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 记 你是我指尖的幸福

01

我叫莫奈,和法国印象派画家莫奈同名。

爸爸说,妈妈生前最喜欢莫奈的画作《日出》,所以他给我取了这个名字。

很小的时候,大院里的小伙伴会问我妈妈去了哪里,每次我都指着那万里无云的苍穹,脚踩在那块被我们磨出茧的大青石上,回答得声如洪钟:“天上!”

那时候我以为天上是神奇的宇宙外星球,那里有小王子和他的玫瑰花,我妈妈或许化身成了女超人在拯救地球。

长大后我才明白,这个世界上没有小王子也没有玫瑰花,无所不能的奥特曼是假的,凶神恶煞的小怪兽也是假的,我妈妈当然也不会是女超人。

她只是在一场病痛中从这个世界离开了。

一伙伴说,唉,没妈疼的孩子太遭罪了,比如说莫奈。

另一个伙伴说,唉,那我们就让他当混混头算了,比如说莫奈。

就那样,我在他们的善良推举下登上王者的宝座。这也是我从穿着开裆裤起一直能在孩子们中“独霸王位”,嚣张跋扈、无法无天近十年的原因。

施舍是同情犯下的罪。

十岁那年,我认识了一个人。

那天考完期末考,我和院子里的几个人像一窝放出笼的狗,骑着自行车去网吧打游戏。街道上全是清脆的笑声和叫喊声,我握着自行车把朝一个小坡冲下去,突然巷口开出来一辆黑色轿车,刺耳的刹车声响彻天际。

自行车失去平衡偏向一边,车头与我擦肩而过,我来不及跳车摔了个倒栽葱,一股刺痛从掌心传来。我一骨碌爬起来,忍着钻心的疼,发现链条掉了,我满眼喷火地拦在车前,叫司机滚出来。

司机没下车,后面的车窗摇下来,一个穿着黑色衬衣的少年清冷的眼神直勾勾地盯着我。

我指着他,气急败坏地吼道:“小子,你差点儿撞着小爷我!”

少年看着我手心的伤口和全是灰的脸,回过头,面无表情地对驾驶座位上的人道:“福叔,开车。”

“给小爷滚回来!这事我跟你没完!”我跳着脚,叉着腰对扬长而去的汽车叫骂,跑上去就想拉车门。

少年冷冷地看了我一眼,他的目光太阴森,让我不禁打了个寒战。我吓得一下住了手,愣愣地看着他的脸映在后视镜中,渐渐远去。

我后知后觉回过神来,对着车尾盛怒地比了个中指。

傍晚回到家,我又看到了那个少年,他旁边还坐着一个凶神恶煞的中年人。中年人和我爸在说话,少年安静地喝着茶。

后来,我知道了他叫林家轩,中年人也是个混混头,叫黑龙。

我崇拜很酷的人,比如说林家轩。所以我们成了朋友,虽然他只当我是一条跟屁虫。

我喜欢很酷的音乐,比如说摇滚。当我真正爱上摇滚的时候,林家轩被我抛在了脑后。

林家轩混社会时,我开始混青春,叛逆、嚣张、乖戾、无畏。

我爸是个厉害人物,他的钱恐怕够修几座金字塔,别人都这样说。

但这个厉害人物拿我毫无办法,他的钱我也不稀罕。

我周旋在打架、闹事、转学、迷惘中,只为寻找渴望的自由。

当我因揍了C中教导主任再次被开除,我爸第五次把我的电吉他摔了的时候,我离家出走了。

02

我漫无目的地在城市中徘徊,七拐八拐进了青石路胡同。这里的天空很小,酒吧多而杂,两边的高墙上涂着鲜艳夸张的抽象画,我喜欢这些涂鸦。

有一块破木板上写着“零”,挂着的卡片上打着“开业大酬宾”的字样。

我觉得我的生命就像“零”,没有开始,没有结束,什么都没有。

我不知道从踏进这里,我就踏进了命运的涡轮。

里面灯光昏暗,音乐刺耳,雪白的肢体在扭动,我喝了一扎啤酒,躺在沙发上看着这疯狂的一幕幕。

突然,门被推开,一个少女闯进我的眼里。她穿着白色的衬衣、蓝色的及膝裙,一进来被门口的石膏像吓得皱眉。

不知怎的,我心中的阴霾因她这个可爱的动作一扫而光,我笑起来,毫不掩饰的目光围着她肆意地转。

我从不信一见钟情。可是遇见她,我听到了心底有爱萌芽的声音。

看到她被欺负,我毫不犹豫地冲过去解围,既想耍帅,又想搭讪。对于感兴趣的一切,我从来都有奋不顾身的决心。

事实证明,比起看她的笑容,我更喜欢惹她生气,逗她发狂,看她拿我没办法的模样。

她恐怕永远不知道,转学是因为她做出的决定。在酒吧相遇之后,我跟踪了她,知道她在读的学校、交好的朋友,也猜到她心中有了人。

我去找我爸的时候,晕倒在客厅,管家老郭急忙将我送去医院,那脸上的表情沉痛得令人可怕。

病历上写满了潦草的字,我看得稀里糊涂,但中间“肺癌”两个清晰的字刺痛了我的神经。原来我来到这世上就是一个错误,然后我知道了我妈、我爸和黑龙的故事。

我是一个潜伏期的病人,他们瞒了很久,带着庆幸的心情,而我长到十八岁,奇迹没有发生。

也许是觉得死亡这东西太遥远,我并没有多伤心。我让我爸安排我到她的学校,她的班级,成为她的后桌,为的只是离她更近。

但是她的心,在另一个人那里。

她惦记着的那个人,叫江淮南。

有些人,教会你爱,可是她不爱你。

没有喜欢,有讨厌也好啊!如果我能让她生气,证明她对我有感情。

后来,她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整个人如同缺水的玫瑰花,病怏怏的,让人心疼。

放学后的某一天,我跟在她身后,问她:“最近是不是不开心?”

