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锦城一茫茫1

在你眼前,一个人会从他那美好当中静悄悄地清晰地凸显出来。

——里尔克

公元759年腊月。唐朝。

国家动乱未已,人民颠沛流离。一个形色憔悴的中年人行走在古蜀道上。

越过秦岭后,山色苍翠些了,风还冷,却多含了些滋润的水汽,脸上干燥皲裂的皮肤也没有那么紧绷了。山路一直往下,脚步也轻快了许多。对于一个人,尤其是对于我们要书写的这个人来说,自然风景的美丽也会给他带来巨大安慰。

这样行走了一天,两天,三天,本来渐渐低矮的山势突然高耸,**的岩石拔地而起,绵延数里,壁立眼前,一条狭道蜿蜒而上。无需人告诉,他知道,这就是有名的剑门关了。作为一个诗人,面对着入蜀路上这道剑门雄关,触目之景,立即就转换成描绘性的诗句在脑海中映现:

惟天有设险,剑门天下壮。

连山抱西南,石角皆北向。

两崖崇墉倚,刻画城郭状。

这天夜里,他在驿站里将这首诗记录下来,诗题就是《剑门》。

他知道,越过剑门关口,他就要进入此行要去的地方,就要进入真正的蜀国了。按常理说,翻过秦岭,来到秦岭南坡,也就是到了蜀国了。但在唐代,行政区划跟今天有不一样的地方。他的目的地,是剑南西川节度使管辖的地方。所以,他要越过了剑门关,站在关门之南,才算是真正到达。

这个人就是杜甫,当时就以诗才闻名天下,在后世,他在文学史上的身影将显得越发高大。他不是一个人在路上,而是带着一家五口:妻子,两个女儿,两个儿子。也有资料说,还有杜甫的一个弟弟送这一家人入川。

很多年后的南宋年间,诗人陆游也从这里进入四川。他在诗中没有描摹剑门关的雄姿,而是抒发自己的豪壮而又落寞的心情:“此身合是诗人未?细雨骑驴入剑门。”

两个诗人都经此入蜀,心情却大不相同。

陆游是一个人游宦在外,过剑门来四川是怀着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

而那时的杜甫,拖家带口,只为在烽火连天的战乱世界中为自己、为一家人寻找一个安定的栖身之地。他和同时代那些有名的诗人李白、高适、岑参等人一样,并不满足于只以诗才名世,他们都有忧国之心济世之志。有人多少实现了自己的抱负,有些人却命运多舛。公元759年,在杜甫生命中是一个重要的节点。这一年,这个怀有济世之志的人终于对朝政失望,放弃了华州参军的官职,开始带着一家人在中国大地上流浪。按杜甫自己在诗中的记叙,叫“一岁四行役”。仇兆鳌《杜诗详注》说:“春自东都回华,秋自华州客秦,冬自秦赴同谷,又自同谷赴剑南。故曰四行役。”就是说,杜甫在这动乱之年,一年跑了四次路。

这年春天,在华州司功参军任上的杜甫东去洛阳(东都)探亲,其时,唐军在与安史叛军在邺城(今河南安阳)的战役中大败,杜甫被迫从洛阳西返华州,一路上,目睹战乱带给人民的深重灾难,“满目悲生事”,写下了不朽的史诗“三吏”和“三别”。此为一行役。

二行役。此年夏天,战乱连着天灾,华州和关中地区大旱,对局势深感失望的杜甫,于绝望中放弃了华州司功参军的职位,西去秦州(甘肃天水),“满目悲生事,因人作远游”。本想在那里盖座草堂避世隐居,却因秦州那时也是前线,吐蕃大军入侵的威胁时时存在,也不是一个平安的存身之地。便再转去同谷县。此为三行役。

