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欲擒故纵

(壹)

越书明慌慌张张地应付了期末考试,尽管及格没问题,但自从他与赵美云的表妹相识这一个月以来,整天想的都是杜娇蕊,以致其学习太过松懈。

那时候的越书明正当血气方刚,脑袋总是无法自控,整天仿佛鬼使神差,不停地浮现出杜娇蕊的身影:一会儿是舞台上**四射、哀婉忧伤的远景镜头;一会儿则是眉目流转、巧笑倩兮的面部特写;一会儿却是纯真憨嗔的天性使然……这一颦一笑一牵一挂,皆星星点点地牵动着越家大儿子的神经末梢。越书明清楚倘若再这样下去,自己势必将会入了魔着了道。《聊斋志异》里那些被狐啊妖啊鬼啊怪啊仙啊魔啊魅惑得五迷三道的穷书生,眼见化为人形的女妖精们,一个个一颦一笑媚态十足,再加之她们原本就是狐妖鬼怪,放电勾魂的本事自然甚过了人间的绝世女子千百万倍,这下,穷书生们集体害了相思病,一个个则更是腿肚子抽筋,走不动道了。

古人云:红颜祸水。封建社会明明是以男权为主导的一统天下,咱男同胞们都能一手遮天了,却是没力气阻挡这祸水红颜,那遮天的本事到哪儿去了?

不对不对!这种封建余孽的思想观念一点都不正确!越书明连忙摆了摆手,别把自己的欲望祸端都归结在女人的身上,咱是成长在五星红旗迎风招展的新社会里,要力图破除封建迷信,大力提倡男女平等。

最后一科期末考试结束后,越书明如此一番阿Q精神地安慰自己。上述的内心独白,其实也代表了越书明的自我放弃,他实在闹不明白杜娇蕊在想什么。这个小女人到底对自己有没有好感?到底把他越书明放在了什么样的位置上?虽说不一定挨着心头肉,但好歹也应该将越书明放在她的心口上悬着呀!然而现实的景况却是,越书明热脸贴上了冷屁股,人家杜娇蕊爱理不理,高兴了就多看他两眼,不高兴则是连个巴掌都懒得赏赐你一个。

越书明清楚自己打小就擅长察言观色,从小学时就能讨好村里或县上的老师。当然,他的讨好方式并不过于谄媚,更多是依靠自己的学习实力,讨得老师们的欢心。再加之其性格随和,班主任叫干啥就干嘛,既听话又好使,从不抱怨活累。

表面看起来越书明性格收敛,内在却是膨胀着无穷的野心,由于常年受到父亲的教诲,便一直巴望着鲤鱼跳龙门,能跳出高庙村那座穷山坳,抖抖官袍,做回名副其实的城里人。人心隔肚皮!越书明从来没有向外人道出过此般野心,却是村人们见越家兄弟俩都是读书胚子,一个个骚头露脸地发出酸溜溜的嫉妒声。

“越老师,您家可出了两个大能人。这哥哥弟弟读书都这么厉害,您老回城还不是迟早的事啊!”

旁侧更是有人在撺掇道:“怎么才两个大能人?我看你这人实在是没有眼力劲儿,你把我们越老师放哪儿去了?越老师也是桃李满天下的大师啊,把自己的学生都举荐保送进了京城,自家那两个大小公子还不是京城里的重点大学随便挑啊!”

“哪里哪里!都是我那些学生自身的底子好,个个勤奋又肯吃苦。”说话的同时,越文轩流露出一副文人酸溜溜的谦卑,看似儒雅地摆了摆手,心里面却是乐开了花。

瞧这酸气冲天,足可以腌酸菜萝卜了。

“哼——”之前的那个说话者则是嫉妒地喷出了一鼻子的冷笑道:“那莫不是要挑花了眼?!”

这赞客和被赞者各自心怀鬼胎:一边是村民们的小肚鸡肠,当面将话语说得敞亮好听,这心里面却是瞧不得别人过得半分比自己好;那边,越家老爷子则是继承了中华民族的谦虚传统,连连摇头摆手,恨不得能将脑袋卑顺地扎入泥土,其内心里却是开出了一朵狗尾巴花,正面冲向自己无比骄傲地摇尾点头,更是自命不凡。

作为一个下乡落户的城里人,越文轩秉承着城市人气血清高的傲慢姿态,却同时又心怀着流落僻壤他乡的谦卑之感。尽管这十里八乡就数越家老爷子最有学问,即便在其所任教的广博县中学也无人能及他肚子里的墨水,县中学的历史课程更是数他教得顶呱呱,所以整整二十年被校长委以重任,担任文科毕业班主任和年级主任。可以说,越家老爷子的声望已经到了名声显著、威望赫赫、名扬广博县城的地步,但毕竟踩在别人的土地上安居乐业,越文轩抱持着息事宁人的态度,遵守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中庸之道。

