺手捡起一张其他乘客丢弃的《滨城早报》,没想到昨晚的那场火灾竟这么快就登了报。细看之下,他被吓出了一身冷汗:那栋别墅里竟然还烧死了两个人!经警方证实,遇难者是那栋别墅的主人——滨城市轴承总厂的副厂长兼高级工程师戴忠贤夫妇,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中……

原来那不是纵火案,而是谋杀案!这一惊非同小可,林小天想到了报警,但那个念头只是在那脑海中一闪而过便被他迅速否决:一个贼报警,开什么玩笑。大半夜跑到别人家里只是为了救人?说不清楚。就算他说在现场亲眼见到了纵火的人,可没有证人。报纸上说“起火原因还在调查中”,若贸然报警被人冤枉了也只能认下。

趁没人注意,林小天将那份报纸抛到了车外,其实他知道那不过是自欺欺人,可他还是觉得丢了那份报纸会相对安全一些。静下心来他倍感诧异:他救的那姑娘到底是谁,报纸上竟然对她只字未提。

林小天回家时已是下午三点。那姑娘还保持着傻呆的姿势;那些吃的还在,根本没有被碰过;脸盆里空空如也,看来她也没上过厕所。看着姑娘俊美而憔悴的脸,林小天莫名的心烦,默默离开了家。

去镇子的路上,林小天刻意绕远路去了失火现场。远远地看去,那别墅已被烧成了一片瓦砾。黑色的废墟周围聚着不少看热闹的村民,废墟里几个警察像是在翻找什么。林小天不敢停留,装作若无其事从人群后走过。

在市场买菜的时候,林小天突然有了种很奇妙的感受,虽然那感受很模糊、很朦胧,但他却很清楚那感受的源头——家里有个人在等他。原来“被需要”的感觉是这样美妙,无论那个人傻也好、瘸也好、哑也好,只要那个人是在为他等待,一切都变得那么美好。孤单了太久、无依无靠了太久,如今突然多了这么个又傻又瘸又哑的“累赘”,林小天的心里涌起一股泛着酸的甜。

回家后林小天使出看家的本事忙活出一桌好饭,为了方便姑娘用餐,他将小饭桌搬到了炕上。可那姑娘却视若不见,自顾自地发着她的呆。一番爱心忙碌就这么被人忽略,林小天很失落,那顿饭吃得索然无味。

入夜,该休息了。家里只有一铺热炕,那姑娘稳坐在炕的中央,林小天只能卷缩在炕沿。家里多了一个人,睡姿又太别扭,林小天一直熬到半夜也没睡踏实,他寻思着那姑娘已经一整天水米未进,长此下去非饿坏不可。于是他下炕热了两包牛奶,对姑娘哄劝道:“不吃东西就喝点奶吧,要不然身体顶不住。”姑娘的无动于衷把他惹急了,“你要干嘛?你到底想吃什么?想把自己饿死?你要真想死就死到外边去!”一顿咆哮,他突然觉得挺可笑:干嘛跟一个傻子较劲,一个傻子懂什么。

林小天坐到了姑娘身边,揽着姑娘的脖子试图撬开她的嘴,给她喂些牛奶。岂料那姑娘突然“哇”一声哭了出来,林小天被吓得手一抖,一包牛奶全喷到了自己身上。让他更感意外的事情发生了,那姑娘哭着哭着竟开口说话了,她口齿不清地嚎啕:“我、要……爸爸!要、妈妈!”

敢情这姑娘不是哑巴,看表情也不像是傻子,林小天被惊出了一身冷汗:今天就这么把她一个人留在家里,如果她喊叫求救,那他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他一把掩住了姑娘的嘴,哀求道:“别喊、别喊,别让人听见!”

那姑娘竟真的安静了下来。林小天赶紧趁此机会证明自己的清白,他也不管人家能不能听懂,自顾自就说了起来:“你可算是说话了,我还以为你是哑巴呢。昨天半夜我路过你家,突然看见你家房子着了火。当时我顾不了太多,冲进去就把你救了出来。你好好想想,能想起来吧?”