在同谷盘桓一个月,原来答应帮助他的人避而不见,穷朋友又无济于事,他像在秦州一样入山采一种叫黄精的草药,但满山大雪,连黄精也采不到,只能采些橡实为一家人果腹之计。他在《乾元中寓居同谷县作歌七首》中为自己画像:“有客有客字子美,白头乱发垂过耳。岁拾橡栗随狙公,天寒日暮山谷里。”这里的橡,不是欧洲人的橡树,而是栎,也就是四川人所说的青冈树,叶有刺,籽可食。这样的同谷自然是待不住的。于是又越秦岭往四川而去。此为四行役。

杜甫妻子杨琬,是杜甫父亲杜闲好友杨怡之女,小他12岁。喜欢读书,据说还写得一手好字。夫妇俩入剑门时带着两女两子四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叫宗文一个叫宗武。就这两个孩子的名字也透露出杜甫的理想与志向。按为杜甫作传的诗人冯至的说法,这一年宗文9岁,宗武6岁。两个女儿的年纪应该更小一些。

离开华州时,他们雇了一辆马车,车上载着两双儿女。他们先往西,去到秦州,今天的甘肃天水。在那里,有杜甫一个侄子,还有一个和尚朋友。此时,杜甫的想法很简单,筑几间草堂,在战乱的年代过一种粗茶淡饭的平安生活。杜甫在秦州的经历,从《秦州杂诗》二十首可以窥见大概。他在这组杂诗中第十四首说:“何时一茅屋,送老白云边”,表达的就是这样的希望。在这里,他还写过两首诗《西枝村寻置草堂地,夜宿赞公土室二首》。这位赞公,就是他那位和尚朋友。赞公和尚本是唐朝京城大云寺主,“谪此安置”。原来在唐朝,化外之人的和尚有时也会受到贬谪的处分。杜甫与他相识相交,早在天宝年间的长安城中,那时大唐盛世及于顶峰,却也即将面临由盛转衰的安史之乱了。总之,虽有侄儿和那位和尚朋友的帮助,但秦州并不是适合安居之地。他不得不为寻找下一个安身之处而焦虑。这时,同谷县令来信邀他前往。但等他拖家带口到了同谷,这位“来书语绝妙”的县令却避而不见。个中原因,有很多说法,莫衷一是。总之,这位县令对杜甫热情相邀在前,等他到达后却没有给予丝毫帮助却是不争的事实。在我想来,他是读过杜甫诗,热爱杜甫诗的,没见过杜甫的他,可能在脑子中构想出一个飘逸豪迈的诗人形象。等到杜甫形色憔悴,拖家带口来到他面前时,想象颠覆,现实的考虑占了上风,干脆就避而不见了。

杜甫一家,立即就陷入了衣食住都无依无凭的境地,只好打主意去寻找另外的安身之地。他们十一月到达同谷,十二月一日,就离开了。目的地:四川,成都。

离开的情境,杜甫写有《发同谷县》为证:“忡忡去绝境,杳杳更远适。”“忡忡”和“杳杳”都写低落的心情。“忡忡”是离开时的悲凉。“杳杳”,是对前途的一切全无把握。但还是只得上路了。

北风呼号,道路崎岖,心情凄凉,行程艰难。

《木皮岭》:“季冬携童稚,辛苦赴蜀门。南登木皮岭,艰险不易论。”

《白沙渡》:“天寒荒野外,日暮中流半。我马向北嘶,山猿饮相唤。”

《水会渡》:“山行有常程,中夜尚未安。”路太长,半夜了,还不能休息。“远游令人瘦,衰疾惭加餐。”

《飞仙阁》:“栈云阑干峻,梯石结构牢。”这写的是秦岭险峻的栈道。“叹息谓妻子,我何随汝曹。”

艰险的栈道还没有走完。

《五盘》:“仰凌栈道细,俯映江木疏。”五盘岭,又叫七盘岭、七盘关。这里已经靠近了今天的四川广元。当地县志说,七盘关“县北一百五十里”,“界邻陕西宁羌县”。

《龙门阁》:“清江下龙门,绝壁无尺土。”《广元县志》说:“在县东北八十二里。”

