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我们的青春如此忧伤

(一)

沈星沫和他妈妈最后还是去了国外治疗,他舅舅帮他在那边联系了好的大学,一边读书,一边照顾他妈妈。

平日里还是平淡无奇的桃花树枝,一夜之间,开满了令人惊艳的刹那芳华,可这个三月却一直在下雨。

他没走之前,带我去坐市内最高的摩天轮,摩天轮升到最高点,沈星沫握住我的手腕,把一根红绳绑在我手腕,语气虔诚得像一个信徒。

他说,我听说用红线绑住一个人,她就是你的,阿渊,我会回来,给你更好的生活。

一时间,我就像水底沉默的珊瑚,只为他祝福。

世界已春意阑珊,我却安然懒散,待在办公桌前,对着眼前空白的Word,掩饰着思念,带着离别的痛,回望那个少年留给我的话。

沈星沫离开后一个星期,我找了一份工作,它是一家做乡村旅游APP的公司,我每天负责,把他们采风带来的材料,形成一篇篇辞藻华丽,瞎吹乱造的文章。

林静湘到底比我厉害,她考过了英语八级,在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当秘书,搞翻译,工资是我的十倍,没多久,她就完全拥有了自己的房子和车子,并且把秦芳蕤接了过去。

秦芳蕤经过康复治疗,已经能说出一些简单的话,可是平日那么暴躁的一个人,声音沙哑得像垂暮的沙皮狗,凶起来,没了一点气势。

她拿走了房屋的钥匙,不让我住家里,我只得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单间,每个月给秦芳蕤打一笔生活费。

每天早上醒来的第一眼,是看到飞鸟斜飞过天空,呼吸着清新的空气,以及听见小贩们嘈杂的叫卖声,安静的房间内,安静的手机,没有电话,没有短信,我几乎怀疑自己已被亲人抛弃。

不出意外,下楼扔垃圾,又看到陈锦墨的车,他每天都来找我,固执得令人厌烦。

他进了自己家的公司,当起了名不副实的总经理,我找工作的那会儿,他要我去他的公司,我拒绝了。

既然不相欠,那么就不必纠缠。

停了几天的雨,又下了起来。

或许是连日的安静,让我不想面对空**清冷的出租屋,陈锦墨提出一起去吃个饭,我竟说了好。

自己都开始鄙视自己。

过几天就是清明节了,很多地方都挂着白色的灯笼,柔和的光照着地上的积水,照着路边摊上一些在划拳喝酒的人们。

车子缓缓在路上行驶,彼时的陈锦墨,穿着休闲西装,衬衫永远散开三粒纽扣,他剪短了头发,依旧掩饰不住眉眼间的傲气和锋芒。

陈锦墨没有关车窗,我随他开车,随时间流过,听着音乐,眯着眼休息,这条路很幽静,竟然只听见鸟叫,车速慢下来,我睁开眼睛,看到一树树梨花开。

车子在一户农家停下来,他带我来了一个供人游玩休闲的农庄,遍地是很平常的小花和绿树,我看着那些花可爱,索性走了出去,雪白的梨花,外轮白色,很香郁,花飞满天,落英缤纷,花瓣飘飘洒洒落在花树下青丝间、衣襟上。

我微仰头颅,眼睑半敛,长长睫毛覆在清冷如雪的脸上投射出一种宁静。

兴许是太久,太久没到过这么宁静美好的地方,我对陈锦墨竟然心生一丝感激。

他淡淡地笑,指着一大片枯枝林,说:“这是我们家投资的一个项目,以生态田园为主,那儿栽了大片的素心蜡梅和磬口蜡梅,冬天都会开花了,到时候我带你来。”

一副暴发户的语气,让我听着十分好笑。

陈锦墨说的梅花,是罕见的名贵花种,他们却不惜种了几片梅林,这里的气候,倒是适合它们生长。

我们进去农庄,已经摆上了一桌的菜肴,摆着两双碗筷,敞开的大门,迎接着谁。

“墨哥哥!”有一个约四五岁的小孩,看到我们进来,冲进来撞到陈锦墨怀中,陈锦墨正在给我倒茶,溅出的茶水,在桌子上晕染开。

“你还有好久当大老板呀?我长大了,就跟你去做事。”陈锦墨看着小孩气鼓鼓的小脸,无奈地一笑,刚想摸摸他的头,他冷哼一声就侧身躲开了。

陈锦墨拿起旁边的茶杯,好心地提醒着:“臭小子,这可是上好的铁观音,被你泼出来一大半。”

