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两”杀

一千两银子,对于年收入两万的督抚来说,数额并不大。各级贪官运用手中的公权力,贪污纳贿,勒索百姓,数额动辄数万。可是,在乾隆帝看来,贪污银两,不在数额大小,行为可恨。这样,便发生了贪污1000两白银,而督抚大员被杀的数个案件。

千两的代价

乾隆六年三月,乾隆帝听到了一些山西官场的风声,预感到不妙。谈到山西官场,乾隆帝早有耳闻。早在康熙年间,就曾经屡出大事,连续两任巡抚贪腐不堪。

一是噶礼。他本是努尔哈赤时期,开国五大臣之一的何和礼之后,加之噶礼有才,能任事,康熙帝非常重用他,被任命为山西巡抚。可是,噶礼贪腐不堪,遭人举报。可惜,康熙帝有意袒护,便将其调任两江总督,不降反升。结果,导致噶礼履新两江之后,继续贪腐,可谓怙恶不悛。

一是苏克济。他是噶礼的继任,他从康熙四十八年开始接任山西巡抚,一直到康熙六十年十二月丁忧解任,主政山西长达13年的时间。康熙帝对他倍加信任,曾经在康熙四十九年赏赐给他“保厘重任”匾额,并给予“正己风群吏,精心理庶民”的对联赐予苏克济,给予厚望,并不断加以鼓励。可是,苏克济贪腐不堪,声名狼藉。雍正帝即位后,成立会考府,强力推进反腐,苏克济遭到潞安府知府裘章和知州王守色的举报,涉案银两多达450万两,令人瞠目结舌。

一想到山西官场,乾隆帝便决定查一查,到底现在怎么样,传闻是不是真的呢?在他心里,当然希望山西官场清明,不会出现贪腐现象。于是,他给山西巡抚咯尔吉善下达密谕,令其暗中访查,回奏。

咯尔吉善不敢怠慢,想到乾隆帝已经盯上了山西官场,赶忙调查。可是,从哪里下手呢?咯尔吉善放眼自己的手下,一个个地加以审视,又一个个地排除,颇费了一番功夫。最终,他锁定了两个人。按照查办惯例,他选择了两个最容易出事的“高危”岗位。

一个是山西布政使萨哈谅。布政使为督、抚的属官,从二品,掌管一省的财赋、人事和民政,萨哈谅实际上是咯尔吉善的副职,相当于副省长的职位。咯尔吉善在密折中写道:“山西布政使萨哈谅婪赃不法,恣意克扣,请旨革职。”咯尔吉善的这个折子是三月初七日上的。

一个是山西学政喀尔钦。“学政”全称“提督学政”,俗称“学台”,是清代地方文化教育的行政长官。咯尔吉善在密折中参劾喀尔钦道:“该学政贿卖文武生员,并买有夫之妇为妾,声名狼藉,请旨革职。”这个折子是三月初八日上的。

乾隆帝看到这两个折子,对山西官场有了初步了解,这个山高皇帝远的地方是容易出问题的。于是,他决定:严查山西!

对这个案子,乾隆帝看到了巡抚咯尔吉善的惶恐,不然,为什么会连续上折子呢?两个案子实际上可以一起参劾,这表明咯尔吉善内心是纠结的。

同时,乾隆帝又非常恼怒,布政使萨哈谅和学政喀尔钦,为什么都犯在了“贪”字上。乾隆帝感到不解,自他执政以来,延续父皇的“高薪养廉”政策,萨哈谅的年薪能拿到8000两白银,喀尔钦则可拿到4000两的高薪,这在当时,他们的工资是很高的,完全不缺钱花。

可为什么要贪污呢?毫无疑问,他们认为乾隆帝“宽大仁慈”,不会像乃父雍正帝那样兴狱杀人。

乾隆帝已经认识到了这一点,当然不会再加纵容。于是,乾隆帝下令彻查两个案件。他下达多道谕旨,痛斥言官御史在奏疏中,避重就轻,参劾的事情大多为细枝末节,像萨哈谅和喀尔钦种种贪赃枉法之事,往往匿而不报。这次巡抚咯尔吉善所反映的贪污案,还有人说三道四。

