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宴以合好”的宴饮诗

宴饮诗指的是描写君王饮宴群臣和亲朋欢聚宴饮的诗歌。《诗经》的宴饮诗主要分布在《小雅》中,朱熹说:“正《小雅》,燕飨之乐也。”《小雅》中的宴饮诗包括:《鹿鸣》《常棣》《伐木》《鱼丽》《南有嘉鱼》《蓼萧》《湛露》《彤弓》《六月》《吉日》《楚茨》《桑扈》《弁》《宾之初筵》《鱼藻》《采菽》《匏叶》等。相对而言,宴饮诗的文学性较弱,但其具有很强的社会功能。

宴饮是我国上古时代贵族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宴饮不仅仅是贵族生活骄奢的表现,也是一种礼仪文化的表现。现代学者的研究表明,宴饮诗具有多重功能。

第一,政治功能。陈子展等在《〈诗经〉导读》一书中指出:宴饮诗是周代统治阶级利用宴饮活动中的一系列“礼仪”教化,类似今天的国家法律在社会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因此宴饮不仅是饮酒吃肉,也是政治。通过其中的礼仪与道德,宴饮诗具有调节人际关系、维持社会秩序的功能。

第二,宗教功能。马玉梅在《〈诗经〉中宴饮诗及其宗教政治意味》一文中指出,宴饮诗是作为一种礼,作为一种娱神媚神,实现人神相接的手段而被运用的,它就是周人选取用来实现宗教目的的一种手段。

第三,礼乐文化的展现。《诗经》是礼乐文化的载体,而宴饮诗则是表现礼乐制度较为集中的诗歌。从宴饮诗中,我们可以看到礼仪礼制,如君臣之间的尊卑顺序,宾主间的揖让之礼等。

总的来说,《诗经》中大量宴饮诗的出现并不是为了表现当时贵族的穷奢极欲,而是承载了诸多功能。正如李山教授所说:有纯系生活奢华的宴饮,有实现着某种意图的宴饮,《诗经》当属于后者。唯其如此,贵族的大量宴饮活动才能反映到诗歌中来。质言之,《诗经》中大量宴饮诗的出现,乃是由于宴饮活动负载着某种历史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