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

团队在日落前顺利抵达目的地。

换了雪撬车后,孔澄总算挽回一点自尊。

虽然她仍然四肢无力,驾驶雪撬车的技术乏善足陈,但四头个头比较小的雪犬简直就像天使,乖巧地在雪道上以不徐不疾的脚步跟随大队拉着车,下坡时不用孔澄费力刹车也会自然减慢速度。

小老大还不时回头望向孔澄,像确认有点危颤颤地攀着扶手的她是否安好。

真是体贴可爱的狗狗咧。

孔澄终于可以松一口气,还有余力欣赏沿途的雪原风光。

她也不时悄悄回头,窥探后头接棒驾驶她的顽皮大军的男人动静。

可恨的是,狗狗在男人的指挥下,竟然被驾驭得贴贴伏伏,变得循规蹈矩。

那男人是不是懂得魔法啊?

孔澄有点心有不甘地想,但过了一会儿后,无惊无险地奔驰在雪原上的快感盖过所有烦恼。

她觉得身和心都仿佛被眼前的纯白世界洗涤了。

虽然风雪扑在脸上好冷,即使有面罩挡风,脸颊还是冻僵了,但她还是相当自得其乐,终于享受到骑乘狗雪撬的乐趣。

营地也比孔澄想像中豪华太多了。

她原先想像大队真的要在雪原上辛辛苦苦地扎营度宿,没想过那根本就是一个设备齐全的湖边营地。

被高山和森林包围的深蓝色美丽湖泊旁,搭建着一个个圆拱形白色帐蓬,几乎与雪地的颜色融为一体。

每个帐蓬就像一间独立酒店房间,既有暖气和电灯,又有铺着驯鹿皮的宽阔床铺。

营地内不止设有员工宿舍、厨房、公用洗手间,还有迷你雪犬场和马廐,让雪犬和马儿休息。

(孔澄抵达后才知道两日一夜的雪原越野骑马团也在这儿度宿一夜,两团参加者会合在一起。)

营地上早已有员工守候,为大家分配帐篷和安置行李。

雪犬和马儿交接到训练员和饲育员手上。

享用由厨师烹调的传统芬兰晚餐前,大家还可以到兴建在湖边一隅的传统芬兰浴小木屋,淋浴和享受桑拿,洗去旅途的疲惫。

竟然能用报馆公款,体验这么奢华的北极圈之夜啊。

真是赚到了!阿毕可亏大了。

孔澄如坠梦中地望着浸染在夕阳粉红色霞光中的沉静湖泊和雪原,但觉置身世外桃源。

早上经历的不愉快也被抛诸脑后。

在独占的帐篷中休息一下后,她在营地上四处搜寻面具男的身影,想跟他说声谢谢。

但是,不知道是她的错觉还是什么,男人似乎一直躲避她。

无论是大家餐前在雪地中央围着营火,用白桦木杯子举杯喝拉普兰鸡尾酒闲聊时,抑或转移到圆椎形木帐篷餐厅内吃晚餐时,她每次想找机会接近,他都正好转过身去,跟其他团员主动搭讪,她也不好意思上前插话。

孔澄总觉得男人的眼角余光明明捕捉到她,却故意视而不见,就像她身上散发着病毒似的。

搞什么啊?我也没想过要跟你拉近距离啊,只是想礼貌地道句谢吧。

真是个惹人生气的家伙,跟你保持距离正合我意。

孔澄想道,气闷地远远看着在人群中看起来很吃得开的男人。

他跟任何人(尤其是漂亮女生)心情大好地谈笑风生的模样,不知为什么教孔澄看得双眼冒火。

她鼓起腮帮,豪迈地大口喝着无限添饮的“芬兰玫瑰”(Finnroses)鸡尾酒。

用波本威士忌、杏桃白兰地和苦艾酒调制的雪国烈酒。

“啊,晚餐结束了吗?你在这儿干嘛?”

有点醉眼迷濛的孔澄,跪在雪犬场的铁丝网围栏前,双手攀附着网子,把脸孔和鼻子贴在上头,盯着里面的雪犬发呆。

安迪打开铁丝网闸门,把头探出来问道。

“被狗狗的嬉闹声吸引过来了。牠们这边也好像在开宴会呢,好热闹。”

“现在是喂食时间,我也是在旁边帮忙一下,你要进来参观吗?”

安迪朝她招了一下手。

“可以吗?”