由此可见,越书明在为人处世方面继承了父亲的真传,这使得他自小学就开始平步青云,均匀地踏步,均匀地为人,均匀地勤奋,均匀地一步步蹬上了目标中的台阶……成绩也始终维持在广博县中学年级前三名的位置。

每当有老师问越书明想报考哪所大学时,他则是将市里面的重点大学放在了首位,采取小心而谨慎的态度,悄然行使着回城的使命,并打响了自己这头一炮,也是为弟弟考虑院校的取向,父亲退休回城等一系列问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因而,就算高庙村的村邻们知道了越书明心怀有如此宏图大志也不会大惊小怪。但通过这个事情可以看出越书明的忍耐力可不是一般,心中纵然存有千般万般的狂傲,却也不会在得势之前,初露任何野心的端倪。

直到真正考上了城里的重点大学,越书明才显露出其骨子里的傲性,但也不愠不火,而是收放自如,一步一个脚印,再加之个人能力不错,在校学生会担任副主席的职务,这些都为他未来的事业转折点,踏入市规划局埋下了伏笔。

另外,越书明与赵美云之间恋爱关系的确立,也是缘于一次学生会户外活动的举办。校学生会组织活动到城区附近一个著名的旅游景点——古峰岭进行采风,赵美云作为一名忠实的户外爱好者,便和几个女同学一起参加了该活动。临出发前,越书明正在那辆即将出行的大巴车前清点人数,那是个酷热的夏日,赵美云见越书明顶着白花花的太阳为大家服务,这不免激起了其身为女性的怜爱之情,就举着一把遮阳伞走到越书明的身边,为对方安安静静地打伞。越书明大汗淋淋,察觉额顶的荫凉,便抬头望见了干干净净的赵美云,其手中正举着一把白色的遮阳伞,关切地为他遮阳。

整个旅程,赵美云都在默默地关心着越书明,甚至帮他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琐事,弄得对方很不好意思。一直到旅途结束,两人谁都没有开口告白喜欢对方,这就像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暗号般,悄然拉开了爱情的帷幕,彼此自然地走到了一起。越书明的暧昧不明,在某种程度上实则是带有其内心强烈的功利目的。为了能留在城里,越家大儿子绝对不会接受一个农村的姑娘,即便是考进这所与其一样的市级重点大学,他也绝不会接受。所以综合考虑过了所有的条件,赵美云各方面都不错,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要学历有学历,要人品有人品……这在那个年代,赵美云对于任何一个男人而言,都是不可多得的首选结婚对象。

想来,大概也正是因为这份平淡,当越书明第一眼见到惊为天人的杜娇蕊时,再加之对方看似神秘莫测的演员身份,这些都令他感到心生向往,所以会对赵美云的表妹一见倾心。

早在广博县中学,那个时代的女生们可不敢写情书,但眼神却是不会留下作案的痕迹。每天早操时,以县中学的操场为半径,各个年级女生们的目光,都会小心翼翼地将越书明收拢过来,将其围猎在眼神所瞩目的焦点中心,把他聚焦得很不舒服。

所以从女人缘可见,越书明绝对是一个不缺乏男性魅力的书呆子。考入大学,加入了校学生会之后,更是令越家大儿子的这份自信如虎添翼。两年半前,一个从小自农村长大的城市血统的青年,恰好迎上改革开放如火如荼的朝阳春风,眼见烫头发、花裙子、喇叭裤、迪斯科舞厅的悄然兴起,各种摩登及时尚的文化交融碰撞,尽管越书明先是晕头转向了一年,但很快就适应并且融进了城市里的花花生活。

在那个物质尚且匮乏、人们如饥似渴地接受着新思想、新思潮、新文化的年代里,城市的生活也并不富裕,买什么东西都需要凭票。下至粮食,上至家用电器都得凭票,这就是当时的中国内陆。

当越书明以为将自己彻底打扮成了一个城市里的英俊小伙时,就在这当口,赵美云牵引着他认识了自己的表妹,由于为杜娇蕊迷醉得神魂颠倒,越书明则是卖力地展现着自己身为男性的魅力雄风。

然而,令越书明没有想到的是在一年之后,于自己二十二岁时,杜娇蕊二十岁那年,也就是一九九零年的夏天,中国举办首届亚洲运动会——即第十一届亚运会的开幕式上,那首气吞山河的宣传曲《亚洲雄风》,使得“雄风”不再只是他一个人的口边词,而是整个中国,甚至是整个亚洲的口边词。

既然自己所展示的男性魅力雄风似乎无甚效果,那枚花费了一百块钱的水晶胸针也算是白送了,根本就没有得到杜娇蕊的任何重视,仿佛一地落败的鸡毛。

一想到自己这颗血汪汪的赤诚真心,被杜娇蕊毫不在乎地丢弃在了地上,并且还用力践踏成了一团血肉模糊,越书明就委屈得直想失声痛哭。

(贰)