为此,乾隆帝决定让吏部介入。他饬令吏部右侍郎杨嗣璟为钦差大臣,赴山西查办此案。杨嗣璟很快有了结论,报给乾隆帝:咯尔吉善所奏属实。

对于学政喀尔钦,贪赃枉法不说,尤其不顾廉耻,刑部报告应定为“斩立决”,乾隆帝予以批准。

至于萨哈谅,乾隆帝了解到他贪污的银两为1600两,这样一个数据,应该如何处置呢?查《大清律》,至乾隆五年,增加了具体条款:“侵盗钱粮一千两以上,拟斩监候。”

这就非常明确了,萨哈谅侵贪银两为1600两,符合律例的相关条款,应该判为斩监候。可是,刑部侍郎钟保却主张重办萨哈谅,他奏道:“萨哈谅贪婪已极,仅拟‘斩监候’,尚不足蔽辜,应改拟为‘绞立决’。”主张对其处以绞刑,立即处死。

但是,乾隆帝还是驳回了钟保的建议,下旨道:“萨哈谅依拟应斩,著解部监,候秋后处决。”执行了“斩监候”的条款。

从二品的大员萨哈廉,为这1600两银子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错位”定罪

乾隆六年,乾隆帝遇到了一件意想不到的奇案,这件案子便是兵部尚书因为1000两银子而命丧黄泉。要说兵部尚书,统管全国军事的行政长官,一品大员,大权在握,真正是皇帝的股肱之臣,何以因为千两白银而被杀呢?

这个被杀的兵部尚书是鄂善。

首先,乾隆帝的态度奇怪。

这个案子源于一个御史仲永檀。仲永檀响应乾隆帝的号召,勇敢直书,上书弹劾现任兵部尚书鄂善,说他贪赃枉法,收受贿赂,最要的是索取贿赂,数额巨大,案值达到万两,如果属实,鄂善就要掉脑袋。

按说,仲永檀敢于揭露贪官,精神可嘉,应予以表彰。可是,乾隆帝却大加批评。他说,鄂善是朕的股肱大臣,岂是一个小小御史随便弹劾的呢?再说,我也不相信鄂善会贪污。就这样,仲永檀便背负了一个诬陷长官的罪名。

但是,乾隆帝并没有一意孤行,接下来,他又有担心:万一鄂善真的贪污了呢?到时候不就成了笑话了吗?为了以防万一,他下令马上立案,并组成了专案组,阵容强大:有亲王弘晓、弘昼,有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也有尚书讷亲和来保。而乾隆帝对仲永檀的态度也是180度大转弯,《清高宗实录》记载:“自今以后,诸居言官之职者,皆当以仲永檀为法,而不必畏首畏尾矣。”

接下来,乾隆的手段奇怪。

调查的结果,令乾隆帝很失望。本想查无实证,教训一下仲永檀诬陷大臣之罪,没想到专案组向他报告:鄂善真的贪污了。

这件事,让乾隆帝很打脸。本来,他最信任,最喜欢鄂善,才让他做兵部尚书,掌管军事大权。这可怎么办呢?最起码舆论会说自己识人不明,用人不智。乾隆帝陷入尴尬的困境。

于是,乾隆帝决定,自己亲自提审鄂善,要亲自听听关于贪污银两的事。大家感到奇怪,皇帝亲自提审,不用这么隆重吧?

关键是,过堂审讯的时候,乾隆帝居然使用了“欺骗术”,这让人大感意外。

开始,乾隆帝对鄂善说:“交代吧,一定要说实话,你的家人已经交代了。你不说会罪加一等。”

鄂善在思考。乾隆帝接下来进一步骗他,乾隆帝道:“只要你如实交代,朕将谕诸大臣从轻处置你,将贪污事归咎于你的家人,以全国家之体。”这个时候,鄂善完全相信了乾隆帝的话,便供述了自己索贿1000两白银的事情。

可是,鄂善没想到,这居然是乾隆帝的一个“骗局”。当他得知鄂善贪污真相后,马上翻脸,决定重办此案,杀掉鄂善,要借此整治贪腐风气。这是谁都没想到的事情,1000两银子不足以杀掉一品大员鄂善,因为在修订后的《大清律》中也只是斩监候而已。

于是,鄂善翻供了。他说:“我是怕皇上为难,为了顾全皇上的面子,才承认贪污1000两银子的事情,实际上,我没贪污。”

鄂善的翻供,一下子把乾隆帝推进十分尴尬的境地,他会怎么办呢?