“没问题。”

安迪把门再打开一点,示意孔澄跟随他走进里面。

虽然才晚上七点稍过,在没有城市灯光的雪原中,感觉已像深夜。

抬头找不到月亮的影踪,但澄澈的天空上布满闪烁星群。

“今晚很有机会看得到极光。”

安迪看了一眼天空后说道。

头戴橙啡色冷帽的他,身穿印有公司徽号的黑白羽绒外套和滑雪裤,走路时双手一直在身旁两边晃动,给人在原地弹跳的感觉,比孔澄想像中更稚气。

“真的看得到就好了。”

孔澄有点摇摇晃晃地仰望天空满怀希冀地说。

“你喝了『芬兰玫瑰』吧?”

“嗯?”

“你双眼有点对不准焦咧。那款鸡尾酒很易入口,但酒性很厉害。”

“现在告诉我已经太迟。”

孔澄有点醉意地咯咯笑起来。

安迪带着她绕狗场走了一圈,向她介绍雪犬的生活作息情况。

孔澄这才知道,狗狗的生活圈,原来依彼此脾性合不合,被圈栏划分成不同区块。

“有些狗狗可以一起工作,但无法一起生活。有些狗狗可以一起生活,但无法一起工作。”

安迪煞有介事地解释。

“那不是跟世上很多恋人一样?”

孔澄失笑地答腔。

“欸?啊,对嘛,跟世上无数恋人一样。”

安迪从鼻孔发出笑声应和。

孔澄还没有恋人,所以其实无法想像可以跟对方一起工作,却无法一起生活;又或可以一起生活,却无法一起工作是怎么回事。

不过,除非是在职场上相遇的对象,否则,或许一辈子都不会看到恋人工作的样子吧。

每个人都有很多副面孔。

虽然会想探知喜欢的人的全部,但或许按捺住好奇心才是聪明的恋爱方法。

无需懂得喜欢的人的每一副面孔。

让对方拥有自己想保留的空间,甚至不能说的秘密,才是温柔的成人恋爱方式。

可是,她有没有可能变得那么成熟呢?

孔澄想像着某天遇上喜欢的人───宇宙中的唯一,然而他却怀抱着黑暗的秘密。

自己一定会觉得很寂寞吧。

不过,前提是先要遇上宇宙的唯一啊。

孔澄在心里幽幽叹口气。

提起恋人的话题,似乎也触动了安迪的心事。

两人各自落入沉思,默默地看着场内的雪犬。

正被喂食的狗狗或狼吞虎咽,或慢条斯理地把脸埋在铁盆子里,咬着混和了维他命干粮的肉块。

已经吃过晚餐的狗狗则各玩各的。

有些在铁丝网旁边绕圈踱步。有些追着弹跳的塑胶玩具跑。有些舒服地睡懒觉。

也有少数独自坐到高台上,像担当守衞员般四处了望,或仰头对着天际仿佛凝神沉思世界大事。

“你认得每头狗狗吗?”

听到孔澄的问话,安迪连连摆手。

“我才来了两个月,只是短期打工,现在依然晕头转向,只记得一些特别难纒的反斗星喇,比如你的顽皮女Spring。”

安迪笑说。

“霍嘉的狗场总共饲养了近百头雪犬,只有他认得每头狗狗,熟知牠们的名字和脾性,真不简单。不过,他的家族一直在这儿经营狗场和马场,他可说是从小就跟雪犬一起长大的。你不觉得他拥有一双雪犬的眼睛吗?”

孔澄兴奋地点头。

“原来你也这么想。不过,在夜色下看,你觉不觉得这些雪犬好像狼?尤其是牠们的眼睛,感觉神秘莫测,就像凝视着我们看不见的世界。我觉得霍嘉的眼睛更像狼的眼睛呢。”

孔澄的视线定在一头以漂亮姿势坐在高台上的大型纯灰色雪犬上。

“狼原本就是犬科动物呀。对,你这样一说,霍嘉的确像一头英伟漂亮的狼。”

“你很仰慕霍嘉啊?”

孔澄随口问道,没想到安迪大动作地摇头。

“我才不仰慕他,只是羡慕他。”

“羡慕?”