校食堂内,早已是人声鼎沸。男生们敲打着清一色的铝制饭盒,就像是一群野鸭子般前来觅食,一些害羞的女生因怕受到冲撞,便乖乖地闪躲到了一旁。

越书明和龚客来正相伴着走进了食堂。他这位室友兼上铺瘦得简直就像是一棵豆芽菜,脑袋奇大,身材弱小,一脸的菜青色,所以没有比这“豆芽菜”更形象、更贴切、更稳妥的比方了。

“越书明,你怎么了?”龚客来见对方闷闷不乐,流露出一脸担忧的神情:“你的脸色不大对劲,还在想上午的考试呢?那对你应该不难啊!”

越书明则是淡淡地回答:“是不难。”

“那你这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赵美云早就抢好了座位,见越书明走进食堂,冲他用力地挥手道:“书明,这边!我已经打好了两人份的饭菜。”

这不免引起了龚客来的一阵艳羡,但他清楚自己的形象配不上赵美云,只能流露出一脸望洋兴叹的表情。

越书明快速犹豫了一下,杜娇蕊的态度暧昧不明,尤其是那个小女人身边的追求者众多,不知道能不能轮钓到自己的手上;但赵美云就不同了,则是死心塌地、一心一意、无比专情地爱着自己,所以万万不可放弃了这个作为退而求其次的结婚对象。那时候还没有“情感备胎”一词,但赵美云对于越书明的价值而言,无异于是备胎的作用,倘若真抓不住杜娇蕊的话,他也不能将赵美云拱手让给了别人,比如面前的这棵“豆芽菜”——龚客来。因而,越书明还是慢腾腾地面朝绯闻女友走了过去。

赵美云殷勤备至,将打好的饭菜推到了越书明的面前,还腾着雾气。赵美云明白自己的美貌拼不过表妹,但她以为可以拼贤惠拼懂事拼气度。但她正处在一个渴望爱情,却实在闹不懂男人为何物的年纪里,不明白在一个刚满二十岁的愣头青眼中,没有柴米油盐的后顾之忧及远景规划的世界里,异性的美貌远比贤惠重要。至于女人的气度,那更是摸不到闻不着不着调的东西,男人们就喜欢浪**使性子的小女人,从而可增添生活的情趣。这不,越书明猛地抬头,隔望着重重雾障,竟是将赵美云恍惚成了杜娇蕊。

“你怎么了?”赵美云见对方这副发呆愣神的模样很奇怪。

倘若赵美云知晓自己只是担任了一个备胎的角色,该是对自己所执念爱慕着的这个男人有多失望啊!

“啊!没有!没什么!”越书明恍过神来面前的赵美云就是赵美云,不是其心底里、那个无限渴望着的梦中情人,连忙摆了摆头:“我在想——这学期又快要过去了,时间过得可真快呀!”随即,发出了两响应景的叹息声。

赵美云将筷子递给了对方:“快吃吧!别总想那些没用的。凉了,会吃坏肚子的。”

越书明也不再风花雪月,抓过筷子和饭盒,就大口大口地刨了起来。

“这个寒假,你准备怎么办?”赵美云小口地吃着自己饭盒里的饭菜。

“回家呀!”越书明头也不抬,筷子舞动得飞快。

“是回高庙村?”

“是啊!”越书明抬头望向对方,不明白这个问题有什么好强调的。

“书明,我们在一起也有一年了吧?”赵美云是想趁着寒假,又可借由春节的机会,想去越书明的家乡拜访一下他的父亲——也就是自己未来的准公公。

然而,越书明却似乎并没有听出对方的弦外之音,或者说根本就没有带女方回家的打算。

“是吗?”越书明口气含糊道:“我们认识已经有一年了?”

赵美云则是咬了咬嘴唇,见男友根本就心不在蔫,便试图将话语挑明道:“书明,你说过你父亲是下乡落户到了高庙村,那这城里面肯定有你们的亲戚吧?”

这话显然不得要领,刺痛了其绯闻男友的要害。越书明闷头吃饭,不高兴地“嗯”了一声,便不肯再多说些什么。

赵美云继续试探道:“你跟他们都没有往来吗?”

“没有!”

“为什么?”

“没有就是没有,没为什么!”越书明回答得瓮声瓮气。

“那书明——”赵美云似乎是在用恳求的语气道:“你能不能在学校里多住两天?”