“全泼掉了才好!”小孩辩驳道。

看到小孩调皮,陈锦墨哄着他,要他别闹,我看着他们,忽然想起以前,最近我老回忆起从前,不知道是不是老了。

“我一个叔叔的小孩,你别介意啊。”他看着我。

“不介意。”

对比他们,我似乎成了一条咸鱼。

拿着可怜的工资,过着紧巴巴的生活,事实上,这都不足以让我过得很差,我无能为力的是,我失去了沈星沫的消息。

问过许小冉和姚若华,谁都没有他的消息。

他就像一场雨,路过我的心上,太阳出来后,随之蒸发了,找不到一丝痕迹,如果不是我手腕上,这条他亲手编织的红绳,提醒着我,他来过,他走了,而我在等他,我恐怕真的会以为,他没存在过。

我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陈锦墨和那个小孩玩,对着他们笑。

忽然,小孩的注意力移动到我身上,他走过来,不客气地看着我,问:“你是墨哥哥的女朋友吗?”

我坐着,他站着,我们两个差不多高,所以当他说这句话时,有一些凌厉的气势。

我摇摇头,说:“不是。”

“说谎,不是女朋友,他怎么只带你来我家玩,你是不是喜欢他呀?”所以说,最难回答的,其实是小孩子的问题,他童言无忌,引得陈锦墨的目光在我身上逡巡。

“我知道了!我爸爸喜欢我妈妈,所以爸爸会带我们出去玩,墨哥哥带你来这里玩,一定是我弄反了,墨哥哥你喜欢她,对不对?”小孩没听到我的回答,转头又问陈锦墨。

刚开始听到他无懈可击的逻辑,我哭笑不得,本以为陈锦墨会像我一样,不回答,或许哄哄他就算,可事实证明我完全想错了。

陈锦墨听见小孩的问题,难以掩饰脸上的笑意,他定定地看着我,然后一本正经地对小孩说:“浩浩不错嘛,这都被你猜到了,对啊,我就是喜欢她,怎么样?你是不是在学校,也暗恋小姑娘?”

小孩挥舞着短胳膊短腿,去抓陈锦墨,陈锦墨猴一样,躲来躲去,逗得小孩嘴巴撅得老高。

对啊,我就是喜欢她,怎么样?

哪怕是现在,陈锦墨跟我坐在一起,轻飘飘地说这样一句话,也会让我胡思乱想。

我让自己不要在意这些,但是我控制不住不去乱想。

看吧,林静渊,你还是那个讨厌的林静渊,甚至变得朝秦暮楚了,多可耻。

直到他们回到桌子前,陈锦墨抱着小孩吃饭,我也没有再说话。

我们不会就此结束,这一点,我深有自知之明。

(二)

很久前在医院,想对沈星沫说的话,我最终还是藏在了心里。

他从来没听到过我心里的声音。

分别前,沈星沫深情告白,要我等他回来,我不敢面对这个陪伴我的人渐渐触动了我的心。

也因为这份空白的等候,我再次对陈锦墨竖起满身尖刺。

我觉得不能耽误陈锦墨,从农庄回来后,我明确表示拒绝他的感情,毕竟他值得更好的未来,我把喜欢沈星沫这个借口搬出来,当我的挡箭牌。

陈锦墨势在必得,说他不怕一个逃跑的情敌。

我去林静湘的家,探望过秦芳蕤,看到她和林静湘相处融洽的模样,我没有多作停留,给秦芳蕤留下了一笔钱离开。

我终究是一个多余的人罢了。

亲情淡漠,内心也一直对爱情怀有恐惧和自卑,陈锦墨是我执念半生的梦,而沈星沫是我想去珍惜的人,我在等候和拒绝中,学会了转移注意力。

我把所有的精力干脆投入到了工作中,因为表现突出,经理把我调到了人事部,做助理,工资涨了一小半。

工资涨了,物质上我开始有了新追求。

柜子里除了一些打折货,全是林静湘穿过的衣服,我发了狠,挑了一个周末,把那些衣服扔了百分之九十,到商场给自己买了当季的衣服、护肤品,一双Sergio Rossi高跟鞋,鞋子是意大利的牌子,我喜欢它的那款蓝色。