安迪停下脚步,有点不好意思地隔着冷帽搔抓着耳朵。

“我啊,说真的,其实一点都不习惯这份工作。”

安迪朝狗场扬扬手。

“一会儿要照顾狗,一会儿要照顾马,牠们的体味好重,我有点受不了哟。来到这儿我才发现自己是百分百的城市男孩。天天对着狗和马,照顾牠们又辛苦又脏,我都要患上动物恐惧症了。来了不到一星期,我已经想打退堂鼓,不过又舍不得。”

“舍不得这里的景色?”

安迪眯起浅蓝色眼睛露出一抹自嘲的笑容。

“原本的确是为追寻极光而来的。不过,这儿有比极光更耀眼的东西。”

安迪一本正经地看进孔澄双眼说:

“我恋爱了。”

果然是法国男,那么肉麻的说话,从他嘴里吐出来却像呼吸空气一样自然。

就像是说“今天天气真好”或“我现在肚子好饿”那样毫不突兀。

比极光更耀眼啊!听到那样夸张的比喻,孔澄机灵地看穿了安迪的心思。

在这荒芜的北极圈中,比极光更耀眼的美艳女子,应该十分稀罕吧。

“所以,你才说你羡慕霍嘉啊。”

孔澄不禁露出同情的神色。

像安迪这样的小伙子,虽然年青可爱,但应该绝对不是拥有成熟魅力的霍嘉的情场敌手。

“你以为我失恋了吗?”

安迪像有点不服气地说。

孔澄平常不会这么直接,但借酒意壮胆,直截了当地用力点头。

“如果你爱上的是妮歌尔的话,当然注定失恋。”

看来孔澄没猜错安迪迷恋的对象,但听到她的吐槽,他嘴角却露出一抹耐人寻味的浅笑。

“那可未必。”

“欸?”

安迪但笑不语,看起来就像个藏着秘密的坏孩子。

“不过,她还是会嫁给他啊。”

安迪的声线忽然低沉下去叹口气。

“谁跟谁?”

“咦,霍嘉与妮歌尔快结婚了,你不知道吗?”

“啊。”

孔澄觉得金童玉女共谐连理十分顺理成章,没什么好惊讶的。

不过,安迪年轻的心,未免过分沉醉在他的单相思世界。

她不过是酒店的过客,怎会知道酒店主人的婚事?

但这对安迪来说似乎是天摇地动的大事,他仿佛觉得全世界的人理应知道。

“妮歌尔怀孕了。”

安迪又怏怏不乐地说。

欸?孔澄想起妮歌尔完美的身段和纤细的腰肢,完全看不出已经怀孕。

“奉子成婚吗?”

孔澄偏偏头。

“不过,我看过挂在酒店大堂的照片,霍嘉和妮歌尔是青梅竹马,关系好像一直很亲密,结婚是迟早的事吧。可能两人相识太久,没有契机的话,就会一直拖延下去。有了小宝宝结婚很好喔。”

“是吗?”

安迪以有点不以为然的语气回答。

孔澄这才察觉安迪刚才说的话,前言不对后语。

既然妮歌尔与霍嘉已定了婚约,还怀了宝宝,安迪不是彻底失恋了吗?

他刚才那句“那可未必”是什么意思?

孔澄摇摇头。

是因为年少气盛,不甘心认输吧?

说到底,单身来到这儿打工的安迪,一定也很寂寞。

所以才会跟她这个才刚认识不久的“客人”聊起心底话。

这样想的话,她和他在这个旅途上,除了狗狗以外,都没有谈天对象。

也可算是同病相怜。

噢,那样的话,是不是可以招揽他成为同伴?

孔澄狡狯地想。

鬼屋探险队的同伴。

越野团明晚会在鬼屋附近的雪原营地度宿。

孔澄希望在入黑前赶到鬼屋,拍下一些照片交差。

照片可以用后期效果加工,由白天变成黑夜。

回去后再顺口胡诌,写一篇似是而非的雪地鬼屋撞鬼体验,就可以让阿毕和编辑大姐叹服于她的胆色,说不定还可以讨个被鬼吓到精神受损的劳工赔偿或勒索几天有薪假期回家休养。

反正所有鬼故事都是编出来的吧?以讹传讹,人们却信以为真。

问题是,即使在日落前,她也没胆子一个人去“抓鬼”。

孔澄不断在心里跟自己说,她不是相信有鬼,只是害怕会遇上大熊或野狼而已。

“唏,安迪,我有一个提案,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孔澄又借酒意壮胆,大胆邀约法籍美男。

“嗯?”