《石柜阁》:“羁栖负幽意,感叹向绝迹。”《重修广元县志稿》:“县北十里,千佛岩南首,石壁峭削,秦汉架为栈。唐韦抗乃凿石为道,立阁如柜,因以为关。”从七盘岭到龙门阁再到石柜阁,可以算出当时人每天在古蜀道上行走的里程。古代蜀道之难,在杜甫视为知己的李白笔下的《蜀道难》中,是夸张的浪漫主义书写。在杜甫现实主义的书写中,呈现出的是具体真实的面貌。冯至说:“从同谷到成都旅途上的收获,都是纪行诗。”“杜甫运用五古,无论叙事、抒情、写景,都发挥了五言诗的最高功能,这里他把……山川的形势,以及城郭村落、风土人情,都收入雄浑而壮健的诗篇中,在这一点上诚如宋人林亦之所说的,‘杜陵诗卷是图经’。”

《桔柏渡》:“青冥寒江渡,驾竹为长桥。”这已经在今天的昭化境内了。

再往前,就是剑门关了。

已经身无一官半职的杜甫,之所以选择进入四川盆地,一来因为这个地方不像北方正陷于安史之乱爆发以来无休无止的战乱。这个局面,他在《剑门》这首诗中也有描述:“并吞与割据,极力不相让。”二来,这地方有一些亲友可以投靠。德国汉学家莫芝宜佳说:“杜甫离开北方,携家人到了南方,不断地寻找着经济上的救助人。”杜甫自己在诗中也夫子自道,说这是“因人作远游”。

所因之人,有此时剑南西川节度使裴冕,他是以成都为中心的西川地方的最高行政与军事首脑。安史之乱时,杜甫在肃宗朝中任左拾遗时,裴冕是朝中首辅,地位比杜甫高出许多,虽然他并不热爱诗歌,但在朝中时,总算是旧相识了。

还有此时在彭州任刺史的诗人高适。这就是他相知甚深的老朋友了。安史之乱爆发前,杜甫和弃官而去的李白以及尚未仕途发达的高适,曾同游梁宋,即今天的河南省开封和商丘一带。时在天宝三年,距安史之乱爆发还有十一年。十几年过去,杜甫、李白和高适三个人的命运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杜甫在肃宗朝中做左拾遗不久,他所倚重的房琯相位不保,杜甫也因上疏替房琯说话而陷入党争,被肃宗皇帝贬为华州参军,最后弃官而去。李白入幕辅佐的永王作乱,他被连累流放夜郎,虽在途中被赦,从此再与官场无缘。高适却因率兵平定永王之乱而得到重用,做了势大权重的节度使。但他也是诗人性格,因言多狂放,不久即被贬为彭州刺史。杜甫流寓秦州时,就得到了高适到彭州的消息。他还专门写了一首诗《寄彭州高三十五使君适虢州岑二十七长史参三十韵》寄给高适,祝贺他的荣升。这首诗很长,三十韵,就是三十句的意思。这首诗的标题也很长,对今天的读者来说,也许比诗本身还难懂。“三十五”是什么意思?唐代写给一个人的诗,诗题中常会把这个人的排行写出来。“高三十五”,就是高适在高家兄弟中排行第三十五的意思。高家哪会有那么多兄弟?会的,因为唐人的习惯是把叔伯兄弟都算在一起。“使君”,汉代以后对于统领一州官员的尊称。后面那个排行二十七的是后世以边塞诗与高适齐名的岑参。这时,他是不是已经有某种预感,将要去四川投奔高适了呢?我想,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

在成都,杜甫还有一个表弟,在王家排行十五,所以叫王十五,任一种叫司马的官职。这个官职,在唐代为州一级首长如刺史的佐官,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了。

流离不定、无处安身的杜甫,此时可以指望的就是这些亲友故交的友情了。相对于今天,那还算是一个友情与诗才都被人们珍惜的时代。但杜甫对自己能否受到善待还是心怀忐忑,没有多少把握的吧。

