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一见倾心

题记

于爱情使用心计,就算双方势均力敌,各自为攻,却也无从输赢,最终的结局必是两败俱伤,成为一地焦土。

(壹)

一九八九年的冬天,与杜娇蕊的相识,就如同一场纠缠不清的宿怨轮回,改变了越书明这一生的命途轨迹。

那一年,越书明二十一岁,就读于市内一所响当当的综合性大学。原本,越书明是个安分守己、才华横溢、勤奋好学、积极进取的好青年;然而,正是因为对杜娇蕊的那份执着与迷恋,不光在面对自己的未来命途,包括整个越家的命运与前程,皆在颤巍巍地倾斜,甚至其人性的嬗变,都在走向二十多年之后的崩塌与覆灭。

越书明与杜娇蕊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市文化宫内的剧院舞台上。那个年代,还没有什么私营的文化馆或是剧院,所以文化宫对于满足城市人民的文化生活和娱乐活动皆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了恭贺元旦佳节,市话剧团排演了一出年度大剧——曹禺先生的处女作,也是中国话剧史上那部享誉全球的名剧《雷雨》,被赞誉为“中国话剧现实主义的基石”。

那天是《雷雨》的首场演出,整个剧院内座无虚席,多是请来的文艺界的官员与名流。因市话剧团的领导们有心将这个剧目打造成为一部精品,从而进行全国巡演,所以特意请来了文艺界的专家和精英们,也算是为演出提提意见,博取众长。

就在观众席的灯光逐渐暗下,舞台上的大幕即将拉开之际,赵美云才拉着越书明匆匆地走入了演出的现场。

当时,正是越书明意气风发的年代,并且已经有了自己的女朋友,却是杜娇蕊的表姐赵美云。两人是大学同学,分属不同的系科,同为大三,越书明的专业是城市规划,而赵美云则是经济管理。他们二人虽然相识已经整整一年,但并没有向外界承认彼此间的恋爱关系;面对同学们的各种猜测,双方倒也没有刻意否认。因而就在两人的沉默中,身边的同学和好朋友们早已将他们看作是一对珠联璧合的佳偶。

两人刚落座进观众席,巧逢舞台上大幕拉开:四凤靠在一张长方桌旁,正背着观众滤药,并不时地摇着一把蒲扇,一面在揩汗。鲁贵(她的父亲)在沙发旁边擦着矮几上零碎的银家俱,很吃力的样子,额上冒着汗珠。

由于,饰演四凤的女演员正背冲向观众席,这令越书明的表情看起来有些急躁:“怎么?舞台上的那个就是你表妹?”

“是啊!扮演四凤的那个就是。”赵美云的表情有些洋洋得意,似乎正在舞台上表演的是她本人,而并非其表妹杜娇蕊。

两人正在说话的同时,饰演四凤的那个女演员转过身来面朝舞台,越书明立马便安静了下来,更是不自觉地端正了身子,全神贯注地欣赏着舞台上的演出。尽管隔着五六排的观众席,看不太细致那个女演员的眉眼,却是让越书明有种异样的神圣之感。他在高庙村长大,从小的娱乐活动就是在清溪河里捉鱼摸虾,偶尔看过几场露天电影,却几乎没有受到过这种现场艺术的直面与熏陶,这不免令他感觉既刺激又新鲜。

长久以来,在越书明的眼中,演员是一份无比神圣的职业,特别是银幕上的那些女演员,一个个看来那么美好及丰富,例如:《小花》里的陈冲与刘晓庆、《庐山恋》里的张瑜、《牧马人》中的丛珊;国外的译制片《茜茜公主》(Sissi)里的罗密·施奈德(RomySchneider)、《卡桑德拉大桥》(TheCassandraCrossing)中的索菲娅·罗兰(SophiaLoren)、《追捕》里的中野良子……以及一年前荣膺第三十八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金熊奖——风靡当时的《红高粱》里野性风情的巩俐,都曾经是那个年代无数男性心目中的梦中情人。

既然是梦中情人,就应该是梦乡里那个令人心生向往与想象的缪斯的化身,所以越书明从来都没敢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会这么近距离地感受及欣赏着一台现场演出。

舞台上的杜娇蕊憨态可掬,博得了观众们的阵阵掌声。

杜娇蕊从小就喜欢唱歌跳舞,小学和中学都是学校里的文艺积极分子,中考顺利考进了市曲艺学校。艺专毕业后,杜娇蕊便以重点推荐的形式,被分配到了市话剧团,成为了一名职业的话剧演员。那一年的夏天,杜娇蕊就该满十九岁了。

由于,杜娇蕊是剧团里的当家花旦,又正逢青春貌美的花样年华,便当仁不让地成为了此剧中四凤的扮演者。从艺专毕业了这半年以来,这是她首次在市话剧团里担纲女主角,之前演过一些大大小小跑龙套的角色,也经历了候补演员的诸多磨砺。所以,在团长的苦心栽培及导演的用心教诲下,领导层眼见这个小丫头的演技日臻成熟,于是便决定委以杜娇蕊重任,担纲表演四凤这一灵魂人物。由此,杜娇蕊也成为了市话剧团推出该年度大戏的一枚秘密武器。