“唔,是这样的。距离明晚我们营地不远的地点,有一间传说中的鬼木屋。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探险?”

“鬼木屋?”

安迪的表情一片空白,像完全不知道她在说什么。

“鬼屋呀,你来了这儿两个月了都没听说过吗?”

“完全没听说过。”

安迪歪着头。

“听说很猛料的啊。”

孔澄模仿阿毕危言耸听的腔调,吊起双眼说。

“一定好刺激好好玩。你不会错过吧?我去定了,你不害怕的话,就一起去试试胆?”

孔澄的头脑运作程式,是预设男生应该都很要面子。

听说女生要去探鬼屋,堂堂男子汉,总不好意思说自己害怕不敢去吧。

那么便正中孔澄下怀,蹦咚一声掉下她预设的圈套。

“鬼?啊,你胆子真大,我甘拜下风。我最怕鬼了。不用看见,提到这个话题都打冷颤。谢喇,绝对不用预我的份儿。”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孔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他是断然拒绝她吗?男生的志气长哪儿了啊?

“我、我一个人也会去哟。”

孔澄像强调自己的胆色似地说。

“真不是盖的。厉害厉害。我会为你祷告。”

可怜的孔澄,半点都不明白男人心。

事实上,大部分男生都比女生更怕鬼。

在心仪的女生或同辈的男生面前,也许会死撑一下。

但在毫无利害关系的情况下,哪用逞英雄?

如果孔澄采取的是楚楚可怜的哀求策略,也许还能勾起安迪一丝怜香惜玉之心,但她却选了只会带来反效果的挑衅策略。

结果诡计完全不得逞,惨遭滑铁卢。

“还觉得东方女孩满可爱的,原来你们喜欢抓鬼那么可怕,这种嗜好可要不得。”

“我、我才没那种嗜好喇。”

但无论孔澄怎么申辩,似乎已无法抹消在安迪心中烙下“喜欢鬼的变态女孩”的印象。

他像有点浑身不自在地劝说她早点回帐蓬休息,不要太沉迷研究鬼怪的事情,还说这会让她浑身的“气场”变得灰暗,招惹不幸。

明明她才是东方人,竟然由一个法国男生训导她关于“气”的事情。

两人有点尴尬地草草道了晚安。

安迪把她送出雪犬场外转过身去时悄声嘀咕:

“难怪感觉那么清纯,是把男生都吓跑了吧?”

站在围栏外的孔澄泄气地垂下头,正好与匍匐在铁丝网旁的一头啡白色雪犬四目相对。

“为什么他不上勾喔?”

这边厢的孔澄仍然一脸困惑地暗自嘀咕。

雪犬一脸趾高气扬,那双像会说话的金褐色眼瞳,在黑暗中闪着睿智光芒。

雪犬看着她,张开嘴巴打了个大大的呵欠。

“笨蛋。”

孔澄仿佛听到雪犬老爹没好气地嘟囔了一句。

垂头丧气地踱步回帐篷途中,孔澄经过营地的厨房,看到小建筑内溢出灯光,不禁停下脚步。

她踮起脚跟,透过大门上的方形小窗往内看,视线正好对上霍嘉那双灰蓝色的眼睛。

只穿着一件白色短袖T恤的他,独自坐在厨房的木餐桌后,吃着简单的火腿芝士三明治送啤酒。

霍嘉在点着明亮灯泡的厨房内朝她挥挥手。

孔澄打开门,把外面夹着雪粉的冰冷空气一并带进了室内。

“嗨,霍嘉,你现在才吃饭?”

“一直在忙啊。”

霍嘉扬扬手上的三明治。

“要来一份吗?噢,不,你应该已经吃了很丰富的晚餐。”

听到霍嘉前半段问话,孔澄正想雀跃地点头,但他又替她擅自下了结论,教她不好意思开口澄清。

其实,孔澄肚子很饿。

那也是她被营地厨房灯光吸引的原因。

原先还想悄悄潜进去打开冰箱发掘一下有什么充饥的食材。

“厨师今晚特别为你们做了鹿肉丸子汤、炭烧鹿肉扒、熊肉丸子和雪松鸡扒。这些珍馐在其他地方吃不到的。你应该也是第一次品尝吧?”