无论如何,过了剑门关,道路平顺,气候也越来越温和,相对于秦岭山中,吃食也丰富多了。不一日,来到了进入成都平原的最后一道关口,德阳北三十里、距成都一百五十里的鹿头山。过了此山,就是一马平川了。

杜甫又写诗一首《鹿头山》:“连山西南断,俯见千里豁。……及兹险阻尽,始喜原野阔。”连绵崎岖的群山终于在西南方向上消失了,从山头上望下去,只见豁然开朗的一马平川。往前,就再也没有地理上的险阻了,不由人不心生欣喜。

这首诗不光写鹿头山上所见的风光,同时,也是写给节度使裴冕的:“冀公柱石姿,论道邦国活。斯人亦何幸,公镇逾岁月。”这几句诗也需要解释一下。冀公,指裴冕。他来主政川西前,就已经被封为冀国公了。“柱石姿”,是使一方安定的柱石。《尚书》说:“论道经邦”,就是能够治国安邦的意思。“斯人”,这里的人民。这里的人民多么幸福啊,在您治理下,得以度过如此安定静好的岁月。这样的口吻,多少有些恭维的意思了。

没有记载说,杜甫得到了裴冕什么样的回复。但应该是对他表示了欢迎。所以,当他从绵竹县出发,当成都这个大都会出现在他视野中的时候,他的心情的确是欢欣的。这已经是759年的最后几天了。这是杜甫一生最为颠沛的一年。这一年,国运与家事都让他忧心忡忡,好在这一年的最后几天,当他望见成都的时候,久违的喜悦心情重新充满了他的身心,又一首诗《成都府》在胸中涌动了。

翳翳桑榆日,照我征衣裳。

我行山川异,忽在天一方。

呀,眼前的景象与萧瑟枯寂的秦州和同谷是多么不一样啊!温煦的阳光,照着植物的翠绿,也照在自己久经风霜、颜色黯淡的衣裳上。

但逢新人民,未卜见故乡。

大江东流去,游子去日长。

人也跟北方完全不一样了。北方口音浑厚浊重,而这里的人民,话音清脆,节奏欢快,如同歌唱一样。这时,诗人已经忘记在心中盘算何时能回到故乡了。看来在外流寓的日子会非常漫长啊。

《旧唐书》:“成都府,在京师西南二千三百七十九里,去东都三千二百一十六里。”

杜甫这“一岁四行役”,加上在秦州和同谷绕了那么大一个弯,一年中该是走了四千里以上的路了。

终于到达成都了——

曾城填华屋,季冬草木苍。

喧然名都会,吹箫间笙簧。

信美无与适,侧身望川梁。

“曾”,通“层”。有史料说,杜甫到达的彼时的成都由三部分构成:大城、少城和州城。三个城互相连接,一个套着一个,所以叫层城。三城里头都满是漂亮的房子。“季冬”,冬天的最后一个月。农历十二月,在今天的公历,已经是来年的一二月间,是大地回春的时节。经冬不凋的草木已经有新绿萌动了。哦,作为天府之国中心的有名的成都,真是美得名不虚传。

从望见成都到进入成都,步步行来,位移景换,步入城中时,已经是黄昏时分了。

鸟雀夜各归,中原杳茫茫。

初月出不高,众星尚争光。

自古有羁旅,我何苦哀伤。

来到了这么美丽的地方,我也不必为自古以来很多人都经历过的颠沛流离而独自哀伤,我要在这“天一方”的“新人民”中开始新的生活了。

成都确实对他张开了温暖的双臂。一家人被安置在一座寺庙里。寺庙,在古代常常成为风雨羁旅中人们的安身之所。几百年后的宋代,经历了乌台诗案的四川人苏轼被流放到湖北黄州。这段经历与杜甫入川有些相似之处。也是冬天,也是一个诗人堕入人生的低谷,也是经月跋涉,一路从北方南下。到达目的地后,也是暂时在一座寺庙里栖身。那座寺庙叫定惠院。而杜甫所居的那座寺院也是一座名寺,古称草堂寺。该寺建于南北朝时期,也称益州草堂寺。宋代人记载其位置在成都府城西七里,与后来杜甫建草堂处相距三里。