由于是首次委以重任,杜娇蕊便特意邀请了其表姐——赵美云来到首演现场捧戏。正是在这种前提下,越书明与杜娇蕊见面了。

高中时,越书明因读过了曹禺先生的这部原著,在其心里认定四凤就该是杜娇蕊这种

——于天真可爱之中点缀着朴实无华。虽然这与现实里的杜娇蕊丝毫不搭调,但那时候的越书明已经被自己单方面的一见钟情所冲昏了头。舞台上的杜娇蕊活力四射,却又不失角色的内敛和忧伤,令人由衷地喜欢她这般讨巧的表演方式,以及她所塑造的四凤形象。

中场休息时,越书明问赵美云道:“你表妹漂亮吗?”

“你刚才不都已经看见了吗?”

“离得太远,看不真切!”

“当然漂亮了!”赵美云高挺起胸脯自傲道:“不然,能被选中成为四凤的扮演者吗?”

“难道她比你还漂亮?”尽管这话像是在提问,却听起来那么不客气,甚至有点挖苦的味道,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怎么?”赵美云白了男朋友一眼:“你该不会是在动我表妹的歪脑筋吧?”

“哪里!哪里!”越书明摇了摇头,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捏了捏赵美云的右手,强调道:“我是在想象——你表妹属于哪种类型的女孩。”

“反正不是我这样。”赵美云则是愈加表露出了女人的自傲,没有哪个女人不计较男朋友拿自己与其他女性互作比较,口气不免带出了那么一丝嫉妒的心态。

越书明面带微笑,也不知道有没有察觉出女友的不满,慢慢地摊开了对方的手心,若无其事地研究起掌纹来。他轻轻地挠抓着女友的手掌,赵美云本想绷持着面色,以避免让自己发笑,让他这副讨好的姿态落空,却是敌不过痒酥酥的感觉,靠在男友的肩头咯咯地发笑,引来四面八方侧目的眼神。这样,赵美云才慌忙地用手遮捂住了嘴,指缝后面的那抹笑意却是久久地不肯离散。

之后的整个演出,越书明十分安静,似乎已沉浸在周、鲁两家两代人的恩怨情仇之中,更是被四凤的表演者所深深地沉迷且吸引。虽然浓浓的妆粉下看不真切杜娇蕊的那张脸,再加之距离舞台又远,但那青春洋溢的面部轮廓,以及饱富情感的肢体语言,都加深了越书明对杜娇蕊的美好憧憬,更是迫不及待地想看到那个真实无妆的“四凤”。

最后一幕的结尾:四凤因为无法相信所爱之人,竟是自己同母异父的亲哥哥,便冲入雷电交加的雨夜,其触电身亡的那个情景,给越书明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原本,这场戏在原著的剧本里是没有的,仅仅通过仆人之口一笔带过,但市话剧团的领导与该戏的导演为了体现杜娇蕊在这部剧目里的重要性,将舞台布置成了多格区域,就如同电影里的分割画面,同时展现了周宅客厅和院子里故事情节的并向发生,这也算是该剧在传统形式的基础上进行了一大革新。

在观赏话剧的同时,越书明把四凤因为与其同母异父的哥哥周萍**的关系,从悲伤欲绝到最后自杀身亡等一系列的情节给忽略掉了,并且完全无视其他角色的存在,已然浸沉于杜娇蕊的倾情表演之中。所以,当看到四凤由于悲情和绝望,触电身亡的一刹那,越书明猛地感觉自己的心脏仿佛同样遭到了电击,竟是停摆了足足有三四秒钟。就在其恢复心跳的间隙,眼角居然不知不觉地滴淌下了一珠泪水。

当天的演出十分成功,全场爆发出了雷鸣一般的热烈掌声,导演带着演员们回到了舞台上谢幕。第一排的几位热心观众为剧组成员送上了祝贺的鲜花。越书明眼见刚才悲伤绝望得一塌糊涂的“四凤”,早已是满面开怀,笑容得最为灿烂,也随之心境起伏。

演出结束后,观众席区域内的顶灯同时亮了起来,人们纷纷起身离场;只有越书明依旧痴痴地独坐在位置上没动,似乎四凤的影子还残留在舞台上令人心怀伤感,这个男人是在用心灵回味着杜娇蕊的精彩演出。

(贰)

越书明依然呆楞在座位上,目光落在杜娇蕊谢幕站定过的那个位置,一副恍若隔世的表情。

“哎!该走了!”赵美云从卫生间回来,站在过道上,望向越书明,神情不免一愣:“怎么?你哭了?”

“啊!”越书明这才慌忙地站起身,由于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便欲盖弥彰地补充道:“所有的演员演得真是太好了!”说完,越书明再次望向空空的舞台,竟是情不自禁地拍起手来。

“是所有的演员吗?”赵美云的口气不咸不淡。

越书明没有回答,在走出观众席时,原本他跟随在赵美云的身后,却是转念一想,朝舞台的方向走去。

“哎?你这是要去哪儿?”赵美云回头,发现越书明不见了,却见其跳上了身后的舞台。

“当然,是去后台看看了!”越书明理所当然道:“既然我们是来给你表妹捧场的,也应该去后台打个招呼啊!”