姑娘结结巴巴地问道:“爸、爸,妈妈呢?”

至此林小天终于搞清楚了姑娘的身份,他不假思索地反问道:“那房子里烧死的那两个人是你爸妈?”话一出口,他情知自己说漏了嘴。

“烧、死,爸爸、妈妈,死了?”姑娘惊恐地问道。面对那双漂亮、悲伤的眼睛,林小天没有说谎的勇气,只能沮丧地点了点头。姑娘再度痛哭失声,“你、不救,你不救。”

林小天哭丧着脸解释道:“不是我不救他们,真不是,我真不知道那房子里还有人,我也是今天看了报纸才知道的。”

姑娘哭得伤心欲绝,待她的哭声减弱,林小天试探着问道:“你家,得罪过什么人吗?”姑娘抬起一双泪眼,诧异地看过来。林小天绝不敢说出实情,赶忙掩饰,“我就是随便问问。其实我是想问……哦对,想问你还有没有别的亲人。”

提到“亲人”,姑娘猛地清醒,焦躁地絮叨:“回家,妹、妹!等,妹妹,回家!”

这个姑娘就是戴墨霖。说来也是神奇,那天夜里,十几年未开口说话的戴墨霖,用磕磕绊绊的语言对林小天哭诉了她的故事。

尽管戴墨霖齿不清,一句简单的话都会被她说得支离破碎,可林小天还是按照自己的思维从她的讲述中察觉到一些端倪:贾绍康用戴墨霖的画获了奖,恰好戴墨霖的妹妹不见了;妹妹与家里失联两个月,却偏偏与已在国外的贾绍康保持着联系;戴墨霖的父母联系到了贾绍康,家里却又被“大黑痣”放了火。看来这个贾绍康难逃干系。可这些猜测似乎又存在着太多不可思议:只不过是一幅破画,何至于杀人放火。

就这样,戴墨霖留了下来,随着交流的日益增多,她的语言表达也日渐流畅了起来。

林小天哄骗戴墨霖,说他是网络公司的职员,每天还煞有介事地准时上、下班。每次“钳包”的时候他比以往更加小心,因为他知道家里还有人在等他,如果他出了事,那个人没有能力照顾自己。每天回家他都会给戴墨霖带回消息:今天去老房子旧址看过了,妹妹没有回来。

父母不在了,戴墨霖意识到想要找到妹妹必须依靠自己。在林小天的照顾和鼓励下,她振作了起来,每天除了上网发帖寻找妹妹,空余的时间她都在练习走路。她练得很刻苦,每次脱下假肢时断肢处都会渗出大量血水。每次给她擦药水的时候林小天都心疼得龇牙:“悠着点儿,小孩儿学走路还要两年呢。”

倔强的戴墨霖安慰林小天:“没事,不疼,我不是小孩子,我今天能走三步了。”

在戴墨霖的眼中林小天是个好人,一个足以依靠而且很帅气的好人。她觉得贾绍康应该也是这样的人,如若不然妹妹也不会喜欢他。

林小天真的很帅,在读书时就经常收到女同学的情书,但是他却对此嗤之以鼻。他不是不渴望爱情,也不是他看不起那些女生,其实他最看不起的人恰恰是他自己,那些清高只不过是源于自卑的无奈。他曾是孤儿、流浪儿,后来的“爸爸”又是个贼,他每天都在担忧和惶恐中度过,从来都是一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人。他比任何人都渴望去爱或是被爱,但是他不能也不敢。当未来的一切都是未知,爱情,成了他承受不起的奢侈品。