一家人刚在这里安定下来,老友高适就派人来看望他了,送来了钱粮,还赠诗一首《赠杜二拾遗》。前面说过,唐人题名赠诗,要写诗人的排行,由此我们知道杜甫在杜家兄弟中排行老二。也称官职。拾遗是杜甫此前当过的最高官职,虽此时已是一介布衣,但高适出于尊重,还以这个官职相称。杜甫却只能答诗一首《酬高使君相赠》,感谢他的救济。通过他的诗,今天的我们才可以看到杜甫对当时生活和那座寺庙的描述:“古寺僧牢落,空房客寓居。”这座著名的古寺已经没有多少僧人了,所以才有房间空出来供他一家居住。生活过得还不坏,因为这里人对他很好,“故人供禄米,邻舍与园蔬。”以前相识的故人,包括高适在内送来了粮和钱,不认识的邻居送来了自家菜园里的时蔬。“双树容听法,三车肯载书。”我们常说,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知识分子的知识结构或世界观是儒释道三教合一的。这个局面是在魏晋南北朝期间形成的。有唐一代的知识分子,多具有相当深厚的佛教修养。所以杜甫这两句显得深奥的诗,用的都是佛教的典故。“双树”,是佛经中的娑罗树,总按东西南北的方位成双生长。用以代指寺中的树。寺中的树都在听人说法,更不要说耳聪目明的人了。“三车”,在《妙法莲华经》中指鹿车、羊车和牛车,喻指佛教声闻、缘觉和菩萨三乘的不同教法。也就是说,安顿在此的杜甫,一旦暂时摆脱衣食之忧,便与寺中僧人研讨佛法了。

高适在慰问杜甫的诗中最末两句说:“草玄今已毕,此后复何言。”

“草”,书写。“玄”,指汉代文豪四川人扬雄所写的名作《太玄》。高适在这里是说,你以前那些诗篇与《太玄》一样著名,此后你还会写些什么样的作品呢?

杜甫在这首诗的最末两句对此作了回答:“草玄吾岂敢,赋或似相如。”我哪里敢和扬雄比啊,就跟司马相如差不多吧。四川人应该知道,扬雄和司马相如这对汉代文坛双雄,都是四川人。所以,外省来成都的名诗人,在诗中都拿这两位来说事。对于自己的诗才,杜甫并没有太过自谦。说自己或许能像司马相如,那就是敢跟扬雄比肩的意思了。

杜甫说出了这样的话,同时代的诗人高适也对他有那么高的期许,中国的诗歌史,可以期待这位伟大的诗人写出那些今天我们依然耳熟能详的作品了。成都,这座历史文化名城,送出了司马相如北上长安去描绘那里的盛世景象。几百年后,从长安走来一位诗人,将要开始描绘成都,以他那些即将诞生的著名诗篇为成都画像,为成都在中国历史上留下一个优美的背影。更重要的是,在大唐盛世已经因安史之乱而猝然中止时,盛唐一代的诗人,比如高适,比如过几年将会来到四川的岑参的创作的**期已经过去了。因为安史之乱一爆发,当时远在河西走廊和更遥远的西域生活写作的他们,都随东撤回援平叛的唐军回到了中原,并相继来到了四川。但还有盛唐一代的诗人用他们的写作延续着盛唐气象。李白还在漂泊放歌。杜甫在成都的写作更是要成为盛唐诗中那些最重要的篇章。

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在他那部流传颇广的专著《盛唐诗》中说:“关于安禄山叛乱所导致的文化创伤,已经谈了很多。这里再讨论将是多余的。的确,除杜甫外,战乱后的诗歌几乎普遍地收敛了。……高适、岑参及元结的作品明显地转向了守旧。甚至连豪放的李白,在最后几年的诗作中似乎也减少了放纵。”