赵美云不是没有想过去后台跟表妹杜娇蕊打声招呼,但她就是不高兴自己的男朋友这副心急火燎的态度:“我们不是工作人员,怕是不能进后台吧?”

“好像也没人阻拦嘛!”偌大的舞台上,空旷着越书明的身影,更是将他的回答悠**得来来去去。

“你就这么想见她?”赵美云的反问包裹着浓浓的醋意。

“我们来这儿,不就是来看你表妹的演出吗?”

越书明也不理会对方的冷嘲热讽,穿过舞台一侧的边门,朝化妆室的方向走去;赵美云咬了咬牙,也快步跟了上去。

演员们正忙着卸妆,美工师在忙碌着收拾布景和道具,服装师则在整理归类着演员们换下来的服装与饰品。

询问了几个工作人员,他们找到了杜娇蕊的化妆室。“那我走了!”一个高干子弟模样的男人正关门步出,恰巧迎上走来的越书明和赵美云,竟是以情敌的姿态望了两人一眼。

越书明觉得好笑,回眼看了看男子的背影,这才礼貌地敲门。

“请进!”杜娇蕊的声音尖锐且骄傲,与舞台上那番富有**的表演效果绝然不同。

赵美云抢在越书明之前快速地推门入内,似乎有意要隔开男友与表妹之间的接触。

那时候,赵美云的打扮十分朴素,略显学生气,难免将表妹杜娇蕊衬托得愈加明艳而鲜嫩,宛如姹紫嫣红里的一朵牡丹。

“表姐,你来了!”杜娇蕊坐在化妆台前,台面上堆满了观众送来的鲜花。女孩正一边卸妆,一边跟赵美云打招呼,并没有起身迎接。

越书明跨前一步,是想做自我介绍,却是被赵美云抢先:“这位是——”望了一眼男友,才继续介绍道:“我朋友。”

“是男朋友吧?”杜娇蕊已经擦拭干净其半边脸颊上的胭脂,睨了一眼越书明,发出欢快的笑声。这脆爽朗直率的笑语盈盈让越书明联想起曾风靡当时的那部影视剧经典作品《红楼梦》中邓婕所扮演的王熙凤,却又透露出晴雯那般天真浪漫的少女情怀。

这样,越书明才大着胆子望向化妆镜里的那个女孩。原来,化妆镜不同于一般的镜子,在镜子两侧装有两排灯泡,可以将演员的面部细节照得纤毫毕现。杜娇蕊比起舞台上的四凤更加清丽典雅,却又不失女性柔美的妖娆与风情,仿佛这人世间的其他女子都变成了一排苍白的俗物,她们所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将杜娇蕊衬托出这背景墙之外,成为了一抹璀璨明艳的风景,而在这其中就包括有赵美云。

“哪里哪里!”越书明更正道:“我跟你表姐就是普通朋友。”

杜娇蕊这才从化妆镜前回头,用她那双流转风情的美眸正眼瞧了瞧他们二人,见表姐赵美云的眉头用力一耸,明显感到十分不悦。然而,杜娇蕊却是感受到了一股莫大的满足,其眼角眉梢顺带出纯真的妩媚,嘴角则灵动着似嗔带笑的甜蜜,目光转回到了镜子,是在通过镜面观察着越书明的反应:“你说这话——可是让我表姐很不高兴呢!”

“是吗?”越书明偏偏明知故问道:“你表姐不高兴了?”

“表姐,他问你有没有不高兴?”说着,杜娇蕊面冲化妆镜,竟是被自己的居心不良逗乐得笑了起来。

不过刚刚才见面,这一男一女却是打情骂俏,赵美云虽然冷若冰霜,但也不至于如此不懂事,则是压抑着满腔的怒火,嘴角挤出了难看的笑容。

“娇蕊,一起回家吧?”一个与杜娇蕊同龄的女孩走进了化妆室,尽管长得也不错,却是满脸的雀斑,是四凤的替补扮演者。她见化妆室里站着两个陌生人,不好意思地点了点头,算是跟越书明和赵美云打过了招呼。

“你先回去吧!”杜娇蕊继续擦抹着脸上的妆容。

那个女孩因见化妆台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鲜花,一脸艳羡的表情:“怎么?又有这么多人给你送花啊?”

“是啊!真是烦死了,拿又拿不走,如果你稀罕的话,统统抱去好了!”杜娇蕊则是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情。

“我拿这个就好!”女孩抽出其中最大的那束玫瑰,仿佛占了天大的便宜,与杜娇蕊挥手告别。

杜娇蕊继续慢条斯理地卸妆,仿佛让别人耐心地等待,是她所赏赐的一个机会,更是给你一次个人表现的绝佳时机,你非但不能表现出任何不耐烦的情绪,更是要懂得领情谢恩。

但很显然,赵美云等得有些不耐烦了,便跺了跺双脚,是想马上离开。与之相对,越书明反倒安心坐了下来,目光流露出欣赏之色,注视着杜娇蕊的慢慢卸妆,心头满是欢喜之情。那时候的越书明文质彬彬,虽算不上最帅,却也一表人才,神态脉脉温情着笑意,一副十分享受的模样。古人有为爱妻画眉之好,而越书明则恨不得帮杜娇蕊描眉涂唇。

“杜小姐演的四凤真是太好了,难怪会有这么多人送花来。”越书明伸长了脖子,没话找话,讨好地询问道:“你该是每天都会收到这么多的鲜花吧?”