“为什么?”这次轮到越书明奇怪地发问。

“因为——”赵美云因涨红了脸,下定了好大一番决心,才吞吞吐吐地回答:“我妈妈——她想见你。”

“见我?”越书明吃惊地抬头,气管呛进了饭粒,发出一连串的咳嗽声。

“是啊!”赵美云慌忙站起身,为男友拍背顺气道:“你看我们在一起,也已经有一年了——”

越书明的举止向来书生气十足,很少打断别人的说话,那时却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情绪:“什么我们在一起已经有一年了——”

赵美云赶紧解释道:“我的意思是说,很快,我们就要面临毕业就业分配等问题,我想在毕业以后,工作安定了下来,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终于,越书明止住了咳嗽声,面色阴冷道:“但现在,我们不是什么都还没有着落吗?况且,我也分不出那么多心思,只想先做好留在城里的打算,把实习就业等问题先稳定下来。”

“当然——”赵美云则是更加心急地表态道:“我也没说我们马上就结婚,还是以就业为先。”

“再说,我万一被分配到了外省市呢?”

赵美云毅然决然道:“那我就跟着你。”

“你父母怎么办?他们的年纪都大了。”

“你放心!我妈才刚四十出头,他们老两口的身体都很健康。”看来,赵美云是铁了心要跟自己在一起呀!

“那是现在,过两年呢?毕竟,我们的父母都已经上了年纪。”

赵美云则是一副天真乐观的神态:“那我们可以把他们接来和我们一起住啊!”

越书明嗤然冷笑道:“我父亲六十年代下乡,到现在都还在农村,怎么接啊?”

赵美云见自己出的主意统统都被否定了,不免脸色涨红,有些不太高兴。

越书明已经吃完,拿起饭盒起身道:“明天一早,我就回家,你就别来我的宿舍了,好好陪父母们过个春节吧!”这算是临行前与赵美云的告别。

这天一下午,越书明都在思考:要不要在回高庙村之前,前去向杜娇蕊道一个别,但她不一定在家中,难道找去市话剧团,却弄不好便是自取其辱。自从上次在杜娇蕊的家中,两人由于不愉快而分手,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往来了。难道,这就是与杜娇蕊无疾而终的最后结果吗?

一直以来,杜娇蕊不仅惊扰了越书明的兴致,更打搅了他原本安稳平静的生活,挑逗起了他的欲望,勾引起了他的追逐,更是激发起了他的好胜之心。但如果单单是这样的话,他们之间也不算是无疾而终,多少留下了一点粉色的回忆,比如一起欣赏了电影《叶塞尼娅》。越书明十分清楚自己的四面皆是楚歌,对手或是享受父母的权势福荫、或是文化圈里的才子佳人……与这些大人物相比,他越书明实在是太微不足道了,不过只是一个穷教书匠的儿子,而且父亲还被落户在农村,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搬回到城里。

因而,越想越觉得自己跟杜娇蕊不可能,说难听点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越书明便干脆将心一横,决意借寒假之机把杜娇蕊先冷落一段时间,看看对方的反应。

兵法有云:欲擒故纵。那意思是说故意先放开敌人,使他放松了戒备,充分暴露了之后,再将其一举擒获。而越书明则决定用距离考验情感,先将对方冷落到一边,观望她是否在意自己,倘若杜娇蕊有心,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肯定会通过赵美云这条途径,探听自己的近况,那便说明自己还有希望。但如果对方丝毫不为所动,那越书明也就完全死心了,不管跟赵美云是怎样的结果,新学期开学后,他都要一心一意地为以后打算,能留在城里才是他的终极目标。

自己总不能被一个小女人糟蹋得如此萎靡不振,更不能像期末考试的结果那般将就过去,越书明的目标可是要在城市里大展拳脚,施展自己此生的宏伟目标与雄心抱负。

(叁)

翌日一早,越书明提着一只轻便的行李包,坐上长途汽车,一路颠簸了六七个小时,先是赶到了广博县;在落日余晖的当口,坐着老乡的赶牛车,终于返回到了高庙村。

这边,赵美云则是一大早就匆匆地赶到了越书明的男生宿舍楼。然而,她的绯闻男友却是早就已经先行一步离开了学校。眼见赵美云一脸失望的表情,龚客来跟她热情地打招呼,但赵美云没心思回话,转过身子就扭头离开。

此时此刻,冰冷的暮空挂下了半轮残阳,正渐渐地收拢进了对面山峦的背后,整个高庙村皆沉浸在安静祥和的气氛当中。

越书明走过了村口的那棵大榕树,因穿着一身城里年轻人的装扮,看起来精神而利索。虽然他还只是一个大学生,却是有种荣归故里的派头。

一路上不断有村邻向他打招呼道:“越家的大娃子回来了!”

越书明则是频频点头问好,尽管气质清高,却又并不失礼。

终于,站在自家的院落门前,越书明抖了抖精神,高声道:“爸,书华,我回来了!”