成都,将使盛唐诗歌通过杜甫之口,吟诵出那些最后的、也是最美妙的华章。

草堂岁月

至少从在秦州时开始,构筑一座可以让一家得以安居的草堂就是杜甫的一个梦想。

在此之前,他有更远大的理想,那就是辅佐君王,改变社会:“致君尧舜上,但使风俗淳。”

但这个理想早在战乱之中,在他被贬为华州参军,并最终弃官而去时就彻底放弃了。残酷的现实摆在他面前的最迫切的问题,就是构筑一个能使一家人躲避风雨的安身之所。理想被不断简化,直到变成一座再具体不过的草堂。

在成都,他这个梦想得以实现。

他用自己的诗把这一过程,以及草堂建成后的生活情景都详实地记录下来。后人评价杜甫诗是“诗史”,其实他首先写的是个人经历,个人所经历的历史。个人经历映照着时代,构成更宏阔意义上的诗史。

构建房屋,第一就是选址。反映在杜诗中就是《卜居》。当时他寄居在城西浣花溪畔的古草堂寺,选择地址自然就从日渐熟悉日渐亲切的浣花溪畔开始。果然,地址也就选在寄居寺院不远的浣花溪畔:

浣花溪水水西头,主人为卜林塘幽。

今天为解这两句诗,注解家为一件事争论不休:谁为杜甫“卜”了这个地方,并出钱为他修了草堂。一方认为这个人是裴冕,一方认为裴冕与杜甫并没有多么深的交情,加上这位节度使深谙权谋,且不爱诗歌,不可能资助杜甫构筑草堂。我觉得,这争论一开始就有些偏了。修草堂第一重要的不是钱,而是要一块地。从古至今,中国的土地都是国家所有,唐代也不例外。所以,要建一座房子,最重要的是地,而不是钱。尤其是在这距省城才几里路的地方,那土地的所有权还是相当重要的。大家都离开那个“卜”,而只去说钱,并在此问题上聚讼不已,眼界有些狭窄了。我倒认为,这个主人就是裴冕,是他给了杜甫一块地。“卜”本来就是选地的意思。

已知出郭少尘事,更有澄江销客愁。

一个弃官而去的布衣,不需要住在城里朝九晚五。这里江流萦回清澈,对一个面山临水时写过动人诗篇的诗人来说,真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地方了。诗人自己也喜欢这个地方。看,风景多么美丽,江水之上:“无数蜻蜓齐上下,一双(左溪右鸟)(左敕右鸟)对沉浮。”

然后,有人送钱来了。《王十五司马弟出郭相访兼遗营草堂资》。这位在王家兄弟中排行十五、官职是司马的人是杜甫的表弟,他出城来看望杜甫一家,并送来修筑草堂的钱。“忧我营茅栋,携钱过野桥。”盼着钱来的杜甫早就在江边等着了,所以王表弟还在江那边就被他望见了,看着他一步一步从桥上走了过来。写诗需要想象。读诗也需要一点想象。有了想象,诗中的场景才能生动活泛起来。