霍嘉自豪地说道。

孔澄唯有强颜欢笑地点头,双眼却贪婪地直盯着他手上的三明治,吞了一口涎沫。

因为害怕雪原上的驯鹿会闻到她身上散发出同伴尸骸的味道,在雪原上追着她被鹿角撞死;也害怕森林中会有大熊跑出来,闻到她身上的味道,潜进帐篷里把她踩死,所以她一口晚餐都不敢吃。

至于雪松鸡扒,则是因为浑身羽毛像白色丝绒般亮丽,身体胖嘟嘟又圆滚滚,有着红色眼圈与黑色眼睛的北极野鸡长得实在太可爱,她不忍心吃下口。

虽然报道照片都好好拍下了,但整顿晚餐下来,孔澄真正敢放进嘴里的,只有作为饭后甜点的炭烤拉普兰芝士配云莓果酱。

口感浓郁的芝士稍早时勉强可以撑一下肚子,现在却感到肌肠辘辘。

“吃不下东西的话,要不要喝杯酒暖暖身子?刚才一直看不见你,还以为你已经回帐篷休息了。今天玩得开心吗?”

“换了雪撬后玩得很开心。”

带着醉意的孔澄没再逞强,心直口快地回答。

霍嘉绅士地站起身,为她拉开餐桌对面的椅子,又走到流理台旁边为她调制“芬兰玫瑰”特饮,倒进白桦木杯子里,放到她面前。

萨米族原住民手工制的白桦木杯子,每个都独一无二。

除了以矜贵的北极白桦木手工雕琢而成,每个杯子的鹿角把手上,雕刻着不同的祝褔图腾,是当地著名的手工艺品。

根据古老传统,萨米族人在每个婴儿出生时,都会为小孩雕刻一个杯子。

每个族人由出生到老死,一直把属于自己的杯子挂在身上,用来喝水和喝汤,一生只用一只杯。

百分百由原住民手工雕琢的白桦木杯子,售价极为昂贵,是这儿招待贵宾的礼仪。

孔澄望着眼前凝结着萨米民族悠长历史岁月、集体回忆和温柔心思的杯子,不好意思说自己已经喝了很多,礼貌地捧起杯子朝霍嘉举杯,小口呷着杯中的烈酒。

之前精神还很好,所以觉得这烈酒很易喝,此刻带着醉意再尝,才发现酒身的确很有劲道。

不过,杏桃香甜的气味馥郁怡人,小呷了数口后,她又忍不住豪快地喝起来。

孔澄脱下白色冷帽和红色雪䄛搭在椅背上,伸长双腿伸了个懒腰。

“大部分客人都回帐篷休息或去洗芬兰浴了,大家都累得撑不下去。可是,今晚天色澄澈,月色黯淡,很有机会看到华丽的极光秀。”

霍嘉跟安迪说了几乎差不多的话。

“是吗?那我可要好好撑下去。花了报馆那么多钱,拍到令读者叹为观止的极光照片,是我的重要任务之一。”

“对,我差点忘了你是记者。看起来这么年青,感觉还像个大学生。”

“二十一岁了啦。虽然大学毕业没多久,我觉得自己已经好老。”

孔澄深深叹息。

霍嘉停下嘴嚼三明治的动作,仰头大笑起来。

“真是少年不识愁滋味。”

从霍嘉嘴里忽然蹦出国语,教孔澄吓了一大跳。

“你刚才在说国语吗?”

“嗯。”霍嘉得意地点头。“我的国语你还听得明白?太好了。我对中国文化一直很感兴趣,念大学时曾修读国语。不过毕业十多年,早就忘得七七八八。”

“不是哟,刚才那句诗说得很标准,吓了我一跳。”

“是吗?谢谢。”

霍嘉一脸开心地道谢。

“对了,我听安迪说,你和妮歌尔快将举行婚礼。恭喜。”

“啊,那小子跟你说了?怪不好意思的。”

虽然嘴里含蓄地那样说,霍嘉却垂下眼睛笑开了。

“谢谢你的祝褔。”

霍嘉又用国语说。

“不用谢啦。”

孔澄摆着手。

“恭喜恭喜。”

两人举起厚底玻璃杯和白桦木杯子碰杯。

厨房内的暖气很强,室内飘散着烹调过肉类的油脂香气,令人感觉仿佛回到家般温馨又安心。

两人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霍嘉谈到他对中国文化和李小龙功夫的憧憬,孔澄谈到了大学毕业踏进社会工作的不安和迷茫。

喝到第三杯“芬兰玫瑰”时,孔澄有点醉眼昏花地看着霍嘉在短袖白T恤外露出的结实手臂,壮起胆子打算再赌一局。

面前成熟世故的肌肉男,总不会像安迪那样,断然拒绝到鬼屋探险的邀约和挑战吧?