正准备侧头推门,弟弟越书华冲了出来:“大哥,你回来了!”并帮忙接过了越书明手中的行李,可见他们兄弟俩的感情十分融洽。

弟弟越书华,越家书香门第的二公子,相比较哥哥越书明而言,其面相更显秀气,皮肤也比较白皙,似乎怎么晒都晒不黑。如果用跨入二十一世纪的时髦说法,如同越书华这样的白面小生,可以被称之为“花样美男”之列。现如今的选秀节目所捧出的全民偶像,男子大体可分为型男和秀男,而在秀男之中却是又不乏伪娘的概率。越书华倒不是伪娘,只是面貌比较俊美,因而被称作是如鲜花一般漂亮的男孩。但在当时可没有这样的说法,尤其是在农村,男人要身具大老爷们的血性,简而言之就是即便个头不高,外貌也要精干健硕,性格四通八达,脾气豪爽直接。

那一年,越书华十五岁,比哥哥越书明小了六岁。虽然兄弟俩的母亲没有读过书,目不识丁,但作为一名农村女性,则是拥有了难得的开明和大度,知道读书的重要性。早年,他们的外祖母作为地主老财家的丫鬟,服侍了两代少爷与小姐读书,也附带懂了点古书上的道理。不过因为解放后,政府革地主老财主的命,也就顺带把他们的外祖母给解放了。

其实,外祖母对服侍的那家李姓地主老财并不反感,也不是所有的地主都像周扒皮那样恶贯满盈。地主请人帮忙给自己做事,不仅一日三餐供应吃饱,该给的工钱也是一分不少,跟现在人家请保姆照料饮食起居,可以说是同样的道理。当然,你若说那微薄的工资以及早中晚饭的福利与丫鬟的劳动不成正比,这个则不在我们的深入讨论之列。

总之,那家李姓老财尽管盖着一顶地主的大帽子,但外祖母并不反感地主一家,对方没有强迫过自己干什么,就是做了一个丫鬟应尽的本分。当年,政府让她指控地主老财家的种种暴行,外祖母实在是张不开那个口。几年后,地主老财家的小姐出生了,刚刚懂事就遭遇了**,因眼见家人们一个个上吊自杀,最后竟是被逼疯了。

正是在外祖母的教导下,兄弟俩的母亲明白了知识的重要性。但新中国的经济状况全面崩溃,村里人连饭都吃不起,哪还有心思管儿女有没有文化。所以,他们的母亲特别敬仰从城里来的那些下乡落户的知识青年,尤其对越文轩充满了好感。

原本,落户在农村的越文轩天天巴望着政策的东风扭转方向,将他们这些城里人招回去。但政府一点这方面的意思都没有,眼见同学们一个个以招工或参军的名义离开了高庙村,越文轩知道自己的希望甚为渺茫,便一咬牙,接受了兄弟俩母亲的感情。

如今,兄弟俩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三年半,父子三人相互陪伴着过春节,整个家里显得既凄凉又冷清。

杜娇蕊一家三口,除夕夜在父亲的家中大团圆,初一则到母亲的家里去拜年,仿佛形成了约定俗成的多年礼数。大年初一团圆这天,外公外婆家祖孙三代也是齐聚一堂,好不热闹。这也是赵美云和杜娇蕊自那次报纸事件的芥蒂之后的首度见面。

因眼见表姐对自己爱理不理,杜娇蕊手握着一杯果酒汽水,凑到了赵美云的身边,主动打招呼道:“表姐——”

赵美云却是装作没有听见,表面继续吃东西,神态一副挑挑拣拣的模样。

“表姐,你还在生我表姐夫的气呀?”杜娇蕊一下子便扑了过去,双手抓按住赵美云的肩膀,口气埋怨道:“这大过年的,就是要图个开心嘛!你看你绷着这张脸,就像是年画上的那个门神,一脸凶神恶煞的样子,多晦气呀!”

这糊涂话可是装得真够聪明,这个小女人明明清楚赵美云不高兴自己与越书明的眉来眼去,这下却是把自己的责任仿佛鸡汤里的血沫般撇去得干干净净,居然连提都没有提还有这么一档子三角恋的破事。

“你表姐夫怎么了?我为什么要生他的气?”赵美云刻意装糊涂地强调道:“我们的感情很好啊!你在担心什么?”

“啊!原来你跟表姐夫没事啊!没事就好!”

其实,杜娇蕊是在试探那次报纸事件之后,表姐和越书明两人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争执,从而满足其他男人为她争风吃醋的虚荣之心,却见表姐打哈哈,这令她有些失望,便采用笑的姿态试图掩盖其内心里的失落。再加之,这十多天来越书明却是再也没有找过自己,这令杜娇蕊开始担心对方于自己的追求已经失去了耐性,不免自责早前对越书明那番若即若离的态度。

“怎么?”赵美云则是眼神冷傲地注视着表妹道:“你是希望我们有什么事吗?”