“是呀!”杜娇蕊随意地抽出一朵玫瑰,将花瓣揉搓得稀烂,一副尽享青春不耐烦的模样。“烦都快被烦死了!”

“那不如干脆开家花店好了,还能创收!”赵美云恨恨地嘲讽道。

“表姐的这个提议好,但我平日里不是排练就是演出,实在是太忙了。眼看表姐就快要大学毕业,工作还没有着落,不如这家花店就由表姐来经营好了,也算是我这个作妹妹的为表姐的就业做出那么一丁点微薄的贡献。”如此一来,杜娇蕊便将对方的讽刺顶了回去,这令赵美云的脸蛋都震红了,却又一时找不到回击的力度。

越书明眼见气氛不对,连忙继续讨好道:“杜小姐,你能把那么多的台词背下来,真是不简哪!实在让越某佩服不已!”

杜娇蕊却是轻描淡写地回答:“这是身为演员必备的素质。况且,排练的次数多了,也就形成了肌肉记忆。”

“肌肉记忆?”作为一名演艺领域的门外汉,越书明当然不知道这个表演术语。

“‘肌肉记忆’这个词,借用的是专业运动员的训练术语,是指——”大概因为想不起准确的解释,杜娇蕊将口气一磕,话锋顺势一转说道:“反正就是一种表演技巧啦!不知道的话,自己查资料去。”

越书明竖起了大拇指:“反正,我觉得你很了不起。”

大概平日里被夸赞得多了,杜娇蕊并没觉得不好意思,而是一脸的满不在乎。与此同时,赵美云见自己的男友完全没有想要离开的样子,更是气不打一处来,便转身背对着两人,也算是眼不见心不烦。

“这有什么呀!你看过郭沫若的《屈原》吗?”

“我没看过话剧,但读过剧本。”

“那部剧目里有一段最为经典的台词名《雷电颂》,一口气朗诵下来需要十多分钟呢!”

“哇!那可真够厉害的!”

“还有——”看得出来,杜娇蕊尽管自傲,却是真心喜欢话剧演员这份职业:“莎士比亚的不少作品也是大段大段的台词,先是一大堆长篇大论的废话,然后才切入主题。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当即,杜娇蕊低哑着嗓门,学着男性演员的深沉,表演出了莎士比亚《哈姆雷特》中——那句最为著名的台词。因为太过装腔作势,引得越书明哈哈笑。

赵美云实在是已经忍耐到了极限,不耐烦地跺脚催促道:“娇蕊,你还有完没完?什么时候能卸好妆啊?”

“看,我亲爱的表姐可是早就已经等急了!”杜娇蕊只顾自己高兴,毫不在意损人利己,耽误别人宝贵的时间。

卸了妆的杜娇蕊有一种清水出芙蓉般的明澈,则是愈加显露出其少女天真浪漫的自由个性。

三个人起身,准备离开化妆室,杜娇蕊随手拣起一束百合,塞给赵美云道:“表姐,这个送给你。”

赵美云吃了一惊:“这花明明是人家送给你的,干吗塞给我?”

杜娇蕊睨了一眼越书明:“那他给你送过花吗?”

这倒是真的!原本,越书明就是一介穷书生,从来没送给自己的这位隐形女友任何礼物,鲜花更是觉得毫不实惠。

赵美云将那把施舍的鲜花一推,不高兴道:“我不需要这种虚头巴脑的东西。”

“表姐夫,我表姐不喜欢鲜花,这可怎么办呢?”杜娇蕊笑得愈加张狂而挑逗道:“那意思是要让你送给她不虚头巴脑的礼物呦!”

“都说了,我们不是你想象的那层关系。”越书明的回避,明显底气不足。

三个人前前后后、间距拖拖沓沓地走出了文化宫。一阵寒风袭来,令人不自觉地缩紧了脖子。尤其是赵美云意识到:带越书明来欣赏自己表妹的演出这根本就是一个错误。赵美云与越书明因各自担着心事,表情早就已是相互抵抗着闷闷不乐;而杜娇蕊则是仗着自己既青春又漂亮,向来口无遮拦,如同扇着耳光,就似这塑面的寒风,刮得旁人心情好不自在。

三人背风离去,身后的剧院灯光熄灭,仿佛预示着曲终人散。

由于是第一次见面,越书明没好意思提出送杜娇蕊回家,而是和赵美云一起将其表妹送到了附近的公交车站。

临末了,那个小妖精坐在靠近两人挥手告别的车窗边,冲越书明咕噜着口型道:“今天,你可是把我表姐给惹急了!”

路灯明明灭灭,赵美云所身处的角度虽没有看清楚表妹的口型,但越书明正站在马路边的石牙子上,又因为躲在赵美云的身后,不仅看清楚了对方的话语,更是咕噜着口型回复道:“放心,没事!”