孔澄又一厢情愿地想。

而且,我好歹是这个贵得吓死人的越野团的“贵客”之一,要是我明天独自去鬼屋探险,被鬼抓走消失了怎么办?

他可是这个观光团的老板和负责人。

为了确保团员的安危,总有办法胁迫他陪我走一趟吧?

无论如何,只能把他拖下水啦。孔澄兀自不断点头。

“哪,霍嘉,我可以对你作一个小小的请求吗?”

眼看二人夜话的气氛进行得很热络,孔澄深吸一口气,照办煮碗地打算重复刚才跟安迪说过的台词,把霍嘉诱导到陪伴她去鬼屋探险的计划上。

眼前这雄赳赳的男人,不会又拉下脸说“我最怕鬼了吧”。

“嗯?”

喝了三杯满满的啤酒的霍嘉浅笑着问。

“唔,是这样的。距离明晚我们营地不远的地点,有一间传说中的鬼木屋。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探险?”

“鬼木屋?”

跟安迪一样,霍嘉刹那间表情一片空白。

但接下来,他的笑容缓缓冻结。

“你要去那鬼木屋干什么?”

听到霍嘉反问,孔澄的心臓剧烈鼓动起来。

“你知道那幢鬼木屋啊?”

孔澄激动地倾前身体。

“当然。在这儿长大的人都知道。倒是,你是怎么听说的?”

霍嘉灰蓝色的瞳孔微微放大,定定地凝视着她。

“这个嘛。”

孔澄偏着头。

“最先好像是你们这儿的当地日报刊登出来的。说这儿的雪原上,有一幢拥有过百年历史的荒郊木屋,不断发生闹鬼传闻。”

“是那份报章啊。”

霍嘉把背重重地靠在椅背上叹一口气。

“是数年前的报道了。虽然是本地小报章,倒不是空穴来风乱编故事。毕竟,从那小木屋的阁楼的确挖掘出人体骸骨。不过,那可是六十年前的老故事了。”

霍嘉盘起胳臂说。

“六十年前?有那么久了吗?”

“正确地说,应该是八十年前。被杀的女人,在八十年前失踪,发现她的骸骨,则是六十年前的事。那二十年间,小木屋闹鬼传言不断。像是从小屋外的窗户看,壁炉明明烧得正旺,打开门却一片漆黑;小木屋的大门整晚不断自动打开又关上;阁楼传来奇怪声响等等。但谁会想到,那些传闻不是怪谈,二十年后在那儿真的挖出了女商人的骸骨。”

“女商人?”

“我还以为你都知道?小木屋是在一八四零年代建造的。当年这雪原当然比现在更人迹罕至。在雪原上的荒僻地点建造小木屋,是为了供步行穿梭雪原上各个村落派信的邮差度宿。以前交通没现在这么发达,连道路都未开辟,在北极圈这儿,要从一个村落到另一个村落,只能靠步行横越雪原。

那些小木屋除了作为邮差的歇息处外,渐渐也成为做贩卖货物生意的商旅人士的驿站。遇上天气状况恶劣的情况,商人都会在小木屋度宿,等待风雪过去。那个女商人,应该是被劫匪觊觎她身上带着的货物,计划好跟随着她行凶的。虽然失踪了二十年,最后才被发现是被人打刧谋害,尸体被埋葬在小木屋的阁楼,听上去很恐怖凄惨,但毕竟已经是八十年前的往事。”

孔澄有点羞愧地点着头。

她根本没调查过鬼屋传说的源起,更料不到那儿真的曾经被掘出人体骸骨。

“那警方抓到凶手了吗?”

孔澄害怕地问。

“没有。死者都已经失踪了二十年,二十年前发生的怀疑劫杀案,到哪儿去找凶手?不过,即使骸骨被挖掘出来安葬了,木屋闹鬼的传说仍然不断。是不是因为警方始终没抓到凶手,女鬼阴魂不息?这就没有人知道了。”

终于问到了解鬼屋内情的专家,但这反而令孔澄心慌意乱。

不是吧? 难道传说是真的吗?

不要吓唬我!霍嘉是不是跟我开玩笑?