“哪里?!”杜娇蕊却是灵灵巧巧地将目光躲闪开了:“我当然是希望表姐与表姐夫能够甜甜蜜蜜、恩恩爱爱一辈子。”

“是啊!”赵美云连讽带刺道:“你左右逢源,忙自己的事业都忙不过来,就别再为我们的爱情故事操心了。”然而,其内心独白却是无比憎恨对方道:你这个卖弄**的小贱人,还亏我把你当成是自己的亲妹妹来疼惜和宠爱,却来挖我的墙角。只要你不插上一脚,我与书明就能甜甜蜜蜜、恩恩爱爱地相守着过一辈子。

“你是说报纸上的那些无根无据的小道消息啊?那是他们自己要追我,我也没法子啊!”杜娇蕊委屈地摊了摊手,更是不忘吹捧自己魅力无边,的确是一副毫无办法的样子。

赵美云为避免让这丫头进一步得势,便摆了摆手道:“不说男人了。”

“那就说说你吧!”杜娇蕊佯装出一脸十分热心的神情:“表姐,毕业后,你打算干吗?”

赵美云摇头回答:“反正还有一年的时间,到时候看呗!”

“你就没有什么具体的打算?”

“我无所谓,就希望书明能被分配到一个好单位。”

杜娇蕊笑了起来:“你跟姨妈可真像!”

“这倒是!毕竟,我是她生的,她是我亲妈。”姐妹俩似无芥蒂,有说有笑了起来。

“看你这一脸幸福的表情,真让人羡慕啊!”对于男女之事,别看杜娇蕊的年纪比赵美云小两岁,但在气场上却是驾轻就熟。

更何况,这小女人十五岁考进艺专,一进校就面临追求者不断,文艺圈是最容易接触到新思想与新思潮的地方,成就也是这新,败北也是这新,全在自己的一念之差。

“对了!”赵美云突然转身道:“书明留在城里的事,你认识那么多朋友,有办法吗?”

“什么我那么多朋友,说的我像是一朵交际花似的。”杜娇蕊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中的果酒一口气干下,心中压制着针对表姐的声讨和气恼,以及对越书明的强烈不满。

在赵美云的心目中,她的表妹杜娇蕊——可不就是那朵到处卖弄风情、招蜂引蝶、尤其擅长勾取男人们的精气与魂魄的交际花吗?!

(肆)

由于市话剧团前往京城的演出大获成功,春节期间,来自全国各个省市、各种类型的演出邀请函,宛如雪片一般汇聚到了市话剧团的收发室内。所以大年初三一结束,杜娇蕊就投入到了《雷雨》的排演当中。

然而,杜娇蕊怎么也无法专心致志地投入角色之中,整个脑子都在盘旋疑问越书明为什么不来找她。难道,这个男人对于自己的追求果然已经失去了耐性?杜娇蕊无法承认自己居然败在了表姐的手里,那颗好胜之心正烈焰熊熊地燃烧着她的胸膛,令她不堪容忍情感上的落败,特别是折在了长相远不如自己的赵美云手中。

到底是年轻,一想到这里,杜娇蕊步态紊乱,排演得更是心不在蔫。

“小杜,你怎么回事?怎么又走错位了?”导演曹路兵是一个东北大汉,三十多岁,操着一口标准的东北普通话,正在指导剧组排戏。

“是啊,娇蕊!”扮演周萍的那个男演员——周旗走过来关心道:“今天,你的表现怎么总不在状态啊?是家里发生了什么事吗?”周旗二十四岁,是中央戏剧学院的高材生,两年前被特招进了市话剧团,一进团就被当作了台柱子,委以重用。

“没什么!”杜娇蕊仿佛如娇弱的林黛玉般捂了捂太阳穴:“就是感觉身体有点不太舒服。”

“你该不会是发烧了吧?”周旗一直对杜娇蕊有意思,便趁机摸了摸对方的额头:“体温正常啊!”

导演曹路兵也是一脸的关切道:“要不,小杜,你再休息一天吧!”

周旗连忙大献殷勤:“要不要我送你回家?”

“不用了!”