沈星沫说,他喜欢蓝色,因为蓝色醉心。他说过,我是他遇到的一颗蓝宝石,他却不知道,他也是我遇到的最耀眼的星。

不是淡淡星光,不是陈锦墨的替代品,他就是他,本身就优秀得让人移不开目光,他在的时候,我何其吝啬,竟然没夸过他一句。

工作这一年多,我的生活,平静,无聊,像一潭死水,而许小冉等到姚若华考上了他老家的研究生,和他一起离开了这座城市。

要说的是,我见证了许小冉和姚若华的浪漫婚礼。

我穿着伴娘礼服,亲眼见证着这个姑娘,嫁给了幸福。当许小冉兴高采烈地把照片PO到朋友圈时,我脑子一抽风,幻想着沈星沫也许某天能看到。

回头一想,他和姚若华早已经不是室友,去哪里看呢?我果然脑子秀逗了。

周五的时候,我因为重感冒请了一天病假,经理给我打电话,说周末有聚餐,两个客户也在,要我务必过来。

我挣扎着从**起来,去楼下的诊所,吊了一瓶水,然后去附近的肯德基吃饭,中途,我去了一趟厕所,回来盘子已经被收走了。

那一瞬间,孤独像潮水一样将我淹没,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一条可怜虫。

沈星沫的电话,永远是关机,有时候我禁不住想,他会不会发生了什么意外?一旦这个想法冒出来,我的心如刀扎在上面,瞬间痛得全身麻木。

我害怕乱想,逼着自己不去想他。

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周末我去了经理说的聚餐地点,一阵寒暄后,大家就围了一桌在用餐。

经理包的是一个大包间,里面有娱乐室,能唱歌,也有表演节目的小舞台,吃完饭后,有同事拉着一个客户,凑了一桌子麻将,还没有到晚上,他们闹着先要玩,我则是忙着给他们泡茶端水。

“小林啊,客户很看好你啊,上次你提交的那个策划案,很有想法。”我递给经理一杯茶,他忽然开口,我追随着他的目光,看着色眯眯打量着我的那个客户,尴尬地笑了笑,“谢谢经理。”

每个娱乐项目都用墙隔开了,除去在里面玩牌的几人,经理他们还准备了表演节目,房间的小舞台,一条长长的红地毯铺至门前,仿真花围绕成了一扇圆弧拱形门,一个半月状的舞台高出地面不少,舞台用水晶帘子包围了起来,顶上缀满了灯饰。

舞台下面两排开,摆着桌椅,我们坐了两桌,领导们一桌,我们底下员工一桌。那个脸上油腻腻的客户,只是静坐在一方,陪着经理喝着酒,目光偶尔落在我身上。

“林静渊,你小心点,那个老鬼,出了名的好色。”同事张璃,一粒一粒吃着葡萄,也不吐皮也不吐籽,看着扫过来的客户的眼光,偶尔与他目光相对,眼睛一瞪恨恨地杀过去。

也不知道他们耍了多久,玩牌的那几个人出来了,在经理那桌坐了下来。张璃拿了几盒糕点,走到了我面前,对着我微微一笑:“先前在公司看你挺喜欢吃,拿了些过来。”

我稍微诧异,看到她友善的目光,不禁莞尔,手一伸,一块绿豆糕已经进了嘴里:“谢谢你。”

张璃摇头,放下糕点,目光已经看向了舞台,说我太客气了。

“下面是节目表演时间了!”经理不知道什么时候跑上了舞台,清了清嗓子,煞有介事地说道,他喝了酒,显得很高兴,眼珠一动,笑着看向我们那桌,“每个人都有机会!一个都不许赖掉,作为表率,我首先给你们唱首歌!”

跑得不着边际的音调响在包间内,下面响起一阵掌声,张璃也笑着看向我:“别人唱歌要钱,郑经理唱歌要命。”

只见经理放开歌嗓,唱了一曲起得很高的山歌调,不知道哪儿的方言,他声音本就粗犷沙哑,一曲唱来,配合着他偶尔搞怪的表情动作,不时引起台下众人的欢笑,就连一贯冷酷的我,也发自内心地笑着,样子在别人看来可能很傻,很憨实。

接下来,一个男同事被拉到了舞台上,作为第二个出场,他显得有点不自然,大庭广众卖艺,也难为他了。后来在经理的胡搅蛮缠下,男同事无奈打了一套拳法,拳打得很烂,七倒八歪,也赢来大家的掌声。

张璃是自愿第三个上去的,同事们无所谓,反正是图个乐子,接二连三地表演完了,我的手心紧张得冒汗,等来等去,等得最后剩下了我一个人。

“咳咳!”经理假意地咳了两声,贼兮兮地盯着台下,目光在两边的桌子之间流动,半晌才一脸笑容地开口,“还有一个人没有上台!谁啊?快点上来!”