“所以,不要接近那幢鬼屋啊。我们本地人都很迷信,那幢鬼屋是人们的忌讳。我们这些在附近长大的小孩,谁都不会走近那儿。我也听说有些游客为了试胆,特地跑去那儿度宿,结果被吓得半死,是真是假就不得而知。”

这部分倒是跟阿毕吓唬她时所说的一样。

阿毕还说过,这地区发生过多宗人间蒸发事件,其中大部分是年轻女子,传说都是被鬼掳走了。

到底是真是假?

去年日本女记者在雪中消失的事件,难道真的跟她在调查那幢鬼屋的传说有关吗?

不是被男色鬼掳去当新娘,而是被嫉妒年轻貌美可人儿的老女鬼掳走了?

虽然愈想愈心里发毛,但孔澄开始按捺不住绝对要一探鬼屋的冲动。

要是挖掘到货真价实的鬼屋故事,说不定会在报馆一举成名,薪酬立刻涨很多咧。

孔澄想像自己坐上编辑大姐在办公室的旋转椅,对她颐指气使的模样。

“霍嘉,求求你,明天跟我一起去那幢屋子看看,只要在日落前拍几张照片就好。拜托你。”

她可是如花似玉的年轻女子,看来绝不能一个人前去了。

无论如何,要把霍嘉骗到那儿作伴壮胆。

孔澄这次双掌合十地哀求。

霍嘉看起来面有难色,虽然没像安迪那样开口说“怕怕”,但似乎正绞尽脑汁该怎么回绝她。

孔澄情急地探前身体,以神秘兮兮的语调开口:

“哪,悄悄告诉你,其实,我看得到啊。由妮歌尔管理的酒店,以至你这个越野团所经的雪路,到处都鬼影幢幢咧。你们说不定早就被厉鬼纒上了。为了你和妮歌尔的未来,你绝不可以逃避,一定得亲身去一探究竟。”

孔澄完全是随口瞎扯,但说得绘影绘声之际,她蓦然想起在酒店大堂遇上过的缥渺白烟───看起来很像妮歌尔的雪女。

那雪女一直苦苦哀求她:“听我说听我说”。

她用力摇摇头,把那已顺利归类为“怪梦”的回忆挥去,但嘴里继续信口雌黄。

“真的啊。这儿有很多像雪女那样的幽灵 ,我都看得到。她们急着想向我倾诉什么咧。我们还是合力尽快找出真相,驱除这一带的流言吧。会不会是有人恶作剧呢?是不是有人嫉妒像神仙美眷的你和妮歌尔,制造出各种怪异现象吓人,想搞砸你们的生意?世上是不是真的有鬼魂,你不想知道吗?”

孔澄说得七情上面,但霍嘉看上去仍然不为所动,她唯有卑鄙地使出最后的杀手锏。

“哪,要是我一个人前去,写成北极圈有可怕雪女作祟的报道,明后年我保证没什么东方游客敢来。我们的报纸和杂志在香港、中国大陆、台湾以至整个东南亚都很畅销。我写的报道刊登出来的话,我想连国际刑警也会关注起年轻女子近年在北极圈离奇失踪的事故耶。”

这当然也是大话连篇,但孔澄愈说愈兴奋,几乎连自己都开始相信自己瞎掰的胡言乱语。

“年轻女子在北极圈离奇失踪?我没听说过那样的事。偶然会有本地人或游客遇上雪难,但那些都是单纯的意外。在茫茫的雪原上失踪的话,要寻回遗体的机会很渺茫。”

霍嘉的神情渐渐变得凝重,冷冷地回道。

“啊。”

孔澄张大嘴。不是说有很多年轻女子失踪了?那部分是衰鬼阿毕瞎掰的吗?只是编大话吓唬她?那个大话王!气死人了!

“啊,不过。。。。。。。不过,去年有日本女记者来这儿采访,的确失踪了吧?我好像可以感觉到她在这雪原上一直徘徊,阴魂不散啊。”

孔澄脑袋急转弯地装出认真的表情说。

“那日本女生的确是在鬼屋附近的雪原上失踪的,对吧?”

这是编辑大姐提供的资料,虽说那女孩多半是不幸遇上雪难,但她失踪的事情绝对不是讹传。

“你。。。。。。不会是传说中的冥感者 (Borderer) 吧?”

霍嘉脸色微微发青,以有点沙哑的声音发问。

“欸?波、波什么?”