杜娇蕊巴心不得导演放自己大假,假装病病怏怏地走出了市话剧团,因眼见身后无人注意到自己,便撒丫子般仿佛重获了自由。但接下来该去哪儿呢?杜娇蕊计上心来,立马就有了主意。

大年初三一过,越家父子三人也都回到了广博县中学。越文轩身为高三年级部主任,并亲自率队一个文科毕业班,本来学习就紧,教学任务也重,便抓紧一切时间保证升学率。越书明则是前往县中学,帮忙辅导弟弟的功课。当然,越家小儿子的成绩原本就极为优秀,并不需要哥哥的特别上心。

趁弟弟越书华做功课,越书明就到校园里去走走。除了毕业班,其他年级还在放假,所以整个校区十分冷清。清冷的空气激得他一灵醒,便感觉有人紧随在其身后,仿佛正踩踏着雪地里的脚印,亦步亦趋。尽管南方的冬天极少下雪,但那隐隐的“咯吱”声却是敲打着他的耳蜗。

起初,越书明以为是赵美云擅自来到了父亲所任教的这所学校,正要发火,但在回头的那一瞬间,他完全被凝冻在了空气中,身体内的火气也倾泻无踪。双腿仿佛腾空离地,四肢飘飘然的感觉,简直是忘记了地球的重力。越书明就那般怔怔地哑然,仿佛痴了傻了呆了,甚至没了消失掉了。

“怎么?不认识我了?”杜娇蕊见对方呆愣住的神情,笑出银铃一般的清脆,在这座充满了青春美好记忆的校园内,**漾起了悠悠的回声。妖艳、天真、甜美的笑容宛如六棱形的冰晶,顾盼在嘴角鼻窝的两翼亮灵灵地闪耀。

这样,越书明才看到杜娇蕊的胸口上正佩戴着他送给她那枚水晶胸针,跟她玫瑰红的裙摆大衣搭配得如此相得益彰。越书明没有想到自己的欲擒故纵这么快就起效应了,惊讶之余,心中更多则是偷偷窃喜,但这可不能让对方看出来,便不由自主地板起了面目。

“看来,你真是不欢迎我啊!”越书明这副略显冷淡的表情让杜娇蕊的心头不免感到了一丝失望和打击。

戏演得够足了,应该差不多了,再演就该过火了,反而是得不偿失,必将彻底失去了这个骄傲自满的小女人,那可就糟糕了。所谓“欲擒故纵”,首先是纵,然后是擒,特别是要擒拿得恰到时机,恰到好处。于是,越书明微笑道:“没有!只是没想到你会来。”

这些日子,越书明对杜娇蕊朝思暮想;但眼下,当睡梦中的女主角就站在自己的面前,他必须死死地压制住心底的这份渴望,以致将其心气搅得精疲力竭。

越书明从来都没想过爱情竟是一场博弈。早前,跟赵美云的感情不是博弈,而是女方对他的百依百顺,但自从加进了杜娇蕊之后,赵美云为了捍卫自己的感情,也变得好斗且勇猛。原来,女人在爱情的面前可以完全丧失了自我与本性。这也是那些爱情故事为何可以把三角恋及多角恋写得那么狗血而多情。

“原来,这就是你中学时代的母校啊!”杜娇蕊清楚要想与越书明缓和关系,不能在之前若即若离的问题上盘旋,而她十分明白自己的优势就是天真,便伸展开双臂,面朝清冷的空气,仿佛拥抱住了整座校园。

“但是,你怎么会找到这儿来?”随而,越书明就为自己这个愚蠢的问题而感到懊恼不已,杜娇蕊肯定是通过赵美云得知了自己的相关信息。同时,他感受到一股心情正激**着的狂喜,并且深深地克制着心底的这份喜悦,从而没有表现出过分的洋洋自得。

果然,杜娇蕊回答道:“是表姐让我来的。”

“噢,是这样啊!”越书明也说不出自己是开心还是失望。

“带我参观一下你的母校吧!”话音刚落,却是杜娇蕊大大方方地领头朝教学楼的方向走去,越书明慌忙跟了上去。

晚饭时,越家父子三人局促地坐在越文轩的职工宿舍内,三个大小男人挤成了一团。与之相对,杜娇蕊却是显得落落雍容。

“爸,这是我朋友,咳咳,娇蕊,这是我弟,跟我一字之差,名为书华。”虽然越书明介绍得语无伦次,人物顺序更是不合章法,但如何称呼杜娇蕊却是经过了一番深思熟虑,当下去姓留名显然意在拉近两人之间的关系。

杜娇蕊连忙嘴甜道:“伯父好!书华弟弟好!书明、书华,这两个都是很好听的名字呢!”

不知道是否因为女孩过于漂亮的气质镇住了越家老爷子,越文轩有些意外,但很快便回礼道:“干吗这么客套?!书明,赶紧请客人坐下!”

晚饭吃的是火锅,桌子的中央安放着一只老式电磁炉汩汩翻滚着红亮的油汤。杜娇蕊将肉片烫熟了一圈,分别夹给了越家父子三人,俨然一派儿媳妇的作风。惹得越家老爷子既拘谨又高兴,手脚都不知道该如何安放是好。虽然他也算是城里的文化人,但到底在农村待了这么多年,眼见这么一个漂亮的女孩,对自己的大儿子有意思,潜移默化的质朴深入骨髓,不免显得畏手畏脚。

“弟弟多大了?”