“你当心点啊,唱个曲就成。”经理话还没有说完,张璃已经给我打了预防针。

我这番打好了算盘,目不斜视,捂着肚子,直接想溜号。

“哎?小林,好像就只有你和费总没表演了吧?怎么?来个情歌对唱?”经理忽然跑了下来,拉着我就往舞台上走,我哪里有他的力气大,几下被拉扯上了舞台。

“我要看压轴的双人节目!不听歌,喝交杯酒!”

“交杯酒!”

“不喝罚酒,罚酒!”

感觉到舞台上多了一个人,我只是微微抬眼,看了一眼,费总秃了的头顶油光发亮,见到大家起哄,他那双油腻的手就准备来拉我。

心想这次逃不过了,我退后一步,目光冷冷地扫过台下:“我选择认罚。”

“罚酒可不罚红的,罚白的,你也认?”说话的是和费总一起过来的那个客户,我想不明白,他们几个大男人,为什么要为难我。

(三)

那时的我,还不知道这些市侩的商人,他们心里打的算盘有多么龌蹉,而经理在利益面前,也毫不犹豫地选择牺牲我。

我走下小舞台,看了看旁边的桌上,有一瓶开了的二锅头,想也不想,径直地走过去,闭着眼睛,一口迎着喉头灌下。

眼前冷光熔铸,而我的喉咙如刀割,我恍惚中看到在我提起瓶子的那一瞬,张璃想要替我说话,但经理扫了她一眼,她便不出声了。

那一红一白,一笑一怒,在这个舞台上,仿佛在天地间,只有那人们冷漠的双眼,待到时间过去,我摇摇晃晃地把瓶子放到桌上,众人反应过来,掌声不息。

“小林,女中豪杰啊!”

令人作呕的酒精味道直涌上喉头,我哪知道,白酒不是这么喝的,五颜六色的星星在我眼前炸开,像极了沈星沫带我看星星的那次,精彩绝伦,只是今时风景旧时人,不复存在。

我承认,今夜的这瓶酒,是我喝过的最难喝的毒药,当我听到一阵尖叫声,我人直直地往地上倒去。

可他们还是不肯放过我,经理和费总假装慌张,几乎是拖着我,说送我去休息,要大家尽兴玩。

费总捞着我,我意识已经开始模糊,再笨也知道会发生什么事。

经理一副小人嘴脸,和费总说着合作的事如何如何,费总色欲熏心,一百个答应,他那只肥猪蹄一样的手,急不可耐地在我屁股上抹了一把。

我拼命地挣扎着,惶恐不安,费总油乎乎的嘴,朝我的嘴唇袭来:“宝贝……”

手指死死地掐着我的手心,没用,没一点用,此刻我才觉得害怕,心里的绝望和悲伤铺天盖地而来。

我明白了,我什么都明白了,这就是一场鸿门宴!

“放开……”我浑身软绵绵地捶他,可是却如打在棉花上,无力,无助。走廊里时不时有服务员走过,我发现自己竟然发不出声音,费总猴急地半搂着我,带着我往外面走去。

我知道,我完了,我的人生完了。

酒精麻痹了我的神经和大脑,我被他带到大厅,眼看他的车就停在外面门口,我没有力气了,身体一软,眼前一黑,彻底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是一家酒店房间内,我直接从**坐了起来,掀开被子看自己,干净的睡衣,内衣原封不动,一套新衣服放在床头柜上。

怎么回事?

难道是我想错了?