尽管赵美云没听见男朋友的声音,却看到表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正见杜娇蕊蒙着嘴趴靠在窗框上,便慌忙回头望向自己的男友,就像是捉奸要抓到现行那般。但对方则是一副无辜的表情,似乎是在无声地指责着赵美云的多心。

待那辆公交车缓缓地离去,赵美云回转过身子,目光澄澈地盯视着男朋友:“越书明,既然我们不是我表妹所想象的那种关系,那你倒是说说,我们到底是什么关系?”这是赵美云第一次向越书明讨寻两人之间的关联。

“美云,别闹了!时间已经不早了,我们回学校吧!”说着,越书明就要去拉赵美云,却是被对方狠狠地推开,可以看得出来赵美云的眼中闪烁有泪光。

毕竟,两人在一起有两年了,越书明多少有些心疼,便再次去拉对方,却是被赵美云灵巧地躲开,蹦蹦跳跳地穿过了马路,恰逢一辆货车呼啸而过,差点与赵美云迎面相撞,越书明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当他再次抬头时,赵美云已经登上了对面公交车站开来的一辆汽车,显示返往学校的方向。

就在公交车启动的那一瞬间,赵美云站在了一扇窗户前,凝视着马路对面的越书明。也许在那时候,两人相互间彼此渐渐交错着的身影,就已经注定了双方的命途必将错过。

(叁)

对于异性的追求,男人的立场就像是一只勤劳采蜜的花蝴蝶,永远都在追逐着最为甜美艳丽的那朵鲜花。

由于首演大获好评,市话剧团特意安排这出中国戏剧史上的扛鼎之作——《雷雨》在市文化宫连演三天。因而,越书明每天都会前往剧院捧场,面对杜娇蕊一次次重复性的表演,可以说他已近痴迷的地步。

第三天,越书明特意西装革履了一番,这是他为评选学生会干部时,所勤俭下来的一套衣物。但凡遇到什么重要的场合,越书明便会用这身行头来装点脸面。这天下午因为没课,越书明手里揣着一百块钱,特意去了一趟学校附近的商场,那可是他假期当家教时,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一点家当。

徘徊在橱窗面前左溜右看,也不知道该买什么礼物好。越书明本来想问问赵美云:女孩子都喜欢些什么?但如此一来,难免会被对方问东寻西,若不是吃醋,便是误会自己是要送礼物给对方,弄得彼此更加被动。况且,自从那天看过首演,赵美云跟他闹脾气,两人就一直没有往来,赵美云分明是在等着越书明给她台阶下。不想,自己的男朋友却是拿定了主意要追求自己的表妹。

越书明用心思考,想给杜娇蕊送去一份意外和惊喜,自然不能送鲜花:一则鲜花俗气,二则浪费金钱。无论多么娇艳美丽的花朵,一旦枯萎凋零,便是遭人嫌弃,无法天长地久地带在身边,让人心存个念想。那天在化妆室,整个化妆台上摆满了鲜花,杜娇蕊随手就将花朵丢弃,或是送人,毫无任何实质性的意义。越书明还回想起了那个外表堂堂的高干子弟,多半也是为追求杜娇蕊——其中的一个送花人,因而自己所送礼物一定要意义非凡,只有这样才能够令杜娇蕊印象深刻,进而记忆在其心间。尽管越书明的家世没有什么特点——虽说他是高庙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但这个条件放在人才济济的大城市里,却是没有任何的竞争优势。但越书明自信才高八斗,更是骨子里天生傲气,自是不甘心被人比下去。所以,他想送一件具有神秘意义的礼物,最好能够占据杜娇蕊的整个内心,更是身具永恒之意。

然而,越书明不过怀揣着一百块现金,尽管在当时那个年代,也算是一张大额面钞,但毕竟买不来永恒。那时候,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也才一二百块钱。可想而知,越书明走遍了市中心的所有商场,东看看西瞧瞧,也没有觅得其心目中所满意的那份“永恒”。那些所谓代表永恒的物品,钻石、玉翠、金银首饰,漂亮是漂亮,但他买不起。况且,那些太过物质化的东西,越书明又未免认定过于俗气,表情更是显得不屑一顾。由于,想给杜娇蕊留下一个无比深刻且灿烂的美好印象,整整一下午越书明都没挑选出符合其心意的礼物。

越书明捏了捏手中的那张百元大钞,只恨自己的能力实在有限,便暗下决心大学毕业之后,一定要出人头地,奋斗出个名堂。眼看演出时间已经临近,不能在此多作停留,干脆心一横,买了一枚水晶胸针,也不清楚是不是天然的水晶,但因其晶莹眩彩的璀璨光芒,就如同杜娇蕊的个性天然剔透,明媚而耀眼。也不知道对方会不会喜欢,虽然心情忐忑不安,但管不了那么多了,越书明付过钱,一把抓过礼物,就朝市文化宫的方向飞奔而去。

演出结束后,越书明便依着老路,来到了杜娇蕊的化妆室。果然,在化妆室门外碰见了上次那位高干子弟,情敌见面分外眼红,不免有种狭路相逢的针锋之感,眼看就要针尖对上了麦芒,巧逢杜娇蕊走了出来。于是,那位高干子弟将胳膊肘往腰口处一挎,那意思是要让杜娇蕊挽搂住他。

岂料,杜娇蕊却是对此毫不领情,面冲越书明夸张地道:“啊!表姐夫,你来了呀!你是来接我的吗?”