“有病吧你!”她满脸不耐烦地吼道。

我笑嘻嘻地说道:“嗯嗯,我有病,你有药啊?”

她就是我的药。

那是我第一次希望能够在世上活久一点儿,我还想等,等她将我治好。

我的身体出了毛病,有时候会突然疼痛,有时候意识模糊不清。我爸知道我还在玩摇滚,冲进音乐室将我的东西砸得稀巴烂。

他双眼怒红,指着我的鼻子骂:“身体这个鬼样,还玩摇滚,你想早点儿死吗?”

我跟他吵了一架,我说死了也不关他的事,要他滚。

我倒在沙发上,全身又开始疼起来。我被病痛击倒,可我仍想把它踩在脚下。我忽然很想看看她,我怕自己就这么孤零零地死了,怕她忘了我。

她来后,我带她去了江边。她出神时,我说出蓄谋已久的缠绵告白:“阿夏,我喜欢你。”

我其实想说的是,阿夏,我爱你。

如果我死了,你要记得,这世上有一个人,他爱过你。

03

我相信爱情,相信爱情能永远。

相爱能以时间计算,我活在死亡的脚步声里。

某天上学清晨,我看见她眼睛红红地在吃泡面,像只可怜的兔子,带着无法掩饰的伤心。

她喜欢吃辣,我对辣过敏,可是只要她能开心,我可以拼尽生命。

我带着她奔跑在风里,奔跑在香气四溢的小吃巷子里。那些辛辣的玩意儿可真要人命,它搅得我五脏六腑如火烧,可看到她笑,我突然就不疼了。

我想我是疯了。

我没想到会碰到大飞,更没想到大飞和艾拉成了一对,更没料到后面的宿命辗转,残酷和无情把一切幸福摧毁,毫不留情,毫不手软。

地狱里的火舌舔舐过恶毒的灵魂,秦小斯一步走错,毁了我们所有人。

艾拉出事,她的天真也跟着死去了。

那张年轻面容里的悲伤,那么近,我触碰不到,心却跟着疼。

我在走廊抱着她,哽咽着说:“阿夏,虽然说这话很自私……但我庆幸,不是你……”

我在医院庭院,看着清冷的月光,神色黯然地说:“人真正靠近死亡,才会意识到活着有多幸福……人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会过去,能活着,就是好的。”

是的,没人比我更清楚,伤痛、疯狂、疾病、磨难,都比活着要好。

死了,什么都没有了。

艾拉坠楼的时候,她失魂落魄地赶去。我在舞台上想陪她去,可是身体被人推落在台下。那踩在背上的脚,好重;那全身如火烧针刺的痛,好疼。

我想我没多少时间了,我拜托林家轩,不要让她知道这一切。如果可以,只在将来的某一天,带她来我的坟墓前,看看我。

在英国治疗很痛苦,我爸陪在我身边,他看起来老了很多。这个纵横一生的人,他赢过了无数对手,却败在了自己儿子手中。

主治医生说情况乐观的话,我还有两个月时间。

我忽然很想回去看看她,我疯了一样思念她。

见到我回来,她有一种受宠若惊的喜悦。看到她的眼泪,我恨自己怎么不早点儿回来。

平安夜很美,整座城市矗立在大雪中,干净纯粹,像身边她的笑脸。

看到她瑟缩脖子明显冷的样子,我想给她去买条围巾。我突然意识到,从未认真给她送过礼物。

买完东西想着她惊讶和感动的模样,我心中如尝蜜饯,我拼命地跑过街道,躲过车流,想跑到她身边。

就在那一瞬间,汽车鸣声一片,刺眼的光晃痛了我的眼睛,尖锐的刹车声响起,我的身体被抛向高高的天空。

大雪落进我的眼里、嘴里,冰凉侵入我的心底,夜的黑和灯光的白在我头顶旋转。

体内每一根骨头散架了般,绞痛霎时遍布我的身体,我的大脑中闪过无数片段。

各种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的眼中只有她哭泣的脸。我躺在死亡的边缘,艰难地吐出几个字,想对她笑,一用力猩红的血却从嘴角溢了出来。

我努力朝她伸着手,想拂去她眼角的热泪。

阿夏,别怕,别哭。

她哭倒在我身上,她说还来不及喜欢我,来不及爱我。泪水在向我告别,心碎成了千万片。

四周黑了下来,大雪苍凉,在空中翻腾、砸落。

虚弱的手在半空中无力地垂下,冰色的瞳孔渐渐涣散成无神的灰暗,那里面只有平静的雪和死寂的夜……

那只苍白修长的手,最后都没有力气擦去爱人的泪。

阿夏,不要哭……没关系……

没关系,遇见你的那天起,我已圆满了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