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戏剧冲突

一出好戏必须有引人入胜的情节,鲜明生动的人物,性格化和动作性强的语言。但戏剧创作的最基本的最主要的特性或规律到底是什么?这就是我们在这一章里所要解决的问题。

艺术包括绘画、雕刻、音乐、诗歌、戏剧等部门。在希腊神话里,是一母所生的同胞姐妹,有她们共同之处,也有各自的特点。她们有同一的基础,但又有各不相同的表现形式和方法,各自存在的目的和作用;她们有共同遵守的规律,又有各自特有的准绳。亚理斯多德把戏剧看作诗的三个孪生姐妹之一,所谓抒情诗、叙事诗和戏剧诗。戏剧起源于劳动,最初的形式是和舞蹈、歌唱混合在一起的,到后来才和舞蹈、歌唱分了家。古希腊到纪元前5世纪时才把合唱队和戏剧分成两起,交替表演。中国戏曲里歌和舞虽然至今保存在戏里,但处于戏的从属地位,为戏而存在。每一种艺术之所以能独立存在,必然有它单独生存的特性,艺术家必须了解和掌握这个特性,才能成为这种艺术的能手。所以他必须首先了解他所从事的艺术的基本特点或基本规律,由此而掌握住它的特有的表现形式,熟悉它的可能性和局限性。知道它与其他艺术的界限和区别,使他不至于把其他艺术的手段硬用在自己的艺术里,而把自己特有的艺术手法反而舍弃不用。

戏剧是综合性艺术。许多姐妹艺术如诗歌、音乐、舞蹈、绘画,是戏剧艺术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都为戏剧服务,不能喧宾夺主,或舍本求末,使戏剧艺术不能发挥出它应有的主导作用,而为其他艺术所淹没。叙事诗是戏剧最亲近的孪生姐妹,叙事诗发展成近代的小说,因此小说和戏剧有许多近似的地方。戏剧发展成电影,电影和戏剧更有不可分割的共同之点。但戏剧不能代替小说,电影也不能代替戏剧,各自有它存在的形式、方法和作用,各自有它的特性,各自有它创作的法则和规律。

看完戏之后,我们常常听见观众说:这一幕有戏,那一幕没有戏。有时又听说:这个戏紧张紧凑,戏剧性强,那个戏平铺直叙,戏剧性弱。什么叫“有戏”,什么叫“戏剧性”?“戏”和“戏剧性”是和戏剧的特性分不开的。那么戏剧创作的基本特性或规律到底是什么?

这个问题在欧洲剧坛上有各种不同的看法,但至今还没有得出最后一致的结论。这是有关戏剧创作的基本原则的认识问题,对指导创作实践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值得我们作较详尽的分析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