面对杜娇蕊的提问,越书华将脸埋在碗里,似乎连大气也不敢出,这可愈加惹笑了对方。杜娇蕊在越书明的眼中是个女孩,但越书华在她眼中则像是一个生瓜蛋子,更是深得其欢喜的一枚生瓜蛋子。

越书明则是帮弟弟回答:“书华刚满十五岁,还是个孩子。”

“十五岁,正在长身体呢,光吃白菜怎么行?也要多吃些肉类,加强营养啊!”说着,杜娇蕊便殷勤备至地捞了块肉片塞到了弟弟的碗里,俨然一副大嫂的架势。这还了得,越书华差点从椅子上跌坐在地。

杜娇蕊继续没事人似地,与越文轩家长里短地聊起天来,对越家小儿子特别关心:“弟弟读几年级了?”

越书明顺势玩笑道:“书华,你嫂子在问你话呢!”

“初——初三。”终于,越书华憋红脸,大着胆子回答。

“哈哈!弟弟脸红了!我还真没见过一个人的脸可以红成这样呢,真是个害羞孩子!”

越书明逐渐适应了杜娇蕊的玩笑,心情仿佛回暖的天气,尽管之前寒流倒逆——他曾决意冷落杜娇蕊一些时日;但现如今,女孩竟是主动找来到了广博县中学,仿佛给他扎了一针强心剂,这使他愈加相信自己还是大有希望的。

“你弟弟长大了,肯定是个小帅哥。”杜娇蕊无所忌讳,更是因为天性始然,发出了“哗啦啦”的笑声。

当即,越书华仿佛一只沙地里的鸵鸟,几乎将脑袋埋藏到了桌子下方。

越书明深知杜娇蕊的个性随意,便同样玩笑道:“怎么?你又在打我弟弟的主意了?”

杜娇蕊则是如同回板的乒乓球,快速反诘:“怎么?你连你弟弟的醋都要吃?”

越书明哈哈笑:“你们这些当演员的,嘴巴可真厉害!”

越家老爷子也是笑得合不拢嘴,似乎很喜欢这个天性开朗的女孩,但他绝不会想到杜娇蕊会在这之后的十几二十年间,彻底改变了他们老越家的命运。在这张餐桌上的每一个人都不曾料想,自己的命运会翻天覆地,从人世间跌落进了地狱,包括杜娇蕊她自己。

当天晚上,杜娇蕊就住在越家父子三人的隔壁房间。越书明将她送到隔壁,交代了房间里的陈设,正准备离开时,却是被杜娇蕊一把抓握住了手腕,那是两人第一次有身体上的接触,惊得他心头一阵乱撞。

越书明的身体猛地仿佛触电一般,电流激颤着他的肌肉,令他感觉既寒又温暖,那是一种说不出的酣畅淋漓。

“不是——不是你表姐让你来的吗?”越书明正哆哆嗦嗦着唇齿,实在无法抗拒对方的温柔。

杜娇蕊则是轻轻地摇了摇头:“明天,我们话剧团就要去外地巡演了。”

越书明一脸的大喜过望:“你来,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个?”

杜娇蕊愈加哀怨地摇了摇头,口是心非道:“我是来告诉你,我们恐怕有一年的时间可能都见不到面了,别你跟我表姐结婚,都不肯告诉我一声。”

闻此,越书明当即面冷:“你真希望我跟你表姐结婚?”

杜娇蕊用撒娇的语气挑逗道:“那你会因为我而不结婚吗?”

“当然,我当然会为你做一切事情,”越书明极力证明自己的心意:“娇蕊,我已经说过没有人比我更爱你了!包括,我会拒绝你表姐的任何示爱。”

“那就一言为定!”杜娇蕊伸出小拇指要与对方拉钩盖章,越书明便欣然约定了自己的承诺。

第二天一大早,越书明在校外买好早点,来到杜娇蕊留宿的房间,却发现屋内空空****,**的被子叠放整齐。他颓然走到床边,仰身倒躺在**,用鼻子闻嗅着枕头,隐隐还能触摸到女孩的体香。

与此同时,杜娇蕊坐在一辆回往城市的长途汽车上,面对印现在车窗玻璃上的自己微微一笑,特别是昨天晚上两人单独相处的那场戏,杜娇蕊对自己的表演很满意。因为,她很清楚自己的突然出现给越书明吃了一颗定心丸,越书明不会舍弃她的。

杜娇蕊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男人能够抵挡得住她的非凡魅力。只要是她想抓握在手中的异性,这个小女人就一定要征服对方,窃为己有。

然而,杜娇蕊对自己的魅力太过自信,对自身放纵的感情也过太自信,她从来就没有仔细想过:征服一个人的同时,也就意味着情感的投入,一旦投入感情,最终谁输谁赢,那就很难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