就在我茫然四顾时,陈锦墨走了进来,他手上提着早餐,西装外套脱下来,搭在胳膊上,没有平日的不正经,脸上酝酿着一场风暴。

没有责骂。

没有怒火。

“你睡了一天,胃里吐空了,吃点清淡的。”他走到我面前,把西装随手搁在**,打开热腾腾的皮蛋瘦肉粥,揉着眉心,“费俊义那个老油条,你怎么会和他在一起?你知不知道,昨晚要不是我刚好路过,看到他贼眉鼠眼地拖着你往外走,你现在估计被他啃得渣都不剩了。”

原来是陈锦墨救了我。

“衣服上吐得一塌糊涂,我看着心烦,给扔了,清洁阿姨帮你换的睡衣,这套换洗的是我买的,将就着穿。”他安抚着我。

“你给扔了?花了我一千块钱买的。”这次来聚会,为了不显得那么寒酸,我特意穿了一件上档次的衣服,他竟然给扔了。

“难道不应该先担心你自己?”他的眼眸像要喷火。

“陈锦墨,我一时半会儿跟你说不清楚,但我被人坑了,这是事实。”我抱起他买的衣服,迅速地换好,然后走出来,穿上鞋子,“衣服你给我扔哪了?我现在去找。”

“林静渊。”他站了起来。

“稍后你要说要骂,我全兜着,现在请你告诉我,你把衣服扔哪了?”垃圾桶每天一清早都有人清扫,我不能保证,还能不能找得到,但那是我辛辛苦苦用自己挣的钱,给自己买的奢侈品,他舍得,可我心痛啊。

“不可救药!”陈锦墨不回答我的话,我急匆匆地准备出门,没到两分钟,他又折了回来,把一堆破布一样的东西扔到我身上,声音恼怒。“在这!”

我看了看,确实是自己的白色衬衫和海蓝色裙子,衬衫皱巴巴的,胸前一片污渍,裙子上散发出恶心的馊味。

难怪他会扔,我当机立断,用酒店里的香皂,把那些污渍洗了又洗,烘干后,用一个袋子装起来。

干完这些事,我看到陈锦墨看着我,好像不太开心的样子,他买的那碗瘦肉粥原封未动,我也不管粥是冷是热,狼吞虎咽地吃掉。

“你看你,把自己搞成了什么鬼样子?”他狠狠地抽烟,看着狼狈的我,大大咧咧的伸着手,一截烟灰眼看就要落到他昂贵的西装上。

我忙接住他的烟灰,迅速扔到地上,嗔怪他:“你注意点。”

“林静渊,你是不是穷疯了?以前我没见你这么在乎钱。”他说话绵里藏针。

我搓搓手,苦笑:“那是因为你没穷过。”

“我——”他想说什么,却说不出来,表情僵硬道,“你辞了那份工作,好吗?”

“我会的。”

“……好。”他点点头。

我别过头去,掩盖住心中的难过。

与他们相比,我总是捅出篓子,自认为做着努力的事,却不过从一个局跳到另一个局,翻不出现实这座大山。

在经历被费总差点占便宜的事后,我打了辞职信,摔到经理的桌上,而彼时的经理狡猾得装无辜,提出给我加薪挽留我,我毫不客气地“炒了”他。

那天我在自己的办公桌前整理东西,张璃端着一杯咖啡,靠着我旁边的桌子,想法宽慰我。

“林静渊,辞了好,祝你以后天空海阔,不用像在这受窝囊气。”她逗着我。

“只有我这么倒霉。”我说。

“哪有,你以为上一个人事部助理怎么辞职的?”她意味深长地看着我,这趟水太深,我年轻气盛,不小心就会淹死。

“你说上一个也是……”我惊讶至极,张璃耸耸肩,用肯定的眼神看着我,神秘一笑,“潜规则咯,做得了就做,做不了就滚蛋。”

我不懂什么叫潜规则,也无心去窥探经理和客户们那些肮脏的秘密,毕竟那些都与我再无关系。我始终记得我走出大厦,看到明亮的阳光,心里陡然发虚,我开始意识到一件事,我又失业了。

最终,我决定犒劳下自己,轻车熟路地去了超市,买了一堆肉制品,做了一顿丰盛的午餐,叫上陈锦墨来吃。

我欠他一份人情。

当陈锦墨问我,我的屋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蓝色系的物品,我竟然撒谎说,觉得漂亮就买了。

有人说,喜欢一个人的最高境界,便是是在他离开后,活成了他的样子。

我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其实沈星沫喜欢蓝色,喜欢一切与蓝色相关的东西。

而我的爱,安静得像一阵风。

希望远隔山水的他,能够听到,告诉他,我在想他。

(四)