每个男人都希望自己能更帅一些,可林小天却恰恰相反,因为“帅”给他带来了太多不便和麻烦。每次“出工”时总会有人盯着他的脸看,明明已经锁定目标随时可以下手,可身边却传来那些花痴女生的窃窃私语:“快看快看!那边……十点钟方向,那小子可真帅!”这种情况屡见不鲜,他只能无奈地选择放弃目标,转移阵地。为了遮挡住那张“碍事”的脸,他不得不戴上了棒球帽,而且刻意将帽檐压得很低。

在林小天看来,戴墨霖就是女神般的存在。平日里遭遇到的所有不快和烦闷,都会随着她轻柔的一声“回来了”烟消云散。读书时他学过周敦颐的《爱莲说》,他认为文中那些赞美的诗句就是戴墨霖的写照: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把照顾戴墨霖当成是一种享受,从未对她有过非分之想。他认为任何不洁的念头都是对“清莲”的亵渎,他唯一的奢望就是能把戴墨霖留在身边,越久越好。

“同居”几天后的一个深夜,戴墨霖在睡梦中不经意地翻身,一条胳膊搂住了林小天。她本人浑然不觉依旧甜睡,可林小天却僵硬着身体在少女如兰的气息中陶醉,面红耳赤地盯着天花板,直到天亮。从那以后,搂着林小天睡觉成了戴墨霖的习惯。她认为喜欢的人就应该搂在一起睡觉,从前她和妹妹就是这样的,爸爸和妈妈也是这样的。

戴墨霖完全没有“男女有别”的概念,每次洗澡都会喊林小天来给她擦背。她已经将林小天视作亲人,而擦背是亲人不可推卸的责任。可是作为一个发育正常的雄性,女神不可理喻的天真让林小天苦不堪言……

某天下午,收工后的林小天又照例去了菜市场。近来戴墨霖的进步很快,虽然脚步不稳,但已经能战战兢兢地扶着墙围卧室走一圈了。林小天打算多买些菜好好犒赏她一下,以资鼓励。

买好了菜,林小天回身一看,发现那小狗还倔强地跟在他身后。为了甩脱小狗的跟踪,他突然转身拔腿就跑。可是刚跑出几步,他猛地怔住了,一个画面在他的脑海中闪过:这不正是多年前的他和盖叔吗?在县城汽车站,他就是这样可怜巴巴地跟在盖叔的身后。此刻的他和小狗,简直如同那一幕的翻版。

林小天转身就跑了回去,也顾不得脏,抱起了小狗,同病相怜的疼惜让他将小狗小心翼翼地踹进怀里。

回家后跟戴墨霖打过了招呼,林小天钻进了厨房。今天他没着急做饭,而是先烧了一锅温水,给小狗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这显然是只不怕水的小狗,它在盆里显得很兴奋,喉咙里发出阵阵欢快的鸣叫,那稚嫩的叫声挠的人心里阵阵发痒。林小天惊喜地发现,洗干净后的小狗超级奶帅。

背着手走进卧房,林小天故作深沉地清了清嗓子,果然引起了戴墨霖的注意:“小天哥,怎么了?”

林小天的表情很严肃:“最近你练习走路很辛苦,我给你找来一个小伙伴,以后陪你一起练。”戴墨霖不明就里。林小天狡黠地一笑,伸出了一直背在身后的手。

戴墨霖惊喜道:“天哪,它可真漂亮,快给我!”她把小狗抢到手,用脸颊摩挲着,“小天哥你真好,它叫什么名字?”

林小天笑着应道:“还没名字呢,以后它就是你的了,你给它取个名字吧。”

戴墨霖望着怀里的小狗沉思良久,商量道:“就叫小飞吧?飞翔的飞,可以吗?”飞与霏同音。戴墨霖不能走路却希望她的小狗会飞。她希望小飞能带给她好运气,能带着她飞翔,帮她找回失散的妹妹。

家里多了一个可爱的新成员,这个家更像是家了。从那以后,每天林小天回家时戴墨霖都会带着小飞在门口迎接,那种和美惬意的天伦之乐是任何语言都无法形容的。

对于戴墨霖学走路,林小天始终纠结,那种纠结不完全是出于心疼——他担心学会走路的戴墨霖会离他而去。他也意识到那样的想法太过自私,既然爱一个人,就应该努力帮她达成所愿。是爱吗?林小天的心微微一颤。