最后,乾隆帝奇怪地翻脸。

鄂善一翻供,乾隆帝便大发雷霆之怒,下令将鄂善转交刑部严审,公检法司各部门会同刑部为之定罪。各部门会产生怎样的结果呢?

结果出来了,各部门的结论是,鄂善贪赃受贿,数额达到1000两,按律定为“绞监候”,秋后处决。可大家没想到,乾隆帝接到这个报告后大发雷霆。人们不明白,乾隆帝这是为什么发火。

原来,乾隆帝不满刑部定罪,认为他们只定了“受贿罪”,而没定“欺君罪”。鄂善的翻供,等于欺骗了乾隆帝,这是欺君大罪,光这项罪,就可判处他死刑。乾隆帝翻脸了,直接下达圣旨道:“命(各部官)前往刑部,带鄂善至其家,令其自尽。”鄂善就这样命丧黄泉。

由此看,鄂善之死,不在1000两白银,而在“欺君大罪”,如果从法律角度看这个案子,乾隆帝是“错位”判决。

萝卜泥

现代人办案,往往使用一个词汇,叫做“拔出萝卜带出泥”,意为从一个小案子入手,居然带出大案、窝案等等情节。乾隆中叶,就发生了这样一件拔萝卜带出泥的典型案件。关键是,这个案子中,又有一位因为1000两白银而被处死的正省级高官。

事情源于贵州巡抚的一道奏参折子。

乾隆三十四年八月,身为贵州巡抚的良卿上书乾隆帝,奏参威宁州知州刘标在铜铅运卖中缺斤数额达数百万斤,运脚银缺口达十数万两,酿成大案。乾隆帝接到这个折子,立即指令良卿办理此案,革职拿问刘标。

接下来,良卿为了漂白自己,做了两件事,就是这两件事,把良卿自己推上了不归之路。

一件事是良卿主张逮捕一个人。这个人就是专管铅务的道员永泰,其难辞其咎,应革职拿问,乾隆帝准奏。

第二件事是良卿请朝廷派员来黔省办案。这实际上是良卿为了避嫌,也是惯例。乾隆帝准奏,派内阁学士富察善前往查办该案。

就这样,一个省级内部的案子,升格为国家查办大案,事态的发展,令良卿始料不及。

首先,良卿遭到举报,被殃及自身。良卿万万没有想到,道员永泰为了立功,举报贵州按察使高积不法情事,案涉良卿,可谓拔出萝卜带出了泥。永泰举报,高积为了牟利,私自将藩库水银2.62万斤运往苏州发卖,并向属员索贿受贿。乾隆帝览奏大怒,令将良卿、高积革职拿问。令湖广总督吴达善前往,协助办案。

其次,案件再次被发酵,涉案前任巡抚。知州刘标入狱后,交代了自己的事情。但是,他进一步说明发生铜铅赔累的原因,主要是各级官员索取贿赂,并拿出了一个官员索取贿赂的薄册。薄册上面,清晰记录了某某受贿的银两细目。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居然牵扯出前任贵州巡抚、现任湖南巡抚方世儁。薄册内,清晰记录了方世儁索取1000两白银贿赂的劣迹。乾隆帝愤怒地说道:“不意其勒索属员,狼藉若此,且公然直索金银,毫无顾忌,实出情理之外!”这样,方世儁被革职拿问,卷入案件之中。

为了人赃俱获,乾隆帝下旨,要对所有涉案人员,不论职位高低,一律查抄家产,包括办公地点的资材。然后,逐一核实定罪。乾隆帝对此案高度重视,前后下达数十道谕旨,详加指点,具体决策。专案组成员:吴达善、钱维诚、富察善等昼夜奋战,历经5个多月,终于结案。结果是:

良卿、高积、刘标等罪行昭彰,案值巨大,全部处斩。其中,良卿被命在贵州省城斩首示众,钦差大臣监斩,各级官吏看视。良卿被斩后,他的两个儿子富多、富永被削籍发配,发往伊犁,给厄鲁特为奴。

至于方世儁,其在贵州巡抚任内,收受刘标贿银1000两,证据确凿,按律当斩,乾隆帝从宽处置了他,改为“绞监候,秋后处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