人始终要学会对自己好点。

秦芳蕤生病期间,我问亲戚借了不少钱,当我用积蓄还掉这些债,我终于去了一家美容医院。

我的左耳需要治疗,我渐渐地听不清一些人说话,有时候会突然耳鸣,有时候会一片寂静。

当我把这些向一位漂亮的女医生解释以后,她突然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着我,她说:“你怎么现在才来治疗?你知道吗?再过两年,也许你真的会聋了。”

这一瞬间,我觉得自己像在做梦。

我从来没有希望过我会变成一个聋子,毕竟,我青春正盛,我还没有听见我爱的人,在我的耳边说情话。

我甚至在心底有一个属于所有女孩的秘密,有一天,我会遇到我的白马王子,他对我几十年如一日,温柔关怀,我和他,会成为童话故事里的主人公,幸福地生活,平凡地老去。

现在,我的愿望依然天真,除了我思念的那个人不在身边,什么都没有改变。

这是市内最出色的整形医院,眼前这个女生刚留学归来,是院长指派给我的医生,她的工作经历才半年,我却义无反顾地选择相信她。

“方艾,你能治好我,对吗?”我就像一场船难后的幸存者,用几乎崇敬的目光看着眼前这个能解救我的女生。

她这么年轻,已经成了一位天资独厚的女医生,这一点便是我跟她遥不可及的距离。

对于我来说,我似乎总是遇到优秀的人,他们像一块块宝玉环绕在我周围,时刻提醒着我,我有多普通,多失败。

“我有七成的把握,但你会受一些苦,你能不能忍?”她修饰过的眉毛皱了起来。

“能忍,我什么痛都能忍。”看着她清澈明亮的眸子,像极了一个人,我努力不让自己的眼泪掉下来,然后,不去想他。

“那我们一周后进行手术,你去办一下相关手续。”她说。

我做的决定,从来没有任何人可以改变。当天晚上,我办完了手续,躺在**,望着窗外那一轮月亮,夜不能寐。

他说,阿渊,我想治好你。

回忆起他,我总要追悔,我想给他一个惊喜,相逢的那一天,以一个健康的我出现在他面前,好好爱他。

手术分三次做,需要三个阶段才能完成。厚厚的纱布绕过我的脸,把我包得像个海盗。第一次手术结束的时候,耳朵疼得像有人拿着锯子在割,我忍着眼里的水汽,咧开嘴,冲方艾傻傻地笑。

“还没到最后,你别这么高兴,第二次手术一个月后,这期间你不要碰水。”方艾穿着白大褂,翻着她手上那一沓病历单,“想必你也在医院待不了一个月,三天后可以出院,一些忌口的东西,都在这上面。”她伸过来一叠纸。

不知道为什么,眼眶突然有点发酸。方艾的电话在这时响了,她的眼睛露出温柔的光,走到门外接电话,回头看我:“……嗯,对啊,我这个病人是耳朵方面的手术,你这么好学?就不能单纯陪我聊聊天?真的?你说你不久……”

那种神情,该是男朋友打的吧,有人牵挂的感觉,真好啊。

想到这,一时间只觉得有什么东西碰到了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那个身上有着雪松木味道的男生,已经很久,很久没有再见到他。

沈星沫,你过得怎么样?

自从方艾成为我的主治医生,她只要有空,便会给我打电话,询问我的情况,有时候她不放心,开车过来约我出去。

一来二去,我们渐渐成了朋友。

心里藏着无数的话,却不知道找谁说,每次看到方艾那张笑脸,我浑身都透露着清冷,有点对不起她。

周末的时候,阳光照得琉璃瓦反射出耀眼的光,我把床单、被套扔在洗衣机里洗了,晾到阳台上,方艾站在楼下,靠着她的车,扬了扬她的一袋子药品。

我开门,请她进来。

她换完鞋,走进来,云淡风轻地解释:“闲人一个,想到你的药吃得差不多了,顺路给你送过来。”

我看了她一眼,给她倒了一杯水,然后回答道:“我自己去医院拿就可以了。”

她好奇地打量着我的房间,手掠过书架上一排书,勉强笑道:“我以为至少会有一张男人的照片。”

“为什么呢?”我给她切了一个哈密瓜,切成一小块,放进盘子里,把牙签插在上面,递到她面前,她随手拿了一块嚼着。

“女人的直觉。”方艾的脸色变得极其奇怪,然后伸了个懒腰去阳台,弯腰逗弄着那几盆多肉植物,笑道:“你喜欢养花?”