嘴里吐出这句话后,孔澄但觉此情此景似曾相识,但脑袋被酒精浸润,想不起到底什么时候跟别人有过相似的谈话。

“不明白我在说什么吗?传说中,冥感者拥有越界的眼睛和五感,能看到和听到不可思议的事情,与逝去的人们谈话。”

“Borderer啊。”

孔澄不明白霍嘉为什么突然一脸严肃地跟她谈鬼论怪,困惑地重复着他的话。

霍嘉的民族似乎对鬼魂的存在深信不疑,看到孔澄似明非明的反应,他露出夹杂着安心与不安的奇妙表情,默默注视着她。

“怎、怎么了?”

孔澄茫然地问。

“带你去探鬼屋吗?让我考虑一下。”

霍嘉突然转变态度,以温和的语气说。

孔澄高兴得几乎想跳起来。

“不用考虑,就一言为定喇。 ”

霍嘉望着孔澄兴奋的神色,神情却变得有点悲伤,挤出一丝无力的笑容点点头。

“那么,你可以答应我保守秘密,不告诉任何人吗?”

“嗯?”

“我刚才也说了,我们本地人对那幢鬼屋十分忌讳,传说即使接近那儿也会招惹不幸。我快要结婚,要是带你去鬼屋的事情传出去,妮歌尔说不定会改变心意不肯嫁给我。”

“怎么可能?”

孔澄觉得他们民族的迷信程度实在不可思议。

去看一下鬼屋就会陷入不幸?没那么恐怖吧?

不过,只要他答应陪伴她前去就好。

“我在这营地反正没朋友,根本没谈话对象。策划去鬼屋探险的事,是我跟你之间的秘密,不会告诉任何人,好了吗?”

霍嘉像被人抽掉全身力气那样,虚弱地点点头。

“好,那明天我会作出安排的。”

“真的啊。一言为定。你绝对不要反悔。”

孔澄看到他踌躇的神情,不放心地再三叮咛。

“我明白你们对鬼魂传说很忌讳。不过,有我跟你在一起,没事的。你陪我,我也陪你喇。有什么事我会用中国茅山术保护你。”

孔澄又大言不惭地乱说一气。

“放心,我绝不会反悔。好了,时间不早,我们早点回去休息吧。”

霍嘉下定决心似地说道。

孔澄吁一口气放下心头大石。

总算找到壮男陪伴了。

鬼屋探险之旅尘埃落定,又能完成另一个采访故事。

真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啊。

孔澄高兴地尾随霍嘉,关掉厨房的电灯,打开门踏出外面的雪地。

让人脸孔麻痺的冰风迎面吹来,孔澄不禁打了个冷颤,戴了冷帽还是冻得耳朵发痛,鼻子也像快要结冰掉下来。

她赶紧把雪䄛的连衣帽也套到头上增添一点温暖。

“妮歌尔说得对,你看起来像个洋娃娃。”

T恤外头只披了一件深绿色羊毛套头运动衣的霍嘉,拉了一下孔澄的红色帽子,以有点怜爱的神情说。

“嗯?”

“可惜了。”

霍嘉眼神晦暗地看着她。

那双灰蓝色眼珠渗透出寂然的光芒,比任何时候更像一头悲伤的狼。

“没事。晚安。”

霍嘉以温柔的语气对她说。

那张英气飒飒的脸孔深具魅力。

孔澄有点不知所措地从他脸上移开视线,望向星光璀璨的漆黑天际嘟哝:

“今晚似乎也看不到极光嘛。”

“或许是我错了。天有不测风云啊。”

霍嘉又以纯正的国语说道。

道了晚安后,孔澄与霍嘉走向营地不同方向。

孔澄双手插进雪䄛口袋里,往前走了好几步,忽然面带困惑地回头,望向霍嘉走在细雪中的背影。

那边不是员工宿舍啊。孔澄纳闷地想。

霍嘉一步步走向早已没入漆黑中,悄无声息的雪犬场。

啊,他果然很疼爱那些雪犬,临睡前要看牠们一下,道个晚安才放心吗?

孔澄耸耸肩回转身。

回到帐蓬关掉电灯上床前,她忽然想起霍嘉刚才说的“天有不测风云”,下一句是“人有旦夕祸褔”。

真是不吉利。

心头虽然掠过那样的“感应”,但下一瞬她已阖上眼沉沉睡去。