为了帮戴墨霖尽快恢复行走能力,林小天开始在网上留意那些“残疾人重新走路”的信息。浏览了一段时间之后,他有了一个惊人的发现:戴墨霖所佩戴的假肢只是起到装饰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那副假肢根本不适合行走。如果要像正常人一样走路,戴墨霖需要的是一种叫做“运动型假肢”的装备。材质、性能上佳的运动型假肢在国内尚没有生产,完全依靠进口。这种假肢为碳素纤维复合材料,价格在四万元左右,并且要到很专业的医院才能做配型安装,省内只有省城的一家医院具备这样的资质。根据戴墨霖的残疾等级和实际情况,林小天在网上找到了适合她的假肢。从网页上那些留言评论来看,有很多和戴墨霖一样的患者依靠这种假肢恢复了行走。万事俱备,只差……钱!

皇天不负有心人,林小天用一个月的时间凑足了五万元。那天夜里他难掩激动,对戴墨霖说出了他的计划:“明天就去买火车票,咱们去省城的大医院换新腿,到时候你就可以像我一样走路了!”

戴墨霖似有担忧:“你说的那种腿,能有那么好吗?”

林小天得意地将笔记本电脑拿到戴墨霖面前,指着那些网页和图片炫耀:“瞧见没有?有人装上了这种腿,还参加了长跑比赛呢!”

那些画面让戴墨霖振奋,可是假肢的价格却让她吃惊。林小天看透了戴墨霖的心思,一拍胸口:“放心吧,钱不是问题,我已经准备好了。”

戴墨霖感动流泪,俯在林小天的胸口呜咽道:“小天哥,你对我真好。”

林小天嘿嘿憨笑:“又说傻话,我不对你好对谁好!”

戴墨霖抹着眼泪撒娇:“那你要保证,以后永远对我好。”

这正是林小天求之不得的,他受宠若惊,频频点头。

去买火车票的时候林小天作了查询,确定火车上禁止带宠物。出发的前一天,他将小飞送到了镇上一家可以寄养宠物的宠物商店。

出发的那天早上,林小天预约的出租车已经到了家门前,第一次出家门的戴墨霖跟林小天商量:她想去原来的家看一看。对于她提出的任何要求,林小天从来都是无条件满足。

从前的家已经消失,空地上残留着焚烧后的斑驳和狼藉,戴墨霖蹲坐在家对面的麦田边,神情悲怆地凝视着面前的空旷。林小天掏出手机,拍摄下了这幅令人心碎的画面。

到了火车站,林小天一直背着戴墨霖。面对周围那些奇异的目光,戴墨霖趴在林小天的背上小声商量:“小天哥,放我下来吧,你扶着我,我自己能走。”

林小天当然不答应,他冷着脸吓唬戴墨霖:“以后还想不想走路了?磨破了膝盖,大夫还怎么给你装新腿?老老实实给我待着,我不累!等咱回来的时候你又能跑、又能跳,那时候你就是想让我背,我还不乐意呢!”

戴墨霖瘪了瘪嘴,乖乖地搂紧了林小天的脖子,掏出小手帕帮他轻轻拭去了额头的汗珠。

十多年没有见过这么多陌生人了,火车上的戴墨霖犹如一头受到惊吓的小鹿,紧紧偎在林小天身边,林小天却和对面铺位的旅客们谈笑风生。很多人都夸林小天的女朋友漂亮,羞得戴墨霖的脸阵阵发烧。

到了省城的大医院,一切都很顺利,医院里刚好有适合戴墨霖配型的假肢。装上假肢后的第三天,戴墨霖已经适应了她的新腿,可以不需要任何搀扶走到病房门口。虽然战战兢兢、虽然脚下还不够稳,可她已经兴奋得难以自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