有了钱,就可以开工了。

开工之时,杜甫对于草堂已经有了详细的规划。看来“主人”拨给他的地够大,不但要让他盖一座房子,还要让他可以靠着这地讨将来的生活。草堂开工是在春天,也正是栽树植竹的最好时令。杜甫开建草堂,同时也是在构筑一个园子。钱都花在草堂的构筑上,营造这个园子的其他材料就要向当地的旧友新识寻求帮助了。一个诗人,唯一的手段也就是写诗。好在那是个诗歌与诗才受到珍视的时代。不像今天,称谁是诗人,已经是对人表示轻贱的一种方式。他的第一首诗是讨要桃树苗,他要在园中种一片桃树。作为诗人,他喜欢桃树“来岁还舒满眼花”,作为一个生活无着的人,他要的是桃树结果,“高秋总馈贫人实”。可以自己吃,多出来的还可以拿到集市上售卖。他写诗《萧八明府堤处觅桃栽》,向一个姓萧的县令要桃树苗:“奉乞桃栽一百根,春前为送浣花村。”规定数量,还要规定送达的时间地点。这可以看出当时的时代风习。如若不信,假设在今天,一个失业诗人来到一个地方,给当地县长写一首这样的诗,大家都可以想见会是什么结果。又有注杜诗者说,这样做是为了美化环境,这不全面。即便今天,拥有亿元豪宅的人,房前屋后也栽不下这许多树去。想想一百棵桃树栽下去,要多大的地方,这是要弄一个规模不大的桃园。可见“主人”为他“卜”的这块地并不太小。

接着,他还要继续为这个围绕着草堂的园子栽种别的都很占地的东西。唯一的办法还是写诗。这回要的是绵竹县的竹子。“华轩蔼蔼他年到,绵竹亭亭出县高。江上舍前无此物,幸分苍翠拂波涛。”要竹子的对象是姓韦的绵竹县令。几个月前,他入成都前经过绵竹县,所以说“他年到”,也就是去年曾经到过。发现那里的竹子很好,所以去讨要。

还不够,还要栽树,要栽生长快、很快成材成荫的树,打听一遍,四川此地,生长最快的要数桤木。写《凭何十一少府邕觅桤木栽》:“饱闻桤木三年大,与致溪边十亩阴。”要造成十亩阴凉,数量也不是一株两株。

然后,向人要松树苗,写一首诗去。

再向人要果树苗,也是写一首诗去。而且要的不是一个品种:“草堂少花今欲栽,不问绿李与黄梅。”看来这个园子够大的。

房子盖好了,园子里栽了那么多的植物,房子里还少些用具。还是写诗问人去讨要。《又于韦处乞大邑瓷碗》:“大邑烧瓷轻且坚,扣如哀玉锦城传。君家白碗胜霜雪,急送茅斋也可怜。”

杜诗有一个特点,表面看朴实无华,就是诗人的随手书写,但艺术感染力就在这貌似不经意的起承转合,在诗意的随处点染处发生。有古人评此诗说:“一瓷碗至微,却用三四写意。初称其质,次想其声,又羡其色。先说得珍重可爱,因望其急送茅斋。只寻常器皿,经此点染,即成韵事矣。”今天人说诗意,往往“为赋新词强说愁”,离开具体的生活另行营造。而真正胸怀诗意者,都是从亲身经历与日常生活中开掘出来。日常事便成了“韵事”,平常的起居就成了今天人常抄洋人荷尔德林的话,所谓“诗意地栖居”。

关于这瓷碗的出处,还可一说。

唐时的四川,有名窑烧制瓷器。杜甫向韦少府讨要的大邑烧瓷就出于当时著名的窑口:邛窑。从汉至唐至宋,在中国,四川一地都是经济生产非常发达的地方,繁盛的丝织业之外,传统的瓷器生产也在中国占有一席之地,其中的代表就是邛窑。今天在邛崃一带,还有窑址可供凭吊。比如十方堂遗址。民国年间,内战不休的四川军阀还曾大面积开掘窑址,将出土的器物拿到市场上大量出售。当时在华西大学古物博物馆担任馆长的外国人葛维汉曾向国民政府提出对邛窑遗址进行科学发掘的报告,却未获批准。他退而求其次,便在古物市场上紧急收购。今天,我们可以在四川大学博物馆看到馆藏的邛窑精品,得感谢葛维汉等人的抢救之功。

当大邑白胜霜雪的瓷碗送到浣花溪边,杜甫营造草堂的工程便初步完成了。

他满怀欣喜之情,写了一首诗《堂成》:

背郭堂成荫白茅,缘江路熟俯青郊。

桤林碍日吟风叶,笼竹和烟滴露梢。

暂止飞乌将数子,频来语燕定新巢。

旁人错比扬雄宅,懒惰无心作解嘲。

背对着城市的草堂建成了,屋顶上盖的是白茅草。从江边已经走熟的路上望出去,可以看到郊外青碧的田野。桤树挡住了阳光,风动叶片,仿佛在吟咏诗章。一笼笼竹子上露水下坠的同时还缭绕着炊烟。树上飞来了带着雏鸟的乌鸦,燕子也频频飞来,在屋檐下筑起新巢。有人说你这就是扬雄的家嘛,算了,我也懒得跟人解释说我不是他了。

前面说过,杜诗的特点能将诗意随处点染。如何点染,就看诗中所用的那几个词好了:“碍日”的“碍”。“吟风叶”的“吟”。“和烟”的“和”。“暂止”的“暂”。“语燕”的“语”。杜甫自己就夫子自道过:“语不惊人死不休。”怎么惊人,就是如此惊人。

成都,给了杜甫一个颇为宁谧的安身之所,杜甫将在这里为成都为世界留下永恒的美丽诗章。

成都给杜甫的这个地方好啊:“锦里烟尘外,江村八九家。”诗人想,我是不想离开此地了,这样的心情也是有诗为证的,“卜宅从兹老,为农去国赊。”离朝廷越来越远,我就在这里做一个农人老去了。杜甫诗是上承陶渊明的。陶的诗作正是写他归隐乡间农事的实践。好了,草堂建成了,就要接待客人了。

《有客》:“有客过茅宇。”这个“过”不是今天过去的意思,而是到来。杜甫正在园中劳动,“自锄稀菜甲”,有点衣衫不整,自己整理吧,手上怕沾着泥土,所以“呼儿正葛巾”。

《宾至》:“岂有文章惊海内,漫劳车马驻江干。”我的诗文怕不是那么有名吧,哪敢惊动大人把车马停在江边来看我啊!这位出门有车有马的人是谁呢?“主人为卜林塘幽”的主人吗?杜甫没说,我不去费心猜度了。有客是好的,但客人身份太高,就有些拘谨,还要为饭食不好而表示歉意:“竟日淹留佳客坐,百年粗粝腐儒餐。”

这首诗还值得一说。那就是其在诗歌史上的创新性。明末清初注杜诗的权威仇兆鳌说:“直叙情事而不及于景,此七律独创之体,不拘唐人成格矣。”也就是说,唐代人写七律,不能光叙事,还要先写两句景。但这首诗没有写景,直接叙事,打破了陈规,有独创性。

还有《客至》。这回轻松多了,随便多了。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盘飧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馀杯。

这首诗流传甚广,不解释了。只说今天成都市中还有名叫盘飧市的,这名字也是得于杜诗吗?又或者那时城中就有这样名字古雅的菜馆了。刚刚说古人表扬过《宾至》一诗不拘一格的独创,而这首《客至》又回来了。前两句就是写景的。如此看来,诗的创新与否,还在于内容表达的需要。古人所谓“不以辞害意”,说的正是这个意思。针对这首诗,美国人宇文所安说,在成都期间,杜甫形成了一种新的律诗风格。“在此类诗中,经常出现快乐自得的形象,老狂士在小农舍中过着朴素的生活,周围是优美的自然风景。”宇文所安正是把这首《客至》当成这类诗的典型。他说:“轻快的笔调加上完美的形式,使这首诗备受赞赏,几乎没有一位重要的诗人没有模拟过它的首联。”

还有一位叫韦偃的画家来访草堂,并在其东壁上画了一幅奔马图,事见杜甫诗《题壁上韦偃画马歌》。韦偃是当时以画马闻名的著名画家,也与杜甫一样寓居成都。今有《双骑图》《牧马图》传世。他画在草堂壁上的马却消失在时间的深处,无觅踪迹了。不过,从杜诗中读得这些遥远的往事,再去游今日草堂,笔底乾坤,心中波澜,确乎会有更真切深沉的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