越书明没想到杜娇蕊会这么主动,大张开嘴巴,完全不知道该如何作答。不回答不要紧,杜娇蕊挽搂住了越书明的胳膊,将其迅速地带入角色,向身边的太子爷介绍道:“这是我表姐夫,他因怕我晚上回家不安全,所以特意跑来接我回家。是吧,表姐夫?”

“啊!是啊!是啊!”越书明因被杜娇蕊牵着鼻子走,笨拙地点了点头:“你表姐不放心你一个人回家。”

“那我呢?”那个高干子弟不乐意地张了张嘴巴。

杜娇蕊则是苦口婆心地规劝道:“起跃,时间不早了,你也回家吧!”说着,便挽着越书明扬长而去。

原本,越书明十分反感杜娇蕊对他一再“表姐夫表姐夫”地称呼,但在当时当刻杜娇蕊也算涨了他这位“表姐夫”的脸面,神情自是高兴道:“看来,你是不喜欢那小子呀!”

说这话时,两人已经走出了市文化宫的剧院大门。回头眼见瞧不到太子爷的身影,杜娇蕊便放开了越书明的胳膊,用嗔怪的口气道:“表姐夫,你可别太得意!倘若我表姐知道你又来看我的演出,一定会吃醋吧?!”

越书明一听就急了,摆出了一副男子汉大丈夫顶天立地的模样,霍霍地高声道:“我来看演出,碍你表姐什么事了?”

杜娇蕊为越书明这股书呆子的认真劲儿而感到好笑,却是忍耐着没有笑出声,她可不能让面前的这个男子偷奸耍滑的阴谋进一步得逞,便延续之前的质询声道:“是吗?既然没事,你们干吗不一起来?”

“她说她要看书,没空。”

“撒谎!”尽管杜娇蕊的声音清冽,但眼角和眉梢尽是含笑,并没有真的生气,显然是在鼓励其“表姐夫”单独来看望自己。于是,越书明的胆子也就大了起来,知道对方不过是拿自己开心,似乎也并不反感自己单独来找她。

这种女孩因为自恃外在条件优越,不过喜欢借着小聪明耍耍小性子,什么贞洁传统、爱情至上、从一而终,统统都是他妈的鬼话。杜娇蕊自以为能将追求自己的异性们一个个玩弄于股掌之间,眼见对方为自己魂牵梦绕、失魂落魄、魂不守舍、着急抓狂,便已是高兴得晕头转向,更认定自己操纵了异性,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局。但最终的结果谁操纵谁还不一定,这种女孩其实相当不谙世故,从小到大被众星捧月惯了,被人保护也被人大献殷勤,以为自己就是男性的主宰。所以,你只要摸清楚了杜娇蕊的小心思,表面上顺着她的毛捋,让她以为自己得了势,由着你捧更由着你追,到头来还不是捏在自己手中的一颗水果软糖。

总之一句话,这种年轻的女孩到底爱慕虚荣,一旦被男性反客为主,拿捏并掂量在了手中,必是败在这爱慕虚荣的个性上。

原本,越书明算不上是一个浪**公子,更何况家里的经济实力也不允许他胡作非为,而且他对待异性的态度也并不算花心。倘若不是遇见了杜娇蕊,越书明肯定会一心一意地善待赵美云,按照老辈们最为传统忠诚的正常程序——恋爱——结婚——生子——聊此度过其平淡舒缓,却是祥和安定的一生。但似乎与杜娇蕊的相识,特别是这个女孩娇纵不羁的个性激起了越书明的征服欲。终于,这个男子试图放下与赵美云之间那份不甚明朗的暧昧关系,而是重新修正了内心的恋爱目标:自己要做的是一名“驯兽师”,其目的就是要驯服这匹桀骜不逊、**野性、光彩照人、聪慧过人的“小母马”。

在此之前,越书明根本不知道世间竟有这样青春逼人且无比骄傲的女人,高庙村就不用说了,即便他所就读的那座大学内也没有如此充满了致命魅惑的异性。但自从与杜娇蕊相见,越书明的男性意识便在一夜之间突飞猛进,似乎明白了什么:有一种男人与其相互对应的女人,不过是一场彼此追逐的爱情游戏,双方皆享受着企图驾驭对方的那份快感。由此,越书明也深深地感受到了这游戏所带给他的那股**与刺激,这也就愈加激发出了他的好胜之心,暗暗地发誓一定要将杜娇蕊追到手,似乎也因此可以反证出自己的优秀。

“咦?你怎么不说话呀?”杜娇蕊以为对方会反驳自己,绝不会料到越书明在短短数秒钟之内,已经总结出了上述的一系列种种猜测。

“我在听你说呀!”

“我说话有这么悦耳动听吗?”