听到她这么说,我忍不住发笑。

“我养得不好,打发时间罢了。”

方艾手撑在阳台上,看着对面一片破旧的城区,轻声问:“一个人是不是很辛苦?”

我不知道她这句话指的是什么,只觉得她问的是女孩子独立挣钱生活的事,走到阳台上,一脸坦然地回答:“还好吧,你看前面这个街区,每天出去我会看到一些人,他们有的在天桥下卖唱讨生活,有的在路边乞讨挣一点收入,或许与他们对比有点过分,但我觉得我一个人,并不辛苦。”

方艾缄默,也不知道认不认同我的话。

“家人怎么样?”

“关系不是特别好,我爸和别的女人重组家庭,基本没联系了。我妈和姐姐过。”

我一偏头,就看见方艾看着我,我眼神闪躲,像往常那样,问她想不想去吃点什么。

可是,她摇头,眼睛笼罩着一层淡淡的忧伤。

我看着她那双黯淡的眸子,反问道:“你那么优秀,人人都喜欢,一定过得很好。”

听到我的话,方艾的嘴角溢出一丝苦笑,我看不懂,明明她拥有许多常人无法企及的地位和财富,为何如此失落?

“阿渊,每个人都有她要修炼的磨难。”

或许是她喊我的名字和沈星沫如出一辙,我心生出几分荒凉,友好地拍了拍她的肩膀,笑着说道:“是啊,不疯魔,不成佛。”

她皱着眉头,嘟着嘴,看着我,模样十分可爱,我敲敲她的额头,转移话题道:“外面热,进来吃水果,我开了空调。”

沈星沫的事情我曾经给方艾提过,她也没说什么。见她兴趣怏怏,我也不再多说什么。

有人说,命运不是风,来回吹,命运是大地,走到哪你都在命运中。而我终因年轻,无法左右命运。也不能平安无事度过一生。比如,错过的人再次相逢,比如,重新回到手中的幸福再次失去。

(五)

做完第三次手术,拆开纱布的时候,桂花花香正飘至万里。

粉嫩的左耳,像一朵初开的甘蓝花,轻轻地张开着,倾听着天地间所有的秘密。

我路过一些花朵身边,忍不住盯着金黄的桂花多看几眼,心里的烫人气息,仿佛都要从左耳跑出来。喜悦的情绪一点一点地包裹着我,所有关于美好的回忆都被连根拔起。

我想起了沈星沫。那个给过我温暖的温柔少年。他要是知道我恢复得这么好,会不会高兴得跳起来?我收拾着屋子,放着歌曲,给自己画了一个精致的妆,穿上海蓝色的裙子,去往一个地方。

如今,我开始买各种各样蓝色的裙子,许小冉曾说,女孩子穿裙子才像女孩子,显气质,四季的衣服中,每一件买回家,我都幻想着沈星沫夸我的样子。

方艾约我去见一个朋友,是她在国外读书时遇到的师弟,一个她说起来眼睛会发光的男人。陈锦墨兴许是厌倦了欲擒故纵的游戏,他不主动来找我,我抱着侥幸的心理,希望他已经找到了其他新鲜的猎物。只是当我到餐厅的时候,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会见到一个人。我站在玻璃橱窗外,远远看着他们,方艾的脸上漾着的笑,比任何时候都要灿烂。

在她对面,是一个英俊的男人,他的五官轮廓分明而深邃,犹如造物者偏爱的希腊雕塑,乌黑深邃的眼眸中藏着清水,泛着迷人的光泽,浓密锋利的眉,高挺的鼻,薄薄的唇,无一不与梦中的那个少年重叠。

白色的衬衫和西装裤,他穿出了模特般的效果,他正噙着咖啡,对方艾说的话点点头,端着咖啡杯的手腕上,一块银色的手表在夕阳的照射下,反射出耀眼的光,不安分的光斑随着他的动作,打在旁边的玻璃上,刺进我的眼中。

就像我们第一次遇见。沈星沫瘦了些,却褪去了少年的青涩,开始显露出男人的成熟气息,一举一动都彰显出睿智儒雅,分外迷人。难怪方艾这样有身材有背景的大美女,也会对他念念不忘。我开始拼凑出方艾与他相遇的画面。

方艾说她在国外读书,每天都是一些蓝眼睛高鼻梁的男生,她搭都不想搭理,可是有一天隔壁班转来了一个男生,出拔的相貌,出尘的气质,一下子吸引了方艾的注意。

她于是有意无意地出现在他身边,陌生的国度,相投的兴趣,同样吸引人关注的相貌,让他们很快聊到一起,成了朋友。方艾对他一见钟情,并利用自己的专业优势,指导学医的新手沈星沫,回国后也与他保持了联系。方艾一直用Mr.Right代替故事中的主人公,以至于我到今天才知道,这个Mr. Right就是沈星沫。

他回来了,为什么不来找我?而是与方艾见面。

或许,或许他变了……

两年的时间,拉远的距离不可预测,我是这么愚蠢,以为什么都在原地。我慢慢地后退,远离他们,心里面乱糟糟的一片,灰尘堆得满地都是,丝毫没有理智的出口。

两年了,方艾和沈星沫已经保持联系很久了,可是他没跟我说。

一种被抛弃的孤独绝望慢慢升起,如同寒冰一般包裹着全身。夕阳红得像血,我摇摇晃晃地往回走,抱着自己的胳膊,企图忘掉那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

眼泪一颗一颗掉到裙子上,开出一朵朵绚烂的花,我像丢失了心爱之物的迷路者,凄惨的呜咽声在我的胸腔里不断回**着。街道两旁所有的背景都凝聚成了黑白画面,我失魂落魄,不知道要去往何方。

我等的人回来了,可是他却不想见我。我如磐石坚守在分离的站口,他轻轻一挥手,沧海便出现在我眼前,我没有摆渡的船,他没有渡河的心。走到拐弯处,不知道哪家店内的音乐,传来了一首熟悉的歌。

我忧郁的白衬衫

青春口袋里面的第一支香烟

情窦初开的我

从不敢和你说

……

贪玩的少年抱着漫画书不放手

陪我入睡的

是月亮的忧愁

……

又是这首歌,初遇时,我仓皇逃跑,这一次,我再次逃离。

让我错过他的,不是时机,是我数不清的犹豫和如尘埃的自卑。夜幕渐渐降临,我的眼睛发疼,一眨眼,好像看到那年他笑着看着我,对我说再见。

双腿已经麻痹到没有任何知觉,我脱掉高跟鞋,坐在地上,呆呆地看着走过的行人,他们或许觉得我是个不修边幅的女人,是个为爱落泪的疯子。我争不过方艾,我也不会争。

这个清醒的认知,让我感觉到绝望。深夜,我拖着艰难的步子将房间的灯光打开,看着寂静的屋沉默良久,才一步一步走到卧室。

房间里依旧是出门前的原样,一尘不染。

我脱掉那条早上精心挑选出的裙子,然后将它扔到地上,换上睡裙,光着脚去厨房喝水。我随便胡诌了一个借口,对方艾说了不能去赴约,关了机。最后,连沈星沫也不要我了。我解开那根红绳,紧紧攥着,心也跟着往下沉。

我需要麻痹自己,不然,我怕自己会心痛得死掉。我拿着酒瓶,醉意熏熏地在房间里各处游走。

地上的那条蓝色裙子,忧郁的蓝,像我对他的眷恋和悲伤。我翻出床底下一个铁皮罐子,放进去那根红线,里面还有他送我的项链,参观雨花石展览的门票。多可怜啊,相识这么久,我仅仅拥有这几样和他相关的物品。我打了个酒嗝,没有开灯,外面月光洒在地上,一片银白,整个世界是那样的冷清,孤寂。

记忆中,沈星沫给他爸爸的葬礼也很冷清,因为他妈妈还未醒,沈星沫草草结束了葬礼,我陪他去往墓园。那个夜晚的月光,也是这般清冷,沈星沫抱着墓碑,泣不成声,他那么悲痛,我看着他,心也跟着他一起痛。

悲伤的记忆是那么残酷,我总是不愿意去回忆。我们坐在冰冷的石台上,夜风吹过他的脸,他的眼泪已经干涸,我的心里却开始流泪。

沈星沫握着我的手,声音如月光一样冷。他说,阿渊,我只有你了。他不知道这句话,我在他的梦中也听到过,那种失去亲人的痛,我回忆起来,也像被绝望吞噬也许,我该放掉他,以一个独裁者的果断,放他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从开始到现在,我的故事如此忧伤,现在,无一处可以安放。当时年少,心中只有你,你是唯一。如今,我再也走不进你的心,青春湮灭,一去不返。

再见了,沈星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