“简直——就是天籁之音!”越书明闭上眼睛,夸张出一副陶醉的模样,这让杜娇蕊更加误以为这个男人是好操控可驾驭的,便发出了巧笑铃铃的浪**声。这样,越书明也就更加印证了上述对这个女孩的个性分析,简直就是句句命中了靶心。这无疑令越书明对于自己的追求方式充满了信心。

当下,他们已经来到了市文化宫附近的那处公交车站。杜娇蕊像是玩捉迷藏般,跳上了迎面而来的一辆公交车,故意不理会身边的男子。眼见其动若脱兔,越书明便一把拉拽住了女孩的手,而另一只手则是揣入大衣的口袋,仿佛那里面藏有什么微小的秘密。

“我有东西要送给你!”说着,越书明从口袋里掏出了那件蓄谋已久的礼物。

“干吗要送我礼物?哈哈!”杜娇蕊笑的表情似乎是在言说:这个男人已经为我着迷,被我抓握在了掌心,随着我的性子使唤。

“我听说——你们下个星期就要进京演出?”

“你听谁说的?”尽管那副笑容保持不变,但可以感受得到杜娇蕊的内心波动,比起得到礼物时的小激动更胜一筹。

似乎怕杜娇蕊误会,越书明见好就收,故意轻描淡写道:“是报纸上登的。”

由于,《雷雨》的首演大获好评,也接到北京方面的邀请,所以市话剧团的领导们一致决定全国巡演的首站就选定在首都北京,也算是送给全国人民新年礼物的一份厚礼。于是,这两天市内各大报纸的文化或娱乐版,则是整版整版地专题报道此事。

“你真是有心了!”杜娇蕊打开了礼品盒,发现是一枚水晶胸针。

“我也是无意中看到的。”越书明故意将脸望向了别处。

“那就是无心买下的了?!”杜娇蕊反应灵活,立马便抓住了对方话语中的把柄,并且开起了玩笑。

越书明笑道:“你们演话剧的个个伶牙俐齿,我说不过你。”

“伶牙俐齿?!”杜娇蕊故意龇咧开嘴巴,露出细密而洁白的牙齿。大体整齐的齿缝间,下排却是斜斜着两颗对角成型的八字。然而,这份突兀却并不难看,明透出身为女孩时的杜娇蕊简单且天真的个性,则是更加讨人喜欢。

越书明感觉心脏被人一击,对杜娇蕊的倾慕更添一分,便不由自主道:“我送你回家吧!”

杜娇蕊继续伶牙俐齿:“你不是正送我回家吗?”

从这一刻开始,两人的关系算是朝前迈进了一大步。虽然杜娇蕊的态度依旧暧昧,但至少证明这个爱慕虚荣的女孩,这个欲说还休的小女人,却并不反感自己的追求,甚至稍稍表露出了其内在所期许的那么一点渴望。

这就是杜娇蕊犯贱的小心思,是想用通过抢走表姐男朋友的方式,以此向赵美云证明自身的独特魅力。也许,这个女孩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险恶用心,但这的确是其潜意识里最为真实的想法,顺其自然就暴露了出来。

也许,在十八岁的杜娇蕊看来,因为拥有了卓越的年轻、貌美、青春、活力……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娇纵与任性。更何况,她由于集聚了万千宠爱于一身,理应得到所有男人们的青睐和仰慕,统统都应该拜倒在其石榴裙下。

(肆)

迎面又开来了一辆公交汽车,杜娇蕊笑嘻嘻地跳上了车门,并意味深长地望了身后一眼。那分明是一瞥鼓励的眼神,生怕背后的男子没有追上。

如此一来,越书明显得信心十足,大着胆子跟上了汽车。在杜娇蕊的默认与引领下,两人玩起了暧昧而追逐的游戏。

“你怎么跟上来了?”眼见越书明堂而皇之地坐在了自己的身边,杜娇蕊刻意地瞪大了她那双亮晶晶的眸子,明知故问的心态展露无疑。

越书明则是微笑地配合道:“你不是让我送你回家吗?”

“我可没说,是你强行要送我回家的!哈哈!”杜娇蕊眼睛由于骤然放大则变得乖巧可爱。

“是吗?我明明听说——是你要我送你回家的。”越书明也不清楚自己为何会在这个女孩的面前流露出如此霸道强势且蛮不讲理的心态,更是毫不忌讳地与对方调情。

“哈哈!明明是你说要送我回家的。”杜娇蕊的笑声引来了侧视的眼神,但她满不在乎,反正从小到大,已经被这些艳羡的目光给盯习惯了。

越书明因受其影响,也洒脱地笑出声:“那是因为——你还没有回答是否喜欢我送给你的礼物。”

杜娇蕊没有说话,从呢子大衣的口袋里掏出礼品盒,取出那枚水晶胸针,摊放在掌心里,细细地打量着。

“喜欢吗?”越书明被女孩这副挑剔的表情弄得心惊肉跳。

杜娇蕊也不回答,而是将胸针别在了大衣的外翻领口,便是最好的答复。

由此,越书明感觉浑身幸福得仿佛冒起了炫彩的泡沫。无疑,被如此挑剔的女孩这般肯定,没有几个男人不会欢呼雀跃。即便越书明希望自己能在这场男女追逐的爱情游戏中占夺上风,但还是压制不住其内心深处的那份喜悦和快感,难免表露出了其年轻时代的浮躁与轻率。往往在这种心灵游戏中,占据上风的境界就是不要过多暴露出自己的实际心态。很多时候,参与者看起来将情绪满溢在脸上,但那只不过是游戏者的表演手段,反而掩盖了其内心真实的想法,令对手加深了信任及依赖之感,从而降低了防备。

两人下了车后,走了十多分钟,来到了一条狭窄的弄堂。可以看出,那是一片半新不旧的家属区,杜娇蕊的父母是市机械厂的双职工,父亲是人事科的一个小科长,母亲也是个班组级的小领导,虽然家境称不上特别殷实,却也是衣食无忧。

两人停在一扇单元门前,杜娇蕊转身对越书明道:“到了!”

越书明望向门洞内那条不太明亮的走廊,神色担心道:“你一个人上楼安全吗?”

尽管杜娇蕊不过是艺专毕业,但想必看过了不少剧本,何况话剧本身就是一门文学性极强的表演艺术,所以女孩的脸上流露出了一抹除清纯甜美之外的文艺气息。

越书明显然有些依依不舍:“那你要小心啊!”

“我知道,你也赶紧回去吧!还有返校的公交车吗?”杜娇蕊流露出其温婉难得的一面。

“我没事!”

杜娇蕊见越书明坚持要目送自己上楼,便冲他挥了挥手,一溜烟小跑地进了楼洞。

分明已经看不见女孩的身影,越书明站在单元门口,一脸失魂落魄的神态。

杜娇蕊的母亲站在客厅的窗户前,眼见越书明离去的背影,身后同时响起了开门声,回头正见女儿推门入内。

“蕊蕊,有男人送你回家呀?”

“没有啊!”杜娇蕊一屁股坐在了人造革的沙发上,见茶几上放有一碗热腾腾的醪糟汤圆,便搓了搓双手,流露出一副贪吃的模样:“这是我的?”也不等母亲的回答,抓起碗就吃了起来。

母亲落坐在杜娇蕊的身旁:“反正——我和你爸的意见一致,我们不放心你们剧团里的那些小年轻。”

杜娇蕊身为家里的独生女,自然深受父母的疼爱,眼见女儿一天天地长大,更是貌美如花,母亲最为关心女儿的终身大事,生怕其一失足,便促成千古恨。

“都说没有啦!”杜娇蕊喝干净碗里的醪糟,脱下外套,去卫生间漱口洗脸,准备睡觉。

与此同时,越书明已经回到了学校,快要走到男生宿舍楼时,远远地望见宿舍楼旁的那棵黄葛树下有一个人影。当即,一股不好的预感涌上了心头。

原本,越书明是想悄无声息地从赵美云的背后偷溜进宿舍,却是被对方回头,恰巧逮了个现行。

“书明?!”赵美云的口气微微含愠。

“都这么晚了,你怎么还在这儿啊?快熄灯了,赶紧回你们女生宿舍吧!”越书明不得已走了过去。

“我倒是想要问问你——”赵美云一副冷若冰霜的抱怨:“这两天晚上,你都去哪儿了?似乎没在你的宿舍。”

昨天晚上,越书明回到宿舍,听室友们提起赵美云来过,便让室友帮自己打马虎眼,说到校图书馆看书去了。却万万没想到,今天,赵美云竟是死守阵地。

“噢!”越书明本想说自己到图书馆看书,但瞧他这一身行头,手上也是空空无物,无疑是在自打嘴巴,便撒谎道:“学生会开干部会议,刚开完。”

“是吗?”赵美云因没有参加学生会,竟是轻信了越书明的撒谎。大概她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的男朋友居然接连三天,跑去市文化宫剧院欣赏同样的剧目,就是为了讨好自己的表妹杜娇蕊。赵美云将眉头轻撇,不高兴道:“书明,我觉得最近你似乎总是在躲我。”

赵美云却是不甘心:“自从看了我表妹的演出,我就感觉你有些怪怪的。”

“如果你非要这么胡思乱想,我也没办法。”越书明无辜地摊了摊手,这效果无疑如同下达了最后的通牒。

“不然,你说你爱我,一生一世只爱我一个女人。”当一个女人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自己的男友或是爱人表达爱情的宣誓,就已经说明她对这段感情信心不足,更是与对方的情感出现了信任危机。

“哎呀!别闹了!”

“你不肯说,就说明心里有鬼。”

面对赵美云的纠缠不休,越书明大为光火,却是又不便发作。正烦恼时,背后的宿舍灯光“嘭”地一灭,算是救了他自己一命。

“快回宿舍,不然,就进不了房间了。”

越书明推推搡搡地哄走了赵美云,松了口气,便朝三楼的房间狂奔而去。

就是在这种暧昧不清的情感关系网中,越书明与杜娇蕊相识,并且两人展开了追逐和被追逐的瓜葛与纠纷,从而使得这段三角恋的故事变得更加复杂且危机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